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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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133
颗粒名称: 卷三十二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4
页数: 36
页码: 1123-1158
摘要: 本卷记述了晋江县自19世纪80年代西医西药传入后,先后设置惠世医院、永惠妇孺医院、平民医院、县医院等。但仍不能适应全县人民医疗需要,缺医少药的现象普遍存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文化大革命”,严重影响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至1987年,经省、市联合考核验收,确认晋江县已基本消灭丝虫病。职业病的防治、学校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等各方面,也都取得可喜的成绩。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不断提高。
关键词: 晋江县 地方志 医药卫生

内容

卷三十二 医药卫生
  晋江县自19世纪80年代西医西药传入后,先后设置惠世医院、永惠妇孺医院、平民医院、县医院等。但仍不能适应全县人民医疗需要,缺医少药的现象普遍存在。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在50年代,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发动和领导全县人民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根除鼠疫、天花、霍乱等瘟疫;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医疗网点,医疗、防疫、妇幼保健等方面的设施得到一定的扩充,卫生队伍也有较大的发展。60—70年代初,由于1959—1961年发生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和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严重影响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江县医药卫生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行政部门得以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处理一批违反法规的案例。在这一时期,医疗机构、设施不断充实和完善,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和医疗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1987年,经省、市联合考核验收,确认晋江县已基本消灭丝虫病。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广泛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结核病、麻风等基本得到控制。职业病的防治、学校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等各方面,也都取得可喜的成绩。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不断提高。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卫生局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6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1956年6月改为卫生局,逐步建立与完善县卫生行政管理制度。1963年7月,卫生局改称卫生科,1966年7月与县卫生防疫保健站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名称屡有变动。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民政卫生组。1969年2月,生产指挥部撤销,民政卫生组隶属县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重新成立生产指挥部,民政卫生组仍属生产指挥部。1971年3月撤销民政卫生组,成立民卫股,5月改为民卫科。1973年9月,民卫科撤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81年改称晋江县卫生局。
  1985年县卫生局设置人事秘书股和医政防疫股,1988年增设药政股。
  二、防疫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民国26年(1937)4月,因鼠疫流行,成立县扩大防疫委员会,由县卫生院院长等10人组成,下设总务、警卫、调查、募捐、消毒、宣传、处罚等七股,择定崇福寺暂设隔离病院。民国34年聘请公私立医院院长、商会理事长等为本会委员。民国36年5月,重新组织县防疫委员会,由福建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和县长任正、副主任委员。委员会设技术组、环境卫生组、总务组,具体工作由鼠疫防治处、警察局、卫生院负责。
  1950年4月,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防疫委员会,由晋江军分区、省立泉州医院、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县卫生院、惠世医院、永惠医院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处以及总务、组织、技术、交通管制、宣传等5组。各区、镇成立17个分会,乡设防疫支会,村设卫生小组。1951年县市分治后,由县长任主任委员。1952年,各区、镇防疫分会发展到20个,乡防疫支会219个,村卫生小组1039个。1953年2月,县防疫委员会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4年,委员会在县卫生科设立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此后随工作重点的转移,名称也屡作改动。1956年称消灭“四害”(蚊子、苍蝇、老鼠、麻雀,后麻雀改为臭虫)委员会,1960年称中共晋江县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69年改称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70年复称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78年复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届委员会均以中共晋江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为主任委员,县委及政府各有关部、办、委、局、工会、青年团、妇联、防疫站的负责人为委员。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节 防疫保健机构
  一、戒烟所
  民国23年(1934)成立县戒烟所,所址设在泉州东街孔庙(现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戒烟事宜,并设病床收容烟民。县戒烟所隶属县政府戒烟科。民国27年2月,戒烟所改为戒烟戒毒组,隶属县卫生院。民国28年恢复戒烟所,隶属县卫生事务所。民国29年12月在青阳、石狮设立戒烟分所。民国30年10月,改称晋江县烟民戒烟调验所,隶属县卫生院。
  二、防疫所
  民国26年闽南发生鼠疫。5月省政府建立闽南防疫所,所址在新门街(现中共泉州市委宿舍),内设检验科、鼠防科和捕鼠工程队。同年7月,省政府又设立福建全省防疫总所,指导全省的防疫工作,所址设在新门街南华小学,聘德国人兰度雅为顾问。民国28年4月,更名福建防疫处。为躲避日机空袭,年底内迁永安县。闽南防疫所亦内迁永春县,于民国30年撤销。
  三、福建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
  民国35年12月,由国民政府卫生署东南鼠疫防治处统一指导全省的鼠疫防治工作,并设立临时办事处。民国36年4月,东南鼠疫防治处建立第一检疫站,同时卫生署把医疗防疫总队第16巡回医疗队派驻晋江。3个机构在泉州公园(现市体育场)合署办公。民国38年8月以后相继撤销,而人员仍留在旧址。1949年8月31日泉州解放,军管会派员接管上述机构。1950年1月,改组为福建省防疫大队第二分队,下设医务组、防疫组、总务组、化验室、调剂室、警讯班、技工班。1951年3月,改称华东区福建鼠疫防治所惠安防治站,4月迁往惠安县。
  四、卫生防疫站
  1956年6月,县卫生院防疫股划归县卫生局,1957年5月扩充成立卫生防疫站,租用青阳镇新街58号民房3间为站址。1958年11月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改称晋江县卫生防疫保健站。1969年3月与县医院合并,称晋江县人民卫生防治院,1972年5月,原卫生防疫保健站人员归队,重新组成晋江县卫生防疫站。1988年设行政、卫生、防疫、防痨、宣教、检验等6个股。配备有酶标检测仪、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压蒸气消毒器、电蒸馏器、微量震荡器、手提高压锅、微量进样器、荧光比色计、离子酸度计、氟电极、高温电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线干燥箱、大气采样器、721型分光光度计、751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粉尘采样机、康氏震荡器、组织捣碎机、照度计、磁力搅拌机、恒温箱、通风湿度计、脉冲声级器、CO2测定仪、CO测定仪、高速离心机、真空干燥箱、余氯测定仪、体检器材等医疗设备。
  五、妇幼保健所
  1953年9月,成立县妇幼保健站,站址设在县卫生科。1954年初,迁到青阳镇下行张村新建站址。1958年11月与晋江县卫生防疫站合并称县卫生防疫保健站,下设有妇幼股。1969年3月并入县人民卫生防治院,1972年5月重建卫生防疫站后,恢复妇幼股。1984年12月,成立妇幼保健所,暂寄卫生防疫站内,1988年7月迁入原县医院旧址。保健所下设妇保、儿保、医技、行政4个组,门诊部设立妇保、儿保、咨询、检验、婚检等科室。
  第三节 医疗机构
  一、惠世医院
  清光绪六年(1880),英国基督教长老会派颜大辟来泉州,在南街新花山(今中山中路礼拜堂)设立施医布道处。翌年在连理巷创办惠世医院。光绪二十七年,长老会又在裴巷另设惠世女医院。民国22年(1933)两院合并,仍称惠世医院。1950年中华基督教会闽南分会接管该院。
