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议价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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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议价收购
分类号: F724.7
页数: 2
页码: 331-33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1963年至1987年期间,德化县的粮食和油料收购经历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1963年至1967年,根据上级决定,粮食局和供销社负责议价粮的收购,价格由县粮食局和物委核定。1978年至1984年,粮食部门开展议价粮收购,价格以购得进、销得出、不赔不赚为原则,并视市场情况具体掌握。1981年至1985年,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利润分成的办法。
关键词: 德化县 食油供应 收购

内容

1963年,县粮食局与县供销社根据上级决定,在征购、换购完成后,由县供销社货栈负责议价粮收购。收购价由县粮食局和县合作社核定,收购成批的粮食交当地粮站、粮点代为保管。1965年4月起,粮、油议价归粮食部门负责,价格由县粮食局和物委根据产销流向核定各地最高限价。1965年5月,城关收购价每百公斤中白谷32.4元,白米44.6元。1966年取消地区差价。9月,每百公斤晚白谷33.4元,晚白米46.4元。1967年,省决定压缩和取消粮油议价,统购后的余粮,实行超购奖售办法。1965^1966年共收购议价粮78.5万公斤。
  1978年粮食丰收,县革委会决定由粮食部门开展议价粮收购;粮食部门到各生产大队组织交售。价格以“购得进,销得出”和“不赔不赚”为原则,参照市价核定各收购点收购价。城关稻谷每百公斤44至46元,地瓜干34至36元。对集市供求有余的,及时收购剩余粮。至1979年底,共收购粮食82万公斤,茶油2万公斤。
  1979年12月,根据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把粮食议价经营列为粮食部门的重要工作,采取“统一经营,统一保管,单独计划,单独核算”办法,县粮食局拟出各收购点的价格幅度,粮站视市场情况具体掌握。
  1981年,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利润分成”办法。利润分成比例为“四、六”,即60%上缴财政,40%归粮食部门,其中上缴省粮食厅和地区粮食局各5%,县粮食局留30%,主要用于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1985年改为“五五、四五”比例分成。
  1982年,各粮站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务干部,负责了解市场信息,组织购销。城关开设议价门市部,并向南安等地粮食部门购进粮油150万多公斤,在市场抛售。从1月份起,财政部门对粮食部门经营议价粮油,实行劳务费补贴,每收购粮油1万公斤,补贴劳务费20元。
  1984年。县成立粮油议价公司,各粮站议购的粮油额,由公司决定。同年晋江地区粮食局分配德化平价转议价粮食375万公斤,满足市场需求,其间与泉州华川粮行开展议价联营。
  19781987年,全县共收购议价粮折原粮3332万公斤,食油12.5万公斤;县向外购进粮食741.5万公斤,食油32万公斤,1984年起,议价经营大幅度增加,其中,1987年购进粮食681万公斤,调进粮食107.5万公斤,食油8.5万公斤。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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