第三节 重要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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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4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要政务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4
页码: 467-4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11月,德化县人民政府成立并组建新的办事机构和基层人民政权。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1950年5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出施政方针,发动群众组织农会、民兵,开展减租、反霸等运动。1951年开展土地改革、抗关援朝和镇压反革命的三大运动,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结束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基层政权并巩固了革命成果。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打击贪污、腐败分子和投机倒把,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农村掀起爱国增产运动,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国民经济恢复发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关键词: 德化县 地方政府 政务

内容

一、建立和巩固政权
  1949年11月,德化县人民政府成立,并着手组建新的办事机构和基层人民政权。是时,县内匪特活动猖獗,为了巩固新生人民政权,1950年5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出“发动和组织群众集中力量剿匪,减租减息,开展生产度荒,废除保甲制度和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施政方针。县、区政府派出工作队,下乡发动群众组织农会、民兵,开展减租、反霸。嗣后,县政府建立健全公安局、建设科、金融、财税等8个直属机构和5个区、27个乡、1个镇的基层政权,废除保甲制度,逐步实施和完善政府的各方面职能。
  1951年,开展土地改革、抗关援朝和镇压反革命的三大运动,贯彻“一面剿匪,一面土改”的施政方针。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结束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翻身农民人均分得田地1.96亩,其中雇农分得2.5亩。是年,剿匪反霸斗争基本结束,盘踞在德化境内的四大股匪2千余人相继被歼,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从此,为害德化人民数十年匪患基本肃清,社会安宁,政权巩固,人民当家作主。
  1952年,在机关开展“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工商界开展“五反”(反行贿、反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清除干部队伍中的贪污、腐败分子,打击投机倒把,纯洁革命队伍,建立新的经济秩序。在农村掀起爱国增产运动,开展互助互济,组织变工队、互助组。解决劳力、种子、耕牛、农具的困难,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在短短三年内,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到历史最高水平。是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247.62万元。比1949年增长65.5%,粮食总产量31206吨,增长32.5%,农村信用社由点到面铺开,购销两旺,商业、教育、卫生等事业同时得到恢复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6月,开始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针,并组织工作队进行实施。农业方面:在已建立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基础上,发展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由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高级社社员耕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原则。1957年,占96%的农户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手工业和工商业方面;1955年,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至1956年底,全县的私营工业和商业分别转入国营或合作商业,按股份领取定息,从业人员领取薪金,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系统有966人加入手联社,并把个体商贩组织起来,建立67个合作商店和48个合作小组。至此,全县全面完成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场伟大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2064万元,比工952年增长65.5%,其中工业产值增长8倍。粮食总产量40160吨,比1952年增长28.7%。农村社员人均收入由1952年的75元提高到105元。
  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全县人民进发出空前的建设热情。1958年6月,县人民委员会贯彻中共中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大跃进”运动,“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大办农业”,动员7万多人参加“钢铁大会战”。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全县在短时间迅速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实行工分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提倡“一大二公”,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统归公社所有,取消商品经济,大办“集体食堂”。在领导农业生产方面,违背自然条件和科学规律,强制推行“移苗并丘”,提出“亩产万斤粮”等不切实际的口号,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1959年至1961年粮食减产。1961年。全县粮食总产量27150吨,下降到1950年的生产水平。导致国民经济失调,出现三年困难时期,粮食匮缺。政府拨出粮、款救济贫困农户。二年间向农村拨回销粮食400多万公斤。此期间,德化县工业固定资产增加较多,公路交通建设有很大发展,复建、修建、新建公路共7条,124公里。这些都为以后经济起飞打下基础。
  1961年,全县贯彻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纠正了“大跃进”运动中“左”的错误,农村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给生产队一级生产经营权和生产资料使用自主权,实施粮食生产超产奖、歉收赔偿的“大包干”政策,允许农民经营少量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开放农贸市场。缩短工业战线,调整企业,精简行政机构,压缩城镇人口。1964年,全县开展“工业学大庆”和“农业学大寨”运动,致力于发展工农业生产,造林种果,兴修水利等项事业。德化国民经济全面好转,物价下降,市场逐渐活跃,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结束,德化县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绩,工农业总产值2362.80万元,比1962年增长52.4%,其中工业产值比1962年增长59%。林、瓷、电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项事业都有较大发展。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明代“象牙白瓷”等先传的传统产品相继研制成功,投入批量生产,以陶瓷为主的商品出口额由1960年的68.17万元提高到1965年的262.23万元;水电站建设由7座、装机容量326千瓦,发展到24座544千瓦。但是,这个时期,“左”的错误影响仍然干扰着政府工作。1964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把包产到户和开放集市贸易等搞活经济的措施,当成资本主义的产物强制取缔,有些干部群众因此也受到不应有的处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机构瘫痪。批判“唯生产力论”,割“资本主义尾巴”,强调“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工农业生产受到干扰。工业生产发展缓慢,粮食产量徘徊在4万吨左右。1971年后农业推广“三改三化”(改高秆为矮秆,间作改连作,单季稻改双季稻,实现连作化、卷秧化、矮秆化)以及发展农业机械化,1975年全县粮食产量突破5万吨大关。工业产值回升到1460.11万元,平均年递增15.2%。在这一时期农田基建投入劳力过多,有的效益不大。农民生活未得到明显改善。
  四、实行改革开放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左”的错误,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
