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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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69
颗粒名称: 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293.3
页数: 20
页码: 399-418
摘要: 本篇章介绍了德化县城乡建设的情况。县城建设包括城区变迁、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乡村建设涉及集市建设、公共建筑和农村住房建造。此外,还讨论了建筑业、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关键词: 德化县 城乡建设 基础设施

内容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城区变迁
  德化县城自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建县,经宋、元至明初县治所在地范围,东自宣化门(今云龙桥北侧东面)起经龙济桥(今印刷厂南面),西至觐宸门(今林委大楼附近),南傍沪溪,长约1公里。明靖三十六年(1557年),为防倭寇而筑城池。城墙南临浐溪,东起龙浔山麓(今县供销联社大门处),环山而上,北绕大洋山(今称凤凰山),西抵大旗山巅(今石油库)下达沪溪,周长837丈(2536米)、高1.3丈(4.3米)。嘉靖三十九年因城大难守,截大洋、大旗山于城外,存城墙668丈(2023米)。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增高城墙3尺(0.9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县内上、下市毁于洪水。民国16年(1927年)永春民军尤赐福拆毁沿溪城垣上方入城。民国21年省防军陈国辉拆除西北城垣上方和东面的宾阳门以及西面的金成门。城内市场外移于南关、东关、西关。1953年,拆除西北残垣通公路,其余城墙陆续为基建取用,仅存北面遗址。1955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县城区范围逐渐扩大,至1984年,县城已有王。45平方公里。1985年以来,按照《德化县城总体规划》,东从宝美村后欧口至德化酒厂的东环城路,南自丁溪村军仔山麓,斜对丁墘村越德备下田格,经塔尖山南侧,下达德(化)五(永春五里街)公路,西过世科村大樟树,环大龙山(俗称唐寨)而上抵漏风格;北经黄龙山东麓的浔中柑桔场,绕浔中锦砖工艺厂、县农机培训班折剪刀墓工区仓库北侧,由此而下接东环城路,在此范围内进行规划建设,面积达3.83平方公里。其中己建总面积近2.7平方公里,规划用地1.13平方公里。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以前,宜化门至觐宸门门为民间交易场所。城池建设后,于县署西、东两边设上、下市。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在城外设东关、西关、南关三市。民国13年和民国20年开辟东南(三班线)、西南(英山线)公路后,南关市处于二线公路交汇处,成为县城交易中心,逐渐扩展为塔雁、兴南、德新三街;东关、西关市场分别易名为富东街、西门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上下市地段称凤池街。1955年,兴南街由阔埕西延至陈统军庙(今屠宰场)。1980~1987年,建成屠宰场至交通监理所新街。至1983年以丁溪桥为界,西称龙鹏街,东属兴南街。1988年6月建东街于程田寺洋。而龙鹏、兴南街和塔雁街下新街一线处于浐溪南岸,则称南街。西门、风池、富东街一线处于浐溪北岸,则称北街。1987年,主要商业区有4处。
  (一)三角街商业区,即塔雁、兴南、德新三街交叉地带,为德化繁华市区之一。(二)南门商业区,工984~1987年,以鸣凤桥为中心的文化娱乐区和寨头、双鱼两个新村一带的建成,是新兴的闹市区。(三)西门商业区,因紧靠车站,以龙津桥两端旅社、饮食等服务行业的兴起而形成。
  (四)东门商业区,以醒龙桥南的东大路和桥北的富东街形成。
  第二节 基础设施
  1950~1983年,县城的基础设施由政府拨款兴建。1984年,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采取由建委牵头,各受益户(单位和个人)集资,县财政补助的办法。1988年,实行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程田寺洋的陶瓷工艺美术开发区,每平方米用地收取20元,店面开间每米宽度收取1800元,自来水厂上游千米范围内,新使用的土地,每平方米收取7.5元。其配套费“专款专用”,至1989年已建成长700米、宽24米、筑高2.5~3米的道路,以及长81米宽17.6米的醒龙桥和部分排水设施。
  一、道路和桥梁
  (一)道路
  清代,县城街道宽2米多,行人道宽1米多,以河卵石铺路。民国时期,塔雁街、兴南街和富东街云龙桥以东路段宽8米;德新街和西门至云龙桥路段宽4米左右。通车地段为沙土路面,行人路段为块石路面。1953年,云龙桥至影剧院门口筑溪堤扩宽道路。1954年,城区的主要道路铺设沙石。1969年,塔雁街、兴南街和云龙桥至影剧院门口铺设混凝土路面。1972年,扩宽龙津桥至影剧院路段,同时铺设混凝土路面。1983年,浔南路屠宰场以西路段拓宽为24米。1984~1986年,云龙桥以东和木材供应站至德化第一中学门口,龙津桥至屠宰场,丁墘路和龙井、后田池、学宫、后埔林等巷道铺设混凝土路面;新建东环城公路宝美村后欧口至东头,沿溪北路长588米。1987~1989年,龙津桥至交通监理所以及丁溪路、寨头路铺设混凝土路面;新建浔东路浐溪南段400米和浔南路塔雁街下延伸400米。至此,城区形成以浐溪两岸的浔南路和浔北路以及横贯南北的浔东路为主干线,以龙津、鸣凤、云龙、醒龙4桥为纽带的交通网,总长17.90公里,其中混凝土路9.9公里,柏油路2.2公里。
  浔北路:曾名北大路,西起龙津桥,东止肖坑桥头,全长1946米,宽19米,为混土路面。浔北路围绕县党政机关大院,形成政治、文化中心。沿路有:交通局、公路段、商业局、物资局、教育局、经济作物局、农业局、水电局、公安局、税务局、法院、检察院、邮电局、财政局、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城关派出所、二轻工业局、龙浔镇政府等办公楼;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普业楼;城关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城关幼儿园、青少年宫(包括文化馆)、体育场、形剧院、图书馆、新华书店等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德化旅社、县招待所服务设施;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保健设施;医药公司、企业局供销公司、外贸公司、供销合作联社和百货、五交、粮食等商业网点:还有民国21年(1932年)建的富东街(云龙桥东面)的店铺。
