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化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007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人民公社 |
分类号: | F325 |
页数: | 2 |
页码: | 136-13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1958年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后来经过调整,建立了17个公社。在初期,实行了错误的“一大二公”方针,导致了经济困难。后来,在1961年贯彻了中央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使得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德化农村管理体制较为稳定,开展了农田基本建设,推广了水稻新品种和农业机械化试点。但是,由于投入过多、忽视多种经营等原因,导致经济效益差,农民收入低。 |
关键词: | 德化县 生产关系 人民公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