  惠世医院的历届院长大多由教会指定英国人担任,经费大部分来自门诊收入,少量来自长老会年捐和国际救济。医院的附属单位有:惠世高级护士职业学校、隔离病院、永春医院和惠安仁世医院。
  1952年人民政府接管该院,改称晋江专区第二医院。“文化大革命”中改称反帝医院。1983年起称福建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二、永惠妇孺医院
  民国5年底,何大年、苏德安夫妇在永春创办永惠妇孺医院。民国7年,迁至晋江县城内打锡巷口。医院虽各科略备,而侧重于发展产科。至30年代,设住院部,有产床80张。抗日战争中曾一度停办。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重新开办,设立董事会,并接受社会各界、华侨和联合国救济总署的捐助。1955年经人民政府批准,改为民办公助。1958年8月,并入泉州市人民医院。
  三、公立中医院
  民国8年,中医界自发组织的医学研究会在玉犀巷创办公立中医院。患者就诊只收挂号费,出诊只收车费,诊金药费概不收。医院经费初期由董事会向地方各界筹募,并由县政府从屠宰税项中拨充一部分。民国19年,向南洋华侨募捐银元1.45万元为基金,开设普济人力车公司,以收入充作医院经费。民国25年因经费不继而一度停业。翌年复业,址迁承天巷内。民国28年停办。
  四、平民医院
  民国21年夏,十九路军六十一师毛维寿部进驻泉州,在镇抚司(现泉州六中)创办平民医院,组织医院董事会。同时在安海大草埔陈厝祠堂和石狮新华路分别设立民众医院。民国26年,董事会奉令停办平民医院。民国31年,晋江县卫生事务所派员接收平民医院财产。
  五、县医院
  民国25年5月,省政府医疗巡回队第四队第一分队在晋江县成立。民国26年1月,奉命改组为晋江县卫生院,隶属县政府。院址设在泮宫明伦堂,后移庄府巷,民国27年初又迁至钟楼下东街南侧(现工商银行开元办事处),3月再迁至新门街南华小学。7月奉令改为县卫生事务所。所内设总务、医政防疫、环境卫生、妇婴卫生、卫生教育等5组。并负责办理华侨出国签发预防接种证书及国境检疫、壮丁体格检查。事务所还在东石、青阳设卫生所。民国28年,奉令创办县立医院,人员由事务所职员兼任。附属机构有设在涂门街的诊疗所和设在东街的戒烟所。民国31年,事务所复称县卫生院,在法石、张林、内坑增设卫生所,并在龙头山许氏家庙设隔离房,收容鼠疫、流脑、霍乱患者。民国33年县卫生院迁至花巷天主教堂,民国35年再迁南俊巷王氏祠堂(现泉州市广播站)。民国36年,县政府指拨新府口玄妙观为卫生院永久院址。
  1949年9月,军管会派员接管卫生院,改称晋江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仅有人员22人,全部留用。1951年4月,卫生院随县政府迁至青阳,先后借用下行张村和田洋村的民房暂作院址。1952年10月,由省卫生厅拨款在下行张村征地建造门诊部及病房600多平方米。翌年5月,院舍落成,交付使用并开始收容病人。1954—1956年间,又先后建造院舍550多平方米,增设麻风门诊部和放射科。1956年9月,卫生院改称晋江县医院,有医职人员61人,病床50张,分内儿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中医科、针灸室等。1958年又增设牙科。1961年,省卫生厅又拨款新建1座5000平方米的医院大楼。1966年8月,县医院成立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组织医疗队到马甲保健院建立后方医院。1969年3月,改称县人民卫生防治院。1972年5月,复称县医院。1979年旅居东南亚华侨蔡女士捐资72万元,建门诊大楼“爱国楼”五层3500多平方米;省、县拨款建综合楼和病房大楼6000多平方米。1988年3月,“爱国楼”落成,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叶飞为“晋江县医院”和“爱国楼”题字。
  1984年医院临床科室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科、骨科、家庭病床、急诊室、手术室;医技科室有检验、放射、药剂、供应、脑电图、心超;1988年新设B超、超声心动图、X光脑拍片、副鼻窦拍片。行政科室有办公室、医务、院务、财务、保健等。
  县医院的医疗设备比较完善、精良、高级,除常用设备外,还拥有纤维胃镜、IBM微电脑、SD6—32型超声波诊断仪、脑电图机、超声心动图机等。
  六、区卫生所
  民国26年县卫生院成立后,先后在河市、石狮、安海设立卫生分院,在东石、青阳、法石、内坑、碧山、大同先后设立卫生所,均属县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民国36年2月,统称卫生所。新中国成立后,又先后设立罗溪、英林、马甲、前埔、新店卫生所。1952年改称区卫生所。所址大多利用当地宗祠或借用民房,人员一般1—4人。1958年9月,卫生所撤销,人员安排到各卫生医疗单位。
  七、省立晋江医院
  民国36年2月,省立龙岩医院迁至泉州,院址设在花巷天主堂,改称省立晋江医院,民国38年2月,改称省立泉州医院。同年8月31日,泉州解放,由军管会派员接管。1950年7月,改称泉州中心卫生院,1951年改称晋江中心卫生院。县市分治后名称屡有变动,现称泉州市第一医院。
  八、联合诊所 1951年8月,个体医务人员自愿组合在梅港成立晋江县第一个联合诊所。至1958年4月,全县各区共组织57个联合诊所。1958年9月,撤销联合诊所,人员统一安排分配到各乡人民医院。
  九、乡镇卫生院
  1958年9月,各乡成立人民医院。1959年11月,改称乡保健院。村一级设保健站(室)。实现乡乡有医院,村村有保健站。全县乡保健院、分院28所,保健站(室)162个。1962年改称公社保健院,并实行院站分开核算,自负盈亏的制度。1972年5月,改称公社卫生院;1985年1月,改称乡(镇)卫生院。1988年,各乡镇卫生院均拥有X光诊断机、高压消毒设备、心电图机、超声波机。多数卫生院有综合手术台、无影灯、甲乙丙3种手术包、骨科手术箱、电冰箱、721分光光度计、恒温箱、干燥箱、培养箱、分析天平、水浴箱、腹部手术刀包、检眼镜箱、牙科综合治疗椅或油泵牙科椅、特定电磁治疗器、微波针灸仪,经络磁疗仪、洗胃机、电动按摩机、电动吸引机等医疗设备。
  十、安海医院
  1954年5月,归侨倪端仪倡议并发动港、澳同胞和菲律宾、新加坡华侨集资,在安海寨埔创建安海医院。1957年6月落成开诊,设有住院病床50张。建院初期属侨办公助集体所有制单位。1986年改为全民所有制,按县级卫生事业单位进行管理。1988年与福建医学院附属二院协作,设立联合医疗中心。医务人员187人,有住院病床203张。
  十一、子英医院
  1954年,永宁乡的个体开业医生组合成立洋沙联合诊所。1958年改称石狮医院永宁分院子英保健室。1959年11月,乡侨委发动华侨捐资8万元,于1962年2月创办子英医院。1969年改称永宁公社保健院,1974年1月称永宁公社中心卫生院。8月,复称子英医院,仍负责公社中心卫生院的工作。1988年全院有医务人员46人,设病床72张。
  十二、石狮医院
  1956年10月,石狮联合诊所、联合妇幼保健站、中医联合诊所等单位合并组建石狮联合医院。院址在石狮镇民生路。1958年9月,石狮中医第二、三、四联合诊所、牙科联合诊所并入,改称石狮医院。下设永宁、龟湖分院和龙星、新星、促进、海鹰、龙塘等保健站。1961年,永宁、龟湖分院分别划归永宁、石狮公社管理。1974年,改称石狮中心卫生院。1984年5月,院址迁到新大街。1988年全院人员170人,设病床160张。
  十三、皮肤病防治院
  1955年县卫生院开设麻风门诊部,对传染性大的病人,集中送外地住院治疗。1958年9月,县成立麻风病防治站;11月在河市的昔仔前、笏石村建立麻风病康复村,首批收容麻风患者92人。村行政领导属河市乡跃进农业社朝阳生产队。1959年县组织“三病”(麻风、性病、头癣)普查工作队,普查面近47万人,查出“三病”患者5076人,收容麻风病患者149人进康复村。1960年康复村设有工业、农业、畜牧、多种经济4股,总管村内的生产、生活各项工作。1961年康复村迁至双阳新尾村东面新村址。1973年4月,县麻风病防治站改称县皮肤病防治院。从1959—1976年,在全县范围内共进行3次麻风病普查,发现患者1779人,临床治愈1330人。1979年7月,县皮肤病防治院与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合并,改称晋江地区皮肤病防治院,继续负责晋江县的麻风病防治、收容任务。
  十四、精神病防治院
  1959年3月,创办县精神病医院,院址设在双阳的青阳室(陈三书轩)。同年与县教养院互换院址,迁至陈埭湖中村新湖张氏祠堂,改为精神病疗养院。1971年12月,改称精神病防治院。
  十五、县中医院
  1984年12月,成立县中医院门诊部,1986年10月,改称县中医院,院址设在青阳新大街南路33号。1988年3月和省中医学院骨伤科合作开设骨伤科诊疗中心,4月,开设病床40张。临床科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痔疮科、骨伤科等;医技科室有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波室、骨质增生治疗室、手术室、气功推拿按摩室等。
  十六、驻军医院
  196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沟头山设立第135野战医院,主要面向军内伤病人员。初期只有门诊部向群众开放,后期住院部也接受军外患者。1969年该院奉调外地。
  十七、各系统、单位医疗室
  工业系统:1960年磁灶陶瓷厂、安海通用厂、石狮农械厂、金井铁厂等单位设立医疗室。此后逐年都有一些工厂设立医疗室。1988年,全县设立医疗室的工厂有:粉末冶金制品厂、柴油机厂、水泵厂、糖厂、晋江盐场、陶瓷厂、粉末冶炼厂、拖拉机修配厂、加排盐场、酒厂、纺织厂等。医务人员总计20人。
  教育系统:1956年晋江一中、养正中学、石光中学、毓英中学、南侨中学等均设有医疗室。至1988年,设立医疗室的学校有: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晋江三中、东石中学、职业中学、南侨中学、石光中学、华侨中学、实验小学等。医务人员总计12人。
  农业系统:西滨农场和县良种场分别于1958年和1962年设立医疗室,共有医务人员3人。
  1986年县直机关设立医疗室,配备医务人员2人。
  十八、私人开业诊所
  据民国25年资料记载,全县共有私人诊所163家,医务人员234人。新中国成立以后,私人诊所继续存在,1958年公社化运动中,私人诊所收归公社医院。80年代开始又允许私人开业,一些农村合作医疗站解体后演变为私人开业诊所。1988年,全县共有私人诊所392家,医务人员392人。
  第四节 医药企业
  一、药材公司
  1955年10月,县供销社在石狮马脚桥设立药材经理部石狮批发部,12月在安海设药材经理部安海营业处。1956年4月,成立中国药材公司晋江县公司,1957年在青阳设立批发部。同年8月,县药材公司并入县医药公司。
  二、医药公司
  1956年4月,由药材经理部和石狮、安海中百公司药品批发部合并成立中国医药公司晋江县公司,简称县医称公司,地址设在石狮镇民生路,隶属商业局领导,1957年改属县卫生局领导。1959年7月,公司迁入青阳镇。1964年回归商业局领导。1968年10月,改称县医药服务部。1972年复称县医药公司。1988年迁入青阳新大街医药综合大楼,设人秘、财会、业务、保卫、药政5股及新特药批发部。公司在青阳、安海、石狮、金井等地设有批发部和门市部。
