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食油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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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3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食油收购
分类号: F724.7
页数: 1
页码: 331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在1956年至1981年期间对茶油和油菜籽实行了不同的收购和派购政策。茶油方面,1956年起开始实行征购和派购办法,并根据实际产量进行95%计购。1960年开始采取派购奖售办法,任务内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发给5.5~7公斤油票,超任务交售的加价5~10%收购。1961年开始实行“包产包购,任务包干”的划分方式,1962年改为收购奖售,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奖售化肥30公斤,布票10市尺。油菜籽方面,1973年开始种植,按产量派购30%,超购部分每100公斤抵征购粮200公斤,或奖售化肥40公斤,或加价30%。德化县油菜籽收购量不足,食油供应短缺,大部分需要从外县调入。
关键词: 德化县 食油供应 油菜籽

内容

1956年起,实行茶油征购和派购办法,至1958年底共入库茶籽折油3万公斤。
  1959年,按实际产量,扣除留种外,以95%计购。1960年,采取派购奖售办法,任务内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发给5.5~7公斤油票;超任务交售的,加价5~10%收购。1961年,以“包产包购,任务包干”划分余、缺油队。1962年改为收购奖售,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奖售化肥30公斤,布票10市尺。1959~1967年共收购油茶籽折油7.8万公斤。1973年起,改为市场收购,每交售100公斤油茶籽奖售原粮50公斤,化肥20公斤,收购价由100公斤180元提高至216元;1971~1979年收购油茶籽折油3.5万公斤,1980年起改为议价收购。
  1973年县内开始种植油菜,按产量派购30%,超购部分每100公斤抵征购粮200公斤,或奖售化肥40公斤,或加价30%。1979年,全县种油菜9000余亩,收菜籽15万公斤,以30%奖售、70%兑换花生油,两年共兑出花生油2万多公斤,因库存不足,改兑莱油。1980年油菜种植面积减半,1981年基本停种。德化油源不足,食油收购少,不敷供应,大部分由外县调入。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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