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劳动报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2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劳动报酬
分类号: F270
页数: 3
页码: 266-2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9年至1989年乡村集体企业利润分配及劳动报酬的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利润分配 劳动报酬

内容

1979年以前,社队企业利润均归入集体所有。职工劳动报酬,实行计件或定额工资,但特殊工种如炉工、电工、管理人员等则采取计时工资。部分企业实行记分法计算工资,即按生产实绩记分,工分不保值,待企业年终决算后,按工分值计付工资。
  1984年开始,乡村集体企业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承包经营,以搞活经济,上缴利润多采取大包干形式,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履行职责。1989年乡村办企业479家,总收入6537万元,缴纳税金448万元,支付工资费用后,纯利润268万元,其中乡收118万元,村收入108万元,余额企业自留.各企业自负盈亏,1989年有30个亏损的乡村企业,亏损总%73万元。
  1989年,乡村企业劳动工资总额1559万元,职工人数12881人,人均工资1210元。但村办企业管理人员少,费用也少,雇用劳力按劳动实绩付酬、经济效益较大,人均工资1344元,高于乡办企业人均1102元。较具生产规模的德化第五瓷厂,1989年销售收入280.8万元,利润16.1万元,其中缴乡利润7.9万元,全厂职工455人,共支付工资73万元,人均工资达1604元。
  1989年,联户企业165户,总收入1366万元,上缴税金77万元,支付工资367万元和生产费用后,获纯利润37万元,平均每户企业获利2.24万元。个体企业2598个,总收入4848万元,缴纳国家税金242万元,支付工资942万元和生产成本后,获纯利润217万元,除费用工资外,每个企业获利835元.联户和个体企业的兴办不但调剂社会物质的需求,拾遗补缺,而且解决近7000人的劳动就业问题,还促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乡镇开办多层次、多行业的企业,增加集体积和个人的收入,改变了原来“空壳村”的面貌。如地处德化县西南隅的阳山村,20世纪60年代,人均稻谷原粮百余市斤,靠种甘薯当主粮,是全县有名的“甘薯大队”,大队财政收不敷出,费用靠县拨补。改革开放以来,发挥地藏铁矿、石灰矿、瓷土矿的优势,开办多种经营形式的采矿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到1989年,从事企业人数逾千人,占全村人口三分之一,其中采掘业和瓷土加工业就有五六百人,还有40多辆机动车输的运输队伍,当年企业总收入300余万元,村获净利65万元。十年来,村运用企业积累兴建厂房、矿山公路、林场、中小学教学楼、影剧院、电视差转台、引接高压电、安装自来水,还发放村民过节费,集资建农贸市场和住房,家用电器普遥进入农家,衣、食、住、行向城镇化靠拢,初步显示出企业兴起的社会效益。
  1989年乡镇企业五大行业收入比重:农业企业占2.2%;工业企业占51.2%;建筑业占10.7%;运输业占18.4%;商业服务业占17.5%。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阅读

相关机构

德化第五瓷厂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