  第五节 医教科研机构
  一、惠世高级护士学校
  民国23年,英国基督教长老会派惠世医院护士贾丽德创办惠世高级护士学校。初建时附设于惠世医院,后移西街裴巷,又迁北街连理巷与惠世医院毗连。经费主要来自医院拨款、英国基督教长老会和华侨捐募,中国国际救济会亦有拨补。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学制3年零3个月,学生免交学杂费和膳宿费,并发给少量零用钱。课程设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和临床护理技术课。学校自创办到1949年,共毕业98人。1950年学制改为2年。暑期中校址迁至小城隍医院职工宿舍区,同时与医院脱钩,行政和经济上均独立隶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文教科。1952年并入晋江医士学校,改为晋江卫生学校。
  二、晋江县卫生进修学校
  1958年3月,创办县卫生学校。同年新建部分校舍并借用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的房屋。学制分三年制医士班和二年制护士班,采用中等卫生学校统一教材。生源一部分来自县招生委员会统一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另一部分来自各乡选送的优秀青年和各中学推荐的初中学生;1960年曾招收过一批小学毕业程度的学生。1961年学校改为训练班,不再招生,1963年最后一班护士班毕业,即撤销。
  1979年11月,复办晋江县卫生学校,对卫生系统历年来补员招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校址借用青阳梅山后塘村民房。由县医院和防疫站的医生兼课。进修期限从1个月至3年不等。1980年5月,改称县卫生进修学校。1983年迁入新大街南路新建校舍。1988年编制增至10人。
  三、晋江寿良中医职业学校
  1988年9月,华侨林先生捐资27万元,开办晋江寿良中医职业学校,校址设在池店乡华洲村。同年招收农村中医士专业1个班。学生自费入学,毕业后国家承认其中专学历,由各基层单位择优聘用或自行开业。
  四、晋江县医学科学研究所
  1959年8月,由县卫生局牵头,成立中医研究所和中医学术研究委员会,在县医院、安海医院、石狮医院成立研究中心组,各乡人民医院成立研究小组。1960年10月,县中医研究所改称县医学科学研究所,1963年撤销。1972年2月,县医学科学研究所重新成立,1982年6月再度撤销。
  第二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晋江县环境卫生恶劣,造成瘟疫肆虐。民国30年(1941),全县清洁队有清道夫55人,大部分在泉州城区。青阳镇的环境卫生由乡义勇警察兼管。县政府规定每月检查卫生一次,城镇各商号住户不得随便倾倒垃圾。但收效甚微,环境卫生每况愈下。
  1950年后,人民政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开展除害灭病运动,大张旗鼓宣传搞好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1953年2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活动,涌现出省、地、县各级卫生模范73人。从此,县卫生部门每年均抽调大批人员,深入群众进行卫生宣传,加强群众主动搞好环境卫生的意识,发动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喷撒消毒药品。1958年,开展消灭“四害”运动,对改善环境卫生起重要作用。同年9月10日至12日,全县组织42万人收听“除四害、讲卫生”广播动员大会,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抽出3个半天的时间,学校停课2天,农村出动50%的劳动力,投入全县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1960年4月,县除害灭病领导小组组织千人卫生工作检查团,检查各公社的卫生工作。“文化大革命”初,环境卫生工作因缺乏管理而出现脏乱现象。1975年深沪镇发动5000多人次,突击一周,疏通所有水沟,清理卫生死角垃圾,维修部分水井,使环境卫生大为改观。
  新中国成立后,各镇相继设立环境卫生处。1984年起,青阳、安海、石镇的环卫处转为县办集体事业单位。同年,青阳镇环卫处有职工42人,抽粪车、洒水车、拖拉机等各种机械车辆7辆;安海环卫处有职工49人,各类环卫车辆7辆。全镇分成8个卫生管理区,各有2名清洁员负责本区环卫工作;石狮环卫处有职工30人,各类车辆16辆。1985年12月,全市6县环境卫生竞赛,青阳镇得分最高,荣获“优美环境奖”。1987年金井镇石圳村华侨捐资252万元,兴建公益事业,其中卫生设施投资102万元,用于铺设混凝土、石砖路面改建公厕等,1988年被泉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文明卫生村”并拍成电视片“侨乡文明之花”。1988年,各乡镇新建大型公厕14座,新建岭山垃圾场占地达9亩,铺路近7.5万平方米,修建水沟2.2万米。
  二、饮水卫生
  1966年以前,晋江县饮用河沟水的有陈埭、池店、罗山等3个公社和石狮镇的40个自然村,共1万多户、7万多人。其中陈埭公社12790户、63875人。陈埭地处晋江下游,是金鸡南渠水的出海口,该渠流域的污水,经此入海。长期以来,陈埭人饮用渠水,严重影响健康,肠道病、肝炎发病率达30%,历年征兵体检因肝肿大而不合格者达2/3。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饮用水污染更加严重。
  1981年冬,省政府拨给水改经费20万元,县政府和陈埭公社出资30万元,投建陈埭自来水厂。1985年省民委及县、镇政府并各村集资100多万元,引接青阳自来水厂。到1986年,陈埭26个行政村除高坑村饮用井水外,其余全部用上自来水。
  1988年,全县的自来水厂有青阳自来水厂、石狮自来水厂、安海自来水厂等。此外深沪、梅林、祥芝、大堡也都建自来水厂。全县有21%的群众饮用自来水,77%的群众饮用地下水,饮用地面水的不足2%。
  三、食品卫生
  30年代,县政府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院配备有卫生稽查员,对食品饮食行业进行卫生管理。但因执法不严,未能达到要求。每年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1953年,县人民政府制定饮食店管理暂行办法15条,卫生防疫部门也依法对食品饮食行业进行管理,有效地控制因食品不合卫生要求而产生的疫病发生和蔓延。1961年7月,县人民委员会公布卫生管理实施暂行办法18条。同年县卫生局成立代食品卫生鉴定研究小组,编印《瓜菜代问题解答100题》,分发全县医务人员,向群众宣传介绍辨别和预防误食有毒植物的办法。1964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发《晋江县饮食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72条。1972年发现一些酒厂产品不合卫生标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饮料厂、店进行抽检,并处理一批不合格的产品。地区防疫站也对晋江县11家酒厂的产品进行类似的检验和处理。1983年7月,国家《食品卫生法》公布实施后,县卫生防疫站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5人,各公社卫生院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共28人,加强检查和监督。1985年11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陈埭保健饮料厂等29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厂家的营业执照。1987年对一些未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饮料厂、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考核,合格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四、劳动卫生
  尘肺 1972年对县内425名粉尘作业的工人进行体检,发现矽肺6人,死亡1人。磁灶陶瓷车间118个作业点,仅有19个符合国家标准,对1880名工人进行胸透,发现矽肺患病率达5.1%。通过体检调查,有关单位加强劳动保护,在粉尘作业区安装吸尘器或湿式作业,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1979年,对全县70多家接触粉尘作业的1574名工人进行体检,矽肺患者仅11人,可疑4人;煤尘作业179人无一人患矽肺病。
  铅中毒 1972年,青阳、安海、石狮3所印刷厂作业点16个,接触铅工人119人,经测定有9个作业点符合国家标准。体检116人,铅超常量1人,尿棕色4人,曾有1例连续急性铅中毒2次。
  苯中毒 1983年后,陈埭乡成为晋江县的制鞋中心。由于生产条件差,手工操作接触纯苯粘合剂,苯作业工人大部分主诉中毒症状,少数人经医院检查发现全血细胞显著减少、脊髓显示再生障碍性贫血。1984年4月,地、县卫生防疫站对陈埭102个工厂的4248名工人进行职业性体检,发现苯慢性中毒74人,观察对象143人;对厂房车间进行空气苯浓度测定,都大大超过40毫克/立方米的国家卫生标准。国家司法部办公厅《司法和信息》第37期及《法律与生活》第5期先后报道陈埭乡镇企业污染严重的消息,引起各级行政部门和各企业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污染问题:厂房向正规化过渡,建立专业化的制鞋工业区,增设通风排毒设备,推广使用低毒粘胶,有的安装苯作业密闭柜。1985年11月,对111家工厂进行调查,大部分均有改善。
  五、学校卫生
  学生健康教育 民国28年,县政府举办学校卫生教师讲习班,并在学生中开展卫生宣传和评优活动。
  1959年10月,县举办1期各中心小学、各中学保健指导员培训班,1960年3月又举办2期训练班。
  健康检查 从1981年11月起,县卫生防疫站对10所中小学的学生,连续6年进行视力监测。监测结果:学生视力减退和近视患病率,城镇高于农村,并随学习阶段同步升高,女生更甚。视力减退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接受检查的学生中,龋齿人数占36%。砂眼患者达8.5%,其中小学生的比率高于中学生。
  教室监测 1984—1985年对中小学各4所共16个教室进行面积、容积、学生比例监测:人均面积符合标准的10个,容积符合标准的5个。其中重点中、小学不符合标准者占多数。对10所中小学的68个教室的采光系数测定,合格的30个;对10所中、小学18个教室88个点的人工照明进行测量,仅13个点合格。
  第二节 疫病防治
  一、急性传染病
