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代碑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2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历代碑刻
分类号: K877.4
页数: 2
页码: 1279-12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的历代碑刻,其中包括了大沙塘碑记、青阳乡约记碑、重修清洋陂沿江斗门碑、再借亭碑记、龙湖祈雨颂德碑记等。
关键词: 历代碑刻 晋江县 石刻石雕

内容

一、大沙塘碑记
  位于罗山乡沙塘村,南宋嘉定二年(1209)立,系花岗岩石碑,长方形圭首,高1.20米、宽0.63米,碑额阴刻篆书“大砂塘”,碑文阴刻楷书“属晋江县聚仁里二十六都。周围一千八百余丈、深九尺,灌田六百九十二石。嘉定二年五月□日立”。
  二、重修清洋陂沿江斗门碑
  位于青阳镇王厝村北古陡门旁,明永乐十五年(1417)立。系花岗岩石碑,长方形,圭首,高1.4米、宽0.70米。碑文记载沿江斗门为云庵祖师始建于宋嘉定二年,迨明永乐十五年冬,梅屿洪克正与宗弟绐文等人募缘重新砌筑。系斡缘谢秉佳、洪则中、林永淑、洪绐中所立。
  三、青阳乡约记碑
  位于青阳镇梅山乡贤祠内,明万历十六年(1588)立,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花岗岩石碑,高2.62米,宽0.91米,长方形,篆额《青阳乡约记》,字径0.11米;正文阴刻楷书965字,字径0.04米。为张瑞图等18人共撰。
  四、再借亭碑记
  位于蚶江镇石湖村再借亭内,明崇祯年间立。再借亭20多年前被毁,碑尚存。花岗岩石雕成,高2.71米,宽0.93米、厚0.16米,圆首。中阴刻楷书“再借亭”3个大字,字径0.40×0.50米,两旁阴刻正文,计179字。记载兴泉沿海军民感戴分巡兴泉道曾樱之抗倭等功绩,求得崇祯皇帝诏令“再借”他守御兴泉之事,张瑞图撰书,都指挥黄浮阳率哨捕队兵立。
  五、龙湖祈雨颂德碑记
  位于龙湖乡龙湖畔的龙王庙前,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立,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花岗岩石碑,高2米、宽1.02米,长方形,圭首。篆额《龙湖祈雨颂德碑记》正文楷书,18行,720字,记载泉州知府于龙湖祈雨事。还有雍正三年(1725)的《宫湖碑记》1方,道光十八年(1838)、同治元年(1862)立的《重修龙王庙碑记》2方。
  六、府宪
  位于东石镇塔头村刘厝宗祠内,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立。花岗岩石碑,高1.86米、宽0.82米,长方形,圭首。碑额阴刻楷书“府宪”2字,正文记载泉州府调解塔头村民械斗之事,并以示禁。
  七、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
  位于蚶江镇清海防分府内院,碑为抹角首,高2.82米、宽0.86米、厚0.18米。1967年“破四旧”时被打成两截。1974年文物普查时发现下半截用于蚶江旧街厕所墙上,1976年再次普查时发现上半截,用于距蚶江1公里处的水利设施上,县文管部门收集再立于原址。碑额篆书《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正文楷书,计518字。碑记后题:“嘉庆十一年岁次丙寅秋九月吉旦署理泉州府蚶江海防通判事长垣郑奎谨撰,侯选教谕同安许温其书”。该碑记载清代海防设置及蚶江与台湾鹿港对渡一事,是研究清代海防及闽台关系之十分珍贵的实物依据。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