  溥南路:曾名南大路,西起交通监理所,东止宝美村董坂宫,全长2057米。交通监理所至塔雁街段为混凝土路面。丁桥以东路宽24米,其中行车道14米,两侧各1.5米树台,3.5米人行道(0至三角街旧段,宽9米,待扩宽形成大三角);丁溪桥以西宽21~23米,其中行车道12~13米,两侧布置与桥东街道同。幢组间距离多数设10米。浔南路是商业中心,1980年以后新建大楼36幢,其中有:石油门市部、木材公司、自来水公司、农机公司、土产公司、日杂公司、烟草专卖公司、种籽公司、陶瓷公司、饲料工业公司、建材经理部、供销联合批发站、百货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糖烟酒公司、农资公司、五交化公司、浔中粮站等;还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营业楼和交通监理站、消防中队、林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畜牧水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办公楼,以及儿童乐园、电影院、工人俱乐部等文化娱乐设施,南门、龙农贸市场,此外还有民国21年建的兴南街店铺和1966年建的人民银行,医药、食杂门市部。
  城西路:系晋(江)永(安)公路入城段,全长1960米,路宽多数8~12米,部分宽20~24米,路面为混凝土与柏油各半。沿路有木材供应站、德化瓷厂、汽车站、货车队、丁溪宾馆、龙津旅社、西门饭店、归国华侨联合会、养道班、拖拉机站、县车队、物资仓库、油库等单位。
  德新路:西起三角街百货商店,东至宝美村后欧口,全长1377米,路宽12米。德新街段因部分旧街未改建,多数仅铺设4.5米混凝土路面;程田寺格段1989年铺设混凝土路面。沿路单位有五交化门市部、三角街农贸市场、戴云贸易公司、城关税务所、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械厂、竹
  器工艺厂、木器家俱厂、职业中学、福利厂和下井亭住宅区,间有个人住房,底层设店面为小商品及修配等行业。还有民国21年建的德新街店铺。
  城后路:系水(口)漳(平)公路入城段,长1258米,宽7.5米,柏油路面。沿路有建材厂、陶瓷工艺美术厂、商业局宿舍区、东埔瓷厂、冻库、德化酒厂等。
  (二)桥梁
  云龙桥:位于龙浔山下二轻局门口,始建于五代,为德化沟通浐溪南北的主要桥梁。1980年5月,翻建成单孔石拱桥,单孔净跨40米,并设有8小孔,全桥长57米,宽12.6米,高9.9米。
  龙津桥:始建于北宋,俗称西门桥,是晋永公路通过城区的桥梁。民国24年建成石墩四孔的钢筋混凝土桥,长54.4米,宽5.3米,高6.3米。1978年5月扩宽为12.6米,其中行车道9米,两侧人行道各1.8米;加宽部分为4大孔和拱上饰9小孔的石拱桥。
  鸣凤桥:俗称南门桥。明代仅南北筑石坝,架简便木桥。清乾隆六年(1743年)建木桥,宽2米,两侧有扶栏。民国30年被洪水冲坏,复架便桥。1966年,桥址拦坝(建电厂用),坝上设置“石跳”供行人通行。1978年6月,拆坝建成3大孔(中孔净跨20米,边孔净跨13米)和拱上10小孔的石拱桥。桥长63米,宽12.6米,南北两端建岗亭。1984年建沿溪北路时,拆北亭。
  丁溪桥:位于丁溪距V溪约百米处,联结龙鹏、兴南二街。原为石墩木桥,清咸丰三年(1853年)被焚,一石墩坏,重建时以木架代墩。民国21年6月毁于洪水,当年修复。1955年重修。
  1969年,建单孔石拱桥,长30米,宽7米。1989年扩宽为17.6米,其中行车道14米,两侧人行道宽各1.8米。
  龙东桥:又名东头桥,初建时为简便木桥。清同治三年(1864年)建石墩木桥。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初七日,被洪水冲毁。工985年10月建成双石拱桥,长77米,宽9米,高7.9米,是东环城路联结南北的桥梁。
  五一桥:俗称霞坂桥,位于德化酒厂南侧。清咸丰间(18511861年)建便桥。1973年5月1日,原浔中大队在“五一”劳动节这一天,号召社员参加建桥义务劳动,用民办公助办法而建成。全桥长70米,宽5.4米,高7来,为5孔钢筋混凝土桥。
  醒龙桥:位于浔东路横贯浐溪南北,1988年秋动工,1989年建成,石拱桥(各净跨30米,并设11小孔)全长81米,宽17.6米,其中行车道14米,两侧人行道1.8米。
  二、供水供电
  (一)供水:1950年以前,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为井水和河水。旧县志记载:城池内设上水门二,下水门一。城外有水巷多处,水井有龙眼井(今人民法院前街道中)、廨中井、银井、罗汉井、云居井(今尚饮用)、造福双井和城内井4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城区凿井147口,单位多数用抽水机取水。1981年1月,县自来水厂正式供水,城区各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用水相继改用自来水;生产用水除德化瓷厂、第二瓷厂、第五瓷厂、酒厂、机械厂等自供外,都由自来水厂供应。城区供水率达90%。
  自来水厂位于城区龙津桥南端西侧上方100米处,取水于沪溪。流量稳(集雨面积280平方公里,最大流量878立方米/秒,最枯流量0.43立方米/秒),水质符合国家标准(PH值6.8,耗氧量1.306毫克/升,盐氮亚硝酸0.001毫克/升,氧化物1毫克/升,总硬度0.4德度,铁0毫克/升,铜0毫克/升,锌0.4毫克/升,盐氮硝酸0.02毫克/升)。1980年10月建成,设计日处理水2000吨。1987年扩建后,设计日处理水达到6000吨,最高日供水量4000吨。1986年,年供水60万吨,1987年和1988年,年供水递增20万吨。
  自来水厂主体工程为重叠式处理构筑物,处理水由二级泵房直接打入管网,扬程40米。高位水池设在塔尖山腰,容量150吨。
  管网采用环状与支状相结合,以龙津桥、云龙桥和浔南、浔北路形成环状;支状主要分布为:云龙桥至酒厂,龙津桥至涂厝格,丁溪桥至德化第三中学,三角街至程田寺格,阔埕至塔尖山腰的高位水池,县建筑公司至寨头,龙津桥至阳山铁矿办事处,龙津桥至木材供应站,龙井巷至县府后等。主管道采用150200毫米预应力水泥管,支管道采用80~100毫米水泥管,铸铁管和镀锌管。管网长约9.5公里,管网供水能力5000吨。
  (二)供电:民国31年,在城关有简陋火力发电站,夜间供三角街商户照明。民国33年10月,在云龙桥南侧官商合办五千瓦的火力发电厂一座,供应军政机关和三角街一带商户用电,不久停办。1950年8月,私人在阔埕办起8千瓦火力发电厂,白天碾米长,夜间发电供三角街商户照明。1952年冬,人民政府接办碾米厂为公私合营德化电厂,1953年改为地方国营德化电厂。装机容量8千瓦。1956年,在南门坂双港头拦坝建水电站,装机容量16千瓦。1959年建成土坂水电站,装机容量104千瓦。1964年架土坂水电站至县城10千伏输电线路。1981年在风翅山建城关变电所;当年12月,建成城关至高涤35千伏输电线路。变电所有一台2500伏容量的主变压器,联络小水电26处、44台电机,装机容量10560千瓦。1987年更换5000千伏安,1989年由于龙门滩一级电站的建成更新为31500千伏安。现配进线35千伏4条,10千伏10条,出线有城南、城北、城东和德化瓷厂、德化第二瓷厂5条10千伏线路,并在街道、主要桥梁、公共场所和风翅路、寨头路、德新路、双鱼路、丁溪路等处设置路灯268盏。1984年,城区供电最高负荷1840千瓦,年用电量874.5万千瓦小时,1988年,年用电2416万平瓦小时,年递增400万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2086万千瓦小时,照明330万千瓦小时,1981年建成小电网以来,除枯水期对供电大户供电量有所限制,供应时间略作调整外,基本满足城区人民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电。
