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计划指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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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职工计划指标管理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974-9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市委劳动人事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职工计划指标管理的劳动计划、干部编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晋江县 职工计划 指标管理

内容

一、劳动计划
  1956年,福建省工业厅首次直接下达晋江县工业企业当年的职工人数计划指标为:晋江电厂,工人12人;晋江铧犁厂,工人17人;晋江酒厂,工人36人。
  1959年,晋江县开始由计划部门和劳动部门根据上级计委和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工资和劳动生产率计划,共同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下达给各主管部门遵照控制执行。当年,全县企业通过整顿劳力,人员基本固定。工业系统以车间、工种定员定额,任务下达车间、小组到人;商业系统以单位定员定营业指标,管理人员也按比例定员。
  1960年5月,贯彻省编制定员会议精神,通过对各企业主管部门和93个基层单位编制定员后,全县6月份统计产值599.35万元,比未编制定员的3月份的563.90万元增长
  35.45万元,并节约劳力1214人。10月份县全面精简劳力到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各部门逐厂、逐单位编制核实管理人员和职工人数,编制定员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至年底,全县职工人数21463人,比1959年减少558人。
  1963年,工业企业通过精简和编制定员,经营管理有较大改善。全县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成本则相应下降。全县工业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4073元,比1962年提高23.3%。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被诬为对工人的“管、卡、压”,遭批判而废除。1979年后,又逐渐恢复。1982年,结合企业整顿,进一步加强劳动定员定额工作。
  1988年,各企业为适应生产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重新制订或修订定员定额标准。
  二、干部编制
  1952年12月—1959年9月,晋江县尚未设置编制委员会,全县编制由省编制委员会下达。1951年,省编制委员会发布省政府训令,晋江属甲级县,下达编制定员:政府234人,群团16人。此后,根据需要逐年增加,编制统计工作和整编由党委的组织部门办理。
  1951年,“三反”运动前603人,经整编发展到918人。
  1956年,经整编,精简工作人员296人。
  1958年,精简机构,合并单位,人员调整,干部下放加强基层。全县合并16个单位。保险公司并入银行,文化科并入教育局,农业科、农机站并入农业局,供销、水产、木材并入商业局。当年下放干部266人,分布在梧峰、双阳、陈埭、东石等地垦荒、畜牧。
  1960年,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精简上层,加强基层,下放人员到农业第一线。县行政机构撤销3个,合并13个,由原来的42个精简为28个,人员下放238人;企业合并17个,由原来的51个精简为34个,精简人员7370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9%;公社系统精简70人,占18.4%。这批下放干部,担任人民公社书记、社长、公社领导干部、生产大队领导干部的124人,下放当社员的359人。
  1962年再次精简人员,调整干部。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是此次精简的主要对象,但科技人员、统战对象、民主人士、工商业者、大中专毕业生、归侨均不在精简之列。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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