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币比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币比值
分类号: F822.757
页数: 1
页码: 3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民国以前使用银锭和铜钱,后来银元作为本位币在市场上流通。银元与铜钱、银角、铜元之间的比值不断变化。民国时期政府发行法币和关金券,并规定了一定的比值,但随后这些货币都逐渐贬值。金圆券发行时规定了一定的比值,但随后也贬值。1955年新人民币发行后,比旧人民币贬值。
关键词: 德化县 货币 币比值

内容

银子与铜钱的比值:银子(银两)作为称量货币、辅以铜钱的流通历史已久。其比值的演变无从稽考。清末银元流通是铜钱1千文(即1贯)比银子1两。
  银子与银元的比值:银元流入德化以后,每元银一直以7.2钱重量参与银子流通至定为本位币时止。
  银元与铜钱的比值:银元定为本位币后,以1银元比铜钱1千文。
  银元与银角(大盾、小盾)比值:银元与大盾:1银元比5大盾;银元与小盾:1银元比10小盾。民国初,各省滥制,银角成色降低,比额不等,最高达1元抵20小盾。
  银元与铜元的比值:以每1银元比100个铜元。
  银角和铜元的比值:最初1个大盾比20个10文面额的铜元,1个小盾比10个铜元,后来铜元贬值,民国23年县商会公布40个十文铜元比1小盾,后又改为30个比1小盾。
  铜元与铜钱的比值:铜元开始发行时规定:1铜元比10文铜钱,但市场实际使用常以1铜元比12文铜钱,最高时达1比15文。
  法币与银元的比值:民国政府发行法币时,废止银元流通,并规定以1元法币比1银元回收。
  关金券与法币的比值:民国政府发行关金券时规定,以1元关金券比法币20元,但关金券随即贬值。民国37年,发行金圆券时宜布关金券与法币同样以3百万元比1金圆券。
  关金券与银元的比值:关金券发行时,以1元关金券收兑1银元。但后来关金券逐渐贬值,初期以10元关金券比1银元,后竟变为百比一、千比一、万比一,最后为10万元比1银元。
  金圆券和法币、关金券的比值:金圆券发行时规定,1金圆券比法币、关金券3百万元;2百元比1市两黄金;3元比1市两银;2元比1银元;4元比1元美钞。但后又急剧贬值,市场上竟然数万元才抵得1银元。
  新旧人民币的比值:1955年3月新人民币发行,新人民币1元比旧人民币1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阅读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