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旧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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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旧学
分类号: G529.57
页数: 3
页码: 1017-1019
摘要: 本节记述晋江县旧学概括了官学、书院、私塾、师资、经费。
关键词: 晋江县 教育 旧学

内容

一、官学、书院、私塾
  府(州)学民国以前,晋江历代为泉州州、郡、军、路、府附廓之县,县城即为府(州)城。唐时于衙城右(今泉州六中)立鲁司寇庙,五代改称宣圣庙,移于崇阳门外(今泉州市区花巷、承天巷口以南)。宋太平兴国初年(978—980),泉州知军州事乔维岳始迁于城东南三教铺(即文庙今址)。七年,知州孙逢吉即庙建学,泉州州学始创于此。以后历代均有修葺、扩建。
  府(州)学为一府(州)最高学府,是各县生员聚学、岁考的教育机构。就学生员和岁考取生的名额均有统一的规定。明、清生员额:廪膳生员40名,增广生员40名,附学生员不限额。岁科两试,各取进20名。武生岁试取进20名。清乾隆十九年(1754),礼部奉旨议定,泉州府学额进童生20名,其中晋江12名。
  县学 晋江县学(学宫)始于宋绍兴年间(1138—1146),附于州学之东,有兴道、遵德二斋。淳熙四年(1177),知县林奭得于行春门内东仓隙地(今泉州军分区驻地)建立县学。咸淳七年(1271)县令赵瑶于殿左建明伦堂,元代逐步扩建。明洪武初,县学迁于行春门外宋之泉山书院旧址(今泉州市第一医院)。
  县学生员额,明、清定额为廪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附学生员不限额。岁科两试,每次取进20名,武生岁试取进15名。
  书院 晋江县最早的书院为泉山书院及石井书院。宋绍兴年间,朱熹在城东行春门外袞绣坊右侧(即唐紫极宫)建泉山书院。后人建祠奉祀朱熹。明洪武元年(1368),改书院为县学。正德十年(1515),知府葛恒移书院于蔡巷(即今菜巷)内,改名“文公祠”。乾隆七年(1742),知府王廷诤重修,构敬业堂并学舍13间,集诸生讲学于其中,改名为“温陵书院”。石井书院在安海镇内。宋嘉定五年(1212),泉州通判朱在(朱熹的儿子),按州县学宫规制创建。明万历年间,欧阳深父子于清源山虎岩旁、唐欧阳詹读书讲学旧址建造欧阳书院。嘉靖八年(1529)巡按御史聂豹在府城东北建一峰祠,并改净真观为一峰书院,崇祯间重修,改名为清源书院。乾隆十五年再次重修,改名为梅石书院。嘉靖八年,知县钱立斋在县南门外龟湖象畔废五通庙创建南塘书院。康熙四十年(1701),通判徐之霖于府城隍庙旁朱熹读书讲学处建小山丛竹书院。后人又陆续创建鳌水书院、休山书院、宝海庵书院、正音书院、崇正书院、鳌江书院等。
  社学 社学系古代地方官所办。韩彦直于宋“淳熙六年知泉州,始置社学以教民”(道光《晋江县志》)。明“洪武初,令有司立社学”(万历《泉州府志》)。但至明末,晋江县社学皆废。清雍正二年(1724),令各地又设立社学。七年,晋江县分设青阳、安平、石狮、法石、洛阳、河市6所社学,大都借原有书馆改称社学上报,只具空名。
  义学 五代,王潮在泉州城内创办“四门义学”。清代,雍正六年知县唐孝本在县城南门外建宝海庵义学,后又有奉圣义学、承天义学、百源义学等出现。直至清末废科举、兴新学之时,尚有称新式学堂为“义学”者。
  私塾 亦称“蒙馆”、“乡学”、“村塾”等,一般是私人设馆,招收学童入学,但也有宗族设立的“义塾”和富有人家延师以教自己子弟的“家塾”。清末废科举之前,全县有私塾1000多所。私塾学生不拘年龄,不分程度,教师根据学生各自的程度以个别授课的方式进行教学。从《三字经》、《千字文》学起,辅以识字,以后逐步教读《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等。尚有根据晋江侨乡特点和群众的要求,加授《尺牍指南》、《珠算》等。
  清末废科举兴新学,许多私塾改办为学堂,有的则与学堂合办而并存,如英峰小学前身为私塾,改办学堂时挂小学牌子,内分小学、私塾两班上课。至民国16年(1927)全县尚有私塾近600所,塾师590人;民国25年尚存161所,塾师161人。民国36年,东石镇郭岑村、碧山乡东厝村、大猷乡前叶村以及石狮镇港塘村等地仍有私塾存在。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才消失。
  新式学堂 光绪五年(1879),基督教会便在安海创办铸英小学堂,是晋江县最早之新式学堂。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光绪三十年,把原泉州府学改为泉州府办中学堂。县学也改为泉州府县办小学堂。光绪三十一年,树兜村(今属鲤城区)印尼华侨蒋报企捐资在家乡创办明新两等小学堂。安海华侨及地方绅士蔡德远、陈清机等人发起筹办安海养正两等小学堂,于1907年2月正式开学。以后,新式学堂陆续出现,有些私塾也改办为小学堂。至宣统二年(1910)全县有小学堂33所。
  二、师资
  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塾师,大部分来自当地考场失意的穷儒,学宫(清末称“学堂”)教习则大多以举人、贡生及饱学秀才充任。其间也有宿儒、名家自设馆学,教授生徒,或受聘充任府学、县学教习。但教习、塾师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处于低水平状态。
  三、经费
  封建时代,官府通过拨划学田或房屋租金,作为学校经费。宋乾兴间(1022)有赡学田,后废。明正德十一年,巡按御史胡文静、程昌,佥事潘鉴,始以布金废院田地拨充泉州府学学田,计田地200余亩,税12石多。万历二十年(1592),巡按御史邓鍊批发僧广浩名下资福岩田地28亩2分、山地10亩,每年征租入官,充县学公用。万历三十八年,推官伍维新奉提学佥事熊尚文,以入官赃银144两购买田地68亩1分,每年征租以六分入府学,四分入县学。清康熙二十二年,总督姚启圣捐置民田22石6斗,年载租谷3330斗,又泉郡知府蒋毓英捐置民田17石4斗,年载租谷3134斗,为府、县两学公用。除府、县两学外,公办书院、义学、社学的部分经费也由地方公粮支付。
  嘉定四年,郡守邹应龙倡建石井书院,“乡之秀民,咸以资助”。万历十九年,廪生吴希澄等人捐银37两,买田五丘为府学会课费。雍正十三年,曾良相、曾华文两监生捐银一千两,交当铺承领行运生息,以充梅石书院经费。光绪二十七年,永宁行实私塾创办时,经费主要由地方人士筹款维持。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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