  鼠疫 清光绪十五年(1889),藉商业船舶来往,鼠疫从厦门传入晋江。从此连续流行63年,疫区分布全县774个村,发病近16万人,死亡超过14.5万人。鼠疫发病急,死亡快。光绪三十年,永宁竹篙厝村,全村80多户,因鼠疫大流行,全村毁灭。民国年间,常见一人染疫,全家相染;一家染疫,遍传街巷,数日之内疫死者相继。民国35年(1946),大同乡后田村庄某,回青阳娘家染肺鼠疫,未及24小时告殁;20天中传染4代21人,死亡17人。1950年,人民政府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治理环境,灭鼠灭蚤;注射防疫菌苗,及时抢救患者并采取防止疫情扩散等措施。1952年,全县消灭鼠疫。
  霍乱 光绪二十一年,英林村霍乱流行,两年间死亡500多人,有17户死绝。霍乱流行不断,疫区遍及乡村。新中国成立以后,环境卫生和医疗条件都有较大的改善,从根本上消除霍乱流行的条件,加上50年代海陆交通因局势紧张而被封锁,切断海外传入的途径。1950年后晋江就不曾发生霍乱。
  天花 民国27年5月,永宁4日间天花患者达100多人,死亡80多人;民国38年2月,四维乡亭店、苏■两村天花患者120多人,死亡30多人。1950年县卫生部门先后培训农村种痘员156人,连续两年开展全县性普种牛痘,嗣后每年春、秋两季对出生6个月的婴儿进行初种,届满6、12、18岁时复种。1951年5月,全县消灭天花。
  白喉 1950—1988年,全县白喉患者3486例,死亡243例。其中50年代1431例,60年代1755例,70年代266例,1980—1988年34例。1965年起连续2年流行,发病率最高的西滨农场和安海镇分别达230.5/10万和98.12/10万。同年10月,在青阳、石狮、安海、金井4个车站对旅客进行药物喷喉;对7岁以下儿童每天用杜米芬喷喉一次。对患者用卤地菊常规治疗。1968年后开始给6月龄至7周岁易感儿童实行预防注射。1984年以后,白喉病基本消灭。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 1950—1988年,全县共发生流脑12122例,死亡439例。1966年检查1722例,带菌率17.42%。1967年暴发流行,5158例,死亡122例。安海、深沪为高发地区。流行期间,卫生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三开”(开门、窗、蚊帐),“三晒”(晒被褥、衣服、人晒太阳),“三不”(不去病家、疫点疫区、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报告疫情、隔离治疗、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暖、多在户外活动、戴口罩、湿性扫除、滴鼻嗽口)。1983年开始预防注射A群脑脊髓膜炎多糖菌苗后,发病率控制在8.91—1.00/10万。
  百日咳 1953年开始把百日咳列入传染病报告,至1988年共发现5208例。1980年推行计划免疫,1985年后发病率明显下降。至1988年,发病率控制在1.82—0.74/10万之间。
  猩红热 1955—1988年全县共发现猩红热患者4例,经鉴定均视为传入性。
  麻疹 1951—1988年共发生麻疹病例93658例,死亡528例。一般多视为常见病,患者多用中草药治疗。1970年起,开始对易感儿童进行麻疹减毒活疫苗预防注射。1980年起列入计划免疫。1981—1988年发病率控制在0.64—0.20/10万之间。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 1958年始将流感列入疫情报告。1958年、1974年、1975年、1977年4次流行,以1974年发病率最高,达10981.32/10万。经鉴定,流感病毒逐年都有变异。
  痢疾 1950—1988年,全县痢疾患者15806例,70年代发病率58.58/10万,1980年发病率高达211.12/10万。在健康人群查源和市场食品采检中,均发现带菌实例。
  伤寒副伤寒 1950—1988年共发现1068例。1955年发病率较高,达27.11/10万。60年代平均3.62/10万,1980—1988年平均0.69/10万。在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和改善饮水卫生后,1962年来已得到控制。
  病毒性肝炎 1958年始将此病列入传染病报告。1980年发病率高达178.44/10万。同年3月,全国乙型肝炎感染情况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安海镇和安海公社定为抽查点。经1900人血清学调查,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17.26%,其中以0—9岁为最高,达41.67—16.27%。1987年开始使用乙肝疫苗,仅作用于阻断母婴传播。1988年发病率为37.61/10万。
  脊髓灰质炎 1955年首次在衙口发现两例,也是全省最先发现的病例。1962年,首次给6个月龄至7周岁易感儿童口服脊髓灰质炎液体活疫苗。1965—1968年停服疫苗,发病率升高到18.85/10万。1969年起恢复口服疫苗,发病率再度下降。
  流行性乙型脑炎 1952年始有病例报告,至1988年总计发现5146例,死亡484例。发病率以1967年最高,达87.97/10万。同年陈埭、青阳、池店的发病率在220—244/10万之间。该病流行季节与钩端螺旋体病相吻合,临床诊断时或有混淆。1955年起,采用中西医结合防治乙脑,在开展灭蚊、普服清凉解毒青草药、保护易感人群、查治苗头病人以及预防注射后,1977年起已基本得到控制。
  斑疹伤寒 1951—1955年共报告25例;1961年又发现1例。1962年后绝迹。
  恙虫病 1954年池店村发现首例病人。经调查在田间草地上发现恙螨。至1958年共发现病例64例。1959年至1987年3例,1988年8例。
  钩端螺旋体病 1958年7—8月间陈埭、池店等乡村暴雨成灾后出现大批病人,经省卫生防疫站血清学检查,诊断为钩端螺旋体病。1959年列入传染病报告。实践经验表明,兴修水利、改造疫源地,可消除流行因素;圈猪积肥和灭鼠可控制传染扩散。对易感人群进行钩端螺旋体乙种疫苗预防接种,可提高免疫力。1977年后本病已基本得到控制。
  布鲁氏杆菌病 无此病例报告,仅在牲畜及与之接触较多的人中进行血清学调查时发现可疑阳性。
  狂犬病 1955年后始有狂犬病统计资料,发病率为0.10/10万,后逐渐上升,1982年达2.89/10万。1981年开始使用地鼠肾组织培养人用狂犬病佐剂疫苗。1983年接受疫苗注射达4085人,均未发病。
  二、寄生虫病
  疟疾 民国时期,疟疾甚为猖獗。民国26年安海附近居民比户皆有患者。永绥联保所属37保草田乡,全乡600多人,染疾者竟达100多人,在1个多月中死亡57人。据县卫生院调查,民国27年下半年,全县累计发病6.68万例。新中国成立后,疟疾逐渐得到控制,至60年代发病率已显著下降。1959年,组织13个疟疾查治队,查出2年内有疟疾史3706人,予以免费治疗。1960、1961、1975年进行3次全县性抗复发治疗。1982—1988年,发病率控制在0.09—0.91/10万之间。
  丝虫病 民国28年,首次发现病例。每次壮丁体检,均查出大批阴囊水肿患者。1957年于监犯中血检97人,呈阳性8例,同年全县血检2636人,阳性241人。1958年后,开展全民
  查治丝虫病工作。至1987年,共血检373万人次,感染率为3.84%,治疗11.6万人次。同年12月,省、市、县卫生防疫站联合组成工作组,抽样调查考核。采血10728份,为考核人口的91.3%。血片合格率98%,阳性率0.37%,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省卫生厅宣布:晋江县自1987年12月21日起,为基本消灭丝虫病的县。
  钩虫 1957年内坑区潭头村粪检43人,阳性39人。1958年开展全县性普查普治,镜检57192人,用四氯乙烯普治37314人次。1959年4月,第二次普查普治,受检492443人。阳性50290人,阳性率10.21%。治疗142268人次。1960—1964年,每年都组织集体查治。经调查发现,晋江县为两种钩虫感染的混合流行区,其中以十二指肠钩虫为主。
  蛔虫 1958年,全县普查434116人,阳性10618人,用山道年普治;1961—1963年连续查治3年。1979年国务院拨专款为学龄前儿童免费驱蛔,全县有17.56万人服驱虫净。
  三、慢性病
  麻风 宋嘉定十一年(1218),晋江县设居养院,明代设养济院,收容麻风病人。后代慈善业多有此举,但条件有限,效果不大。1955年,县卫生院设立麻风门诊,1958年成立麻风病防治站,专门负责查治收容麻风病患者,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至1988年全县累计发现病人1953人,治愈1264人,死亡363人,外迁97人,不明79人,误诊4人,尚有现症病人75人,巩固治疗71人。
  结核病 50年代开始,对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感染率为:1952—1962年33.3%,1971—1972年14.95%,1985年10.41%。1962年首次开展卡介苗接种。至1988年,累计接种77万人次。1973—1975年死因调查结果,肺结核死亡列第七位。
  性病 民国时期,县内娼妓业兴盛,诱发性病相当严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取缔卖淫,医疗部门大力查治性病。至1962年性病基本消灭。1980年以来,嫖娼卖淫活动死灰复燃,禁而不止,性病有所回升。
  肿瘤 1976年对1973—1975年恶性肿瘤死因进行回顾性调查,全县共查13043例,其中恶性肿瘤死亡率依次为:肝癌、食道癌、胃癌、其他恶性肿瘤、肺癌、白血病、鼻咽癌、宫颈癌、肠癌、直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脑癌、膀胱癌、绒癌。
  心血管病 1973、1978、1983年先后在永宁、陈埭、永和、深沪、东石等公社开展高血压病调查,发现患者4418人,患病率在2.73—3.89%之间。1977年在蚶江开展心血管病调查。1979—1985年3次在深沪进行脑卒中回顾性调查和防治管理,使该病例死亡率由首位下降到第六位。
  四、地方病
  1982年11月,抽样磁灶公社的钱坡、五龙2个大队和紫帽山农场7个生产队,总人口5271人,受检4870人,发现生理性甲状腺Ⅰ度肿大9人,其他14人。同年检查25所中学和8所小学,受检学生19539人,均未发现氟中毒病例。
  第三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队伍
  一中医队伍
  (一)人数、名医
  1949年以前,行政部门对医药行业的管理比较松散,统计标准不一,而中医人员的职业流动较大。民国25年(1936)全县中医387人。民国29年中医公会调查,中医357人,其中领取开业执照的168人。1949年医务人员调查登记开业中医只119人。1951年县市分治后,向省卫生厅申请登记的中医115人。1952年猛增到631人,其中参加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的324人。1954年,专职与兼职中医共788人。50年代末的几次统计,中医人数都在200—220人之间。“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赤脚医生,使中医队伍人员的统计更趋复杂。直至恢复职称评定工作之后,1988年,全县各类中医249人。