  三、园林绿化
  民国29年在塔岸街、兴南街及体育场种植桉树。1973年,在浔北路的龙津桥至云龙桥段仍种植桉树。1981~1988年,龙浔公园、儿童乐园、烈士陵园、浔南路、沿溪北路相继绿化,至此,有公共绿地50700平方米。绿化树种有天竺桂、樟树、桂花、建柏、雪杉、水杉、红豆杉等。道
  路以植常绿的天竺桂为主。
  龙浔公园:因建于龙浔山而得名。龙浔山海拔549米,历史上曾是游览胜地。民国初年,尚存驾云亭、文昌阁、魁星祠、天后庙等古建筑,但由于长期未整修保护,至民国27年均毁坏无存。1958~1959年因“大跃进”砍树烧炭炼铁,与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毁林开荒,龙浔山巳成为秃头山。1981年始建龙浔公园,面积4万平方米。北面有沙土路,可通车抵文昌阁旧址,南面有十曲170级石阶,可直达园林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用地4000平方米,有砖混结构办公楼。楼前荷花池,上筑小桥;楼西有温室花圃,内有3000余盆茶花、菊花等。自1984年以来,
  这里年年办花展。其中有茶花珍品“十八学士”闻名国内外。1987年“黑牡丹”茶花在杭州展览会上,被评为优质茶花。1983年,在原址重建驾云亭,亭呈八角形,石柱,钢筋混凝土盖,装饰古朴。四周依石筑平台、曲廊,亭西有龙池。园林坡地3万平方米,经过几年精心培植,光秃的山头今巳林木成荫,龙浔公园已成为城区人民游憩的主要场所。
  烈士陵园:位于塔尖山顶,1984年11月将龙浔山烈士墓迁建于此。陵园有烈士墓、广场、山坡林荫地组成。广场呈椭圆状,面积2600平方米。四周坡地约2万平方米,栽植松、樟等常绿乔木。入口处建两层砖混楼房为管理处。
  儿童乐园:1984年建。位于沪溪与丁溪汇合处东南侧,西北两面临溪,南为浔南路,东与电影院毗邻,用地14700平方米。西南大门横匾“儿童乐园”四个大字,为澳门归侨总会主席、全国政协委员梁披云先生所题写,两旁各两间乐园服务部。进入大门50米处,建有多边菱形的小楼和小阁。楼西有小池,池中有假山和荷花跳板,池周置盆花。南边有个8千平方米的人工湖,园内种植茶花、天竺桂、红豆杉、酸枣、罗汉松、垂柳、建柏等。园中还有800平方米早冰场。有小火车、秋千、溜板、转椅以及电动玩具等。乐园三面傍水,环境宜人,且紧接闹市,是儿童的游乐场所,也是成年人暑天纳凉消暑的好去处。
  沁巷园:1984年建成。位于县建筑公司办公楼前,面积2千平方米。庭前有池,池中建“沁春亭”,亭高7米,为钢筋混凝土底座、二层六角形木拱斗式建筑;池中有假山、鲤鱼喷泉和高2.4米的立莲净水观音塑像。池周有绿篱、花带、台树和双人石凳多处。西有建棂护院,东有绿色琉璃瓦、粉红墙、墙头装饰龙头,别具一格。
  四、环境卫生
  民国后期。县城街道仅雇王名清洁工负责清扫三角街一带街道卫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1956年环卫归卫生院管理,1957年改属防疫站。1981年1月15日成立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有职工6人,板车3辆,清扫的垃圾分别运到丁溪桥头、德新街尾和富东街尾焚烧作为肥料。1981年底始置机动清洁车,1988年职工增至26人,拥有12匹马力方向盘式清洁车4辆,福建牌1.5吨自动卸斗车2辆,东风牌6吨洒水车1辆;街旁设铁皮垃圾箱30个。清扫面积90100平方米,年清运垃圾5000吨,混凝土街道每日洒水2次,清洗公共厕所10处。1985年,在距城3公里的妈祖山建垃圾倾倒场。容量5万吨。
  第三节 房屋建设
  德化的住房建设,长期来都以木材或土木结构、农村为木结构平屋,街道为土木结构2层楼、少数超过3层。民国后期,出现少数有钱人建2层土木结构楼房,时称“洋楼”。店铺也由3层发展到4层,赤水街有的店铺因地势需要,高达6层。解放后,在1960年前,农村仍基本架平屋,集镇建筑层次不一都为土木结构。1962年后,农村多数建土木结构二层楼房,集镇机关单位为多层石木结构建筑。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发展效果显著,住房建筑不仅面积空前而且都为4~6层砖混结构。
  1987年,城区房屋建筑面积为1006628平方米(包括农户住房216845平方米),其中住房598626平方米,工业交通厂房仓库用房221013平方米,公共建筑181853平方米争房屋建造时间:1950年前占13.200。1951~1959年占6.800,1960~1969年占13%,1970~1979年占2700.1980~1987年占4000。房屋结构:混合结构425333平方米,占4200;砖木、石木结构103816平方米,占10.300;其他结构477479平方米,占47.7%。
  一、公共建筑
  自后唐建县至清末,公共建筑以木平屋为主,初建县时,仅有县署、学宫、城隍庙、先农庙;宋太平兴国间(977~984年)、建炎三年(1129年)和淳熙二年(1175年)分别建尉、丞、簿三厅(明永乐间废),嘉定六年(1213年)建龙浔驿(明废);宋嘉熙三年(1239年)建东岳庙。明洪武九年(1376年)分别建分司行署(清废)。嘉靖七年(1528年)、二十六年和四十年建紫阳、丁溪、龙浔三书院(清废)。万历元年(1573年)学宫移建大洋山(今名凤凰山)之南。清顺治四年(1655年)建儒学教谕署;康熙二十年(1681年)建儒学训导署(民国废)。康熙二十八年和乾隆三年(1738年)、十一年,分别建图南、云龙、瑶台三书院。此外,清代还建有文昌庙、天后庙、龙王庙(民国时均废)和崇义祠。
  民国时期,建有培风楼(1923年)、雁塔小学(1929年)、明伦小学(1932年)和县署内“县长楼”(1949年)等土木结构2层楼房,县卫生院土木平屋(1940年)以及木构木条墙盟军招待所(1944年建,1946年倒塌)和砖木结构的中山纪念堂(1943年)、育英小学(1917年)。在20世纪30年代新建的德新街、兴南街和重建的富东街、塔岸街,均是2层土木结构的下店上房或前店后房(有地下室为3层)而且店口都有1米左右的出檐,作为遮阳避雨的人行道。经吸取多次火灾教训,每三至五间店铺筑一高出屋脊的隔火墙,街面每隔50米宽左右留水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近40年的建设,至1987年,公共建筑181853平方米,有办公用房55665平方米,教育医疗用房44126平方米,文化体育用房14543平方米,商业用房6523工平方米。建筑物结构大体是:20世纪50年代为2层土木结构,60年代为2至3层石木结构和石混结构,70年代为3至4层石混结构和砖混结构,80年代为4至7层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在1956~1966年期间,部分建筑如县委楼(在后田池、今作宿舍)、供销总社、影剧院、招待所东楼等屋面采用水泥瓦。县城公共建筑除历史遗留下来的程田寺大殿外,已全部更新。
  其主要公共建筑如表:
  二、住房建设
