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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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2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资制度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982-98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的劳动人事的工资福利的工资制度的工资制度、工资形式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晋江县 工资福利 工资制度

内容

一、工资制度
  清末工资称俸,每月薪水以银两计算,时七品知县月银45两。民国时期官员工资以薪额折银元支付。民国26年(1937)《晋江县经济统计》载:县长月支定额340元、实支306元,秘书月支定额120元、实支108元,科长月支定额100元、实支90元,科员月支定额46元、实支41.6元,事务员月支定额25元、实支25元。
  新中国成立初期,晋江县大部分机关干部的工资制度为实物供给制。1950年实行供给制的人员共900人。供给制分中灶、小灶。县级以下享受中灶待遇,每人每月大米45市斤,伙食费6元;地专级以上享受小灶待遇,标准稍高。同时,对民国时期的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部分职工,共63人,实行薪金工资制,每人每月大米65—90公斤,折款兑付。
  1952年7月起,改实物供给制为工资分(津贴)制,行政职工经统一评级后,按工资分核发工资。工资分由伙食分、服装分、津贴分构成,按5种实物(粮、布、油、盐、煤)的数量折合。晋江县每一工资分包括:食粮0.8市斤、白布0.2市尺,植物油0.05市斤、食盐0.02市斤、煤2市斤。工资共分为29个等级,县级待遇为14—19级,区级为17—21级,科级为21—25级,区助理级为22—26级,勤杂人员为28—29级。14级的工资分为227分,29级为85分。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工资分所包含的5种实物已不能完全包括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的命令,从1955年7月1日起,废除工资分制,改行货币工资制。
  1956年,全国实行工资改革后,从4月16日起,晋江县行政职工实行统一的职务工资等级制度;工程技术人员按不同行业分别实行5种工资等级制度;文教、医务人员实行各类工资等级制度;工矿企业工人实行企业工资等级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并辅以适当的津贴和建立必要的奖励制度;工交、农林、建筑工人实行八(七)级工资制;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驾驶员、炊事员、电话员实行十级工资制(后改为九级);商业、供销、粮食部门的营业员和无线电修理等技工实行十一级工资制(后改为十级)。全县职工实行的工资标准近40种。后经历次的工资调整、升级和临时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的执行,以及职工调动时产生的工资类区、工种差别等问题,使工资标准十分混乱。
  1985年全国实行工资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与企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互相脱钩。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4个部分组成,教员和护士还分别发给教龄、护龄津贴。企业单位的职工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浮动等级工资制。工资标准统一为:干部五种各17个级别(含正、副级),工人五种各8个级别(含正、副级)。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资制度参照国营企业执行。
  二、工资形式
  晋江县实行的工资形式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作为补充形式还有各种津贴、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另作为劳动报酬的辅助形式还有奖金。
  (一)计时工资。1955年改行货币工资制以后,计时工资一直是晋江县工资制度中的一种形式。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都执行这种工资形式,企业单位主要也是执行这种工资形式。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逐月发给职工25.5个工作日的工资。
  (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分为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2种,包工工资和提成(或分成)工资在性质上也属于计件工资。从50年代以来,县内企业单位主要实行这种工资。
  (三)津贴。晋江县在职工中实行的工资津贴有职务津贴,班主任津贴,工龄、教龄、护龄津贴,行车津贴,野外作业津贴,高温作业津贴,防暑降温津贴,医疗卫生津贴,保健津贴,城市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粮副食品价格补贴和低类区补贴等。
  (四)附加工资。附加工资是由奖金演变来的。“文化大革命”初期,奖金被视为“物质刺激”而取消。为了不影响职工的实际收入,按当时综合奖金的提取标准平均发给参加评奖的职工,定名为“临时附加工资”。此后,1971—1978年间,附加工资发停无常,几经反复。在1979年以后的历次工资调整时,就从增加的工资中逐步冲销附加工资,至1985年工资改革后,县内所有职工享受的附加工资全部冲销完毕。
  (五)保留工资。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时,新评定的等级标准工资比原有工资低,其差额以保留工资的形式继续发给职工。军队转业人员,由于部队工资高于地方工资或职工因工作调动,其原来的等级标准工资高于调入单位相应等级的标准工资,均采取保留工资的做法。
  保留工资属照顾性质,在历次工资调整时从增加的工资中逐步予以冲销。
  (六)加班加点工资。企业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由于有紧急任务需要坚持工作(生产),加班后能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无法补休的即发给加班加点工资。企业中科级以上干部在假日进行工作的,不另发加班工资。
  (七)奖金。晋江县实行的奖金种类有经常性生产奖、特定燃料和原材料节约奖、增收节支奖、劳动竞赛奖、提前竣工奖等。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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