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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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263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商业
分类号: F757
页数: 25
页码: 301-3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民国时期交通闭塞,市场萧条。新中国建立后,社会安定,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商业逐步发展。1956年底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保留小部分个体小商贩作为国营、集体商业的补充。
关键词: 德化县 商业 贸易

内容

民国以前,德化商业落后,商店稀少,以集市交易为主。民国初,民军混战,社会不安,交通闭塞,市场萧条。民国13年(1924年)以后随着公路的开筑,商品流通初步改观。抗日战争期间,交通受阻,布匹、日用百货、食盐等货源紧缺,市场又呈萧条。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4年,全县输出商品总值3900余万元(法币),其主要商品有瓷器、陶器、笋干、菸叶、石灰、生铁、土纸、毛边纸、杉木;输入商品总值6900余万元(法币),其主要商品有硫磺、食油、面粉、黄豆、花生、纱布、百货.货源从福州、泉州、永春批发商购进,商品运输,除南埕、水口输出木材由水运外,其他地区靠人力肩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社会安定,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商业逐步发展。1952年,全县私营商业,由民国35年的300户左右,发展至919户,从业1206人,当年营业额199.8万元。供销社商业开始建立,商品购销旺盛.1954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私营商业转变为国营、集体商业。1956年底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保留小部分个体小商贩,作为国营、集体商业的补充。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个体商贩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于1969年冬,下放农村务农。关闭农贸市场,商品流通渠道受阻,市场购销下降。
  1978年以后,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疏导商品流通渠道,允许个体户经商,鼓励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恢复农贸市场,扩大购销网点,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出现内外贸易两旺,市场繁荣.但商业管理机制跟不上变化,市场曾出现假冒、劣质商品,以及任意抬价、压价、短斤少两等,损害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989年后,进行治理整顿,经商不正之风有所收敛。
  1957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①591.4万元,纯购进总额227.5万元,纯销售总额537万元.197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613万元,纯购进总额2579万元(其中出口商品1242万元),纯销售总额2662万元。1987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532万元,纯购进总额10199万元(其中出口商品2543.30万元),纯销售总额11202万元。
  第一章 市场
  第一节 集市
  德化历史上集镇商店较少,农副产品多在乡村集市交易。据清乾隆《德化县志》载,宋、元时,县城的市场,设在宜化门与觐宸门之间交易(在今凤池街)。明代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始设县内上市、下市(在今凤池街上下段)2个市场。清康熙十八年(工679年),升赤水格店铺为
  赤水格市.同年在城外,始设东关市(在今富东街)、西关市(在今西门街)、南关市(在今塔雁街
  一带),至此全县市场有6处,其中在县城5处。
  清乾隆后至民国初,乡村市场有所发展。据民国《德化县志》载,除上述县城5处市场外,乡市有山坪头、大墘(1950年8月划属大田县)、厚宏(后房街)、溪南埕、南埕、水口、后坪(今美湖)、双翰、虎跳(今上涌)、桂林、葛坑、云溪等12处;赤水街,是仅次于县市的乡市。
  1949年11月,德化县人民政府建立后,社会日趋安定,加上人口的增长、公路的开辟、生产的发展,集市随着经济形势发展不断增加和移址.1979年以后,因商业流通渠道的疏导,经商业户的增多,商品购梢日益活跃,全县城乡市场有更大发展.1983年新建龙鹏街后,至1987
  年,县城由西门、凤池、富东、龙鹏、兴南、塔雁、德新街等7条街道联成统一体市场.并附设三角街、南门、龙鹏3个农贸市场.
  乡市场有赤水、上涌、三班、水口、南埕、雷峰、倭碧、盖德、国宝、美湖、春美、大铭、汤头、桂阳、葛坑、杨梅等16个市场.村市场有隆泰、丁嫌、英山、仙境、泗滨、奎斗、桥内、上林、有济、苏洋、碧坑、蕉溪、瑞坂、溪南埕、连山、高涤、溪兜、溪坂洋、南斗、猛虎、桥兜、阳山、内春里、双翰衫树格、十八格、下涌、曾坂、岭脚、云溪等29处。
  第二节 圩场圩期
  明、清时期,厚宏街邻近泗滨土地祠埔已有“早市”;上涌的桂林每年农历二月十一日、后坂八月初一日各有“庙会”.人们随带土产品、小农具交易。
  民国34年(1945年),设葛坑圩日.民国37年,设上涌圩日。
  1950年至1951年,全县开展剿匪,土地改革,圩日中断。1952年,葛坑、上涌圩日恢复。此后增设圩日的有:1954年赤水街设圩日,1963年城关设猪苗交易日;同年,泗滨土地祠埔“早市”移址后房街,1965年水口设圩日.1981年起,杨梅、十八格等市场相继设圩日,1983年,后房街设猪苗交易日。
  圩场、圩期一览表
  注:①圩期未注明农历的均系公历,并以每句计圩期。
  ②猪苗交。日,即农历牛、马生肖日。
  ③十八格圩场,始设于民国35~37年问,后来圩期消失.现圩期自1991年10月起,改逢8日。
  ①:私去商品零售、纯购进、纯销售总幼,含《粮食经营》、《林业》、《卫生医药》、《乡镇企业(商业)》篇;总额均含
  物价变动因素.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依据。
  第二章 商业所有制与经营
  第一节 商业
  一、私营(个体)商业
  民国以前,德化商业具体情况无考。民国35年(1946年)《德化概况》、《德化统计》载:是年全县有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将近300户、从业500余人,其中城关176户、从业392人(其中商业147户、从业357人;饮食15户、从业20人;服务14户、从业15人),城关行业有绸布、京果、国药、杉木、土纸、陶瓷、屠宰、粮食、饮食、客栈等。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业虽有复苏、后因受通货膨胀冲击,市场生意冷落。民国38年,国民党第96军溃退,劫洗县城,以及林青龙残部窃据县城为害,市场更为萧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商店陆续复业。1950年,城关的商户由1949年的155户上升至199户。1952年,全县私营商业(纯商业)919户、从业1206人。1953年,粮油实行统购统销,粮商转回农村就业的6户;屠宰商转回农村就业的14户、安排在食品加工组,供销社就业的15户。1954年9月,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将较大行户的棉布商“集联纱布百货行”,转业创办公私合营“集联瓷厂”,其余的纱百商17户,除转农业3户外,均分别转入手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经商。19531955年,对私营商业偏重于限制,忽视扶持,分布在边远地区的商户,大都转业归农。1955年底,全县私营商业仅有134户,从业176人(其中店员9人),自有资金7.04万元。