  1963年,机关住房建的多为套间式平房。1979年以后为单元式套房。1986年以后又出现单梯单户单元式套房。大套为四房一厅,中套为三房一厅,小套为二房一厅,各有灶间和独立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在100、80、60平方米左右。
  1984年6月开始,为解决住房紧张局面,做好住房改革准备采取了“两条腿走路”方针,一由建设委员会牵头,后由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统建,代建集中建设新开发区;一由建设委员会、土地管理局在规划区审批安排个人建房。1986~1988年,计统建、代建各类住房176幢,建筑面积55920平方米;审批安排个人建房535户,建筑面积106500平方米。1987年,城区人均居住面积10.28平方米。现已形成住宅区的有:双鱼新村、寨头新村、县府后、凤塔、塔尖下、王厝山、下井亭、后田池、湖前和西教场(德化瓷厂家属区)。
  1987年,城区住房有1573幢,建筑面积598626平方米,其中县公产房11795平方米,单位自管住房163128平方米,私人住房423703平方米。1987年与1949年的比例为8∶2。
  第二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集市建设
  康版《德化县志》载:清康熙十八年(1579年)设赤水格市,随后增设泗滨、后房、水口、虎跳、葛坑、后坪、南埕、云溪、桂林、双翰、溪南埕等市。
  民国10年(1921年)苏万邦兵焚虎跳市;民国13年移建杏仁坪(距虎跳约百米),称杏仁街。此后全县陆续形成集市的有奎斗、碧坑、大溪、隆泰、英山、三福、林地、盖德、格头、猛虎、绮阳(今阳山)、内春里、十八格、岭脚、瑞坂、蕉溪、雷峰等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区、乡(公社)、村机构的建立,公路的发展,厂矿的开办和适应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求,有的乡村逐渐形成集市。在乡的集市有后房、赤水、葛坑、国宝、上涌、水口、南煌、雷峰、盖德、春美(双翰)、霞碧、汤头、挂阳、杨梅、大铭、美湖。村由供销社分销处以及个体商业户、服务业而形成的集市有:浔中乡的隆泰、英山、仙境、高阳;三班乡的奎斗、桥内、泗滨、东山,盖德乡的三福、林地、有济、凤山;靛碧乡的碧坑、苏洋、霞山、大溪;水口乡的溪兜、久住、村场、丘坂、淳湖;南埕乡的高涤、西山、蟠龙、连山;雷峰乡的蕉溪、溪南埕、瑞坂、潘祠;国宝乡的格头、南斗;美湖乡的桥兜、后坪、阳山;赤水乡的猛虎:大铭乡的联春、琼山、春美乡的十八格、尤床、杉树格;上涌乡的下涌、曾坂、桂林(址在中洋);汤头乡的岭脚、吉山、格中;葛坑乡的大岭、李田、富地、龙漈;桂阳乡的梓溪、洪田以及杨梅乡的云溪、白叶等处。
  赤水街 赤水及其附近一带市场原设于赤水铺,在距今赤水街北面约2公里的相见岭与牛椆格之间。明隆庆年间(1568~1573年)移到今之赤水街头。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称赤水格市。清末,形成水巷至街头的小街,街道宽2米多,块石铺道。民国19年开辟县城至赤水公路,扩宽街道达5米,沙石路面,并陆续延建至米市场。23年,林青龙火烧赤水街后,重建的商店留存至今。1953年,街道扩宽为7米,19541967年,街道延建至三公格,全长900米,新建段宽9米。1986年,铺设街头至影剧院门口混凝土路面714米,5100平方米。1985年,在陈厝山建成赤水变电站和距街头800米处的蓄水净水池和管道,满足赤水街住户的供电供水。1954~1987年,街道两旁先后新建粮食加工厂、粮仓、区公所、车站、影剧院。(原名赤水会场)、木材站、农具厂、粮站、卫生院、供销社、赤水营业所、邮电支局、药材购销站、乡政府、税务所、信用社等,附近有中、小学和戴云自然保护区办公楼。
  赤水街在宋、元、明、清各朝,是通往尤溪、大田官道的要冲,清末至民国是德化县西半部商业繁荣的地方,为外来商品和本县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的集散地、中转站,其成交额约占全县四分之一。1975年以来,这里是晋(江)永(安)线、德(化)尤(溪)线和往桂阳、岭脚、葛坑、桥兜和九仙山的必经之地;还有通往永嘉和经岭边至福全的村级公路。至今赤水街仍为西半片的主要集市,每旬逢一、六墟日。
  后房街 原名厚宏街,始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原街处于今三班乡影剧院东北面溪畔,有10来间店铺,略呈弯曲,入街要上7级石阶,出街要下11级石阶。县志载为“后房市”。民国13年辟城南公路,通永春。民国16年徐飞龙拆旧商铺,改建于公路两旁,路东有2巷23间店面,路西设4巷38间店面,街道长约140米,宽8米,曾名“通德街”。1956~1987年,街道建设向南延伸,全长达580米。1975年铺设混凝土路面400米。沿街新建乡政府、电影院、供销社、粮站、卫生院、日杂门市部、兽医站、食品站、信用社、税务所、农贸市场,1986年,乡镇建筑面积共10793平方米。街头有传统的早市,附近有中小学、农科所,周围有集体、个体多家瓷厂,瓷器生产仅次于县城。
  上涌街 清为“虎跳市”,有店铺10余间。民国10年,苏万邦起兵焚市。民国13年移建杏仁坪,称“杏仁街”。街长200余米,呈曲尺状,宽2米多,块石铺道,依地势高低以台阶式建店。直街建木构平屋,曲街建土木结构二层楼房,直至1978年卫生院迁新址后,杏仁街便变成纯住家。1958年,赤水至上涌公路建成,杏仁街西北面的公路两侧逐渐建设成上涌街,街长300米,宽20~32米。1987年,上涌乡邮电所至影剧院铺设混凝土半边路面,长240米,宽12米,形成3000平方米的墟场。街道两侧建有供销社、粮站、税务所、邮电所、食品站、木材站、工商管理所、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社、文化站、企业楼、影剧院、医药商店、乡政府等。附近有中小学、卫生院、交通管理站、种籽站。1987~1989年,于东侧建新街,称“东街”。街道长235米,宽18米,两旁集资建设11幢砖混大楼,底层为门市。二层以上为套房,是乡级唯一的规范街道。上涌街
  处于刘坑、黄井、云路、三村交接处,人口集中,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是西半片仅次于赤水街的集市。
  水口街 清末,在今水口桥北端东侧50余米处,有店铺6间,称“水口市”。民国13年建水口关。关内拆原有店铺建新街,街呈三角状,横街长50米,宽2米多,直街状如犁头,长50米,宽处15米,狭处2米,均为河卵石砌道,店铺全为两层木结构。1966年,拆横街填高通水境公路。后来供销社迁往军营坂,直接皆为住房。1985~1989年,水口乡供销社至长远桥之间形成新街,长500米,宽八九米,沙石路面。沿街建有供销社、营业所、邮电所、食品站、税务所、工商所、林业站、木材站、企业楼、兽医站、粮站、交通管理站、信用社,还有湖坂卫生所。湖坂村部以及私人商店24问,公厕一座。街道附近有乡政府、中小学、车站等。水口街为县东部门户,是德化、永泰、仙游土特产品的贸易集市,每旬逢一、六墟日,人群拥挤,物品丰富。
  葛坑街 清末,寨头坪北面古道上有店12间,称“葛坑市”。民国35年移建于南面,38年,有店12间,1950年5月,解放军进剿陈伟彬,商店中火箭炮着火。随后复建二层木构店22间口1973~1978年先后建供销社、乡政府、农业银行营业所、税务所、邮电所。街长约、200米,宽8米。1989年铺设混凝土路面。葛坑街每逢四、九为墟日,是与尤溪县边境的主要贸易集市。