  在30年代以前,中医主要来自世医、儒医和药店学徒。世医是指世代行医之家,精于传统医术及验方。儒医则是科举失意的人转而学医。药店学徒熟悉药性,拜师学艺后再开业行医。30年代后,始有学校培养的中医师在民间行医,如毕业于上海中医学院的丁逸致、吕景韩、朱琼珍(女)、高振邦;毕业于上海中国医学院的蔡友敬(锡桂)。蔡垂钱、叶俊德、杨嘉三等,后来均成为县中医界的骨干。
  1954年召开县第四届中医代表会时,调查468名中医的文化程度。其中念过私塾的有371人,上过小学的97人。此后,每年均有经大、中专院校培养的中医专业人才补充医疗队伍,中医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1955年2月,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向县卫生科推荐较有名望的中医10人;1961年10月,又自下而上向县卫生局推荐20人为县级名老中医。1964年和1975年倪尔登、洪我嘉二人经省卫生厅评定为名老中医。此外民间较有名望的亦为数不少,分科列举如下:
  内科:庄世德、许垂贤、骆安邦、蔡垂钱、王鼎丕、萧水镜、叶应梦、叶俊德、李影鹃、杨嘉三、蔡健庭、陈迺海、王贤瑜、邱于辉,陈昭凯、徐泽厚、曾沧海。
  儿科:唐藏珍、叶珠钦、许宝姜、吴天苔。
  妇科:倪尔登、王荣墀、洪我嘉、纪少睯、张庆彬。
  中草药外科:钟恩泽、钟天赐。
  骨伤科:僧妙月、郑青龙、周志强、释元镇。
  眼科:林德元。
  喉科:蔡海参。
  推拿:赵正山。
  瘰疬科:黄禄明。
  麻风科:蔡仁世、苏晋益、曾兆霖。
  痔疮科:施彩素(女)。
  1980年恢复考核制度和评定专业职称。1988年全县有各类职称的中医、药人员210人。其中内科主任医师1人,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中医师3人,主治医师24人,中医师64人,中医士55人,中药剂师8人,中药剂士53人。未定职称39人。
  (二)业务进修
  1951年11月,县中医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在石狮举办两期中医进修班。第一期有学员34人,学习期限半年;第二期有学员30人,学习期限3个月。1953年起,先后选送专区进修中医理论及临床诊疗共34人,学习针灸14人。同年9月,省中医进修学校第一期开班,选送骆安邦等4人入学进修。至1957年,全县先后有17人到省城进修。1958年9月,有3名中医到晋江专区针灸师资班学习,结业后回县举办一期针灸师资班,有28人参加培训。1959年,有2人参加省举办的经络学习班。1960年,组织各乡保健院有一定教学能力的中医8人,举办县针灸和枯痔疗法师资班。
  (三)带徒
  由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带徒传授医术,培养中医人才。1956年全县有中医学徒28人。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布晋江县中医带徒弟试行办法11条及中医带徒弟师徒教学合同。1959年全县有中医学徒95人,其中由老中医个别带徒29人,联合诊所集体带徒66人。1960年县卫生学校举办带徒班学习中医理论,1963年经考核有14人学成出师。1964年全县有中医学徒81人,经整顿下放33人。1978年省卫生厅批准吸收中医学徒17人。1982年组织学徒出师统一考试,成绩及格见习期满后定为中医士,纳入正式编制。
  二、西医队伍
  晋江县第一代西医人员来自外国教会医院。清光绪七年(1881),惠世医院在县城创办,招收一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教会青年传授西医,教科书用罗马字母拼写译成汉语白话文,每周授课4天,学习期限5年。先后参加学习的有陈裕波、黄中流、叶启元、苏天赐、黄廷辉、吴祝三等,毕业后即开业行医。另有一些是在外地教会医院学习后回晋江开业的。
  20世纪20年代,晋江县始有从正规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的西医。他们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并逐渐积累临床经验,成为西医队伍的骨干力量,如历任卫生院院长的陈介文、徐承干、柯主光、丁竞生、陈雪峰、陈世华、蔡鸿恩、林公健、徐天来、林应棠、林世清、周明福等。民国25年,全县有西医234人,其中女医生64人,诊所163家。民国37年,向中央卫生署申请登记的西医人员可分为3种:毕业于医学院校的27人,由教会医院培养的50人,未具备上述学历的26人。还有相当部分未申请登记。
  新中国成立后,毕业于大、中专医学院校的西医人员不断补充西医队伍,成为西医临床治疗、护理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骨干。据统计,1949年全县西医人员139人,其中医师76人、药剂师3人、护士24人、助产士20人、药剂员13人、检验员3人。1952年上升为280人,其中医师142人(领执照78人)、牙医16人(领执照4人)、护士3人、助产士64人、药剂员22人、检验员1人、镶牙师32人;西医诊所72家、牙科诊所12家、镶牙铺32家;西药房3家。1958年,全县西医人员463人,60年代600人左右,其中周明福评为主任医师、黄英才评为内科主任医师。70年代700多人。1988年,全县西医人员1954人(26人获高级职称),其中医师366人、护士349人、助产士41人、药剂人员70人、检验人员62人、其他技术人员227人、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839人。
  第二节 医疗技术
  一、临床
  1952年以前,县卫生院和各医疗单位,私人开业医生对患者进行临床治疗均以门诊为主。
  1953年5月,县卫生院开设住院部,收容住院病人。同时设立检验室,开展粪、尿、血三项常规检验。
  1955年设立手术室。同年,开展包皮环切术、阑尾切除术、疝气修补术、鞘膜积液外翻术等类手术58例,妇产科开展刮宫术。
  1956年秋,设立放射科,开展胸部透视和拍片;外科首例胃次全切除术;妇产科首例剖腹产。1957年首例肠梗阻肠切除术。
  1958年,妇产科作剖腹产3例以及子宫破裂修补术、子宫次全切除术和输卵管结扎术;检验科开展生化检验;病房进行尸体解剖3例。
  1961年,首次开展胆囊穿孔修补术和胆囊切除术。
  同年,赵正山搜集民间推拿手法和治疗经验,结合个人临床实践编写《简易推拿疗法》一书,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后由日本医学博士间中喜雄译成日文并在日本出版发行。
  1962年,内科开展心包膜穿刺术;放射科开展胆道、胆囊造影;外科开展胆道切除术。
  1963年,内科开展肝脏穿刺术;放射科开展颅骨、脊柱拍片;检验科开展细菌培养;儿科开展骨髓输液。
  1965年,外科抢救二度烧伤面达70%以上的患儿2例,植皮成功率达95%以上;手指全断离再植成功2例,耳轮全断离再植一例愈合;肝脏、肾脏破裂1例修补成功。
  1968年,搜集全县地产中草药、海洋药用生物标本1000多种,编印《晋江中草药手册》。县医院门诊设立中草药科,推广使用中草药。
  1972年在地区第二医院指导下,首次开展胸腔外科。对食道癌患者进行癌肿切除术。1982年,外科开展脾脏切除术、肝脏修补术。1983年,开胸切除食道下段食管癌1例。
  1984年,开颅抢救脑外伤患儿成功;泌尿科开展前列腺摘除术3例;眼科开展白内障摘除术、抗青光眼、球内异物取出等眼科手术。
  1985年,眼科治愈急性视神经炎突然失明患者1例。同年,辅助科室开展B超、超声心动图、脑拍片、副鼻窦拍片。
  此外,中医妇科应用中药治疗不育症,骨伤科采用移轮接骨术,痔疮科施用枯痔丁疗法,中草药外科治疗疗疮,儿科治疗痘、疹以及瘰疬科治疗瘰疬等中医疗法都取得突出疗效。
  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疗水平也得到迅速提高。以子英医院为例,1972年开展胸腔外科手术,对食道癌患者施行癌瘤切除术。197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八〇医院的协助下,掌握了中药麻醉、针灸麻醉、硬膜外麻醉、气管插管麻醉等麻醉方法,开展直肠癌、甲状腺癌、舌癌、胃癌、甲状腺、肝、胆切除术、乳腺癌根治术,肺、食道癌切除术,胸、腰椎病灶清除术和各种骨折固定、内固定术,白内障针拨摘除术、青光眼的虹膜开窗术,泪管炎的鼻、泪囊吻合术等。此外,开展泌尿系统结石摘除术、肾切除、尿道下裂矫正修补术、膀胱镜检查,以及开脑探查术等。1978年,子英医院施行以上手术670例。
  二、中西医结合
  1951年,各区联合诊所及后来的保健院、卫生院大多配备中西医医务人员。1954年县中医学会和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合并,逐步形成中西医结合临床治病。1956年,县医院派出西医吕俊烈医师到省中医学院两年制中医班学习。到1988年,先后有9名西医去省中医学院或省医学院进修中医,3人参加晋江地区卫生学校举办的中医学习班。
  1957年,朱龙泉采用胡桃仁糖浆治疗尿道结石;1960年,周明福、杜安人使用中西医结合治疗45例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合并大出血。黄英才对安海镇乙型脑炎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新疗法。中医王荣墀和西医骆碧合作,针灸治疗阑尾炎;与西医施秀纯合作,用黄连素液治疗骨盆腔脓肿合并脓毒血症;又与西医吴世锷合作,治疗传染性肝炎。1973年县医科所在开展高血压普查普治中,以海带根制成降压灵,用于临床治疗。1975年周明福用中西医结合冶愈绒毛膜上皮细胞癌1例。1979年张英灿等应用复方龙葵降压片治疗高血压症,获县科技成果三等奖。
  1988年,吕俊烈、颜呈发取得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的职称。
  第四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新法接生
  一、接生员培训
  新中国成立前,妇女分娩大多由有经验的妇女或接生婆接生,有的自产自接。新生儿断脐多用家庭裁衣剪刀或者破碗片,致新生儿破伤风、脐炎、产妇产褥热等屡屡发生。有民谣:“产妇临盆,一脚在桶边,一脚在棺材边。”
  民国28年(1939),省卫生处令各县卫生院训练接生婆,不入班受训不准接生。县卫生事务所举办6个月训练班,由助产士指导实习,接生10个婴儿以上即可毕业,由省卫生处发给证书及接生箱。这期训练班培训15人。新中国成立后,1951—1959年,卫生部门先后举办接生员训练班、改造旧产婆训练班、接生员复训班共30多期,合计培训1077人次。1960—1965年,培训493人。1971—1978年,培训751人。1979—1987年,培训391人次。据统计,1988年新法接生率达99.9%,新生儿无一例发生破伤风。
  二、管理
  例会制度从1951年起,区卫生所(未设卫生所的区,由县指定有助产士的联合诊所负责)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该区内接生员例会,汇报本月的接生数,交流疑难事例的处理方法,由助产士作业务辅导,布置下个月工作。1958年后,例会由保健院妇幼干部或助产士主持。