  1956年1月,全面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贯彻执行“和平改造”方针和“赎买”政策。将企业人员全部包下来安排经商,分别改造过渡到国营商业、供销社,有的组织为合作商店(组),代购代销,以及保留个体户等形式(详见附表)。过渡到国营、供销社企业的,私方财产折价交企业,领取定息,其人员工资视其担任职务和能力,按照国营、供销社企业干部、职工的工资体制定级,并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组织合作商店(组)的私人财产折价入店(组),实行以店(组)核算,股金分红,并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工资参照国营、供销社商业标准自行制定。
  1957年,调整商业政策,将合作商店中的23户,给其退出商店,改为个体经营,是年底全县个体商业90余户。
  1958~1959年,“人民公社化”期间,全县40户个体商业、饮服业被裁减。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个体商户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于1969年将其转业或下放农村就业。1979年以后,将原下放农村的商业人员全部收回,准其继续经商,或者给其退休退职.此后全县对商业进行合理调整,导商业流通渠道,允许私人经商,开展市场竞争。至1987年底,全县个体商业(纯商业)1910户,从业2138人,注册资金275万元,当年营业额2873万元(附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表)。
  二、集体商业
  (一)供销社亲统
  民国25年(1936年)3月,省派指导员在德化成立“合作委员会德化办事处”,倡导经济合作。民国26年6月,成立“国民经济协会德化分会”,促进地方生产和县际运销业务。民国30年,县各级合作组织纲要开始颁行,至民国34年,县有供销社1个,社员10人,认购700股,股金1.4万元(法币);消费合作社17个,社员2095人,认购6002股,股金6万元(法币)。以上各级合作社大多有名无实,由于官办和管理无方,弊端滋生,加上法币贬值,通货膨胀,至民国37年先后全部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3月,在县农民协会倡导下,第一区三班乡成立三班合作社,第五区赤水街店员工人主动成立赤水消费合作社。同年5月18日,成立县合作总社,后改称县供销合作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合作社体制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理事会、监
  事会,实行民主管理。税后利润按规定提留公积金、公益金、集体福利基金,余额按股分红。
  1952年5月,三班、赤水街合作社经整顿,改为浔中供销社三班分销处和赤水供销社。同年底,计建立浔中、霞碧、雷峰、水口、赤水、上涌、葛坑等7个基层社,下设8个分销处、6个货郎担,1个农具生产合作小组。计有社员2.96万人,32804股,股金6.55万元。
  1958年5月,供销社商业与国营商业合并。取消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停止股金分红,财务按国营商业管理办法执行,改变供销社集体商业性质,成为国营商业。
  1961年7月1日,县供销社复建.设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两个经理部。下设浔中、雷峰、水口、赤水、上涌、葛坑、霞碧、双翰等8个基层供销社,及阳山供应站。
  1969年10月,县供销社再次并入国营商业,归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财贸组.设工业品、食品、烟酒、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站,下设基层供销社。1973年起,陆续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建立供销合作社,并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取代社员代表大会管理商业。
  1977年5月1日,恢复县供销合作社。1983年3月起,供销合作社恢复集体所有制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1987年,全县有社员4.6万人,股金9.69万元。县一级企业有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用杂品、茶果、贸易5个公司,及物资调拨站;下设18个乡镇基层供销社。基层社下设53个购销站,以及313个代购代销店。有干部职工674人,自有流动资金59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6.29万元。
  县供销社系统几个年份购、销、利润、人员情况表
  (二)乡镇商业
  1978年以来,全县乡镇开始经营商业.主要有龙浔、南埕、三班、雷峰乡等,1987年,全县乡镇集体商业经工商登记的有145家,从业468人,注册资金181万元,营业额额524.4万元。
  (三)合作商店(组)
  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时,全县组织合作商店(组)15家,从业115人,资金16270元(含饮食、服务业)。1958年,将其中一部份人员下放农业第一线,至1961年7月,全县仅有城关的百货、食杂、陶瓷、香烟、理发、客店、饮食、蔬菜等合作商店(组)8家,从业53人。1983年以来,市场开放,个体商户激增。合作商店(组)的从业人员,大多年老体弱,缺乏竞争能力,致使蔬菜、饮食2家合作商店于1985年停业,理发合作商店改为个体经营。香烟、客店合作商店于1986年停业。陶瓷合作商店1987年12月停业。1987年,仅存百货合作商店1家,从业14人,资金0.6万元,当年营业额23万元;食杂合作商店1家,从业18人,资金6.5万元,当年营业额30.6万元。
  三、国营商业
  德化国营商业始建于1951年6月,由泉州贸易分公司永春贸易支公司,派员6人在德化城关设德化贸易小组。经营纱布、粮油、食糖、瓷器等。1952年下半年,贸易小组撤销,业务移交县合作总社经营。1953年1月,成立县粮食局,专营粮油。1956年5月,成立县商业局并相继成立县纺织、百货、食品公司和烟酒专卖小组。此后随着商业的发展,至1987年,全县有国营商业企业(含粮食)169个单位,从业1435人,注册资金1276万元,设为下列商业部门:
  (一)商业局系统
  1956年,商业局主管纺织、百货、食品、烟酒公司(组)。1957年10月,增设药材公司。1958年3月,增设服务社。1958年5月至1977年5月1日,商业局与供销社曾先后两次合并分析。
  1987年,商业局辖百货、食品、V酒、五金交电化工、饮食服务等5个专业公司,计有固定资产净值201.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8.20万元。县商业局系统几个年份购、销、利润、人员情况表
  (二)外贸公司
  1959年12月,商业局始设外贸股。1963年6月,成立县外贸公司,行政属商业局领导。后
  屡经变更,至1976年成立县外贸局,同时保留外贸公司机构.1983年12月,成立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此后外贸局更为外贸公司,行政属外经委领导,业务由上级外贸公司管理.1963~1987年,县外贸公司所收购物资,直接调拨给上级公司,县公司未实行独立核算。1978年,纯购进686万元。1987年,纯购进2543.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5.2万元,人员46名,1988年开始独立核算。
  (三)物资公司
  1959年8月,商业局设立煤铁调拨站,1960年,煤铁调拨站从商业局析出,成立物资站,1961年7月,物资站并入商业局.1963年1月,实行“物资集中统一,全面管理,分级负贵”方针,再次从商业局析出,成立物资科,同年9月,物资科改为物资公司,实行政企合一.1976年2月,又改为物资局,1983年12月,复改为物资公司.1978年,纯购进173.26万元,纯销售183.80万元,亏损2.7万元,人员26名.1987年,纯购进487.5万元,纯销售559.5万元,利润22.3万元,有固定资产净值46.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7.4万元,人员38名。
  (四)农机公司