  杨梅街 位于杨安路与通尤溪公路的交接线上。街长180米,宽11米,沙土路。1975年以来相继建成供销社、农业银行营业所、税务所、木材站、卫生院和集资店铺19间。每旬逢一为墟日,是仅次于葛坑的德尤边境集市。街的东面100米处有乡政府、中学、小学,西面100米处有粮站。
  第二节 公共建筑
  民国以前德化农村的公共建筑一般为寺、庙、宫、祠、教堂。民国10~30年(1921~1941年)先后建有桂涌(今上涌)、葛岭(今葛坑)二座乡公所;三高(今三班)、葛岭(今葛坑)、浔西(今美湖)、浔东(今雷峰)、瑞坂、奎斗、龙网、儒山等八所小学和浔北中学校舍(今第二中学)。
  1954年,赤水建区公所。1956年开始,各乡先后建筑供销社、粮站及其他单位。至1985年,全县乡、村公共建筑面积359865平方米,其中乡政府办公楼20626平方米,124个村委办公楼35877平方米,影剧院、会场64个30846平方米,中学19所34155平方米,小学335所125482平方米,供销60处,40530平方米,粮站(点)26处24467平方米,卫生院(所)32处12262平方米,全县各乡政府所在地有邮电所8处,税务所8处,农科所2处,派出所2处,农业银行营业所6处,信用社8处,兽医站8处,食品站9处,木材站7处,林业站2处,工商所2处,车站3处等等。
  第三节 农村住房建造
  民国以前,德化农村住房以木平屋结构为主,由上下堂和部分后堂组成。上堂有厅、左右大房、六株、过水、护厝,下堂有左右下级间、下堂厅、下厅房等组成。有上堂而无下堂为不完整的“厝”,为避盗匪掳掠,明末清初有“寨”“堡”的建筑。“寨”建于山上而“堡”建于山下村中,“堡”垒石高7米左右,或用“三合土”(黄土、石灰、沙)打墙,有的墙掺入红糖、盐以增加凝固度,内有天井、粮仓等。水口祥光村厚德堡,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建,有房二三百间。丁溪村“阳中堡”设有壕沟、吊桥。清嘉庆至清末(1796~1911年),城关、三班、永嘉等地,部分房屋用红砖饰前墙,石板沿廊台阶、厅堂、走廊为“三合土”,俗称“红砖厝”。
  民国初期,有一些土木结构的“洋楼”式建筑。民国30年(1941年)丁溪村蔡贵翰设计的“五间式”二层楼房,每层均有大厅、左右大房六楠组成。厨房、畜舍、厕所建于楼侧,式样简朴,结构合理,光线充足,起居方便,比平屋式省地、省工、省料,对长期以来的“矮、暗、脏”的住房,有明显的改进。但广大农村长期处于兵匪纷争之中,民国5~28年水口、上涌、雷峰、美湖、赤水等五乡共烧毁民房700余座,建房难,住房也难。1949年,后宅、西墘、安村、邱村等村落不少人家以竹木棚为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住房建设普遍改善,从城关到农村一部分采用“五间式”楼房。1951~1969年,城关附近农村大都为以土为主的土木结构,山区多为以木为主的土木结构。1970~1979年,有部分石、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1980~1989年,城关、各乡所在地和一些村落,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在新建房屋中占50%以上。如龙门滩引水工程开发公司为拆迁户在硕儒、万古、金锁形新村,新建的近百幢楼房均是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
  1984年,全县农村住房21604座,建筑面积7216172平方米,人均33.23平方米。1951年前与1951~1984年建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7。居住面积3057382平方米,人均14.08平方米。但其利用率低,主要是建新房多,弃旧居新,桂阳乡住房人均63.67平方米,而居住面积仅9.28M2;水口乡共有住房1399座,新建房屋974座,有83.2%的农户建新房。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德化建筑工程一般由民间石、木、泥匠分项承建,临时组合施工。
  1951年,组织县建筑工会,赤水设分会。1953年,成立县建筑承包处,职工20多人。1956年,成立县建筑生产合作社,职工146人。1958年,改为建筑工程处,职工252人。1959~1961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职工部分下放,部分自动离职,仅留76人。1964年,县建筑工程处恢复建筑生产合作社,赤水、葛坑组织建筑工程队。1970~1979年,先后成立盖德、美湖、三班、浔中、汤头、上涌、雷峰、龙浔、国宝等9个建筑工程队。1978年,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8月,县批准赤水、葛坑、盖德、浔中、三班、龙浔、上涌等建筑工程队为建筑公司,同年12月又批准汤头、美湖、雷峰、国宝建筑工程队为建筑公司。1985年4月,省建委核定县建筑公司为三级房屋建筑企业。同年5~7月市建委先后核定葛坑、盖德、浔中、三班、龙浔、上涌、赤水建筑公司为四级房屋建筑企业;12月,市建委又核定雷峰、国宝、美湖建筑工程公司为五级房屋建筑企业。1986年2月,核定汤头建筑公司为五级房屋建筑企业,在1985~1986年厦门工地创优活动中,成绩显著,同年12月晋升为四级房屋建筑企业。至1988年,全县房建企业定为三级1家,四级8家,暂定四级5家和六级16家,职工近4千人。职工中有省建委审批的技术正副经理11人,市建委审批的技术正副队长53人,县建委审批的施工员180人,1989年被评为助理工程师35人,技术员86人。
  第二节 施工设备
  德化历代建筑都靠手工操作,使用锯、钻、刨、斧、凿等简单工具。1956年,县建筑生产合作社始安装第一台制材机,并使用刨床、电钻等,1973年,又购置混凝土搅拌机。1978年以来,各施工队伍相继购置各种施工设备,到1987年,已有制材机2台,搅拌机31台,升降机28架,水磨机2台,高压喷枪1架和震动板、插入式震动器、打浆机、绞灰机、拉线机、电焊机等电动工具642台。还有自动装卸车、推土机、压路机以及各种车辆。随着施工设备逐渐机械化、自动化,大大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施工率和质量。
  第三节 设计施工
  一、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筑房屋,先请“风水”先生用罗盘定方向(合砖),后由木匠师根据地形、功能、尊卑等级确定建筑形式、高度,把骨架的设计“尺寸”标于木制四角尺(俗称“尺杆”)上。“尺杆”长度,平屋略长于中柱高度,楼房略长于厅的宽度,一堂设一“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造型结构较复杂的建筑物,木匠师绘草图代替“尺杆”。1959年,县建筑生产合作社设有设计小组。1978年8月,成立县建筑设计室,按规范进行设计。1986年,有专业设计人员6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19791986年设计室设计各种类型房屋,建筑面积230040平方米,造价2534万元,基本上承担县内全民、集体和集资房屋设计。
