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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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收入
分类号: F812.756
页数: 4
页码: 362-365
摘要: 这段文字讲述了德化县财政收入的历史变迁,从民国初期的短缺到20世纪60年代的调整和整顿,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持续增长。同时,文中也提到了不同时期重要的政策和变化,如“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以及“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等。
关键词: 德化县 财政 收入

内容

民国初期,德化县财政收入短绌,库存空虚。民国23年(1934年),县政府清理财务,后又多次整顿,收支始纳入正轨。民国30年预算收入70.25万元(实际收入49.57万元).民国31年预算收入138.63万元(实际收入172.80万元)。民国33年,因筹募应变费、劳军款等,收入骤增,自此另设项目作为预算外收入。民国34年,预算内收入1132.34万元,其中税课459.59万元,国税344.90万元,国税附加11.48万元,特赋1.64万元,惩罚及赔偿且6.60万元,其他298.13万元;预算外收入568.6万元,其中自治税课5万元,惩罚及赔偿0.2万元,捐献赠与52.78万元,其他510.6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县财政收入遵循“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总方针,在发展工农业生产基础上,根据“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组织财政收入。
  1957年前,德化国营企业大多归省、区管辖,县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工商税、农业税和上级拔补.1952~1957年,县地方工业企业累计收入仅3.82万元,占财政收入2.5%。
  1958年,开始新建、扩建的阳山铁厂等一批骨干企业陆续投产,当年上交财政数额就由1957年的1.03万元增至22.81万元,1959年增至31.57万元,1960年达73.17万元。
  1960年,原华侨投资公司所属企业德化松香厂,改为县地方国营企业,增加县财政来源。
  1960年,纠正“浮夸”、“冒进”倾向,扭转“大跃进”期间一些企业虚报产量、多交利润的作法。1961年全县工业企业收入亏损8.5万元。
  60年代初,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工业企业生产采取调整、压缩等措施。全县关、并8个厂、矿,精简下放职工331人,清退“大跃进”期间的民工,共支付费用3.1万元,清仓查库发现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76.3万元。经过整顿,全县工业企业7个,生产逐年恢复发展,上交县财政由1963年10.68万元增至1965年38.86万元。
  1965年水泥厂恢复生产。1966年集联瓷厂改名为人民瓷厂。1969年新华书店归县管理。1970年省属德化瓷厂、新建瓷厂划归县管;同年新建厂与人民瓷厂合并为红旗瓷厂,地属物资站(1963年被收回),木材站亦划归县管,增加县财政收入。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成本上升,全县15个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6个,亏损金额76.6万元。
  1965~1979年,煤矿、铁厂等先后恢复生产,并新建酒厂、纸箱厂、瓷土矿、电力总站、自来水厂、县车队等一批企业。
  1979年后,德化县财政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经济日趋繁荣,财政收入持续增长。1981~1985年,全县预算内收入(不含上级拨补)2976.5万元。
  1985年起,物资公司、木材公司、农机公司、燃料公司等一批企业下放归县,燃料民用煤1985~1987年拨补76.5万元。1986年粮食企业归县财政预算。1986~1987年,省拨给县补贴225万元。
  1986年,县人民政府与泉州市财政局签订《改变德化财政补贴县协议书》,规定从1987年起,全额收入留归县财政外,每年还由市财政固定补助170万元,省财政固定补助80万元,要求从1990年起,实现收支平衡,停止补助。
  1987年用市财政提供的补助款,投资经批准立项的企业技改,开办一批周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技改项目,扩充了财源。1987年,县财政预算内各项收入(不含上级拨补)达到1213.3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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