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食油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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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食油供应
分类号: F724.7
页数: 1
页码: 33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在1956年开始实行粮食部门统一经营食油的制度,并在之后经历了多次定量调整和供应管理方式的变迁。供应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不同地区的食油供应有不同的原则和标准,其中包括指标包干、按产油情况分区供应、按季节安排供应等。此外,还有针对归侨和侨眷、生育等特殊情况的食油供应。
关键词: 德化县 食油供应 粮食部门

内容

1956年,食油归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全县设52个供应点,其中36个乡、村点委托供销社经销,1958年取消。食油经营贯彻“指标包干”原则,多产多吃,少产少吃,按产油情况分区,一区为主梢区,二、四、五区为一般区,三、六区为产油区。主销区职工年供油4公斤,农民、居民1.25公斤;一般销区在指标内安排供应;产油区完成上调后就地控制销售;工商行业用油由粮站按指标发证供应。
  1957年起,按季安排供应,城镇人口每人0.35公斤,非产油区农民0.18公斤;高温冶炼、野外勘察、僧尼、民警等0.75公斤。1960年后,农民供应取消,仅在春耕、夏收季节,每人供应0.1~0.2公斤,1975年停止补贴。
  1956~1960年,全县共供应食油64.5万公斤。其中供应农村46.5万公斤。
  1964年5月起,定量人口按月供应,每人0.2公斤,高温冶炼、高空作业、井下工和汽车驾驶员0.25公斤;医院、招待所按床位计算,分别按0.1、0.05公斤供应。1961~1970年计供应食油66万公斤。
  1970年,省提出食油自给,定量人口由0.2公斤减至0.15公斤。至1981年10月起,凡定量0.2公斤以下,全部提至0.25公斤。19711981年共供应食油93万公斤。1982年起,食油每年包干指标13万公斤。
  食油特殊供应:归侨和侨眷的婚、丧、喜、庆等特殊需要,按计划批准。1957年起,改按侨汇凭票供应。居民和农民生育,每胎供应1.5公斤,1962年起农民生育供应取消,居民改为0.5公斤。会议等食油补贴按人数根据规定标准,由粮站审批。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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