  1972年,工程师李文柏设计新型钢木屋架,取得成功并加以推广,1986年10月获泉州第三次(19841985)科技成果三等奖(省木屋架)。外型设计也有新的突破,在南门坂的工商银行利用道路与地基的高差,采用前低(2层)后高(6层)的格局。营业厅设于二楼,出入口设三跑楼梯于底层顶部,通过廊道步入营业厅,建筑物显得宽敞、明亮。儿童乐园的小品建筑似楼似亭,间以剪式楼梯,似连非连,别具一格。育少年宫正立面自下而上一排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垂直线,职工俱乐部主楼与附属楼交界处的螺旋梯,邮电大楼屋檐与女儿墙联成的凉伞式,深受人们赞赏。
  二、施工
  德化县内建筑工程一般都由自己组织施工,具有一定的施工技术,清、民国时期就有“永嘉泥水,格后(今福全)木匠”的美称。民国时期香林寺的泥水装饰,建造长寿桥和大成殿换廊柱,能工巧匠都来自永嘉、福全,工艺精湛,主要表现在厅堂的木雕刻、门窗制作和屋檐、粉壁上的泥塑像、泥水画。
  1954年,县建筑部门承建人民会场,屋架跨度18米。1959年建县委机关红砖楼,以清水砖砌外墙,马赛克铺木板面。1964年承建影剧院,从而掌握石木结构建筑和小面积钢筋混凝土技术。1965~1967年承建招待所东楼、县文化馆、城关供电所等石混结构建筑,1973年,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建成4层石混结构的县府大楼。19751978年又先后建成净跨10米框架结构的德化汽车站和5层砖混结构的二轻大楼,奠定了全县20世纪80年代各项较大规模工程建设的基础,同时走出县外、省外,承建较大规模的的工程。
  20世纪80年代,全县有12个建筑公司、3个建筑队参加建设县城南街,其中9个建筑公司能独立建造5层以上建筑物,对水刷石、水磨石、镶贴饰面砖、喷塑等外装饰和水磨石、地面砖、拼花木板等内装饰技术都能充分掌握。还建成了职工俱乐部的螺旋梯和净跨22米电影院的钢屋架以及富有民族风格的“沁春亭”、“驾云亭”等仿古式建筑。同时建成了鸣凤桥、云龙桥和醒龙桥。在对外承建的土建工程中,大田水泥分厂的机立窑高33米和大田县上京煤矿16号楼获全优工程。1985年,承建厦门8幢宿舍楼工程,获全优、优良工程各占50%,1986年,7幢宿舍楼又获得4幢全优、3幢优良。1979~1982年浔中建筑工程队承建的江西210国防工程3个地下工程中周田工地,在人民解放军通信工程评比中获得好评。
  第四节 质量管理
  1978年前,基建工程由基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1979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配备专职建筑工程质蚤检查1人。1981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小组。1984年,设建工股,行使建工、质检双重职能。1985年4月,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4人,各建筑公司配1名质检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贵:一、对主要原材料、预制构件和半成品的检查督促;二、检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推荐优质工程;三、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各种规范、规格和技术标准并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通过几年的质量监督,县建筑工程质量有很大提高。1985年对21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优良工程占17.9%,合格工程占82.1%。1986年验收11个工程,优质1个,优良7个,合格3个。
  监督站于1987年设建筑工程材料测验室,购置200吨压力机、30吨万能机和DG—300型切砖机各一台,对混凝土、砖的抗折强度、钢筋强度和冷弯等材料及时地测验,确保建筑材料的合格。
  第四章 城乡建设管理
  第一节 机构
  民国20年(1931年)1月,县政府设建设局。翌年,成立建设委员会,后改为建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955年12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后来几度改制。1984年5月改为建设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计财、建工、城建科(包括城乡规划、城镇监察中队)、建筑设计室(1978年8月)、园林管理处(1983年)、房产管理处(1980年11月)、环境卫生管理处(1981年1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85年9月)、环境保护办公室和排污收费监理所(1986年12月)。企业单位的有县水泥厂、县建筑公司、县机砖厂、县自来水公司、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外有建工管理的乡镇房建企业。
  第二节 规划管理
  一、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确定凤池街为政治、文化中心,三角街一带为商业区。1979年8月,县成立城建规划委员会。组织班子研讨编写城建规划提纲,同时,以鸣凤桥为中心方圆10平方公里内控制建设。1982年1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县城建设规划提纲。1984年,在省测绘局协助下,完成10平方公里的测绘工作。1985年9月,又在省规划设计院协助下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并通过省、市、县有关单位的技术鉴定。1985年12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省、市人民政府。1986年5月20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县城总体规划》。至此,县城建设由原来的任其发展,到严格控制,规划管理,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
  《县城总体规划》确定德化县城的性质是以发展瓷器生产为主的城镇,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发展规划:1990年人口控制在18000人左右,2000年发展到25000人;建设用地,近期掌握2平方公里,远期掌握2.7平方公里。布局与功能分区为:浐溪北岸主要为行政、文化设施用地;沪溪南岸以商业、生活用地为主挤城镇北面作为城镇发展备用地;城镇东侧可作为工业发展用地。用地遵循“自里而外,控制东西,发展南北,先南后北”的方针。
  为保证《县城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对1986~1989年建设的寨头新村、双鱼新村和凤塔新住宅区以及内瓷工艺美术开发区作了详细规划。体育场规划用地曾定在程田寺洋改为湖前洋,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由于按步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建设多次
