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疫保健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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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1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疫保健机构
分类号: R197
页数: 2
页码: 1125-11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防疫保健机构,戒烟所、防疫所、福建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晋江县 医疗机构 防疫保健

内容

一、戒烟所
  民国23年(1934)成立县戒烟所,所址设在泉州东街孔庙(现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戒烟事宜,并设病床收容烟民。县戒烟所隶属县政府戒烟科。民国27年2月,戒烟所改为戒烟戒毒组,隶属县卫生院。民国28年恢复戒烟所,隶属县卫生事务所。民国29年12月在青阳、石狮设立戒烟分所。民国30年10月,改称晋江县烟民戒烟调验所,隶属县卫生院。
  二、防疫所
  民国26年闽南发生鼠疫。5月省政府建立闽南防疫所,所址在新门街(现中共泉州市委宿舍),内设检验科、鼠防科和捕鼠工程队。同年7月,省政府又设立福建全省防疫总所,指导全省的防疫工作,所址设在新门街南华小学,聘德国人兰度雅为顾问。民国28年4月,更名福建防疫处。为躲避日机空袭,年底内迁永安县。闽南防疫所亦内迁永春县,于民国30年撤销。
  三、福建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
  民国35年12月,由国民政府卫生署东南鼠疫防治处统一指导全省的鼠疫防治工作,并设立临时办事处。民国36年4月,东南鼠疫防治处建立第一检疫站,同时卫生署把医疗防疫总队第16巡回医疗队派驻晋江。3个机构在泉州公园(现市体育场)合署办公。民国38年8月以后相继撤销,而人员仍留在旧址。1949年8月31日泉州解放,军管会派员接管上述机构。1950年1月,改组为福建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下设医务组、防疫组、总务组、化验室、调剂室、警讯班、技工班。1951年3月,改称华东区福建鼠疫防治所惠安防治站,4月迁往惠安县。
  四、卫生防疫站
  1956年6月,县卫生院防疫股划归县卫生局,1957年5月扩充成立卫生防疫站,租用青阳镇新街58号民房3间为站址。1958年11月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改称晋江县卫生防疫保健站。1969年3月与县医院合并,称晋江县人民卫生防治院,1972年5月,原卫生防疫保健站人员归队,重新组成晋江县卫生防疫站。1988年设行政、卫生、防疫、防痨、宣教、检验等6个股。配备有酶标检测仪、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压蒸气消毒器、电蒸馏器、微量震荡器、手提高压锅、微量进样器、荧光比色计、离子酸度计、氟电极、高温电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线干燥箱、大气采样器、721型分光光度计、751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粉尘采样机、康氏震荡器、组织捣碎机、照度计、磁力搅拌机、恒温箱、通风湿度计、脉冲声级器、CO2测定仪、CO测定仪、高速离心机、真空干燥箱、余氯测定仪、体检器材等医疗设备。
  五、妇幼保健所
  1953年9月,成立县妇幼保健站,站址设在县卫生科。1954年初,迁到青阳镇下行张村新建站址。1958年11月与晋江县卫生防疫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保健站,下设有妇幼股。1969年3月并入县人民卫生防治院,1972年5月重建卫生防疫站后,恢复妇幼股。1984年12月,成立妇幼保健所,暂寄卫生防疫站内,1988年7月迁入原县医院旧址。保健所下设妇保、儿保、医技、行政4个组,门诊部设立妇保、儿保、咨询、检验、婚检等科室。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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