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陋习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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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300
颗粒名称: 第七章 陋习流弊
分类号: K892.29
页数: 4
页码: 1350-136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晋江县陋习流弊风俗习惯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晋江县 风俗 陋习流弊

内容

第一节 迷信
  新中国成立后,晋江的封建迷信虽然已有所破除,但由于长期受封建文化影响,加上旧的信仰崇拜民俗世代相传,封建迷信仍十分严重。除诸如上述的“七月普渡”、做“佛生日”、“进香乞火”等活动外,迄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尚有种种表现。
  一、凡事“择日”、“抽签问卜”
  各地渔农工商,举凡栽种纳畜,出海捕鱼,学工习艺,开市营业,直至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婚丧喜庆,包括开剪裁衣,安床合帐,迁居入宅;动工建屋,张门竖柱,下砛上梁,开井砌灶;订盟纳采,冠笄嫁娶;进寿行丧,入殓移棺,修绩筑墓,功果祭祀等大事,普遍习惯由日师或山家选择黄道吉日,甚至还要到神祗佛前“卜杯讨准”而定。举凡生活中有疑难大事,群众中则有扛佛问神,扶乩抽签,听香运梦或算命卜卦等,以判断祈冀之事的是非曲直,凶吉好坏,原由结果,是兴是衰等等迷信习惯,俗称“抽签问卜”,在晋江一带相当突出。
  二、求神托佛,庇佑赐福
  为祈平安,群众中有所谓“契七娘”,“契夫人”,挂香火,贴佛符,系“八卦”,插神旗,搞“替身”,添“运气”等繁多封建迷信民俗;为祈赐福,则更有到道观寺院,亲自顶礼膜拜,点香添油许愿者。所谓“许愿”,也就是求神托佛,保佑所祈求之事告成,而日后事成将以予重礼酬谢的封建迷信仪俗。其谢神方式有:洁身斋戒,举筵敬奉,演戏酬神,甚至捐资复修寺庙,塑像造佛等各种形式。由于群众求神许愿十分盛行,所以在闽南各地许多道观寺院中,出现不少的晋江善男信女以巨资“题缘”的勒石碑记。其中清末年间,金井塘东的蔡本由,因求神一事凑巧如愿以偿后,耗巨资为卓望西资岩重修庙宇,金镶庙中3尊大佛,使晋江城乡轰动一时。凡此种种,无不说明晋江群众求神托佛人数之众,传习之久,为外地所罕见。
  三、巫婆神棍,装神弄鬼
  由于封建迷信严重,晋江一些地方,长期来巫婆神棍,装神弄鬼活动猖獗,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流弊常有出现。群众中“观三姑”、“观落阴”十分流行。农村中,治病“亦靠神,亦靠人”的迷信观念浓厚,求神问病的做法长久存在,一些神婆神乩则无孔不入,作法念咒,鬼话连篇,时而说是触犯阴魂,需举敬举祭;时而大开“佛药”坑害病者。特别是利用一些突然伤亡事件,从中兴风作浪,说神道鬼,有时搞得全村人心惶惶,影响很坏。
  第二节 赌博
  民国期间,社会上赌博成风。尤以石狮、东石、安海、永宁、内坑、衙口以及深沪一带最为突出。赌博形式,五花八门,常见的有推牌九(俗称“比班将”)、搓麻将,摇铜宝(俗称“压宝斗”)、摸十二字(俗称“摸水鸡”)、打纸牌、摔王公、押“花会”(俗称“压花当”)等等。
  那时,社会赌博之风,不论绅士官吏,渔农工商,三教九流,均有人染指。且似乎还有上搓麻将,下推牌九杂赌,身份各别,层次有分的状况。抗日战争前后,社会上尤以“花会”为害最烈。民间有“一文廿九听(即以一赢廿九),大人孩子皆兴”的口头谚语。群众为了一赌输赢,到处求神托佛,抽签问卜,甚至把尿壶与马桶当作佛扛,弄神间卜,达到趋之若鹜,昏头转向地步。经常出现为赌博而倾家荡产、卖儿鬻女、沦娼为盗、投水上吊、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其时,国民党政府虽也下过禁令,但官吏上梁不正,百姓下梁竞相效尤,致使赌博泛滥成灾,禁赌成为一纸空文。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明申禁赌法令,采取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措施,有效地刹住了社会上聚众赌博之风。80年代以后,由于受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旧社会的赌博劣俗又死灰复燃。
  第三节 吸毒
  早在明末清初,漳州泉州一带即有鸦片走私活动。至嘉庆年间,晋江沿海一带村落,时有小船出海暗中贩入鸦片。其中,衙口施姓,深沪陈姓,陈埭丁姓等一些殷商富豪,内外勾结贩运鸦片最为突出。鸦片战争以后,开放“五口通商”,鸦片即由厦门源源流入闽南一带。于是晋江各地贩毒与吸毒者日益增多。当时磁灶张林,成为闻名全省的鸦片走私大本营。至民国14年(1925)以后,在军阀陈国辉所谓征收“烟苗捐”的幌子下,张林及其附近的几个村落几乎家家户户种植罂粟,公开提炼吗啡、鸦片,并流毒全县全省。