  接生包统一消毒规定每次例会,接生员把用过的接生包带到会上掉换消毒过的新包。至1988年仍坚持这一规定。
  技术考核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接生员技术分级标准,进行技术考核,按照成绩给予技术定级。1960年、1964年、1965年、1978年先后4次考核,合计考核1375人次。至1988年全县获一级接生员称号449人次,获二级接生员称号626人次,获三级接生员称号300人次。
  工作检查1958年县政府规定,自当年8月25日起,持有按新接生法接生证明的新生儿始给予报户口,发给口粮。新法接生证由县妇幼保健站统一印制,各医疗单位和农村接生员填发。1962年对全县接生员进行评比,评选出模范接生员51人,积极分子72人。1978年地区、县、公社、大队四级妇幼保健人员访问、验收普及新法接生情况,观察接生员的接生模型操作表演,检查接生包和接生箱等药械装备。计有1069人参加此次活动,为历年来参加人数最多、历时最久的一次普及新法接生的大检查。当年全县新生儿25984人,采用新法接生25959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1982年,对233个接生箱进行检查,完备的166个。此后,新法接生检查成为卫生部门一项经常工作。
  三、保健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妇婴保健工作。针对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加强有关卫生宣传指导,进行预防注射。特别重视产前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治疗措施。对产妇死亡问题,每例都大力组织抢救,抢救无效者,都组织调查,分析死因,以取得经验教训。由于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婴儿和新生儿死亡率有所控制,产妇死亡率大为减少。为加强妇婴保健,1978年,对全县进行1976—1977年儿童和产妇死亡情况回顾性调查,两年中15周岁以下儿童平均死亡率2.97‰,其中婴儿死亡率24.29‰,新生儿死亡率14.69‰,主要死因依次为肺炎、新生儿窒息、早产、意外窒息、先天性心脏病等。两年中产妇死亡30人,死亡率为0.54‰,主要死因依次为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妊娠中毒症、子宫破裂、胎盘滞留及妊娠合并心脏病等。
  1986年由县妇幼保健所及各基层医务卫生人员组成调查组,对1985年出生全部活产、孕满28周以上活产、死胎、死产以及0~6周岁儿童死亡情况进行回顾性抽样调查,抽取47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调查结果:
  被抽查地区人口总数105771人,占全县人口总数10.15%;
  围产期调查总数2530人,基数1781人,补漏749人,补漏率29.60%;
  围产期死亡总数57人,其中死胎13人、死产10人、新生儿死亡34人,死亡率22.53‰;
  活产儿总数2507人,出生率23.70‰;
  婴儿死亡总数55人,死亡率21.94‰;
  0—6周岁儿童死亡总数70人,基数23人,补漏47人,补漏率67.14%,死亡率3.18‰;
  新生儿死亡总数44人,死亡率17.55‰;
  婴儿死亡率占儿童死亡率78.57%;
  新生儿死亡率占婴儿死亡率的80%;
  死因不明2人,占死亡率总数的2.81%;
  产妇总数2510人,住院分娩1069人,住院率42.59%;
  产前检查总数1977人(包括住院检查),检查率78.76%;
  产后访视(接生员接生)对象1428人,访视数1346人,访视率94.26%,3次以上516人,占36.13%;
  旧法接生总数13人,旧法率0.51%;
  一躺四消毒总数2187人,占接生总数86.44%;
  先产儿总数268人,占接生总数10.59%;
  新生儿破伤风1人,发生率0.40‰;
  死因排位:
  儿童死亡70例,其中早产16例,肺炎9例,新生儿窒息8例,败血症5例,硬肿症3例,其他29例。
  婴儿死亡55例,其中早产16例,肺炎9例,新生儿窒息8例,硬肿症3例。
  新生儿死亡44例,其中早产16例,窒息8例,肺炎6例,硬肿症3例。
  第二节 妇女保健
  一、劳动保护
  1950年,在东涂乡水漈村对187位妇女进行发育期、婚龄、更年期等多项调查,提供给有关部门作研究农村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参考之用。此后,卫生部门经常开展妇女劳动保护宣传,一般采用图片展览结合口头讲解的形式,内容主要是妇女四期保健;经期妇女应视其所从事体力劳动的轻重给予1—2天例假;孕期满7个月的女工不上夜班,并调换较轻工种。1958年农村全面实行“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指不下水田),孕期调轻不调重(指不干重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指不到远处干活)。有部分生产队采用“六色挂牌”的办法,分别用红、棕、绿、蓝、白、黄6种颜色表示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患病和正常,由生产队的女队长根据情况合理排工。女工产期住院分娩享受公费或劳保医疗,国家规定可有产假56天,难产、双胎产者70天;哺乳期每天两次哺乳1小时(计算在工作时间内),6个月内可不上夜班。1980年开始实行晚婚晚育,凡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延长到4个半月,工资照发。
  二、妇科病查治
  1959年,全县普查已婚妇女130437人,发现子宫脱垂1613人,全面实行分片包干治疗。
  1960年,对子宫脱垂患者1536人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同时对1万多例闭经和乱经患者采用蒸气疗法施治。
  1964—1966年,对Ⅲ度子宫脱垂患者手术49例,上托环248例。
  1974年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夏美琼带队到池店公社普查妇科病,在2687名妇女中发现患有宫颈癌、宫颈糜烂、子宫脱垂、滴虫、宫颈息肉及其他妇科病患者833人。分别采用中西医结合施治。
  1976年在内坑公社检查6002人,其中患有各类妇科疾病1587人。用中西医结合疗法,边查边治。
  1977年,省妇幼保健院主任陈文桢带领医疗队在县医院设点,为内坑、磁灶等公社38例子宫脱垂患者施行改良式阴道壁修补加悬吊手术。1年后随访,全愈。
  1978年在蚶江进行妇科病普查,受查2458人,刮片2115人,发现各类妇科病患者712人,实施治疗690人。1979—1981年,复查1734例,随访687例。省妇科病查治验收组认为晋江县自1979年以来,子宫脱垂、尿漏两病未发现新病例,防治工作已达到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1982—1986年,在安海、青阳、石狮、东石开展以防瘤为重点的妇科病普查,被查1167例,刮片928例,查出各种妇科病患者545例,未发现有异常脱落细胞病例。
  第三节 儿童保健
  一、保健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十分重视。除经常性地宣传教育之外,还在预防及医疗保健等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从1971年开始,每年均组织卫生院的妇幼、防疫人员以及农村赤脚医生、接生员等,给15周岁以下儿童接种卡介苗。1979年对石狮宽仁、新华2所小学的917名学生进行阳转率试验,在复查的723人中,阳转率达92.67%,卡介苗接种成功。1979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对全县学龄前儿童实施免费驱蛔。1979—1987年,由卫生部门和妇联、教育局配合,利用每年暑假对全县幼儿园、托儿所的专职或兼职保育员、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参加人数达918人次。1982年儿童节,还为重点幼儿园和托儿所配备47个保健箱。
  二、健康检查
  民国28年4月4日“儿童节”,县卫生院举办婴儿健康比赛,参赛对象是6—10月龄婴幼儿,经体检评优排列名次,予以奖励。以后每年均有举办,参赛人数大多在500名左右。从1950年起,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这项活动仍由县卫生院或区卫生所和联合诊所举办。1951—1958年,儿童健康检查达70819人次。80年代儿童健康检查重点对象为独生子女,发现缺点或疾病,及时予以矫治。县妇幼保健所在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均进行儿童健康检查。1980—1988年共体检62873人次,发现缺点和疾病20687例。由于发现早,矫治及时,儿童健康水平有较大提高。
  第四节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一、宣传与指导
  1957年,县卫生部门先后在青阳、安海、石狮3镇举办避孕节育展览,参观人数近4万人次。展览会还销售各类避孕药具,举办计划生育讲座,听众达1.4万人次。永宁镇小贩陈某,有5个子女,闻讯步行20多里赶来参观,经避孕询问处介绍后,立即到石狮医院结扎。一些农村妇女也先后到医院避孕指导处询问避孕方法。
  1963年,县卫生部门在青阳居委会与源和堂食品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以模型实具指导避孕。随后又到青阳、安海、石狮、金井、深沪、龙湖、永宁、祥芝、东石等地巡回展出,同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受教育者达5万多人次。同年召开的县三级扩大干部会上还专门讲解有关计划生育的常识,县医院组织节育手术队为到会干部做275例男性结扎手术。同年6月,县医院设立节育避孕技术指导站,开展节育门诊。各医院、公社保健院也先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共计22处。12月,县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生科科长、妇联主任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配备专职干部。随后从县医院和安海医院等单位抽调外科、妇产科医师、助产士组成节育手术队,下乡巡回,协助基层开展节育手术。1964年,建立计划生育手术网点。县医院、安海、石狮、子英医院和金井、马甲保健院均能做节育手术,另外组织4支巡回节育手术队,分片包干。1965年手术队增至6队,1978年又增至15队。全县各保健院均能做上环、人流手术,有10个医疗单位具备施行4种计划生育手术的能力。1979年3月,县成立节育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
  二、技术培训
