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废旧物资日用杂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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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281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废旧物资日用杂品
分类号: F768.9
页数: 2
页码: 317-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期间,德化县的废旧物资收购主要由私人小商贩进行,收购种类较少。1953年开始,供销社开始收购废旧物资,并在1960年增加了收购种类。日用杂品在民国期间由私营店经营,1952年后主要由供销社经营。
关键词: 废旧物资 德化县 日用杂品

内容

一、废旧物资收购
  民国期间,对废旧物资很少利用,仅有浙江省平阳县的挑贩(俗称摇鼓担),挑着糖果、首饰及针线等小百货,走乡串户以物易物,换购铜锡等废品。1953年,供梢社始收购杂铜废锡等,当年收购废铜3.75吨、废锡1吨。1955年,县工商科安排2户小商贩,挑着小百货走遍全县乡
  村。为供销社代收购废品。1958年,在“大炼钢铁”、“大办食堂”时,当年收购废铜8吨、废锡6.15吨,废鉎35.45吨.1960年收购品种扩大为铜、锡、铝、铅、铅线、塑料、橡胶、胶鞋底、牙膏壳、电池壳、破布、旧书刊、废纸、玻璃、旧棉絮、唱片、酒瓶、废铁、废姓等19种。供销社收购的废铜、锡、铝,按规定留少量供应本县后,其余上调给二级站,其他废旧物资自行出售。
  二、日用杂品供应
  民国期间,私营纱百、京果店兼营外地生产的杂品,地产竹、木小家俱,一般是产销直接交易。1952年,供销社开始经营日用杂品,城关有私营日杂店5户,经营地产竹木小家俱。1961年后,供销社经营业务扩大,收购地产品木板、木柄、竹蔑等半成品,调拨给省外及泉州、晋江、惠安等地;基层供销社设门市部或专柜供应日用杂品.1987年,全县有日杂商店5工户、从业人员
  259人。
  (一)铁锅
  1958年,城镇、农村办食堂,家庭小炉灶闲置,铁锅废弃。1961年冬,撤销食堂恢复家庭小炉灶,铁锅供应极为短缺,实行以废锅“等量”换购新锅。1963年,敞开供应。
  (二)草席
  德化主销南安、宁波草席,本县水口、南1、雷峰、碧等地产草席亦适销。1963年,县供销社到宁波引进席草苗,在三班、丁墘村,利用中稻田种植,产量尚高。聘南安县技术人员,传授生产、编织技艺,在城关设立织席小组(12人),产品符合要求,后因“文化大革命”无人管理,1967年停产。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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