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标 广告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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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2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商标 广告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349-3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商标和广告管理方面进行了多项工作。对于商标,县工商部门负责审批和注册,并建立了商标档案。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了商标清理工作,打击假冒商标行为。在广告管理方面,加强了对广告经营活动的规定和审批,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关键词: 德化县 商标 广告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商标
  1959年10月,县工商科审批的商标有县医药公司制药厂出品的松节油剂等16种药品商标;生产资料经理部肥料厂出品的卫生香5种商标;商业局综合厂出品的明星香糊;化工厂出产的精制松香商标;农副产品经理部生产的菠萝糖5种商标。
  1978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商标清理工作,办理商标业务和建立商标档案。自1979年9月开始报请审批注册,至1988年2月批准注册的商标有11种(见表)。
  德化获轻工业部和省优质产品奖的商标产品有德化瓷厂出品的鸣凤牌艺术瓷雕7种;德化工艺美术陶瓷厂出品的云龙牌工艺瓷雕4种。德化酒厂出品的戴云牌十全大补酒1种。
  1984年,县工商局发现假冒德化酒厂戴云牌商标案,遂于1985年1月,会同检察院、酒厂,在泉州市和晋江县工商局的支持配合下,于晋江县罗山乡张前村破获假冒十全大补酒4000多瓶,以及酒精、包装盒、空瓶等价值1万多元,当场进行销毁,并把假酒案提交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县工商局对流通商品的产品商标亦负监督检查。从1989~1987年,开展对假烟、假酒、假味精检查中,查获假冒商标9起,计有假烟453箱零26条,假酒2760瓶,假味精142包,假化肥50吨。查获的商品中,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给予没收当众销毁,对质量低劣的,责令经营者让顾客退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1978年,德化县商标印刷定点在德化县印刷厂,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揽印刷商标业务。1985年底,又制定了新的《商标印刷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了定点印刷的做法,规定凡印刷注册商标标志的,应凭《商标注册证》到县工商局开具《注册商标印刷证明》;对印刷未注册商标标志的凭《营业执照》到县工商局开具《未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委托印刷单位印制。1985年起,为提高消费者识别假胃商标能力,县工商局经常在集市展览假冒商品,向群众宜讲假烟、假酒的特征。
  第二节 广告
  民国期间,德化有各种广告出现,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用墙壁书写、张贴广告,其广告内容时常失实,政府也没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工商产品大部分由国营工厂生产,高、精、尖产(商)品有印成册子或报刊介绍,一般只在商标上进行说明。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物资紧缺,广告削弱。
  “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秩序混乱,广告工作停止。
  1978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广告管理。对从事各类广告的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等作具体规定;凡个人行医广告,各类文化补习班或职业技术培训班、招生、招聘广告,须经县以上卫生、教育、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批准;药品类、兽药须经省卫生、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构审批;获省级以上各类奖的优质烈性酒广告,须经省或授权省辖市工商局批准。
  德化瓷厂、工艺美术陶瓷厂和德化酒厂所获得省以上优质奖的11种艺术瓷雕和十全大补酒,均在书册、报刊和广播、电视予以宜传介绍,扩大其声誉。德化酒厂的十全大补酒自1984年获省优质产品证书以来在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进行广告宣传。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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