  1977年1月,从县物资局“农机供应门市部”析出,成立县农业机械供应公司,为省属企业,归省、地农机公司垂直领导.1984年,行政管理下放,归县农机局领导.工974年,购进59.31万元,销售53.6万元,亏损1.22万元,人员5名.1978年,购进61.14万元,销售68.3万元,亏损1.57万元,人员14名。1987年,购进156.51万元,销售170.52万元,利润8.46万元,有固定资产净值13.5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5.38万元,人员16名。
  (五)烟草公司
  1984年5月,烟草从商业局糖烟酒公司析出,成立烟草公司(同时列为县烟草局)专营卷烟,隶属上级公司管理.1987年,购进757万元,销售733万元,利润24万元,有固定资产净值9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4.45万元,人员13名。
  (六)石油公司
  1972年,商业局将百货公司经营的石油析出,成立燃料公司,经营石油、煤炭。1978年7月,煤炭实行“产销合一”,自设机构由县计委管理至今。石油业务,成立石油公司。初时县计委管理,1980年12月,划归给县商业局。1985年5月,改属上级公司管理。工987年,购进320.28
  万元,销售308.13万元,利润15.88万元,有固定资产净值71.2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52万元,人员36名。
  (七)医药公司
  1957年10月,成立药材公司.1958年8月,改称医药公司.1958~1963年12月,医药公司行政属卫生局领导,196小~1986年7月,改属商业局领导。1986年8月,从商业局析出,独立建制,行政属县财贸委员会领导。1987年,纯购进32.85万元,纯销售244.68万元,利润19.16万元。有固定资产净值29.6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04万元,人员75名。
  (八)其他国营商业
  1979年起,德化县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后,国营厂矿、农林场等单位,结合经营商业。1979~1987年,零售额计2866万元,其中1979年1万元,1985年166万元,1987年1483万元。四、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历史上以赤水街、上涌、葛坑、城关等市场较为旺盛.上市品种有大米、地瓜干、香菇、笋干、土纸、茶油、杉木,以及竹木制品农家俱等。永春、仙游、南安、尤溪、大田的商贩来县交易,以输出为主,县内产销调剂次之。输入品种有食糖、花生油、鱼海产干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集市贸易尚盛.1954年后,一类、二类农副产品,由国营和供销社商业统一收购经营,集市上仅有完成统购后剩余产品及三类产品交易.“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管理偏严,上市品种、数量大为减少.1979年市场开放后,上市品种、数量比以前
  增多,集市贸易甚为旺盛。成交额1983年前失考,1984年698万元,1987年1380万元。
  第二节 饮食服务业
  一、饮食业
  民国26年(1937年)后,县通往大田、尤溪、永泰、永春、仙游沿途的村落,有百余户以农为主,以家为店兼营饮食、服务业,但未办理工商登记。民国35年,城关饮食、服务业经登记29户,从业35人.饮食业以流动摊居多,座商甚少.经营饭粥、肉制品、米粉、面条、馄饨、以及甜食等.兼办酒菜、筵席的,仅城关“杏林”、“家炳”2家。
  1952年,全县经办理登记的私营饮食业15户,从业24人,营业额2.7万元,此外有代客煮饭摊20余户,从业20余人,经县工商科认可,在城关米市场代客煮饭,收费沿用传统习惯,不分品种、数量,以人(餐)收加工费,农民称便,业务颇盛。
  1955年4月,浔中供销社,吸收私营饮食业人员9名,组建“城关合作饭店”,在三角街、云龙桥北侧、西门街各设门市部,经营品种以饭粥为主,其次是面条、面包、馒头、盘菜,价格合宜,顾客称便.1955年底,全县饮食业有私营76家,从业86人,营业额7.8万元.合作饭店1家,从业9人,营业额3.14万元。1956年,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吸收私营饮食业22户,从业28人,先后在赤水、上涌、葛坑、雷峰、水口供销社设饮食门市部,同时在城关组建饮食合作
  商店(组)。
  1957年,全县饮食业有个体14户,从业14人,营业额1万元;合作商店(组)3家,从业37人,营业额3.22万元;国营1家(合作饭店升转),从业36人,营业额13.3万元.1959年后,遭受自然灾害,粮食歉收,个体、合作商店饮食业,因粮油供应压缩,停业或改行45户.
  1962~1979年,先后增设南埕、双翰、三班、盖德、霞碧、桂阳、杨梅等供销社饮食门市部。
  1979年底,全县饮食业有国营2家,从业22人,集体19家,从业77人,营业额总计39万元。1980年后,城关饮食合作商店,从业人员年老体衰,缺乏竞争力,于1985年停业.基层供销社饮食店,也因个体饮食业兴起而业务清淡,至1987年底仅存4家。1987年,全县饮食业有国营10家,从业46人,资金21万元;集体10户,从业12人,资金20万元;个体167户,从业239人,资金29.2万元,营业额总计300.2万元。颇具规模的菜馆有县招待所、县工会职工旅行社、县饮食服务公司“鸣凤”酒家,以及“金三角”、“食得乐”、“银鹰”酒家等。
  二、服务业
  民国期间,商旅步行,货物人力挑运,县境古道沿途,有农民兼营客栈。理发业农村有农民兼营。全县专业经营客栈、理发、修理等业户不多,设备简陋,业务不大。1952年,全县有私营服务业60户,从业79人,营业额2.5万元。1955年,有私营39户,从
  业69人,营业额2.6万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将私营服务业组建合作商店(组),至1957年,全县有合作商店(组)7家,从业51人,营业额2.56万元;个体3户,从业3人,营业额额0.2万元。1979年.全县有国营2家,从业22人;集体9家,从业26人,营业额总计27万元。1987年,全县有国营服务业5家,从业24人,资金50万元;集体8家,从业26人,资金20万元;个体66户.从业76人,资金3.1万元。营业额总计217.4万元,其中修补店业110.8万
  元,主要行业是:
  (一)旅馆
  民国后期,全县客栈经登记的有20余户,设备简陋,一般为统铺,房租低廉,代客煮饭不另收柴火费。此外尚有官办旅馆:国民党党员招待所、盟友(中、美、英、苏)招待所各一家,偶有投宿,业务清淡。1953年,永春至大田公路恢复通车后,沿途半农半商客栈逐渐减少,城镇的客栈、旅馆增多,至1955年,全县私营客栈39户,从业69人,床300余位,营业额2.6万元。
  1957年,县设立干部招待所。1958年3月,设立地方国营德化服务社(内分设菜馆、旅社、照相馆等)。1973年起,赤水、上涌、葛坑、浔中、雷峰、水口、杨梅、双翰供销社,先后设旅馆。1981年后,车辆增多,交通方便,减少旅途时间,葛坑、雷峰、水口、杨梅、春美供销社的旅馆业务清淡;城关合作客栈设备简陋,于1986年停业。1987年,全县旅馆16家,从业85人,床900余位。颇具规模的有县招待所、县服务社、县职工旅行社,部分客房有卫生间和电视、电话机等
  设备。
  (二)照相馆
  民国38年,城关有私营照相馆4户,从业6人;赤水街1户,从业2人.1958年3月,县服务社在三角街设照相馆。至1987年,全县有照相馆11家,从业13人,其中县服务公司2家,从业3人,并增办艺术照、放大、油彩、冲胶卷业务;个体9户,从业10人。赤水、上涌、三班、雷峰、
  水口等地均有照相馆。
  (三)理发店
  民国35年,城关工商登记的私营理发店4户。1950年后,理发店有所增加。1958年,城关理发店6家,从业20人,转入县服务社设店经营。1962年全行业退出,组建合作小组集体经营,1985年,改为个体经营。1987年,全县(不含农村)有集体理发店6家,从业12人;个体41
  户,从业48人。
  (四)浴室
  民国33年城关东岳庙,设“青年澡堂”1家(官商合办),至民国35年停业。1987年,全县浴室2户,其中县招待所及个体经营各1户。
  (五)修理铺
  民国35年,全县有私营修理衡器店1户,修理钟表店5户。1954年以来,修理店增多,业务扩大,增加维修自行车、钢精锅、搪瓷制品等;城关制鞋社、缝纫社附设专人修补衣服、鞋子。1984年以来,修理业发展迅速,增加维修拖拉机、摩托车、家用电器等。1987年,全县有修理业173户,从业232人,其中个体146户,从业162人。
  第三章 国内商品购销
  第一节 农业生产资料
  一、肥料
  民国初,德化农用商品肥只有牛骨、硫磺和豆饼。民国20年(1931年)前后,输入硫酸当时农村经济窘困,仅少数人使用,商品肥料由杂货店兼营。1952年,供销社开始组织牛骨、硫磺供应.1955年,供应牛骨(包括骨粉)181.9吨,硫磺25.6吨,过磷酸钙24.7吨,硫酸铵123.