  获省、市领导的好评,1987年被省评为“规划、建设、管理先进单位”。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县招待所新建宾馆违背科学、违背规划的选址间题,同时,小区规划和管理跟不上建设的需要,仍有混乱现象,规划管理的规范与土地管理的控制用地也不够协调,一些住房通风、日照和采光严重不足。
  1985年8月完成全县17个乡190个村的总体规划。1988年,上涌、葛坑、水口、南埕、三班等五个乡政府所在地都巳作详细规划:上涌街移建于今街东面,呈“工”字型,原街作为公路过境线仓库区;南埕街选建于南埕桥东北侧,与公路、沿溪绿化带略呈田字型;水口街主要向水口桥北的公路延伸;三班后房街分向南北扩展;葛坑街就地改造。规划巳申乡报县审批。
  二、管理
  城建由一名副县长主管,凡县城规划和建设资金都须经县长审批。具体业务由建委实施。1985年,县人民政府授予建设委员会四项城镇建设管理权:(一)、在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一百米,不论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都要经过建委审查和批准。土地管理局成立后,规定应先征得城建规划部门同意,方能办理审批;(二)、处理违章建筑;(三)、实行开发区的基建项目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征地拆迁,统一安排施工);(四)、筹集资金统建市政工程。《县城总体规划》批准后,凡使用规划区的土地,应在城建规划部门配合下选址、定点、划定红线、签署意见,而后办理使用土地审批手续。同时,在核发“基本建设许可证”时,严格控制建设位置、面积、标高、密度等环节;还需由城建部门派员配合定点、放样及验收,并在使用土地通知书上签字始生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基本建设许可证”的一切违章建筑,由城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建委、主管城建领导同意后,交付城建监察中队执行。处理办法为停建、罚款或拆除。1987^1989年5月,共拆除违章建筑48处。
  第三节 土地管理
  1952~1968年4月,国家、集体、个人在县城建设用地和农村个人建房使用耕地,由县政府民政科审批;1968年5月~1971年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审批;1972~1979年归县政府计划委员会审批;1980~1986年5月改由县政府建设委员会审批;1986年8月由新成立的县土地管理局办理。农村个人建房使用非耕地,由乡(公社)一级办理。土地管理局下设秘书、征地、地籍、监察股和监察队。乡设土地管理所,还有110个村成立土地管理小组。
  一、国家建设用地
  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县准许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选址、定址,然后按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取得合法使用权。关于征地补偿,1952~1979年,以征用前三年平均产量的三倍计算;1980~1982年4月对地少人多的生产单位则安排部分劳力就业。1982年5月以来,征用土地需支付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赔偿费。1952~1978年,全县征用土地413.97亩,其中非耕地153.66亩;1979~1985年426.07亩,其中非耕地51.67亩;1986~1988年132亩,其中非耕地2.98亩,还有龙门滩引水发电工程和阳山铁矿专项用地6671.45亩,其中非耕地4555.46亩,但《土地管理法》实施前,交通、水电建设的用地,除瓮口电站、美湖二级电站、高涤变电站、东环城路办理耕地征用外,其他以工程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集体建设用地
  用地手续与国家建设相同。城市集体按照国家建设付给征地补偿费,乡集体应适当付给征地补偿费,并妥善安置其生产和生活。集体建设用地1979^1985年为17.16亩,1986~1988年为96.4亩,其中非耕地31.57亩。
  三、个人建房用地
  村民建造房屋的手续,由申请户填写建房用地申请表,向村民小组(生产队)签署意见,报村委会(大队)签章,然后送乡(社)审批或转县办理。
  1984~1985年5月,对县城规划区的城镇居民和村民建房,规定按土地权属分别向政府申请,报县建设委员会审批。1987年1月起,则由建委签章,再由土地管理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准。
  1952~1978年,县共批准耕地34.62亩为个人用地,其中合作化前(1952~1954年)批准建房的耕地数额,可在当地机动田中调整。1979~1985年,全县个人用地219.94亩,其中非耕地168.27亩;19861988年434.4亩,其中非耕地398亩。
  四、清理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曾经三次普遍清理占地。前二次为1962年12月和1983年4月,主要对象是个人占用耕地盖房。第三次为1986年6~12月,对全县国家、集体、个人自1982年5月~1986年9月建设用地作全面清理。清理结果,清查出擅自占用土地257.67亩,其中耕地107.69亩;超批多占131.29亩,其中耕地47.64亩。还有乡村公路1775亩、学校150亩未办理征地手续。对违章建房的处理情况是。没收5幢房屋,拆除26幢,退地15户(单位),罚款520户(单位),金额12.17万元,补交土地补偿费、补办手续739户(单位),金额8.65万元。通过清理,有效制止了违法占地的行为。
  第四节 房产管理
  民国20年(1931年)县设财政科办理验契课税。1951年以后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局)继续办理契税。1952年,县政府颁发土地证时附有房产。1980年11月,在县建设委员会下成立县房产管理处,管理县公产房,并负责分配、收费、维修和城镇房产产权、产籍以及处理因房屋买卖、旧房翻建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一、县公产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公产房由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局)管理;1980年1月移交给县建设委员会,同年11月,改由房产管理处管理。1984年有公产房15379平方米,其中:土改没收的3198平方米;1964年县府后新建的8幢套间平屋,建筑面积1253平方米;1979~1984年后田池新建5幢3至4层的砖混结构单元式套房,建筑面积6602平方米:1981年购买32303部队和723医院26幢套间平屋,建筑面积4326平方米。1984~1988年,落实政策退还属私人的公产房833平方米;双鱼、寨头建新村和扩大党政机关大院而拆除的计2564平方米;后田池9号楼1095平方米卖给县医院。1987年在寨头新村建908平方米,至1988年实有公产房11795平方米。
