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价变动和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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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3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价变动和比价
分类号: F726
页数: 5
页码: 354-3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民国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物价变动大,农业产品比价差距增大。政府制定价格政策后,物价趋于稳定。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冻结,随后市场繁荣物价提高。
关键词: 德化县 物价管理 物价变动

内容

民国元年至抗日战争爆发前(1912~1937年),市场物价相对稳定,但农业产品比价差距有所增大。民国元年至7年(1912~1918年),每斗白米(7.5公斤)0.40元,可换取每公斤0.30元的猪肉1.33公斤,换取每公斤0.04元的食盐10公斤,换取每盒0.035元的火柴11.4封(每封10盒)。民国20年前后,白米每斗上涨到0.50元,只换取每公斤0.44元的猪肉1.14公斤,换取每公斤0.14元的食盐3.57公斤,换取每盒0.06元的火柴8.3封。抗日战争时期,货币贬值,物价暴涨,从民国30至34年,米价上涨285.7%。猪肉上涨30倍(见附表)。
  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滥发纸币,致使通货膨胀,物价继续飞涨。民国35年与民国元年比较,大米每斗(7.5公斤)由0.40元涨到53元,米粉50公斤由8元涨到80元,猪肉每公斤由0.30元涨到293元,食盐由每公斤0.04元涨到53元。19481949年,人民对纸币失去信任,市场都以银元、大米为单位进行换算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物价工作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形势,人民群众渴望物价稳定。
  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产、供、销三者互利的价格政策,规定地区差价,批零差价和进出口商品价格计算公式等措施,使物价工作走上了正轨。到1952年,物价趋于相对稳定。以1949年12月的浔中地区几个主要商品零售的物价基数为100计,1952年食品类降到89.1%。
  衣粉类降为96.28%;农业生产资料降到84.93%。并从这年起,适当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相应调低工业产品销售价,使物价趋于稳定,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如1洲9年50公斤稻谷与龙头细布比值是18.3市尺,1953年调为22.9市尺;1949年稻谷50公斤为6.40元,1953年调为7.45元。木材4米X18公分每立方米17元调为23.01元,猪肉0.5公斤0.36元调为0.564元,白细布每市尺0.35元调为0.325元,火柴每封0.36元调为0.205元,煤油0.5公斤0.95元调到0.71元。从1954年至1959年,粮油、棉布、木材、香菇、笋干、生猪实行国家统一购销价格没有明显波动外,集市商品也较稳定,仍然呈现农副产品购销价略有提高,工业产品销价略有下降状态。1960~1962年,国家暂时困难时期,商品奇缺,供应紧张,国家定量配给物资价格没有什么变,市场上出现货币多、物资少,货币流通量与商品零售比例是:1959年为1∶5.76元;1962年为1:2.16元。1963年为1∶2.95元。1961年国家牌价与市价差4.5倍,集市价猪肉最高达到24元/公斤;大米6元/公斤。1962年相差2.57倍,1963年相差1.48倍。
  1964年物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集市贸易的几种农副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大米每公斤为0.70~0.80元;面粉1.00~1.20元:鲜地瓜0.06~0.12元;米粉1.00~1.10元;禽蛋1.80~2.40元;花生油3.80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基本处于冻结状况。1978年,国家重视价格对市场的调节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商品的丰富,市场的繁荣,人民购买力的提高,除生产资料价格实行一地一价,对副食品和小商品价格给予放开外,市场物价有所提高(见附表)。
  1979年,夏粮上市时,晚稻谷每百公斤由20元提高到23.80元,上升19%;晒烟每百公斤由114元提高到136元,上升19.3%;生猪每百公斤由99元,提高到123元,上升25.86%。同年11月又提高了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等八类副食品零售价格。国家对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发给6元的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弥补副食品升价的差额。
  1981年3月,对全县中小农具价格作调整。计有锄头柄、木扁担、犁借、犁正、犁尾、水车座板、水车心、木耙框、薯切板、锄锥柄等12种。调整幅度是将收购价(出厂价)调高25.5%,零售价调高29.2%。
  1982年11月,对聚氯乙稀农用薄膜、生铁、脚踏脱谷机,手摇喷雾器、过磷酸钙等5种农业生产资料,取消财政补贴;供应价平均调高44%,其中过磷酸钙提高98.4%。
  1983年,本县的无烟煤,每吨由原价23元调升至33元。
  1984年2月,县对尿素、硝酸铵、过磷酸钙、钙镁磷、细骨粉,叶蝉散等6种农业生产资料销价分别调高6%~43%。由于生产资料的提价幅度大,农业生产成本随着增加。1984年,对水口乡早稻成本进行测算,早稻每亩生产成本65.5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1.13元高出4.41元。
  1985年,改革日用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经主管部门测算,五交、百货、文化用品,工业生产资料的作价,影响指数分别提高4%、7%和10%。
  1986年3月1日起,县出口瓷器,以1976年出厂价格为基础平均提高15%,其中10%作为正常调价,5%作为价外补贴。
  1987年,在价格改革中,调整14种商品价格,6种收费标准,其中籼稻每50公斤,定购价提高2元;粮食市场价格大米每公斤一般0.80~84元,最高达0.94元。
  以粮食为农产品的比价中心。自1950~1959年,50公斤(6.80元)中晚稻谷在1950年仅能换到硫酸铵8.5公斤、龙头白细布6.7米、火柴20.6封、煤油2.61公斤、食盐17.9公斤。至1959年,50公斤(7.10元)中晚稻谷就可换到硫酸铵18.7公斤,龙头白细布7.94米、食盐24.48公斤、火柴44.4封、煤油5.9公斤,缩小了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详见下表)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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