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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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29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24.7
页数: 2
页码: 327-3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清朝和民国期间,德化农民的余粮加工成糙米出售,部分由粮贩运至城关和赤水出售。1931年,民军陈公亮在上涌开设米市场,统制大米买卖,征收手续费。1951年春,永春贸易公司德化小组打破商贩垄断,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稳定市场粮价。
关键词: 德化县 粮油市场 集市贸易

内容

清朝和民国期间,德化农民的余粮,多数加工成糙米。挑到就近墟场出售。各墟场上市粮食少则千余斤,多至上万斤,除供当地居民购买外,由粮贩运至城关、赤水出售,每月由城关、赤水贩运到外县的大米有5至10万公斤。
  民国20年(1931年),民军陈公亮在上涌开设米市场,统制大米买卖,设斗过量征收手续费。民国29年县政府在城关、赤水设巴刹(粮市),盖斗过量,征收手续费,归财政收入。
  1951年春,永春贸易公司德化小组,为打破商贩垄断,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向德化县粮食科拨粮抛售,稳定了市场粮价,保障群众生活。1952年,供销合作社负责粮食购销业务,时粮市仍为商贩把持,七、八月间粮价大涨,供销社一度往永春采购粮食到德化销售,使粮市和粮价趋于稳定。
  1953年1月,德化县粮食局在城关设立门市部供应粮食,赤水委托供销社代销。2月初,永春粮贩来德化采购增多,粮价上涨,城关晚白米每50公斤由10.8元涨至11.8元,赤水晚红米由8.6元涨至10元,高于国营牌价1元多钱。一些商贩乘机抢购,城关粮店日销1.5万余公斤,赤水销售1万公斤左右,市情紧张持续数天。2月中旬每50公斤大米调高售价0.7元,比永春低1.3元,市价趋于稳定。
  1953年秋粮登场时,粮食商贩潜入农村抢购,严重影响国家收购粮食,县人民政府于11月底宜布对粮食市场实行管理,只许生产、消费者交易,禁止商贩收购,上市粮食除消费者购买外,均由粮食部门收购。1954年4月起,上市粮食大都是稻谷,城镇居民所需的口粮全部由国家供应。
  粮食统购以后,为调剂群众间粮食的余缺,1954年4月在城关试办粮食交易所,受工商、粮食部门领导,由区、乡组织群众参加交易。1955年,先后在三班、雷峰、水口、赤水、十八格、上涌、葛坑、汤头等地恢复粮食市场。同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颁布《粮食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产、销者均可进入市场交易,但商贩入市必须经过批准;统购品种交易价格在统购价与统销价之间,非统购品种自由议价,参加交易者逐渐增多。
  1957年冬起,实行“增产增购,以丰补歉”,取消粮食自由市场。规定凡属统购品种一律管死,只能卖给国家。其中粮食及其复制品、半成品,除主管部门调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贩运,农业社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允许加工米粉在社内调剂,可以接受社员委托加工,但不能销出公社番不许兑换粮食和粮票。鲜地瓜要在不影响征购任务的完成,保证社内基本用粮的前提下,经乡政府证明,可以在国家领导的粮食市场出售。但也有一些有余粮的群众搞私下交易。1959~1961年私下交易的大米,每0.5公斤价达3至6元。
  1961年,有些地方自行“包产到户”。1962年按人口分自留地,粮食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粮食征购结束后,粮食市场重新开放,实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1963年粮价恢复正常,供销社货栈议价米每公斤0.44元。1971~1976年把粮食市场作为“资本主义”产物进行批判,禁止粮食自由买卖。
  1979年后,葛坑、上涌、双翰、赤水、国宝、水口等地先后恢复墟场。上市粮食逐年增多,个体商贩经营活跃,贩运到永春、安溪等地销售。1982年以来,城关农贸市场和乡村墟场粮市繁荣不衰,据县工商部门统计年上市粮食达50至85万公斤。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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