  3吨.1957年起,化肥品种增多,供销社会同农业局在盖德、三班、丁墘、丁溪等村进行施肥示范试脸推广,并派员赴新疆、内蒙调运牛骨。1963年,建骨粉加工厂,利用原骨加工骨粉供应,改变历史上烧骨磨灰蘸秧根习惯,同年开始供应碳酸氢铵。1987年,供肥主要为碳酸氢铵、过磷酸钙、尿素、氯化钾、复合肥、硫酸钾、硫酸铵等品种。
  二、农药
  1954年县供销社开始经营农药,当年仅供应0.6吨。1954~1987年,年平均供应219吨。1982年以后,农药供应向“高效、低毒、高含量、低残留”方向发展。主要农药:1961年,有6%666成药(粉剂、可湿性两类)、25%DDT粉剂、西力生、硫酸铜、砒霜;1970年,增供敌百虫、乐果、赛力散、敌敌畏;1980年以后,增供叶蝉散、托布津、多菌灵,异稻瘟净、克瘟散、杀虫双、杀螟松、杀虫醚、水氨硫磷、甲氨磷、1605单一粉、除草醚等。
  三、农具
  民国期间,没有专门经营农具的商店。1955年,城关有私营竹木店3户,经营竹木农家具小商品.1956~1957年,供销社销售双轮双铧犁10台,深耕犁67台,1960年,供应深耕犁110台、改良犁1182台.此后雇外地技工铸造犁头、犁壁,组织小农具零件出售。脱谷机:始供于1956年,当年供应164台。1979年供应596台。1981年供应激增至1370台,为供应量最高年份。品类有电动、脚踏两种。
  四、农药械
  1954年县供销社开始经营农药械,当年供应喷雾器156台。1979年供应1834台,为供应量最高年份。主要品种有手摇喷雾器、喷粉器,电动喷雾器。
  五、地瓜苗
  民国期间,地瓜苗靠农户自育自种外,余缺均由产销直接交易。1954年县供销社为服务农业,开始经营薯苗,当年到大田、永春两县调进新品种0.479万把供应。此后以组织良种供应为主,最大宗的有新种花、潮薯1号.
  1952~1987年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数额表
  第二节 农机具
  1969年,县物资站开始经营手扶拖拉机、农副产品加工、农田排灌、小型水电等设备。1973年,扩大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以及机动喷雾器、茶叶摇青机、粉碎机、榨油机、排灌机械等。1982年以来,农业生产实行承包责任制,耕作机械供应减少,加工和运输机械供应增多。县农机公司经营的有:各种农业运输机械、农机具配套、农用动力机械、电动机、柴油机、水泵、埋线胶管、储油设备、紧固件、农机维修配件、轮胎和胶轮手推车(板车)。
  第三节 土特产品
  一、毛竹
  民国期间,德化交通不便,没有商户经营毛竹。1956年,县供销社开始收购经营。当年收购6.05万支,1959年收购29.7万支,为最高年份。1962年收购28.6万支,其产品调一部分往省外,换回工业品和副食品应市。此后毛竹除供应本县市场外,由专区统一安排调拨给惠安、晋江、泉州、南安等地供农渔业用.为开发边远山区毛竹资源,省供销社于1966年拨款18万元,开辟水口至头公路。1976年,拨款38万元,开辟雷峰至安兜溪公路,采伐远山毛竹。1978~1987年,供销社发放竹林抚育费2.45万元,在水口和南埕乡垦植1万多亩竹林。
  二、柴片
  民国期间,全县柴片主要用于县内民间炊事燃料,小部分用于城关、浔中、三高乡的烧瓷燃料,产销直接交易.1953年,县供销社开始经营柴片.1959年9月起,柴片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城关居民和机关食堂开始改烧煤炭.1960年后,城关两大瓷厂燃料逐渐改用煤炭、柴油,工业
  用柴量减少后,供求缓和使山林过量砍伐得到抑制.1978年后,县乡瓷业发展迅速,曾再次出现供求紧张.1982年后,随着以电、煤代柴的普遍推广,紧张状况逐渐缓解。
  三、木炭
  民国期间,农民以杂木烧炭供县内炼铁、锻造、汽车作燃料,大多产销直接交易,偶有个别商户兼营.1953年,县供销社开始经营木炭。1955年,收购187吨,主要供汽车作燃料。1958年秋起,全县“大炼钢铁”,大烧木炭,除了供梢社收购供阳山钢铁厂外,各公社铁厂自烧自用,
  森林遭受严重毁坏.此后烧炭有所限制,供销社减少收购计划,维持正常供应,主要销往泉州、晋江等地。
  四、香菇
  清代,德化巳盛产香菇.民国期间,全县一般年份每年产量300余市担,由私营京果业经营。1952年,县供销社收购1.5吨.1963年以前,收购的野生香菇,依规定留少量在当地供应,余均上调出口.1981年以后,政府提倡发展“三菇两耳”,香菇推广“木屑袋栽”生产法,产量激增,鲜、干菇货源充足,在市场自由买卖.商贩成批收购运往厦门、深圳等地供外贸出口。
  五、笋干
  民国34年(1945年),产量1000余市担,产值200余万元(法币)。1954年,县供销社收购29.3吨.1957年收购137.7吨,为解放后收购量最高年份。笋干品类有笋块、笋杯、笋条、笋叶。主要销往泉州、晋江等地。
  六、土纸
  德化土纸生产历史悠久,清代时产量就十分可观。民国35年县城有纸商13户,从业人员33人,收购]量5000市担左右。品种有毛边纸、云古纸、根纸、斗纸、海纸、合联纸、千张纸、板纸。除毛边纸用于书写外,其他用于包装和作迷信品,大都销往仙游、泉州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对土纸生产加以扶持。1954年,全县纸厂104家,从事专业生产384人,年产毛边纸1.4万刀(每刀3.5公斤)、粗料纸350吨.1958年产量下降,仅生产毛边纸8000千刀、粗料纸200吨。1980年后,外地产品流入县内,以及县境利用废纸复
  制土纸,可满足市场供求。
  大宗收购的还有樟栳油、蜂蜜、蜂蜡、粘头、土碱、枫油珠、山苍籽油、土藤、晒菸、烤菸、角藤、山棉皮、橡籽、蕨粉、葛粉、枸籽、苦菜、薯榔、木薯粉、蕉芋粉等。1975年后,这些产品资源逐渐减少。
  第四节 茶叶柑桔
  一、茶叶
  民国期间,德化茶叶生产大多自种、自制、自用。城关个别京果店有兼营地产毛茶,销量微少。1955年,县供销社开始收购250公斤。1964年,增至11.45吨,1980年前,所收购的毛茶,仅可留少量供应市场,其余调给永春、安溪外贸部门精制出口。1984年起,县内茶叶收购量激
  增至71吨,供不应求得到缓和。1987年起,外销市场饱和,县内市场供大于求。
  二、柑桔
  民国期间,德化有种植少量柑桔,产量不高,难以上市,私营京果店均经营漳州、福州的柑桔、文旦柚.1954年,县供销社开始收购100公斤。1954~1976年,因产量少,多次间断收购。1976年,收购7.9吨,1977年收购量升至50.2吨,此后产量一直呈上升趋势,至1986年,县内
  柑桔供应饱和,开始向外推销,以芦柑最为适销。
  第五节 纱布百货
  清代,德化民间多数自种棉花、苎麻以纺织衣料。民国35年(1946年),城关有纱百店13户,从业55人.农村集镇大多纱百、京果综合经营。货源从福州、泉州、永春的批发商购进。
  1956年,县纺织公司、百货公司相继成立。初时供应品种尚不多,此后扩大经营品类。增设供应网点。1987年,百货公司设有针纺织品、百货2个批发部,以及三角街、南门、西门3个门市部,各门市部设纱布、针纺、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小五金等专柜。供销社所属基层社,设立纱百门市部:分梢处,设纱百专柜供应。城关在三角街、南门等地,有专营服装的个体户60余摊。20世纪50~60年代,市场主销卡吱、华达呢、印花布、卫生衣裤、球鞋等。70年代,化纤混纺布、缝纫机等销量激增。80年代起服装畅销,消费趋向雅观、高档。1980年前,货源向永安、泉州二级批发站调拨,1980年起,自由选购进货。