  公产房以“收费养房”的原则进行管理,收费标准以实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平屋0.05~0.07元,单元式套房0.11元。1982~1987年收房租76997元,而支出仅维修费就达71054元。
  二、商品房与集资建房
  1984年6月始由建委牵头搞集资建房试点,在双鱼新村建5幢单元式套房,建筑面积6068平方米,造价82万元。1986年5月,由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办,按照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三通”(通水、通电、通路)“一平”(平整土地)、统一定点放样的规定建造住宅。1987年底,共用土地54亩,其中征用44亩,公地10亩。以统建、代建、预售等办法,建造各类住宅22960平方米。木具厂、县政府、财政局、粮食局、水泥厂、铁厂、德化瓷厂、德化第二瓷厂等单位亦集资建造住宅。
  集资建房试点,实行优惠政策,由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补助公共设施,收费仅设计费1%,施工管理费5%,房地产开发公司集资的第一批53建房户,县财政拨款6万元。1987年以来,凭实际结算,开发公司收取管理费3%。
  集资房有成品、半成品(外壳)、基础等三种承建形式;住宅造型有盒式、点式,住户有单元式套房和单梯单户。造价摊分:底层85%,二至三层110%,顶层95%。
  个人集资的住宅享有房产所有权,有买卖、继承、赠送、转让、出租等权利。
  三、产权发证
  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于1988年6月以富东街作试点,接着对苏坂里、城后、王厝山、林进基等地开始施行。
  第五章 环境保护
  1958年全县各地烧炭炼铁和60年代大量用薪材烧瓷,使德化的自然环境遭受破坏。1970~1985年,在生产和建设中,偏重局部效益,忽视环境的保护,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986年12月,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和“排污收费监理所”,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一、废水污染
  据调查统计1986年排入浐溪、涌溪汇合的污染物,年为815.87吨,中有固体悬浮物(SS)357.22吨,化学耗氧量(COD)151.17吨,5日生物耗氧量(BOD5)305.80吨,石油1.68吨。17个主要工业、医疗污染单位年排放废水42.99吨,其中工业废水41.68吨,等标污染负荷(K)分别为BOD662.40%,COD15.07%,悬浮物7.14%,医疗废水1.31万吨,污染负荷(P)占31.48%。此外,城区年排放洗涤用水130万吨,也是不可忽视的污染源。
  二、废气污染
  燃料消耗,年为2.471万吨,其中煤1.629万吨,油0.60万吨(折标准煤),薪材0.26万吨,(折标准煤)。废气年排放27831.52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22197.10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5634.42万标立方米。废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280.79吨,氮氧化物179.64吨,一氧化碳67.07吨,烟尘502.35吨。等标负荷分别为:烟尘48.7%,二氧化硫27.2600,氮氧化物17.43%。1986年3月,据测城区有酸雨,PH值4.9~5.4。
  三、固体废气物
  主要来源为工业粉尘和高炉渣,年排放粉尘0.36万吨,高炉渣0.204万吨。
  四、噪声
  县城工业的发展和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多,噪声日益严重,尤其是拖拉机在城区频繁通行,使浔南路的南门噪声达90分贝。
  第二节 环境治理
  一、废气治理
  1980~1987年,德化瓷厂、第二瓷厂、林产化工厂、蚊香厂、食品厂、粮食加工厂、煤矿、水泥厂、阳山铁矿。丁墘米粉厂等先后安装锅炉11台,用自激式洗涤烟气,效率达85%;1987年德化瓷厂建成冷煤气站,每小时产煤气5600立方米。气化烧瓷的成功,为德化县解决大气污染
  闯出了新路。
  二、综合利用
  1978年,德化瓷厂建煤渣砖车间,年制煤渣砖34万块,处理煤渣298.8吨。水泥厂的机立窑,于1987年安装脉冲除尘器,日回收熟料粉尘3^5吨,经处理制成水泥。蚊香厂年回收粉尘30吨。1981年以来收集的废瓷片多数破碎为不同规格的颗粒,是建筑物外装饰的水刷主要原材料。水泥厂对煤矸石进行粉磨,作为水泥辅助材料。
  三、废水处理
  农场小电镀厂用石灰、硫酸亚铁漂白粉等药物处理废水中的六价铬氰化物,效果良好。林产化工厂用上浮树脂法取回树脂,减少污染。
  第三节 环境保护
  一、控制新污染源
  1987年,实行新、扩、改的建设项目与排污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德化陶瓷美术工艺厂因紧靠龙浔公园,对扩建工程采用低温电窑生产线,德化铁厂新建冶炼车间定址于县城6公里外盖德村,德化胶合板厂选址于县城浐溪下游的肖坑桥头。几十家个体、联合
  体新建的陶瓷厂,以小电窑代替薪材为燃料的龙窑等措施,减少了新污染源。
  二、排污收费
  1988年置有烟SO2,检测器,PH离子电位仪、噪声测定仪和烟气林格曼测定仪各1台,对排污单位实行监测。1985~1987年,对污染单位按国家标准收取排污费12万元,其中拨付7万元支持水泥厂、德化瓷厂等单位购置和建设排污设施。1987~1988年,还对城区主要水源的浐溪、丁溪倾倒废土的单位和个人罚款8起,处理噪声超90分贝的录像播放点3起。
  三、保护饮用水源
  1988年,以自来水厂取水点为中心,上游200米的世科村大樟树下,下游100米的龙津桥水域内定为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禁止洗涤、游泳、捕捞和抛入任何废弃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的活动;两岸10米内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并对自来水厂的上游1000米范围内,控制基本建设。
  四、建立自然保护区
  1985年5月,省批准建立戴云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有核心区、试验区、游览区,总面积145957亩。是德化保护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重要措施。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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