  1965年,县卫生部门选送一批外科和妇产科医士、助产士到专区第二医院学习男性输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及人工流产技术。县里也举办放置子宫帽技术训练班,参训人员48人。1966年培训男性输精管结扎手术人员10人。1977年,安海医院自行培训节育手术人员8人,分成4队常年负责安海、内坑、东石、永和等公社的节育手术任务。1982年,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举办两期培训班,有55人受训。
  由于抓紧技术培训工作,计划生育手术的水平逐步提高,至1983年,晋江县医务工作者中有10人结扎手术千例无事故。其中安海医院的崔太甫,从1976—1983年结扎13190例无事故。他培养的25名医务人员均能熟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崔太甫先后被评为全国和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第五章 药材、药物
  第一节 药材
  一、资源
  晋江县药材资源十分丰富,1960年组织药材勘查队,到白凤、埔峰、涂寨、美人石、后埔寨、桐子溪、虎豹岩、九重溪等地勘查,发现透骨丹等中药材60多个品种。1965年再次对全县进行药材勘查。1986年成立中药资源普查领导组,组织药材资源普查队,先后到紫帽山、宝盖山、双髻山、灵秀山、铁灶山、高州山、坑口山等地及陈埭、祥芝、蚶江、永宁、深沪、金井、东石等沿海乡镇的海滩、岛屿开展普查工作,走遍全县各乡镇150多个重点村,普查率达94%。在普查中系统调查250多个中药品种,编出目录,分属98科。采集制作536份蜡叶标本,基本上查清全县中药材资源。品种有:
  昆布、细叶泥炭藓、垂穗石松、卷柏、兖州卷柏、海金沙、狗脊、阴地蕨、凤尾草、野鸡尾、掌叶铁线蕨、粗茎鲜毛蕨、拓石莲、侧柏、松花粉、鱼腥草、杨柏、桑、薜荔、无花果、榕树、墙草、苧麻、杠板归、辣蓼、火炭母、羊蹄、土荆芥、青葙子、鸡冠花、刺苋、红草、土牛膝、紫茉莉、马齿苋、莲、金鱼藻、威灵仙、薄叶驴蹄草、防己、瞿麦、白花果、萝卜、瓦松、继木、路路通、月季花、小果蔷薇、金樱子、茅莓、威陵菜、硕苞蔷薇、仙鹤草、蛇莓、桃、枇杷、绿豆、假地豆、扁豆、葫芦茶、望江南、决明子、马鞍羊蹄甲、鸡眼草、山豆根、刀豆、丁葵草、铁扫帚、蒺藜、五敛子、茶枝相、五瓜皮、两面针、花椒、绿衣枳实、鸦胆子、川楝、苦楝、余甘子、叶下珠、鸡骨香、飞扬草、油桐、蓖麻、地锦、铁苋菜、盐肤木、南蛇藤、桂元、荔枝、牡岭勾、儿茶、婴萸、木槿、木芙蓉、锦葵、白背黄花稔、磨盘草、肖梵天花、山芝麻、茶、紫花地丁、胡颓子、散沫花、石榴、白石榴、八角枫、使君子、番石榴、蓝桉、桃金娘、菱、多花野牡丹、丁香蓼、兴安白芷、北沙参、积雪草、八爪金龙、柿、醉鱼草、密蒙花、羊角拗、络石藤、武靴藤、土丁桂、二叶红薯、大尾摇、大青叶、马鞭草、马缨丹、紫珠、过江藤、牡荆、单叶蔓荆、韩信草、益母草、薄荷、莲钱草、枸杞、灯笼草、辣椒、龙葵、野果茄、洋金花、定经花、地黄、野甘草、穿心莲、狗肝草、爵床、车前草、水团花、水线草、鸡血藤、白马骨、栀子、金银花、忍冬藤、丝瓜、桔梗、夜牛香、地胆草、胜红蓟、一枝黄花、马兰、羊耳菊、苍耳、旱莲草、菊花、卤地菊、三叶、鬼针草、野菊花、茵陈、鹅不食草、青篙、艾叶、双花千里光、一点红、大蓟、祁州漏芦、狗尾草、香附、石菖蒲、谷精草、吊竹梅、野跖草、芦荟、百合、绵枣儿、天门冬、麦门冬、菝葜、土茯苓、黄独、射干、姜牡蛎、乌贼、螳螂、土鳖、泽蛙、鸡、蚯蚓、蚕、浅纹海马、黑蚱、少棘巨蜈蚣、鳖。此外,在宝盖山发现一种北柴胡新药源。根据1986年药材资源普查情况与历史上收购数量匡算,全县药材蕴藏量:植物药2000吨左右,动物药11吨左右,矿物药50吨左右。其中年产量1吨以下的124种,主要有射干、地鳖、桔梗、扁豆、苍耳子、海马、枳壳、使君子、益母草、石决明、艾叶、苦参子、芡实、北柴胡、海金沙、川楝子、金樱子、狗脊、虾蟆、莱菔子、洋金花等;年产量在10吨以下的有海藻、桔皮、海螵蛸、昆布、大小蓟、藕节、桂元、余甘子8种;年产量在100吨以下的有菊花、栀子、百合、香附、牡蛎、藕片、水线草7种;年产量超过100吨以上的有沙参、生地、穿心莲、玫瑰茄4种。
  历年收购量最高的品种和数量:1973年麦冬10吨,白菊花86吨;1977年一见喜207吨;1978年北沙参400吨,1979年生地588吨。
  二、分布
  西北部的紫帽、磁灶、内坑和池店的旧铺、仕春、营边、茂厝、屿崆,罗山的大部,永和的坂头、山前、英墩、菌边、力争、上宅,东石的井林、肖下,青阳的赖厝、烧厝、岭山、陈村、普照、洪宅■,安海的下山后、前林、新里、下坑边、窑前,地域面积269平方公里。主要药材有栀子、海金沙、鸭胆子、金樱子、余甘子、毛将军、威灵仙、石菖蒲、狗脊、鬼针草、两面针、鱼腥草、凤尾草、大青叶、土茯苓、黄药子、千里光、路路通、枳壳、枳实、香檬、佛手、马蹄金、赤地利、菝葜、铺地蜈蚣、谷精草、柚、紫花地丁、刺江某、贯众、桂元、柿、枇枇杷、桃等200多个品种。磁灶、安海、东石一带有家种菊花和一见喜。
  东部的陈埭、西滨农场、军垦农场,池店的大部,罗山的沙塘、后库、农场、杏田、杏坂、塘市、良种场,石狮的雪上、下埔、龟湖、松茂、农场、塘边、港塘、塔前,地域面积114平方公里,农民大多利用水面种植莲藕、芡实。池店、陈埭的一见喜、麦冬的产量较高。
  东南部的蚶江、祥芝、永宁、龙湖、英林、金井、深沪和石狮、永和、安海的大部、地域面积426平方公里,海洋药物资源十分丰富。主要品种有:海马、海螵蛸、海蛆、海蛇、昆布、牡蛎、石决明等。该区为家种药材的主要地区,品种多,如沙参、一见喜、生地、百合、菊花、莲藕等;且有大量香附、水线花等野生药材,深沪、围头等港湾海滩可养殖贝、藻类药物。
  三、引种
  1957年,县药材公司在罗溪潘尾建立药材种植试验场。1959年迁到马甲陷头村,由马甲乡拨出115亩农地,成立药材试验场,引种药材72种。同年在深沪建立沙参培植场,半年后撤销。1962年,马甲药材试验场移交县教养院。为鼓励农民种植药材,医药公司提供技术和补助,促进人工种植中草药。1977年沙参、生地、菊花、一见喜普遍增产,药材收购量达92.5万公斤,收购金额251万元,均为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后,一些原来从事药材种植的农民弃农经商,种植数量锐减,产量及收购量也随之下降。
  晋江县引种主要药材如下:
  泽泻 1959年县药材试验场从同安引进种植成功。其中1964年收获2283.5公斤。
  紫苏 1959年试验场由永春引种成功,其中1965年收获3013公斤。
  薄荷 1959年试验场由同安引种成功。其中1966年收获686公斤。
  白菊花 1959年由同安引种成功,全县各地均有栽种。1963年后产量和收获量大增,成为县大宗地产药材之一。
  肉桂 1964年由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引进泰国种苗成功。其中1966年种植210株,收成46.5公斤。
  麦冬 1965年磁灶东升大队和安海西门大队,把野生麦冬转为家种成功。其中1967年
  收成7659公斤。
  生地 1966年由漳浦引种成功。随后发展迅速,其中1976年收成达22460公斤,成为收购的大宗药材之一。
  川芎 1970年由河南引种成功。其中1971年收获就达1912公斤。
  一见喜 1971年由永春引种,当年获11万公斤。
  北沙参 1972年由野生转家种获得成功。1974年后产量逐年上升,成为收购的大宗药材之一。
  藿香 1972年由诏安引种成功。
  海马 1970年由广东汕头市引进斑海马。先在室内试养,1972年安海镇投资建立海马养殖场。后因经营不善亏本,1975年撤销。
  第二节 西药
  西药与西医一起传入,开始仅在惠世医院使用。光绪十三年(1887),石狮开设首家“辟安堂”西药房,县城有打锡巷口的“辟仁堂”,南鼓楼下的“辟生堂”,皆行医兼售西药。随后西药使用日广。
  民国时期,西药均由私人经营,西药房多数集中在城内,药源主要来自上海、香港和厦门。抗日战争时期一度中断。抗战胜利后,美军把大量剩余药品借援助之名倾销市场,西药业开始兴盛,倒闭者重新开张,新药店增加不少,西药品种多达数百,磺胺类、抗菌素类、维他命类逐渐成为常见药品。1949年向政府登记的西药房有泉水、天记、大华、寿人、健生、东南、大众、纯仁、西康、利民、新亚、神农等。
  1954年,私营药房接受公私合营,县中国百货公司开设药品经营部。1956年成立中国医药公司晋江县分公司。
  使用西药,开始多以粉剂原料药为主,常用的如醋柳酸、非那昔丁、健胃散、碳酸氢钠、杜氏散、次硝酸铋、甘汞、炭末、硫酸奎宁等。医生处方如中医开方,药剂员发药要用天平秤称出各药剂量,用纸包好分发。40年代逐渐趋向片、丸剂。常用药如三溴片、大黄苏打片、奎宁丸、山道年片、鲁米那片、扑疟母星、白乐君等,王牌西药有大健凰(693)、消发灭定、百浪多息等。抗日战争结束后,才出现盘尼西林(青霉素)、肺针(链霉素)、磺胺类药品。到50年代,综合性医院推广使用协定处方,预先配制好各种合剂,方便医生开药和药剂员发药。60年代后,各种粉剂原料药以及协定处方逐渐被淘汰,代之以各种片剂与成药。
  第六章 管理
  第一节 医政管理
  一、人事管理
  1949年以前惠世、永惠等私立医院的医务人员由主办机构聘任,聘期一般是1年,可以连聘连任,否则自行解聘。公立医院的院长由省卫生处直接任命,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经院长遴选呈报省卫生处或由省卫生处直接委任。非卫生技术职员由县政府委任,一般工友由医院雇用。
  新中国成立后,县卫生院(县医院)院长由县政府遴选,报送上级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工作由卫生局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负责考核和任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和职员、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人事制度进行管理。其任免、调配、录用、定职、晋升、辞退等均由县卫生局审批。
  二、医疗事故处理
  1959年,各医疗单位共发现医疗事故173条,差错831条,其中80%以上属于责任事故。
  1977—1980年,金井公社施行妇女结扎1406例,经检查随访1068例,查明术后感染203例。病程呈慢性迁延性,病灶复杂,愈合过程缓慢,愈合后出现皮下结节、腹壁包块、附件增粗或包块、盆腔粘连等。有的甚至两种以上体征并发。后经手术治疗,68例中有的竟连续手术8次尚未治愈,死亡1例,严重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该公社以往每年做结扎手术的人均在二三百人以上,事故发后生,半年仅做6例。1979年县里组织外科、妇产科医生到金井随访并作医疗处理。1982年,中央、省、地卫生和计生部门派出以卫生部妇幼保健局副局长张里夫为首,包括各级领导、医学专家在内的调查组来县调查,认为事故原因主要是手术器具高压消毒不够严密,造成细菌性化脓性感染。针对事故产生原因,金井公社卫生院增加手术室消毒设备,加强手术和消毒室的规范管理。
  1988年12月,成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县卫生局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职称评定
