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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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18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工业管理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6
页码: 228-2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民国期间就有工业企业的官营、官商合营和私营等多种形式,由官方、董事会、业主等筹集资金,自行决定产品结构和销售,盈亏自理,企业经营以利润为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工业开始实行计划、财务、技术三大管理,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秩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管理出现紊乱,但随后通过改革和发扬王铁人艰苦创业精神等措施,工业总产值逐渐提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德化工业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经营管理,并逐步克服平均主义,向承包经济责任制和以市场为导向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德化县 工业 工业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德化有一些官营、官商合营、私营的工业企业,各由官方派员、董事会、业主筹集资金,投建厂房,自行决定产品结构和销售,自行招聘劳工,盈亏自理,企业经营一切为利润所策动。有利者营,无利者停,经营管理依市场经济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开始,工矿企业实行计划、财务、技术三大管理,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秩序,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贵制,并发挥工会、职工代表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共同执行三大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德化工业生产取得稳定健康的发展。
  1958年“大跃进”,提出工业生产高指标,计划与生产脱节,三大管理随之削弱,出现“浮夸”风,经贯彻《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千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进行技术革新)方针,发扬民主管理和实干精神。1961年又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工业管理重上正轨,生产顺利发展。
  “文化大革命”初期,厂矿共产党组织停止活动,工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被作为“管、卡、压”批判,有章难循,工业管理出现紊乱。1968年,各厂矿成立三结合(领导干部、民兵、群众代表)的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并陆续恢复企业党组织活动,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企业权力过于集中,失去民主管理机能,工矿执行指令性生产任务,经营机制僵化,产生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7年,全县工业系统开展“工业学大庆”,发扬王铁人艰苦创业精神,管理方法有了改善,效益相对提高,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升至1743万元。1978年,改三大管理为八大管理,即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建立厂矿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跃过2000万元,比1976年增加6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营管理随改革不断深入而逐步完善,1980年7月以后,取消各厂矿企业的革委会或革导组,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岗位贵任制,确立责任,实行奖惩制度。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抓质量,争发展;抓管理,求效益。推行经济责任制,突出一个“包”字,包产量、质量、工具、消耗、出勤和奖赔,逐步克服企业分配上的平均王义。
  1984年开始,企业党政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试行承包经济责任制。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改革开放,对企业起引导和监督作用。实行厂长任期目标的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的厂长是企业的当然法人,既对党委和上一级管理机关负责,又对企业负责。企业承包经营,扩大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等十个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顺应
  生产力发展的生产、管理体系,向改善结构,提高效益的方向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进步,向管理要效益,198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加2.43倍。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以前,德化县没有工业管理专门机构。民国时期,县政府建设科始兼管工业。1949年11月以后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兼管。1954年7月,成立县工商科统管全县工商业;1955年4月,工商科分出工业科,主管县办全民工业;1958年科升为局,1963年8月与交通局合并为工交科;1968归县革委会生产组;1972年恢复工业科;第二年改科为局;1984年归入县经济委员会。
  1952年5月,县供销合作总社设生产科,引导城镇分散的手工业者组织生产合作社(组),1955年,归入县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成立县手工业联合社,管理县集体工业。1958年,手联社解体,所属企业实体,在乡村的归所在地人民公社,在城关的并入全民工业。1963年,重组县手联社;1972年,重设县手工业管理科,第二年改科为局;1980年8月改为县第二轻工业局。
  县办全民粮食加工工业和水电工业,自1951年以来一直归其主管部门管理。随着现代工业管理科学分工,自1980年以后,建材工业归县建委;林产化工归县林委;农业工业归县农委;矿产开采归县矿委主管.此外,还有县科委、教育局、商业局、县供销社、医药公司等主营的部门工业。乡村办的集体工业,则由1976年设立的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统管;1980年8月改为县人民公社企业局;1982年4月又复原称;1984年5月,改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县乡镇集体、联户、个体工业。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统一管理全县工业企业的行政职能机构。凡企业开办均需向其申请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方得开业;并接受其监督,凡发现违章经营者,有权责令停业整顿或采取行政或经济手段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节 生产管理
