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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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0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7
页码: 955-961
摘要: 本章分述了晋江县清末民初,晋江一带战乱频仍,又加上自然灾害、瘟疫猖獗。晋江县各地相继成立社会福利慈善机构,较闻名的有晋江安海育婴堂,泉州开元慈儿院,泉州妇人养老院,温陵养老院,晋江平民救济院,泉州花桥施棺局,晋江安海明善堂、好善堂、普济社,晋江青阳平民义善堂,晋江石狮慈善堂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民政福利工作,鼓励民政部门走生产自救,自我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晋江县 民政 社会福利

内容

第一节 福利机构
  清末民初,晋江一带战乱频仍,又加上自然灾害、瘟疫猖獗。晋江县各地相继成立社会福利慈善机构,较闻名的有晋江安海育婴堂,泉州开元慈儿院,泉州妇人养老院,温陵养老院,晋江平民救济院,泉州花桥施棺局,晋江安海明善堂、好善堂、普济社,晋江青阳平民义善堂,晋江石狮慈善堂等。民国时期晋江县政府亦成立非常时期难民救济会。
  晋江安海育婴堂系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生员倪人俊往新加坡、印尼、菲律宾筹募资金创办。初名“养生堂”,后改为育婴堂。址设安海朝真境,俗称“大埕头”。接收晋南一带弃婴抚育。凡有索讨女婴作媳养者,不取分文,但须有本街商店担保。育婴堂经费主要由华侨筹集,不足部分由政府拨给。民国30年(1941),育婴堂曾一度改名“安海儿童保育所”。育婴堂从创办至1949年的105年间,共收养弃婴21504人,平均每年收养204人。
  晋江安海明善堂系清光绪年间由商人林瑞岗兄弟创办,址设今安海培基小学校园内。明善堂救济对象主要是贫民、孤老及受灾贫困户,也曾发放救济金,施棺送药、调解民事纠纷。明善堂于抗日战争胜利后停止活动,专注于办学,全部财产移交给安海培基小学。
  泉州开元慈儿院系民国14年由开元寺主持僧及地方士绅发起创办,址设泉州开元寺内,专门收容无家可归孤儿及贫困人家儿童。经费主要来自社会募捐。收容教养人数最初60名左右,后逐年递增,最多时达250多名。民国25年起,民国政府亦拨给部分经费。民国29年,慈儿院改为晋江县私立开元儿童教养院。收容教养的儿童分在院和通学两类,聘教师授以小学教育。在院孤儿由教养院提供一切费用,通学儿童由教养院提供学习费用。据该院年报表记载,民国35年教养院负责人叶青眼,有职员10人,收容教养儿童252人,在院生60名,通学生192名。
  泉州妇人养老院民国17年由地方士绅创办,址设泉州开元寺,专门收容年老孤寡无依的妇人。民国35年,该院负责人李秉传,有职员8名,收容在院贫寡无依老妇63人。后因院舍、经费紧缺,对居住院外的100名贫困无依老妇采取领补助费的形式解决。该院一切经费均由院董事会筹措。
  晋江平民救济院创办于民国21年,址原设今泉州大城隍庙,后由海外华侨赞助,于民国25年在泉州东门建新院。收容贫困无依、失业、残疾的平民。少壮者授以土木工艺,老幼残疾者予以安养。据该院年报表记载,民国34年,负责人吴剑青,有职员11人,下设育幼所、习艺所、安老所、残疾所,共收容男91人、女13人。民国32年,该院改名晋江县立救济院,设立施医所,免费治疗贫苦病人,并辅助地方卫生防疫工作。在此之前,该院经费概由地方商绅赞助。
  温陵养老院民国23年由商人伍泽民发起创办,仅收养贫困无依的男性老人,址设泉州温陵书院。伍泽民每年支付2000元,不足部分由院董事会向社会募捐。据该院民国35年报表记载,负责人叶青眼,有职员8人,院民48名。
