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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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间金融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2
页码: 387-3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的高利贷始于民国期间,形式多样,利率不等,使借贷者破产。普通借贷在农民中的殷实户和贫困者之间流行,后来又重新出现在城镇私人和个体工商户之间。互助借贷是民间私人之间的经济互助形式,体现人际间一种互助美德。招会是德化农村的经济互助形式,民国后期通货膨胀后一些地区股金改为稻谷。互储会是机关单位解决干部、职工临时性困难的方法。
关键词: 德化县 金融活动 民间金融

内容

一、高利贷
  德化高利贷始于何时无考,民国期间颇为盛行,其形式多样,条件各异,利率不等。一般视时间长短定利率的高低。通常以一年为长期,短期的由借贷双方协商,超期未还,不论何种形式都要本金加利息计利。高利贷使无数借贷者破产,有的流落街头和离乡背井。德化高利贷主要形式有:
  逐月加二:这是一种恶性高利贷.自第一个月起即以“加二”(即月利率为本金20%)的利率计算,第二个月开始,即本金加利息计利并逐月依次推进(即复利),借一元钱到十二月以后连本带利要还8.92元,手续是借款人要立字据找担保人后取款。
  现金高利贷:其年利率“加五”至“一本一息”(年利率50~100%)不等。较普遍的利率是在“加六”至“加八”之间,个别贪婪成性的高利贷者收“一本一息”。其手续是双方协商确定借贷金叛、期限、利率、归还方法,由借方找人担保并办理字据后,签字付款,这种借贷全县流行。
  借谷银:双方协商确定借谷担数,每担谷价若干,办理借贷手续后,借方可以拿稻谷,也可以拿稻谷折成的现金。其年利率一般在“加五”左右,另一种形式是春初双方商定借稻谷担数,按时价折成币值,由贷方先扣回利息20~30%,余下付给借方。届期,借方还给贷方商定数量的稻谷实物,这种借贷形式均在农村。
  卖青苗:借方指定某地段庄稼作抵押,向贷方先支借一定数量的钱额,并约定利息,秋收前还清,届期本息未还,贷方将以所押庄稼收抵。另一种是以借方某地段庄稼一次性低价卖给贷方,双方立好字据后借方取款,贷方便对该庄稼拥有所有权,到秋收时中益其利,这种借贷出现在农村。
  借前帮:借贷双方拟议借方的产品数量按时价折算,钱额总数根据借贷期间长短扣除30~40%的利息,余款再付给借方。产品按时交给贷方。这种借贷常存在于手工业者和行商之间。
  性畜利:是借贷双方以饲养牲畜为关系的借贷。由贷方出猪崽钱,借方饲养生猪,出栏时,先提出15斤猪肉作为归还贷方本钱,余下提出20%作为贷方利息,余者归借方,这种借贷方式也用于养羊户。
  二、普通借贷
  普通借贷在德化民间由来已久,流行普遍,其年利率在20~30%之间。借贷关系大多在农民中的殷实户和贫困者之间形成。数额不大,手续简便,双方均守信用。到1951年后消逝。1986年,国家借贷指标压缩,市场银根较紧,这种借贷又重新出现。但不同于过去的是:一是出现在城镇私人和个体工商户之间;二是利息由年利变成月利,且高于国家银行的利率,月利一般为2~3%,亦出现4~5%。
  三、互助借贷
  私人现金借贷,德化民间私人在建功立业或婚丧等,经济困难,只要亲戚、朋友有余款,随时可以发生借贷关系。不收利息也不立借据,完全以相互间的信用为准则。这种借贷巳长期存在,至今仍然流行,既是经济关系,又体现人际间一种互助美德。
  招会:德化农村古来就有“招会”的经济互助形式。由会主发起,招集若干股份,后设席宴请诸股东,宣布“银会”正式成立,商定股金(或稻谷)数额,并收集第一次筹金先归会主,以后按入会者依序轮流,或用摇骰形式取得筹金.直到会员各得一次筹金时,银会便告结束。民国后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一些地区股金改为稻谷。解放后,一些偏僻乡村的农民如遇建房等还有“招会”。
  互储会:1949年后,机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向各互储成员收储限额小量资金,以供解决干部、职工的临时性困难。凡是向互储会借款的会员,以后按还款计划在每月发工资时逐渐扣还。德化自1956年由供给制改行工资制后即普遍推行互储办法。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无人管理而大半垮掉。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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