  1954年9月16日至1983年12月,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开始时每年9月至下年8月为供应年度;1967年后,改为1月至12月为年度。1954年,每人年布票20市尺,1959年27市尺。1961~1963年,遭受自然灾害,布票的发放基本定量从低,另加各项补助。其中1961年,每人2.5市尺,全民干部、职工加发5市寸。1964年,改为城镇居民每人8市尺、农民每人5.5市尺。1967年起,不分城乡每人年12.7市尺。1969~1978年,每人年14市尺,1979~1983年,每人年14.4市尺.1983年3月起买布可自由交布票,年底布票取消。
  第六节 五金交电化工
  民国时期,五金由私营纱百店兼营少量元钉、铁丝、锯条、玻璃、染料等。1956年,县百货公司设专柜兼营五交化商品。1974年2月,成立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主营五金器皿、交通、家用电器、化工原料4大类商品.批零兼营。其品种(品规)有1785种。1987年经营品种扩大至2457种,在城关设4个专业商店;县供销社所属的三班、赤水、上涌、水口基层社,都设立五交化商品专业商店或柜台。
  注.①黑白电视机1980年始供②彩色电视机1985年始供
  ③洗衣机1983年始供④电冰箱1984年始供
  ⑤台风。、元钉、镶锌铁丝、纯碳,1971年起统计
  第七节 金属建材机电设备
  民国期间,全县城乡建筑物大都是土木结构,部分使用地产石灰.零星金属材料由私营妙百店兼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钢材、水泥等列为重要物资,统属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60年10月成立县物资站,主营钢材、水泥等。1984年起,业务扩展为机电、金属、化工、建材4大
  类.1984年以前,上列物资按计划采购、供应,系统内统一价格.1985年起.水泥由县计划委员会分配供应的,仍按计划价格供应外,余者按市价自由购销。几个年份物资供应数额表
  第八节石油煤炭
  一、石油
  民国期间,私营纱百、京果店兼营煤油(俗称土油、洋油),无经营汽油、柴油品类。1952年,县供销社经营煤油。1956年3月,改由国营百货公司主营。1960~1962年,煤油来源紧缺,实行定量分配供应。1963年后,民用照明用油敞开供应。1981年后,为防止煤油作其他燃料,照
  明用油有所控制供应。1983年起,石油供应仅控制平价部分,议价石油则敞开供应。
  二、煤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间始使用煤炭。1959年8月.县人委会成立白煤化办公室,决定炼铁、烧瓷器,城关居民应以煤炭作燃料。县商业局于同年8月31日成立煤铁调拨站,经营煤炭,设煤场于程田寺格。聘砌灶技工,免费为机关食堂、城关理发店砌煤灶。1965年,德化煤
  矿开采后.当年供应煤炭795吨。1987年以来,城关居民及民中、三班、盖德、赤水、上涌、国宝、獒湖等乡部分农民炊事燃料使用煤炭。货源向德化煤矿、永春夭湖山煤矿购进。1952~1987年石油、煤炭供应数额表
  法①汽油1960年始供应,1976~1970年数额缺柴油1960年始供,1968~1970年数额缺
  ③煤炭1965年起统计
  第九节糖烟酒
  一、糖
  民国期间,食糖由私营京果业经营,以红糖(仙游县产的板糖、赤砂)为主,冰糖次之,机白糖甚少,群众对食糖需求量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食糖由国营商业主营.1955年,销售82吨。1959年,悄售275吨.1960年起,食糖来源短缺,实行按人口定量供应,1963年起,除控制外流外,市场一般可正常供应。1966年起,市场供应开始级和,但有时亦发生短缺.1983年起,供求级和。
  二、烟
  民国期间,德化吸烟者大多吸用地产烟丝,只有因交往应酬或经济上较富有者才吸卷烟。城关私商“和记”烟丝店专营烟叶加工梢售,私营京果店兼营卷烟。
  1952年10月,县供销社设加工厂生产烟丝应市。1956年6月,成立县烟酒专卖小组,自此国营商业对卷烟专营,货源统由二级批发站按计划调拨。1952年,卷烟销售仅160箱,后来逐渐增多。1960年起,卷烟实行定量供应,1963年,货始稍缓和,当年销售1663箱。此后放宽供应,仅对畅梢品控制.1980年后,敞开供应。
  三、酒
  民国期间,农村家庭有酿酒习惯,市场酒类销量少,城关有2户私营小型酒厂生产白酒,除厂家产销外,还有部分京果店兼营酒类.1952年供应12.7吨,1958年供应40.8吨,1960年起,优先供应病人、产妇、林区、工矿的工人,以及养护耕牛用酒.1964年起放宽供应.1980~1987年,供应总量5358吨,其中德化酒厂产品2282吨,并增加供应新产品啤酒和可乐饮料等品类。
  第十节 食品杂货
  民国35年(1946年),城关私营京果店53户,从业118人,屠宰业17户,从业34人。京果店经营香菇、笋干、茶油和由外地进货的海产品、花生油、食糖、枣类、食盐、面粉、卷烟等,有的商户兼加工糖果、糕饼、面条.1987年,全县有全民、集体的副食品及其他食品店56家,从业453人,个体167户,从业392人。
  一、生猪
  1954年前,生猪均由私营屠宰商收购、议价成交,或由养猪户自宰自食、自销。1954年3月,城关的屠宰业,由供销社管理,实行屠宰生猪“准宰证”手续。1956年3月,成立县食品加工
  组,此后改为县食品公司主营生猪业务(基层委托供销社办理),自此生猪用行政措施实行派购与统一销售.1958~1960年,派购任务偏重,工作方法简单,个别地方出现强制收购行为,挫伤农民养猪、卖猪积极性。1961年4月,实行生猪定购政策,每交售一头生猪给予奖售谷票25公斤、布票2市尺,农村养猪户还可分得“饲料地”耕种。生产大队完成派购任务后,可自行安排屠宰,供应农村社员.自此生猪存栏数迅速增加,猪肉供应逐渐缓和,干部、职工、居民,每月每人可供应0.5公斤(节日另行供应)。
  1983年4月,县率先试行取消生猪派购,开展议购议销。干部、职工、居民原定量供应的猪肉,改为每人每月由县财政适量补贴差价.此改革颇受群众欢迎,引起全省同行业响应,得到较好效益,受到胡平省长赞扬。
  此后,实行生猪议购议销,开放市场,猪肉在市场自由买卖,货源充足,国营、合作商业、个体户均有经营生猪购销业务。
  二、食盐
  清代,县有官办盐馆。民国23年(1934年)12月,县府设盐局,按口配给食盐。民国25年11月,永、德、大盐业由官办转为商办,商人乘机抬价牟取暴利。民国28年,县设盐务支局,各乡、保设食盐公卖店。当时沿海遭日本侵略军骚扰,盐源困难,每人每月配给半市斤.至民国34
  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盐源缓和。1952年,县供销社始经营食盐,敞开供应,鼓励个体商户、基层代销处零售食盐。县供销社在程田寺设战备盐仓和阔埕设盐仓各一所(后撤,改由基层社储备),加强储备,及时调拨,满足市场需要。为防治“地甲病”,1984年起全县销售加碘食盐。
  三、糖果
