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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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1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医政管理
分类号: R194
页数: 3
页码: 1153-11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医政管理工作,人事管理、医疗事故处理、职称评定、个体开业医生管理、乡村医生管理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晋江县 医药卫生 医政管理

内容

一、人事管理
  1949年以前惠世、永惠等私立医院的医务人员由主办机构聘任,聘期一般是1年,可以连聘连任,否则自行解聘。公立医院的院长由省卫生处直接任命,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经院长遴选呈报省卫生处或由省卫生处直接委任。非卫生技术职员由县政府委任,一般工友由医院雇用。
  新中国成立后,县卫生院(县医院)院长由县政府遴选,报送上级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工作由卫生局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负责考核和任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和职员、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人事制度进行管理。其任免、调配、录用、定职、晋升、辞退等均由县卫生局审批。
  二、医疗事故处理
  1959年,各医疗单位共发现医疗事故173条,差错831条,其中80%以上属于责任事故。
  1977—1980年,金井公社施行妇女结扎1406例,经检查随访1068例,查明术后感染203例。病程呈慢性迁延性,病灶复杂,愈合过程缓慢,愈合后出现皮下结节、腹壁包块、附件增粗或包块、盆腔粘连等。有的甚至两种以上体征并发。后经手术治疗,68例中有的竟连续手术8次尚未治愈,死亡1例,严重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该公社以往每年做结扎手术的人均在二三百人以上,事故发后生,半年仅做6例。1979年县里组织外科、妇产科医生到金井随访并作医疗处理。1982年,中央、省、地卫生和计生部门派出以卫生部妇幼保健局副局长张里夫为首,包括各级领导、医学专家在内的调查组来县调查,认为事故原因主要是手术器具高压消毒不够严密,造成细菌性化脓性感染。针对事故产生原因,金井公社卫生院增加手术室消毒设备,加强手术和消毒室的规范管理。
  1988年12月,成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县卫生局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职称评定
  1964年,经省卫生厅批准,晋江县37名医药卫生人员晋升或定职为高、中级技术人员。其中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1人、住院医师1人、中医师2人、助理中药师7人、中医士2人、中药剂士4人、药剂士3人、助理卫生医师2人、妇幼保健医士1人、卫生医士1人、检验士2人、护士长3人、护士6人。1965年又批准住院医师2人、助理医师3人。
  1980年,晋江县卫生技术委员会成立,负责县内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核工作。至1983年2月,全县共晋升或定职的主治医(药、技)师16人,医(药、护、技)师39人,医(护、技)士123人。1987年又进行一次职称评定工作。截至1988年底,全县共确定和晋升职称840人,其中获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有154人。
  四、个体开业医生管理
  民国时期,个体开业医生在全县医疗卫生队伍中占有很大比重。民国25年(1936),全县有西医诊所163所,开业医生234人;中医诊所387所,开业医生387人。此外,全县有药铺266家,其中不少兼带行医。对这些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历来不尽一致。民国21年,由县警察局审查,合格者发给开业执照。民国23—28年,由福建省民政厅对开业中医人员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医士证书。民国36—37年,这项审查由考试院负责,合格者发给中医考试及格证书。而民国37—38年度改由浙闽考诠处负责。合格者发给中医检核及格批示。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卫生厅重新审查开业中医人员,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医师登记证。县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资格审查证书和个人申请,发给开业执照或临时执照。由于执行过程中的疏漏,实际上仍有不少个体医生未经审批而开业,如1953年,全县医务人员共662人,其中领有执照者仅194人。
  自1951年个体医生自愿组织联合诊所以后,个体开业医生逐年减少。1958年,全县个体开业医生所剩无几,少量在街头推销骨伤科中草药膏丸的拳师也由卫生工作者协会等部门负责管理。1970年后,陆续又有一些中草药店铺及行医者出现。据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统计,1988年,全县有这类个体开业医生272人。
  五、乡村医生管理
  自古以来,晋江县就有走村串巷行医的乡村郎中。新中国成立后,大多数参加各地联合诊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合作医疗站的“赤脚医生”,是由贫下中农代表推荐,大队上报,公社保健院审批,经过短期培训而产生的。1981年,由晋江地区卫生局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全县的“赤脚医生”进行统考,达乡村医生标准的有32人,发给乡村医生证书。1985年又进行第二次考核,全县达到乡村医生标准的有159人,达到卫生员标准的有362人。除了统一的业务考试之外,还由各乡镇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对其医德及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至1988年,全县还有100多人未取得卫生员证书。
  对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管理是通过各乡镇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进行的。县卫生局制定各卫生所的工作任务和制度,包括医疗、防疫、保健、药品、财务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守则,收费标准等。每年六七月份,由县卫生局牵头进行一次检查并评选先进乡村医生和文明卫生所。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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