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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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2
页码: 998-99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的军事的地方武装的民国时期的地方武装的国民党的地方武装、人民游击队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军事 地方武装

内容

一、国民党的地方武装
  民国23年(1934),县成立自卫总团常备大队,下设中队。民国26年,国民政府规定18岁至45岁不服常备兵役的国民编为国民兵(称义勇壮丁队、常备大队)。其编组形式主要仍按政区和年次两种。第四行政督察区所辖的义勇壮丁队按政区编组,与各级政权相适应,县成立总队,乡(镇)设壮丁队,保组建保队,每甲依人数多寡5—40人组成壮丁班。晋江县有壮丁联队计87队、736小队,实编壮丁数为47079人。县长、乡(镇)长兼任总队长、队长、副队长,乡(镇)壮丁队队副由现役军官担任;保设保队副、甲设班长,保甲任职均不脱产,但有一定补贴。民国28年5月,常备大队改称为国民抗战自卫团司令部。民国28年底至民国29年初,县组建国民兵团,设司令部,乡镇设中队或独立分队。每保1个班(10—15人),队长装备步枪1支,子弹50发。国民兵团由县长兼任团长,军事科长兼任副团长,另有1名专职副团长。同时,县还组建保安警察大队(保安团队组织),计官兵272人、枪百余支。县还有警察队,警察队官兵69人、枪47支。后把保警和县警遣散,改编为独立中队,官兵107人、枪支87支,有上尉中队长1人、中尉分队长1人、少尉分队长2人、准尉特务长1人、上士文书1人、中士班长9人、下士副班长9人,兵73人。民国34年9月,国民兵团撤销。
  国民党晋江县政府各区署也设有警员,总计人数305人。
  民国37年,县成立民众自卫总团,设自卫大队,下辖中队,乡镇设民众自卫基干分队。
  二、人民游击队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晋江县人民在中共晋江县地方组织领导下,先后组织赤卫队、武装队、晋南游击大队(红三支队);在抗日战争时期,又组织晋南联乡抗日自卫队。(详见《中共晋江县地方组织志》)
  民国36年5月,泉州武工队在武装攻打安海之后,由许集美、朱义斌、郑种植率领的泉州游击队在南安八都与闽中游击队会师,组成戴云纵队直属支队。
  民国38年2月,闽中地委根据闽浙赣省委的决定,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4月,泉州中心县委在晋江内坑召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开展武装斗争的紧急任务的决定》。同月,泉州地方游击队改名为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泉州团队,统一领导泉属各县游击大队和群众武装,辖有直属大队和晋江、晋南同、晋南永、安溪、永春、同安等游击队,共有游击队员500多人和武装群众1万多人。团队指挥员许集美、副指挥员朱义斌,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郑种植,参谋长郭席排。
  从3月至7月间,泉州团队连续进攻晋江、南安、同安等县20多个乡镇公所,同时攻夺了晋江、惠安、南安、同安等地的粮仓和盐务所、局。8月1日,泉州团队所属游击队经整编后下辖独立大队和警卫队;独立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1个侦察队,正规武装力量600多人枪。此外还有晋南永、晋南同、晋江等游击大队。8月31日,泉州团队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泉州。9月4日,晋江全境解放。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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