  民国期间,主销地产品蓼花、麻枣、生仁枣、花生糖、贡糖、豆沙饼、水晶饼、饼干等品类。赤水街的茯苓糕、咸糕;城关加工的糖果、糕饼,品种花色较多、味美,颇受顾客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除盛销地产糖果外,适销由泉州调进的机制各种糖果.1956年,对私商改造后,地产糖果品种花色减少、单调,传统产品蓼花、麻枣、贡糖、豆沙饼、咸糕等多年绝迹,仅有县食品厂生产饼干、大饼应市。1960年,货源紧缺饼干实行凭饼干票、顶粮票供应。1961年,改为“顶粮票”供应。1980年后取消“顶粮票”敞开供应。1978年起,传统产品蓼花、麻枣、生仁枣、贡糖等恢复生产,满足市场供应。
  四、蔬菜
  民国期间,城关蔬菜销量少,由城郊农民自产应市。1961年,县食品杂货公司从泉州调入蔬菜平抑市场价格,当年供应70.75吨。1971年,在浔中公社丁溪大队第一(许厝)生产队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由公司收购供应市场,每年由国家核给回销原粮指标5万公斤,当年收购
  蔬菜309.45吨。1978年,收购213.5吨。1979年,撤销蔬菜基地,由菜农、菜贩直接购销。食杂公司视市场供求情况向泉州、同安等地进货,参与多渠道经营。1987年销售108吨。
  五、水产品
  民国期间,主销海产品的带鱼、丁珠鱼、虾皮,以及牡蛎、鱿鱼、目鱼、蛏、海参等海味干品,私营京果店普遍经营。1952年,县供销社经营海产品。1952~1955年,沿海渔业丰收,供销社货郎担推销海产品。1953年销售30吨,1954年销售36吨。1958年后,开始销售鲜鱼、食用藻
  类。1960~1962年海产货源短缺,实行凭票供应,年平均供应250吨。1963年,供应逐渐缓和。
  1983年起,外地商贩到德化县城关设摊经营淡干海产品。
  第十一节 废旧物资日用杂品
  一、废旧物资收购
  民国期间,对废旧物资很少利用,仅有浙江省平阳县的挑贩(俗称摇鼓担),挑着糖果、首饰及针线等小百货,走乡串户以物易物,换购铜锡等废品。1953年,供梢社始收购杂铜废锡等,当年收购废铜3.75吨、废锡1吨。1955年,县工商科安排2户小商贩,挑着小百货走遍全县乡
  村。为供销社代收购废品。1958年,在“大炼钢铁”、“大办食堂”时,当年收购废铜8吨、废锡6.15吨,废鉎35.45吨.1960年收购品种扩大为铜、锡、铝、铅、铅线、塑料、橡胶、胶鞋底、牙膏壳、电池壳、破布、旧书刊、废纸、玻璃、旧棉絮、唱片、酒瓶、废铁、废姓等19种。供销社收购的废铜、锡、铝,按规定留少量供应本县后,其余上调给二级站,其他废旧物资自行出售。
  二、日用杂品供应
  民国期间,私营纱百、京果店兼营外地生产的杂品,地产竹、木小家俱,一般是产销直接交易。1952年,供销社开始经营日用杂品,城关有私营日杂店5户,经营地产竹木小家俱。1961年后,供销社经营业务扩大,收购地产品木板、木柄、竹蔑等半成品,调拨给省外及泉州、晋江、惠安等地;基层供销社设门市部或专柜供应日用杂品.1987年,全县有日杂商店5工户、从业人员
  259人。
  (一)铁锅
  1958年,城镇、农村办食堂,家庭小炉灶闲置,铁锅废弃。1961年冬,撤销食堂恢复家庭小炉灶,铁锅供应极为短缺,实行以废锅“等量”换购新锅。1963年,敞开供应。
  (二)草席
  德化主销南安、宁波草席,本县水口、南1、雷峰、碧等地产草席亦适销。1963年,县供销社到宁波引进席草苗,在三班、丁墘村,利用中稻田种植,产量尚高。聘南安县技术人员,传授生产、编织技艺,在城关设立织席小组(12人),产品符合要求,后因“文化大革命”无人管理,1967年停产。
  第十二节 药品医疗器械
  清同治二年(1863年),县城有“溢源”等中药铺.宜统二年(1910年),县城有“嘉明医院”,始应用西药治病。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私营中药铺38间。
  1955年,全县有中药铺36间(其中城关14间),以经营中药为主,兼营中成药及西药。同年,县供梢社开始收购地产中药材,以及经营西药供应医疗部门。1957年10月,县药材公司成立,专营中西药.1987年,县医药公司有城关、赤水批发部和中草药收购门市部,以及县城中药
  饮片加工厂。零售店在城关有寿星、利民药店,南门坂门市部;在农村有赤水、上涌各1个门市部(兼收购中革药)。经营品类有:中药、中成药、西药、器械及专项药品(含麻醉药、计划生育器械、疫情与急救用药、地方病用药、兽医器械)。
  金额单位:万元
  第十三节 图书
  民国35年(1946年),城关有私营书社1间,从业2人,经营课本、文具用品。1950年底,设立新华书店德化代销处.1952年8月,改为新华书店泉州支店德化分销处,人员3名。同年12月,又更名为新华书店德化支店,人员增至6名,至1958年10月,又更名为德化县新华书。
  新华书店属事业单位,但图书经营列入商业,行政归县委宜传部领导,业务隶属省新华书店管理。1969年5月,新华书店与文化馆、广播站、电影站、电影院合并为县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宜传站,1972年8月从宜传站析出恢复新华书店。1970年前隶属上级业务部门,1970年1月下放
  给县,1979年1月恢复原隶属关系,1985年1月再下放县管理。1954年起。县供销社所属基层社代销图书.1958年冬,县新华书店设立上涌公社书店。
  1959年春起,先后设立赤水、双翰、水口、雷峰、葛坑、霞碧公社书店(基层社停止代销).1961年上半年,上述公社书店撒销,图书仍由基层社代销至今.1987年底,县新华书店有固定资产净值4.9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06万元;有个体户7户经营图书,当年营业额16.8万元。
  单位:数量百册
  金额百元
  第四章 对外贸易
  在宋、元、明时期,德化陶瓷巳梢往国外35个国家和地区,尤以东南亚居多。清代、民国时期梢往国外的还有苎布、土纸、生铁、香菇、木材、茶叶等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外贸易由国家统一管理,初期外贸业务县供销社兼营,出口商品多为土特产、香料油等.1960年起,外贸业务由外贸部门直接经营.1960年出口总额103万元(人民币,下同),1960~1987年,出口总额1.93亿元,平均每年出口额688.86万元.其中1977年前,出口额最高年份为1977年918.66万元.改革开放后,外贸业务扩大,1980年出口1655万元.1987年出口2543万元,其中陶瓷2136万元、土畜产268万元、茶叶123万元、工艺品11万元、粮油5万元。1990年出口总额8000余万元。
  第一节 陶瓷出口
  瓷器、瓷雕,宋、元、明、清、民国期间均有出口,数额失考。1951~1955年,私营瓷商通过福州、厦门,向外贸部门销售出口.1956年出口瓷器10万元,1959年出口瓷雕1.10万元。1963年,出口瓷器77.1万元、瓷雕1.56万元.1978~1987年出口数额见下表:
  德化县外贸公司1978^1987年瓷器、瓷雕出口情况表
  单位:万件、万元
  第二节 土特产出口
  一、土纸
  清代,德化土纸贩至永春许港和溪仔坂集中,后转运泉州出口。民国期间,有少量土纸,贩至安海转厦门出口。1959年,县商业局调拨给外贸部门出口4.16吨,金额1.53万元,此后无出口。
  二、苎布
  清代,德化竺布由商人贩至吕宋等地出售,此后无出口。
  三、杉木
  清同治、道光年间,永春侨商从本县收购杉木,运往南洋群岛出售,此后无出口。
  四、香料,由
