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化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030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食油收购 |
分类号: | F724.7 |
页数: | 1 |
页码: | 331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在1956年至1981年期间对茶油和油菜籽实行了不同的收购和派购政策。茶油方面,1956年起开始实行征购和派购办法,并根据实际产量进行95%计购。1960年开始采取派购奖售办法,任务内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发给5.5~7公斤油票,超任务交售的加价5~10%收购。1961年开始实行“包产包购,任务包干”的划分方式,1962年改为收购奖售,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奖售化肥30公斤,布票10市尺。油菜籽方面,1973年开始种植,按产量派购30%,超购部分每100公斤抵征购粮200公斤,或奖售化肥40公斤,或加价30%。德化县油菜籽收购量不足,食油供应短缺,大部分需要从外县调入。 |
关键词: | 德化县 食油供应 油菜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