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化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034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体制 |
分类号: | F812.756 |
页数: | 2 |
页码: | 361-36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财政管理机构在历代王朝和地方指令下征收“皇粮国税、饷款军粮”,以供发放官吏、夫役薪俸和春秋二祭费用,以及办理运送物料等款项。民国初年,全县赋税收入多用于军警和官员薪饷。1934年成立财务委员会,协助县政府清理财务,划分省、县库收支。1950年后,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1953年开始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区、乡收支列入县预算,地方性收入归县所有。1958年实行“划税分成,固定比例,支出包干”的体制。1968年起实行“收支二条线”的管理办法。1972年开始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的财政体制。1974-1975年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的财政管理体制。1976-1979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管理体制。 |
关键词: | 德化县 财政 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