  德化出口香料油有山苍籽油、芳樟油、黄樟油、杂樟油、樟脑油、樟脑粉。1952年起,县供销社收购的产品,调拨给二级站出口.1962年起,出口产品以山苍籽油居多。1971~1979年,平均年出口金额10万元。1980~1987年,香料油出口41.75吨。
  五、香菇
  清代,商人贩德化香菇至永春许港和溪仔坂集中,后转运泉州出口.民国期间,有少量香菇从厦门出口.1960~1982年,累计香菇出口量17.7吨,此后县外贸公司未再收购;商贩收购销往厦门,深圳等地出口。
  六、茶叶
  民国期间,有少量茶叶,贩至安海转厦门出口。19591962年,茶叶出口量累计仅2.5吨。1970年后,开始发展茶叶生产,1980年扩大茶叶种植面积推广加工技艺。1985年,县外贸公司与县供销社茶果公司合办联营业务、引进加工设备,精制“福建省乌龙茶”外销。1964^1987年,茶叶出口量累计1065.3吨,其中1987年出口117.5吨,为历年来出口量最高年份。
  七、兔毛
  1963年,开始养殖“长毛兔”。1971年出口兔毛4.56吨,金额6.34万元。1980~1984年,兔毛出口累计7.22吨,此后无出口。
  八、生猪
  1959年始出口,当年出口1701头,金额7.08万元。1960年出口1170头,金额5.82万元。1961年出口18头,此后无出口.
  九、家禽
  1959年始出口鸡、鸭1.52万只,金额4.33万元。1960年出口1.25万只,金额3.17万元.1961年出口626只。1962年出口3252只,金额1.01万元,此后无出口。
  十、米粉干
  民国期间,赤水上安坂米粉,贩销至安海转厦门出口东南亚群岛。1982~1987年,米粉干共出口100吨,产地浔中乡丁墘村。
  十一、马铃薯
  1973年马铃薯始出口.1973~1987年,共出口1642吨。
  第三节 其他工业品出口
  一、蚊香
  德化县蚊香厂,生产的“雉鸡”牌蚊香于1978年始出口,至1987年,共出口5.77万标箱,金额1223万元,其中1986年,出口9438标箱,金额212万元,为历年来出口量最高年份。
  二、竹编
  县竹编工艺厂、三班乡竹藤工艺厂,用竹、藤、草编织筐、盘、篮等工艺品,1972年出口。
  1979~1987年,出口总金额136.60万元。
  出口商品较大宗的还有冬笋、白木耳、草菇、磨菇、蜂蜜、鲜姜、姜黄、辣椒干、羽毛(鸡鸭)、牛皮、兽皮,以及金银花、入骨丹、茯苓、淮山、乌梅干、玫瑰茄、蝉衣、金不换等中药材.
  第五章 商业管理
  民国期间,全县商业均系私营,虽设有合作社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名目之商店,实为官商合股私人所有。商品价格随行就市起伏不定,有的商户屯积居奇欺行霸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以国营商业为主导,辅以供销社商业构成商业主体。商业工作执行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服务生产、服务消费,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
  企业的业务、计划、价格、财务,从50年代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开始,到80年代实行经营责任制。粮、油、棉从1954年的统购统销开始,到1981年后实行合同定购制。商品供应,其间历经遭受自然灾害货源紧缺实行凭票定量,到1983年后,基本上全部敞开供应。商业行政管理,由
  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外,在企业经营上的管理:
  第一节 计划商品管理
  1953年,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分季度编造进货计划,向二级批发站购货,在市场敞开供应。农副产品由供销社收购后,大宗产品调拨省供销社二级站,小宗产品由县供销社直接推销。1953年12月,实行粮油计划收购、计划供应,1954年9月,实行棉布计划供应。1957年9月,实行第二类商品统一收购后,除粮油、棉布实行按人口定量供应外,其他商品敞开供应。1958年的“大跃进”,造成计划供应难以实施。1959^1961年,遭受自然灾害,粮食歉收,商品严重短缺。县商业部门,遵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照顾特需”的分配原则,扩大计划供
  应商品范围,加强管理;
  一、凭票证供应
  1953、1954年,省人民政府印发粮票、布票,1960~1962年,省商业厅印发的有工业品票、工业品金额票,县印发的有卷烟票、猪肉票、糖票、肥皂票、优待券等。布票、粮票在规定期效内全省流通使用;其余的在规定期效内全县流通使用。1963年起票证范围缩小,1964年,市场全面好转,除粮票、布票、猪肉票外,商品基本敞开供应。1967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商品供应又出现短缺,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的确良布、卷烟、肥皂、食糖等恢复凭票证供应。1978年后,物资比较丰富凭票供应范围逐渐缩小。1984年起,除城镇居民定量粮油,仍按票证供应外,其余商品全部敞开供应。
  二、分配供应
  1960~1962年间,以生产大队,居民组或按户分配供应鱼海产品、酒、罐头食品、煤油、元钉、卫生纸、糖果、食糖、干果品、棉花、棉纱、香皂、木纱团、火柴、纯碱等商品。
  三、特需供应
  1961年1月~6月份,发生“四病”(水肿、妇女闭经、子宫脱垂和儿童营养不良),专项供应
  食糖1.4万公斤和3次副食品专供,其中一次有黄豆、酒、桂元干、乌枣、米糠等1.99万公斤。同年还对井下工、炉前工、森林砍伐工,以及住院的产妇、病人,归侨、新婚夫妇,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主治医师等科技人员,给予食糖、酒、食油、卷烟等照顾供应。
  四、奖售供应
  1961年3月~6月上旬,实施县制定的《交售农副产品优待购货》办法,出售鸡鸭、蛋品、烟叶,按收购金级各发给优待券(购货金额)100%;家兔、竹鼠70%;棕片、薯榔、山棉皮20%,毛竹、柴片、香菇10%.同年6月14日至1962年底,实施县制定的《竹柴炭收购实行粮食奖励》办法,1961年12月28日起,实施省制定的《统购粮食奖售工业品》办法,直至1987年.县对统购粮食仍参照原办法,奖售改为增加供应化肥。
  五、高价和议价供应
  为平抑市场出现高价商品,1961年起,国营商业对计划外食糖、糕点、盘菜、针织品、自行车、钟表等实行高价供应。同年底市场供应情况好转,食糖、糕点、盘菜、停止高价出售.其它高价商品价格逐渐下跌,1965年国营商业取销高价。
  1962年9月,供销社设立货栈,在城关经营议购议销业务。议价收购大米、猪肉、以及向外购进议价鱼海产品,投入市场议价供应。为取信于民,只许货栈一家专营,不得平价混合议价牟利。随着市场供应缓和,1963年底货栈撤销。1980年以后,县商业部门又恢复一些商品议购议
  销。此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深入贯彻,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国家统管的一、二类商品逐渐减少。1987年,除计划内水泥、石油、化肥、农药和高档烟酒,仍由主管部门按计划批供,并实行价格“双轨制”;计划内商品,供应不足部分还可以按市场调节价自由买卖。其他商品已全部敞开供应,价格按市场调节浮动,