  工981年,首次在农村全面地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实行“包干到户、自负盈亏”的政策,让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同时,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扩大籼型杂交水稻种植面积,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增加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量,促使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980年,粮食产量72935吨,1983年达到79395吨。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改变农村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单一经营方式,林业、畜牧业、副业等也相继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1年核定山、林权属,开展稳定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并发证工作。政府又采取鼓励农民创办林果场的有关措施,实行“谁种谁有”的政策,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村经济。1980~1983年,全县造林51万亩,占1949年以来全县造林面积的52。其中杉木17.57万亩,茶果3.6万亩。基本建成杉木、茶果等7个万亩生产基地。1983年县与省林业厅签订合同,由林业部与省厅投资联办石龙溪采育场,后因故,资金无着,合同失效。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从人才、技术、加强管理和服务诸方面扶持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1988年,乡镇企业4109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25%,当年总收入9784万元,比1978年增长8倍。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随之进行工业和商业经济体制改革。1983年,县政府决定在国营工商企业中分两步进行税制改革,通过合理调整税率,改企业上缴国家的利润为上缴税金,达到企业税后留利,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的目的。1984年,县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进行简政放权,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进一步扩大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等十个方面的自主权,全而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至1988年,在工商业企业中全部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招聘、干部招聘和工人考核录用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在分配制度方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改变了传统的分配平均主义和统收统支、统购统销、“吃大锅饭”等积弊。同时,还开展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联营、新产品开发等项活动。1978年以后,重点开发林、瓷、电和采矿四大产业,相继建成一批建材、陶瓷、电力冶炼等门类的工矿企业。1988年,工厂766家,工业产值由1978年的2494万元提高到9689万元,增长2.9倍。与工业同步进行的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在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中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商业企业和零售商店、饮食服务业等则放开经营,改由集体承包和个体租赁经营,形成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业体制。1985年后,改革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和农副产品自由交易,放开商品经营,进一步活跃城乡市场。1988年城乡商业零售网点2607个,比1978年增长6.1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664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6倍。
  1985年,对教育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教育方面:首先实行简政放权,推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把基础教育管理权下放给乡一级基层单位。1986年,实施《义务教育法》,各乡镇分期分批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1988年,全县各类学校达227所,在校学生4.9万余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福建省颁布的一类学区标准,基本实现无文盲县。要求每年还向全国各大中专院校输送学生300多名。科技方面: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了放宽放活科技人员的16条实施细则,鼓励科技人员承包乡镇企业和科研机构,领办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科技“星火计划”和“火炬计划”。注重依靠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组织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在全县推广普及籼型杂交水稻和畜禽良种,改造了传统的农业生产。粮食和肉禽蛋产品产量由此获得大幅度增长;在利用煤气烧瓷新技术、陶瓷产品的系列开发等诸多项目中。都取得成效。其他各行各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配套改革。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德化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享受中共中央制定的对厦、漳、泉三角地区实行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扩大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是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额W3886万元,比1978年增长3.2倍;先后建立9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同外商签定了一批来料加工合同和经济协作项目,拓开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德化瓷厂、第二瓷厂分别引进日本、联邦德国的先进技术设备。先后建成“建白”和“高白度”高级成套瓷两条生产线。至此,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增加出口商品创汇方面打开了局面。
  在实施改革开放同时,政府还紧抓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坚决贯彻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对计划生育采取有效措施。县、乡、村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抓不懈。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1979年前30年全县平均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16‰。后10年平均为15.24‰,1988年下降到9.85‰。
  十年的改革开放,德化县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绩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1.63亿元,比1978年增长1.8倍;财政预算内收入1735万元,比1978年增长3.4倍。这期间。扩建了酒厂、水泥厂、阳山铁矿、以及陶瓷、冶炼等一批骨干企业,合建龙门滩水电站。全县固定资产达到2.5亿元。1985年,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确定德化县城为“瓷城”。建设用地2.7平方公里,城区建设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多渠道集资,至1989年城区形成以浐溪两岸的浔南路、浔北路以及横贯南北的龙东路为主干线,以龙津、鸣凤、云龙、醒龙四桥为纽带的交通网络,兴建南门、三角街、西门三个商业区和东大路陶瓷加工区,建成一批居民新村。房屋建筑面积达到1006628平方米,城关面貌焕然一新。全县农村住房21604座,建筑面积7216200平方米,人均33.23平方米。为了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政府加强用地审批手续,从1982年至1986年对全县国家、集休、个人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有效制止了非法占地行为。交通、邮电、文教、卫生等项事业相应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明显改善。198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32元,比1978年的139元增长2.8倍,市、县两级政府还组织扶贫工作队进驻贫困乡村,从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扶持贫困乡村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基本解决了贫困乡村农民的温饱问题,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各项承包经营制度尚未配套健全、完善,物价浮动幅度过大,农村经济和工业基础郁还比较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有待今后在深化改革中逐渐解决。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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