  其时,晋江城乡各地,挂有“上桂在此”招牌旗号的烟馆林立,吸毒者日众,社会上一派乌烟瘴气。不管是城镇农村,许多人家都备有烟盘烟枪,用之以社交待客。宾主之间,有事商量便凑在一起,似卧非倒,面对烟灯,吞云吐雾。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吸毒成瘾,靠吃鸦片,打吗啡度日的“鸦片仙”和“扎针仙”。这些人倘若遇到经济拮据,停吸停打,便出现了口流唾涎,四肢无力,浑身颤抖,大小便失禁,病态十足,人鬼难分的丑像。
  民国21年,十九路军入闽治泉,发布命令,设戒烟所,强制戒烟,晋江社会吸毒现象有了收敛,吸毒人数明显下降,成瘾者基本戒除,但吸毒并未根除。新中国刚刚成立,即雷厉风行,大张旗鼓严厉打击制毒贩毒犯罪活动,开展切断毒品源头与全面进行戒烟教育相结合的清毒运动,有效地铲除了旧社会遗留的残根余孽。从而出现“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新的社会风气。80年代虽发生少数来自国外走私贩毒犯罪案件,但均立即受到人民政府的有力打击和严厉惩处。
  第四节 嫖娼
  新中国成立以前,晋江各地妓院甚多,娼妓卖淫活动颇为猖獗。对此,国民政府不但不予取缔禁止,反而专门设立花捐局,以征收妓院捐税。民国27年(1938)晋江县花捐局统计资料记载表明,当时全县妓女达600余人(私娼不计其中),大都来自江西等地。
  那个时候,每逢夜色降临,华灯初上,县城各条大街小巷,闹区茶楼旅馆,常有不少娼妓争妍斗艳,拉拢顾客。石狮、安海、青阳、衙口、深沪、金井等地,也有许多幽街曲巷的娼妓馆舍,红灯作号,张挂艳帜,招揽嫖客。社会生活混浊,性病蔓延,群众深受其害。
  50年代初期,人民政府建立后,立即取缔妓院,一方面三令五申严禁嫖妓卖淫;一方面加强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明妓暗娼进行教育改造,妥善安置她们就业劳动,改邪归正,从良成家。因而卖淫的社会劣俗根本绝迹。
  80年代以后,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晋江各地商品经济活跃,随着国内外人来人往,石狮、青阳、安海等城镇又出现了一些外来的娼妓,对这重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政府十分重视,及时开展了一系列扫黄打丑运动,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一些留宿嫖妓、卖淫做娼的人,分别予以法办和教育,有力地打击了卖淫宿娼的丑恶时弊。
  第五节 械斗
  自明清以来,晋江广大农村大都聚族而居,封建宗族思想浓厚,加上小农经济自私狭隘观念,历史上,常因山林、水利、地域、“风水”等争端,导致封建械斗,结下没完没了的宗族怨仇,形成了时起时落,持续蔓延,经久不息的封建械斗。新中国成立以前,晋江曾发生过几起大规模的封建械斗:
  一、东西佛械斗
  清康熙年间,县城东部风池境与西部奉境,因迎神赛会发生纠纷,进而导致附郭三十六铺分帮结派,形成势不两立的“东佛”与“西佛”两支封建势力派系,并时而大动干戈,进行封建械斗。以至蔓延并扩大到县城南门外晋江各乡里,延伸300余年。互相抓人、杀伤人命。其牵动面之大,时间之长,为祸之烈是历史上所没有的。
  二、都蔡冤
  清光绪年间,东石塔头村刘氏与同村蔡氏,因修建祠堂为“风水”之争,而演化成大型封建械斗。这场械斗以十一都杂姓与大姓恶斗闻名,长达6年之久,牵动200多个乡里,360余人无辜惨死,伤者不计其数,酿成震动海内外的“都蔡冤”。
  这场规模浩大、旷日持久的封建械斗,造成交通断绝,田园荒芜,百业凋蔽,治安混乱,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严重后果。为了办理此案,晋江五易县令,最后泉州知府李增蔚亲临督办,追捕双方罪魁祸首斩头示众,归侨陈增钭献银3千,抚恤双方伤亡,事态才告平息。
  三、安海黄颜械斗
  民国13年(1924),安海黄姓与颜姓因祖墓“风水”发生纠纷,引起两姓械斗。此时磁灶张林因张、颜历史上有联宗关系,即组织人马支援颜氏。当时,驻泉军阀孔昭同,派兵一连到张林镇压。但结果却遭张林伏击,连长与20多名士兵当场毙命,遂使事态扩大。事后,经“华侨救乡会”及地方绅士出面斡旋,几经周折,在孔昭同索得银元2.8万元的赔命钱后,方告罢休。
  除此之外,晋江还出现过持续达数十年的永和林股械斗,龙湖前后港施姓械斗,以及磁灶张林与青阳赖厝,陈埭西边与青阳高岑(今高霞村),永宁龙穴与杆头械斗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镇压反革命,狠狠打击械斗的肇事者与操纵者,铲除城乡封建势力,晋江历史上时断时续的封建械斗终于平息。“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封建械斗又有所抬头。据县公安部门统计,仅1973年,全县共发生封建械斗39起,死7人、伤249人,涉及16个公社(乡镇)、163个大队、215个自然村。直到1982年,全县还发生封建械斗18起,死11人、伤192人,其中尤以陈埭的洋埭林李械斗,东石塔头孙刘械斗,损失最为惨重。1983年,人民政府为了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查处并惩办一批械斗的首要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收到了较好效果。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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