  第二节 储运管理
  一、仓储
  (一)仓库建设
  民国34年(1945年),县政府公产粮仓30座,仓容赋谷4.82万石。
  1949年11月,德化县城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陆续接管民国政府粮仓。县贸易小组、县供销社始设立时,县人民政府调拨妈祖庙、警察局等公产,供其作仓库,基层供销社全部是借用民房、祠堂或租用私人店铺作仓库.1955年秋,县百货公司始在城关三角街建门市部(含仓库)一
  座。1956年以后,国营、供销商业部门先后兴建各种仓库。至工987年,商业局系统有仓库2.63万平方米,供销社系统有仓库106座,3.98万平方米,以及外贸、物资、石油等部门的仓库。其中有石油、卷烟、食糖、酒、纱布、棉絮、针纺织品、西药、中药、酒精、水泥、爆炸品、冷冻厂等专项仓库;还有设在浔中、水口、赤水、上涌、葛坑等地8个化肥中转仓库。
  (二)仓储管理
  1952年开始制定商品入库验收、出库凭提货单,进出商品记收付账等制度,和仓管员工作守则。由于仓管人员未经培训,业务素质较差,以及仓库条件不好,商品库存数量与帐面不符,变质霉烂时有发生。1959年“大收大购”,仓储管理混乱。县商业局、县供销社,收购“破布藤”
  116.5吨,由于缺欠仓库堆存而损失3339元;商品变质,霉烂损失4001元,采购员盲目采购以
  及调运不及时损失1.02万元,此外在1961年,发现煤油短少23吨要案(事出采购、仓管人员,未认真按制度办事,以及没有地磅秤设备,且是新建的油池首次使用。经多次调查,也未能找出原因和分清责任)。通过“三清”(商品、资金、账目),发现间题后,各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健全仓
  储各项规章制度。1978年后,突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以防为主、以救为辅、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个仓库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性安全检查。县供销社系统自1972年以来,仓储已连续16年无发生责任事故;县商业局石油公司自
  1983年至1985年,连续三年获省、市系统内安全先进单位。
  二、运输
  民国期间,全县商品大多靠人力挑运,仅南埕、水口销往福州的木材利用水路排运。1953年,泉州至大田公路通车,此后县境内公路不断延伸,公路沿线乡村的商品运输,多用汽车、手扶拖拉机、板车。1977年起,先后有农机公司、县供销社、物资公司、农资公司、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等购买运输汽车,至1987年,全县国营商业、供销社系统有汽车22辆,载重量102吨。
  运输线路在1952~1957年,从省外购进工业品、磷骨肥料,用水路运输到厦门或泉州港,然后用汽车再运回德化。1958年以来,用火车运抵永安或永安岭头,用汽车运回德化,有些商品还沿途就近卸交基层供销社。1956年以来,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在泉州设立采购站。向外地
  购进工业品、副食品,在泉州站集中后运回;凡调出省、县外土特产品,在泉州站集中后发运。工962年起,县供销社各基层社,在城关设立调拨站,集中商品运往各社。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52年,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初建立时,沿袭民国时期私营商店进销货记帐方法。1953年供销社进行清财建帐,推行简速记帐(借贷)法。1955年国营、供销合作社推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又称金额法,盘存计销实物负责制),从此改变售货员零售打发票,出纳员收款,每日下班后内部集中汇总、对帐、记商品帐的繁琐做法,同时开始实行“六定”(购销任务、经营品种、资金、损耗、费用、利润)制度,财务工作走上正轨。1958年5月~工961年6月,商业局、供销社合并期间,受“大跃进”的影响,片面强调政治观点,忽视经济效益,产生盲目大办厂场,大收大购。1961年7月,开展“三清”(商品、资金、帐目),清出冷、背、呆、滞和残次变质等商品,经上级批准报销损失27.45万元。
  1963年,贯彻“当年平衡,略有回笼”财政方针,商业局、供销社超额完成计划指标。供销社县一级企业:(1)流通费用水平计划17.8%,实绩14%;(2)利润计划101.9万元,实绩116万元;(3)资金周转计划140.6天,实绩115.76天;(4)损耗率计划0.95%,实绩0.77%。1970年
  商业局(商业、供销合并)利润57.27万元(其中基层社20.05万元),费用104.92万元,水平3.93%(其中基层社54.75万元),税金20.79万元(其中基层社15.22万元)。
  1983年,试行多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同年6月,国营商业试行第一步利改税。有盈利的大中型企业按实现利润55%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25%缴财政为调节税,75%自留。小型企业实现利润按8级超额累进率交纳所得税;税后自负盈亏,国家不拨补,盈利较多的可提取一定承包费。1984年10月,试行第二步利改税,税目调整、增加。小型企业实行新的8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大中型企业征收调节税(以1983年实现利润为基数,扣除55%所得税,余下达不到1983年留利水平的不征调节税)。1987年,商业局系统利润32万元,税金13.6万元,流通费用98.9万元(水平6.35%);供销社系统利润51.03万元,税金41.96万元,流通费用311.29万元(水平8.06%)。
  第四节 票证管理
  布票、工业品票,县商业局主管;粮油票证,县粮食局主管;肥料票证,县供销社主管。
  一、发放票证
  民用布票在每年度发放前,由各供销基层社,编造各生产大队(街道)每户人口清册。经核实后向主管局领取;临时调剂布票,各供销基层社向商业局预领,按规定发放后,凭清册向商业局结算。公用布票,由用布票单位,直接向商业局领取;奖售票证,由收购土产、粮食、生猪部门,分别向各主管票证部门预领,后按统一印制的《收购奖售凭证》结算。
  二、票证回收、结算
  凡销售凭票证供应商品,所收票证当众剪角作废.将票根分别整理成册保存,在每月商品盘点时,票证随同商品、货款分别登记入帐,向管票证人员结算。各供销基层社,专设票证人员,建立票证帐册,对所属门市部、(站)结算,并负责向上级主管票证部门核销。县主管票证的局(社)分别以表代帐向上级结算核销,旧票证由局、社领导监毁。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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