  一、计划管理 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工矿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凡厂矿投建、资金运用、劳力调配、产品结构、利润分配等,均由县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计划指标,下达给各厂矿执行,并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工矿执行指令性生产,如无力完成计划指标,得报请主管部门修订.1958年“大跃进”,计划指标层层加码,刮起浮夸风,工农业生产失调,欲速不达.1960年后,工业调整压缩,全县重工业全部停办,工业生产落入低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全县轻重工业才得以先后恢复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所谓“唯生产力论”,工厂“停产闹革命”,生产计划搁浅。1970年,执行《工业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对产品品种、产量、可比产品成本、原材料消耗、质量、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率、利润等进行计划管理,并按月、季、年度考核实绩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减少指令性生产指标,除原煤、水泥、生铁等仍按计划生产、超产自理外,其余产品则以市场需要以销定产,并允许全方位改变产品结构,内销或出口大多采用产品订货,依期执行合同承担责任.全县工业生产增长计划,采用经济技术指标承包。
  二、生产管理 立核算的工矿企业设立两级或三级的生产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企业设厂部、车间、班组;规模小的企业,由厂部直辖班组。厂部设厂长和若干职能股、室,车间设主任和记录员、材料员、质检员等,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长。1966年前,工矿实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管理全厂生产事务,把生产计划指标层层分解到车间、班组,建立生产原始记录、制订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设备维修制度;还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交接班制度、生产事故记录和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生产劳动秩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管理制度受到冲击,生产秩序陷入混乱状态。1968年后,工矿企业实行“一元化”领导,取代厂长负责制的生产管理,工矿普遍存在“出勤不出力”的“吃大锅饭”现象,效益不究,奖惩不明,以致县水泥厂、县铁厂等连续10年亏损,年年由国家补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矿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1984年以前实行联产计酬的岗位责任制,企业扭亏为盈。1984年以来,企业推行税利承包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6年,厂矿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层层抓紧生产管理环节,企业内部普遍实行层层承包产量、消耗、期限、质量等经济责任的生产管理体系。县全民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79年的5462元提高到1987年的8500元,增加55.4%,职工劳动报酬与生产效益同步上升,劳动工资总I由1980年的398.3万元提高到1985年的628.2万元,增加57.7%。1986年,工业总产值第一次超过农业总产值。
  三、安全管理 954年,德化电厂曾发生一工人围巾被电机卷入丧生的事故,随后各厂矿均订立安全生产规则.1959年7月,成立“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各厂矿设立相应机构,制订安全公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把防火、防爆、防损坏机器、防伤亡事故列为主要内容。重工业生产人员都要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输电作业穿绝缘手套;炉前工加防火衣、防护镜;轻工的瓷业生产也得系围裙、戴袖套,女工加护发帽。但“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生产制度被破坏,致县煤矿、县花炮厂、县木器厂和社队工厂屡次发生火灾、爆炸伤亡等重大事故。1983年,全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各厂矿消除隐患措施,抓安全管理。厂矿成立安全生产机构,修订安全制度,培训安全管理和消防人员,添置消防药械,设立安全检查岗位,严格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全县工业系统自1984~1989年未再发生重大生产事故。
  四、质量管理 化传统的工业产品,素来重视质量和产品声誉。民国期间“蕴玉”、“莹玉”瓷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才出厂,不合格的一律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德化生产的灰口铁全部合格,特级松香名列全省前茅。德化瓷器历来保持名优产品声誉,1959年国庆十周年时,为中央人民大会堂生产礼品瓷,德化瓷厂生产的“青花”餐具.瓷质、釉色均达上乘。德化第二瓷厂生产的高白度瓷杯,有“薄如纸,白如玉,明如镜,声如磬”之美称。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企业严把产品质量的老艺人、技术人员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致产品质量严重下降。1978年后,各工厂为提高产品质量,恢复或新置质检、化验机构。1980年,各企业开展提高产品质量,创优质产品活动,推广全面的质量管理.各厂部、车间、班组均设质量管理人员。1982年,厂矿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突出质量,把质量作为企业求效益、争发展的要事来抓。德化瓷厂、林化厂、酒厂、水泥厂添置先进的化验设备,严把原料和产品质盘关。德化酒厂出品的《戴云牌十全大补酒》获得工984年省优产品证书,酒精纯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水泥厂生产的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合格率达98%;林化厂生产的特级松香占总蠡93%以上。全县工业生产由班组到车间,从车间到厂部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检验:每个生产环节设置质检员,层层把关,对不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不放过关,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劳动报酬也实行以产品合格率计算,建立上质量求效益的生产与分配结合的新管理体系。德化的高白度日用瓷、建白工艺瓷、系列滋补酒、林产化工产品、竹木工艺品质量上乘,在国内外市场都具有日益强盛的竞争能力。
