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化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0344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支出 |
分类号: | F812.756 |
页数: | 3 |
页码: | 365-36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财政收入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从民国初期的短缺到20世纪60年代的调整和整顿,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持续增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县财政开支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执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力求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在1950-1964年间,全县党政机关集中财力修建公路、工厂和支援农业生产。1960年,县财政科被评为省政府先进单位。1965年,《福建日报》和《大公报》分别刊登了德化县财政科被评为革命好管家和财政工作经验的消息。在1952-1987年间,全县财政预算内外实际总支出为18652.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城市维护、职工知青建房支出占6.65%,农、林、水建设支出占16.38%。此外,该县还对工业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增加企业流动资金进行了投资,对公路建设和桥梁修建予以支持,并补助老干部建房的水、电、路公共设施和集资建房。该县还支持农村凿井、引水、改善饮用水条件。至1987年,全县已有县办和县乡联办电站9座,装机18台,容盘7054千瓦,发电量达到3076万千瓦小时,缴纳利税101.93万元。 |
关键词: | 德化县 财政 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