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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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1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费
分类号: G812.757
页数: 2
页码: 1181-1182
摘要: 本节记述晋江县体育经费从教育事业费中调拨,各部门组织的活动经费自理,体育活动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由地方财政拨款,并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逐年增加。
关键词: 晋江县 体育管理 体育经费

内容

民国时期,体育场的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由政府拨给。体育竞赛活动的费用,往往需要社会资助或向各方募捐。如1948年,县篮球队代表省赴沪参加“七届全运会”,所需费用,均由领队施维熊和队员蔡孝德负责。
  新中国成立后,在各级体委建立之前,体育经费从教育事业费中调拨,各部门组织的活动经费自理,如职工体育竞赛,由工会负责。县体委成立后,体育活动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由地方财政拨款,并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逐年增加。1980年,晋江县体育经费为6万元,1984年为12万元,1988年增至17万元。
  晋江县是全国著名侨乡,海外爱国华侨对家乡的体育事业经常给予资助。1980—1988年,华侨对晋江县体育场地的投资约170万元,华侨设立的体育基金总额达20万元。1986—1988年,华侨捐资用在大型体育比赛的资金约20万。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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