  第三节 资产管理
  民国24年(1935年)以前,德化没有官办工业资产。1936年,福建省建设厅拨款3300元(法币)投建德化瓷业改良场,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1951年,晋江专员公署接管这一企业时,只有千余平方的旧厂房和一条倒焰窑,以及球磨机、柴油机等一些资产。
  1951年以后,国家与集体投建厂矿企业厂房、仓库、窑炉、大坝、机电、输电线路和购置机械、车床、仪表以及500元以上的工具等,凡建设安装完工,经验收核定固定固资产原值,列册登帐,交付生产管理使用,并依预订年限逐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机器设备大修理费,作为企业更新改造和机器维修之用,直至提完固定资产净值为止。提完净值后,即列为无价资产。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地方财政投建德化电力、陶瓷、冶铁、化工、印刷、食品、粮油加工等项目,到1958年县办全民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巳达151.29万元,交付各企业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的拆迁、转移或变卖,须报经企业主管机关批准。企业订立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把机器工具交给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管理、使用和维修。
  1958年“大跃进”期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机械设备随意转移,工具、原材料等严重散失。1961年,全县重工业停办,家底不清;1962年,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工业清产核资,登帐造册,留少数人管理看护县水泥厂、阳山铁厂、铁矿、煤矿等资产;继续生产的工厂核实固定资产,逐项列入帐册,由财务、仓管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资产管理又趋混乱。1970年,第二次清产核资,但悬案难以理清.到1979年,第三次清产核资,摸清工业家底,全县工矿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930.13万元,其中全民企业1595、32万元,已提取折旧基金349.37万元,净值1245.95万元;生产用的全民固定资产原值1330.85万元,占全县全民固定资产原值的83%。
  1979年以后,对固定资产中的工业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采取倾斜政策,重点投放骨干企业。到1985年进行工业普查,全县工业设备总值2753.5万元,比1979年的892、8万元增加两倍;其中设备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2家;100万元~600万元的6家,这8家企业设备总值达2463.2万元,占全县工业企业总设备90%.工业设备主要项目有工业锅炉、机电、金属切削机床、电力机械、传动设备、电热设备、化验设备、捆包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600多种,选配相应技术级别的人员管理、使用、维修;订立技术集中型的设备管理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对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程度、更新项目逐年编审上报。县工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工业设备资产调控,提高工业设备在陶瓷、水电、冶金、建材、饮料等主要行业的生产能力。到1987年,全县全民、集体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增至5644万元,比1979年增加近两倍。
  第四节 财务管理
  民国间,官办,民办工业企业者设立账簿记账,收入付出、人欠欠人、应收应付均登账为凭,常例为农历年终清理结账,得出盈亏,进行股份分红和兑付雇员、工人工资。通过账务核算,为继续投入再生产或转向、停业提供抉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凡独立核算单位的厂矿企业均设会计、出纳、仓管、供销等若干员,并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全部资金、固定资产、产品销售收入、中间消耗、产品成本、税金、利润、债权债务和资金周转率、劳动生产率等进行全面的管理核算;还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督促企业全体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增收节支,增进企业经济效益;严惩贪污、浪费、私分多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德化铁厂、瓷厂等企业库房紧缺,木炭、柴片、瓷土等大容积原材料露天堆放,消耗无定额,成本靠估算,各企业仅初步订立实用的财务管理制度。1958年“大跃进”,供销管理更加混乱,原材料散失浪费严重.1960年“新三反”(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运动中,揭露出许多理不清的经济账目。经1962年全县工矿进行清产核资,才逐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原材料购进、消耗、储存和产品调拨供应逐渐制度化。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财务管理再度混乱,管理制度失去约束力,只作记便账、编报表工作,企业管理松懈,亏损增加。直至1979年,全县工业进行第三次清产核资,并切实执行1970年国家颁发的《工业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分项严格核算,全县工业企业始扭亏为盈。全县87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中盈利单位达80个,当年共创利325.79万元;7个亏损单位亏损总额只有2.77万元。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企业承包税利基数;1984年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税利包干,并将企业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促使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对企业产、供、销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财务核算,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如工987年,全县工业产品销售收入8018万元,比1979年2166万元增加近三倍;产品销售税金5.78万元,比1979年增加二倍;全民、集体企业盈亏相抵后利润682万元,比1979年增加一倍余.自1979年以来加强财务管理,9年共创利3282.52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企业2558.84万元,比1950~1978年的29年利润之和增加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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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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