  1964年,经省卫生厅批准,晋江县37名医药卫生人员晋升或定职为高、中级技术人员。其中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1人、住院医师1人、中医师2人、助理中药师7人、中医士2人、中药剂士4人、药剂士3人、助理卫生医师2人、妇幼保健医士1人、卫生医士1人、检验士2人、护士长3人、护士6人。1965年又批准住院医师2人、助理医师3人。
  1980年,晋江县卫生技术委员会成立,负责县内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核工作。至1983年2月,全县共晋升或定职的主治医(药、技)师16人,医(药、护、技)师39人,医(护、技)士123人。1987年又进行一次职称评定工作。截至1988年底,全县共确定和晋升职称840人,其中获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有154人。
  四、个体开业医生管理
  民国时期,个体开业医生在全县医疗卫生队伍中占有很大比重。民国25年(1936),全县有西医诊所163所,开业医生234人;中医诊所387所,开业医生387人。此外,全县有药铺266家,其中不少兼带行医。对这些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历来不尽一致。民国21年,由县警察局审查,合格者发给开业执照。民国23—28年,由福建省民政厅对开业中医人员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医士证书。民国36—37年,这项审查由考试院负责,合格者发给中医考试及格证书。而民国37—38年度改由浙闽考诠处负责。合格者发给中医检核及格批示。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卫生厅重新审查开业中医人员,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医师登记证。县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资格审查证书和个人申请,发给开业执照或临时执照。由于执行过程中的疏漏,实际上仍有不少个体医生未经审批而开业,如1953年,全县医务人员共662人,其中领有执照者仅194人。
  自1951年个体医生自愿组织联合诊所以后,个体开业医生逐年减少。1958年,全县个体开业医生所剩无几,少量在街头推销骨伤科中草药膏丸的拳师也由卫生工作者协会等部门负责管理。1970年后,陆续又有一些中草药店铺及行医者出现。据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统计,1988年,全县有这类个体开业医生272人。
  五、乡村医生管理
  自古以来,晋江县就有走村串巷行医的乡村郎中。新中国成立后,大多数参加各地联合诊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合作医疗站的“赤脚医生”,是由贫下中农代表推荐,大队上报,公社保健院审批,经过短期培训而产生的。1981年,由晋江地区卫生局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全县的“赤脚医生”进行统考,达乡村医生标准的有32人,发给乡村医生证书。1985年又进行第二次考核,全县达到乡村医生标准的有159人,达到卫生员标准的有362人。除了统一的业务考试之外,还由各乡镇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对其医德及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至1988年,全县还有100多人未取得卫生员证书。
  对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管理是通过各乡镇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进行的。县卫生局制定各卫生所的工作任务和制度,包括医疗、防疫、保健、药品、财务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守则,收费标准等。每年六七月份,由县卫生局牵头进行一次检查并评选先进乡村医生和文明卫生所。
  第二节 药政管理
  一、普通药品管理
  1985年以前,对药品监督管理仅限于根据上级通知取缔的药品向所属医疗单位转发而已。1986年后工作开始走上正轨,10月份,检查126个医药单位,其中包括药材批发部、门市部和私人诊所、药店,发现假、劣药品有地肤子、山楂、珍珠母等。其中地肤子和珍珠母是上级调拨,由县医药公司批发;山楂则来自私人药贩。此外还有假药蛤士蟆油、进口马百良安宫牛黄丸等。以上假药劣药均没收销毁。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把紧缺药和积压滞销药硬性搭配销售,或出售临近失效期的药品,甚至出售假药、霉烂药、变质药、掺杂药,或短斤少两。有些经营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这种情况在偏僻地区尤为严重。
  1987年,卫生局配备兼职药品监督员6人执行药品管理法,开展以打击非法批发为重点的整顿医药市场工作,取缔无证药店、摊、点、贩120多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1200多个(次),40万种次,销毁不合格药品价值2万多元。对非法制售假药和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经济制裁。至1988年,课罚金额15万元,上缴国库。同年8月,成立晋江县药品检验所,所址设在县生卫局内。年底已配备有药剂师3人,药剂士1人,开始筹办设备,以开展药品检验工作。
  1988年,卫生部表彰晋江县卫生局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二、麻醉药品管理
  1952年,经福建省卫生厅审核,批准县卫生院使用麻醉品,向晋江专区医药公司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部购用。县医院药房由专人设专柜保管,凭指定医生诊断并开具专用处方,方可用于病人的临床治疗。1956年10月后,改由晋江专区卫生局审核批准,使用单位扩大到安海、石狮、子英医院和磁灶、金井中心卫生院。1975年,使用单位再次扩大到各公社卫生院。1978年11月后,经批准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可凭《购用麻醉药品印监卡片》向县医药公司指定的供应点购用。
  第三节 医疗制度
  一、公费医疗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费医疗仅限于供给制人员。1953年4月,晋江首先在县直机关及青阳、安海、石狮开始试行。公费门诊治疗,须住院病人,持门诊医生证明,报县卫生科批准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其他各区按报销办法执行。当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有4657人,全年开支医药费折合人民币5.8万多元,每人平均12.5元。同年,成立县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由卫生、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指派人员组成,以卫生部门代表为主任委员,人事、财政部门代表为副主任委员。1956年3月起,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可就近与当地卫生所或联合诊所签订合同,持公费医疗证就诊。因公出差看病,凭单据回单位报销。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前5年中,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医疗费年年都有节余,节余资金用于医院设施建设。1958年起,公费医疗经费年年超支。
  1964年,取消使用公费医疗证,改为就诊病人先付款,后由单位统一造册向卫生科报销。每个享有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每月预发1.6元(合预算的80%),由单位集中控制使用,另外0.40元(合预算的20%)由卫生科作为调整和个别重病号转院费用。1969年改为由各单位定额包干,县卫生主管部门按季度拨给全部经费,交各单位管理,节余部分可结转使用,超支则由各单位福利费拨充。虽然采取上述措施,但公费医疗经费包干后仍继续超支。1961—1965年超支达20多万元。1969年经费包干后仍超支2万多元。1980—1984年,公费医疗费用人均在45元上下。1985年以后开始上升,1988年人均达91.88元。
  1987年公费医疗经费规定每人每年定额为:工龄30年以上者80元,工龄在20—30年者60元,工龄在10—20年者45元,工龄在10年以下者3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拨出。有的单位采取全部包干给个人,有的单位规定包干定额内节余部分50%归个人,超出部分只准报销50%,有的单位仍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
  二、合作医疗
  1969年3月,英林公社港塔大队首先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经费由个人、生产队、大队每年每人各负担1元。全大队除“四类分子”外,均参加合作医疗。同年5月,金井公社钞岱大队也办合作医疗。1970年4月,池店公社24个大队全部办合作医疗,参加的群众达95%内坑公社霞美大队的合作医疗站实行四自(自采、自种、自制、自用中草药)。至1971年,全县346个大队有303个办合作医疗站。
  1981年后,各地合作医疗经费由原来三级负担制转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此后合作医疗逐渐演变为个人开业诊所,成为农村医疗点。
  三、劳保医疗
  1953年,晋江县工厂企业实行劳动保护医疗制度。享受劳保医疗的职工,患病或因公致伤致残,其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均由企业全额负担;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享受50%的劳保医疗。劳保医疗经费直接源于企业的纯收入,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比率提取。1979年后,有的企业实行金额利润留成和利润包干办法,劳保医疗直接包干给个人,其包干金额视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不同而有所差别,部分企业因承受能力低,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半费劳保医疗的规定停止执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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