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少数民族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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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少数民族工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9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境内主要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畲族、满族等。回族主要居住在陈埭、池店、安海等地;畲族主要居住在内坑、池店、陈埭等地;满族主要居住在永宁、龙湖等地。1987年,晋江县有4个自然村1322户4953人恢复为少数民族。是年统计,晋江县回族人口约1.8万人,畲族约2000人,满族约1000余人。在长期与汉族杂居的影响下,少数民族除在祭祀、饮食等某些习俗仍保留民族特点外,其他方面均已汉化。
关键词: 晋江县 社会服务 少数民族

内容

晋江县境内主要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畲族、满族等。回族主要居住在陈埭、池店、安海等地;畲族主要居住在内坑、池店、陈埭等地;满族主要居住在永宁、龙湖等地。1987年,晋江县有4个自然村1322户4953人恢复为少数民族。是年统计,晋江县回族人口约1.8万人,畲族约2000人,满族约1000余人。在长期与汉族杂居的影响下,少数民族除在祭祀、饮食等某些习俗仍保留民族特点外,其他方面均已汉化。
  新中国建立以前,晋江县少数民族遭受歧视压迫,生活十分贫苦。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扶持政策,每年均拨出专款或专用物资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生活上、生产上的困难,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组织医疗队为少数民族免费治疗,派出工作组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拨款兴建学校、医疗站,选派教师、医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1980年以后,政府对少数民族工作更加重视。1983年,为解决陈埭回族饮水困难问题,县政府拨出专款6万元,协助建设饮水工程。1984年,县政府拨出4万元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发展生产。1986年,全县拨出5万元,其中帮助陈埭回族建中学校舍2万元,民族经费7000元,帮助龙湖满族无息贷款资金1.6万元,建校舍7000元。1987年,全县拨出1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生产,其中扶持乡镇企业5万元,发展教育事业3.4万元,扶持种植业1.6万元。
  晋江县少数民族在政府的关心和扶持下,已逐渐改变贫穷落后状况。近年来,先后接待中央、省、市参观团、记者共260人次。陈埭回族还组织回族代表团赴香港、菲律宾参观访问。满族也集资修建祖墓,不少台湾粘氏族人接踵来衙口完颜(粘)氏大宗祠寻根谒祖。回族企业家丁思猛曾捐资10万元兴办公益事业,其中发展教育事业6万元,扶贫4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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