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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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07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1年德化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土地分给农民耕种,以户或专业组为单位承包,规定交售任务和上交费用。1984年,全县多数村民小组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分田,少数村民小组以劳力结合人口分田。承包年限长短不一,林、牧、副、渔等生产项目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承包制度不够完善,导致粮食生产发展缓慢。自1987年起,农业产值中林、牧、副、渔产值比例上升,农民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关键词: 德化县 生产关系 承包责任制

内容

1981年,县推行多种形式并存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户或专业组为承包单位,将集体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实行大包干到户,遵照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规定承包户交售征购粮、加价粮、集体用粮,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合理负担义务工。各农户生产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上交任务后,剩余部分归自己所有。1984年,全县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分田的有1705村民小组:以劳力为主,人口劳力结合分田的有9个村民小组。耕地承包年限分类:承包期在4年以下的有664个村民小组,占总数38.5%;5至9年的有891个村民小组,占总数52%;10至14年的有77个村民小组,占总数4.5%;15年以上的有66个村民小组,占总数4%;其他16个村民小组,占总数1%。林、牧、副、渔、茶、果等生产项目也随着实行联产承包贵任制。同时,鼓励农民或联户投资开荒造林、种果、办场、办厂。但承包制度不够完善,1984年以来粮食生产发展缓慢,农村改革亟待深化完善。在农业产值中,林、牧、副、渔产值由1978年的31.4%上升到1987年的48.12%,全县农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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