  晋江县非常时期救济会抗日战争时期由民国政府设立,主要收容遣送及赈济难民难侨。据记载,仅民国28—29年,即收容遣送厦门沿海一带难民1.236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以上福利慈善机构团体有的由人民政府接管,有的自行解散。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政福利事业,除接管旧的慈善福利机构外,还创办不少新的慈善福利机构。
  晋江县安海红婴院(原安海育婴堂) 新中国成立初,该院经费由政府拨款,管理人员亦由政府选派。1957年,县民政科正式接管该院,改名为晋江县育婴院,并拨专款兴建院部,委派李淑铭担任负责人。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弃婴现象锐减。1963年,该院改为养老院,兼收孤儿残童。共收养孤儿残童50多人,孤老30人,1966年,改名为晋江县安海红婴院。1983年,县民政局拨专款5万元扩建院部新大楼,建筑面积638平方米。1988年有工作人员10人,孤老4人,孤儿残童18人。
  晋江县社会福利院 1953年1月,人民政府创办晋江县残老教养院,址设晋江陈埭湖中村湖中祠堂。教养院以收容游民乞丐、遣送外流人员为主。第一任院长郑泮水。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调整,把部分有养老条件的老人转入新设立的晋江县养老院,另一部分残老和以游乞为生的青壮年随院部迁往河市双阳。1963年,由于大部分院民经过长期教养已改过自新。因此,该院即改名为晋江县社会综合福利院。1986年,增设县临时收容遣送站。
  福利院初建时,只有工作人员5人,建筑面积仅100多平方米。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尤其是1980年以后,变化较大。1988年,有工作人员16人,常住院民60多人,总建筑面积达18088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及职工、院民宿舍),有龙眼树1025株、荔枝46株、芒果60株、柑桔200株、余柑3000株、各种杂果210株、茶叶50亩、蔬菜基地5亩、农作物耕地72.5亩,全年出售生猪160头,农副业生产年总产值12.4万元,纯利润1.4万元。
  晋江县精神病防治院 创办于1958年,址设河市双阳。1959年6月,院迁到陈埭湖中村湖中祠堂。第一任院长曾毕忠,收容精神病人30名。1972年,政府拨款修建一座800平方米的门诊楼。医生4人,其中有一名副主任医师。当时接收住院病人均为优抚对象,计60多名。1982年,增建12套744平方米的职工宿舍。1989年增建350平方米疯人活动区,还陆续增建各种医室800平方米,同时购置救护车、X光、超声波、心电图等医疗器械设备。
  1981年招收20多名年轻职工,分别送县医院培训与泉州卫校培训中心进修,成为该院医护骨干力量。该院病房管理制度较健全,实行交人头、交器械和交代医嘱的交班制度,坚持每15分钟巡房一次的巡房制度,病人治愈率较高。
  该院担负一市、一县、一区精神病人治疗任务。为解除更多精神病患者的痛苦,1983年,增加自费病人的收治工作。通过几十年的发展,该院已成为全省医疗设备配套较完整、医护力量较强的综合性精神病院。
  晋江县半工半读聋哑学校该校由县民政部门创办于1961年秋季,校址附设于晋江县聋哑色织布厂(原聋哑棉纺厂),全称为晋江县聋哑棉纺厂半工半读聋哑学校。1961年县教育部门选派教师吴万合到北京培训,回来后即筹备招生。第一届招收10多名学员,均为10岁左右聋哑儿童。1962年秋,学员增至20多名。县教育部门增派蔡秀坤到校任教。同时,学校调整学习时间,半天学习,半天到聋哑棉纺厂参加劳动,晚上增设夜班。1963年,首批学员结业,大部分安排在聋哑棉纺厂当工人。同年学校规模扩大,招生数增至40多人,并有部分女生。县民政部门拨专款修建3间教室,县教育部门又派蔡金针、吴秀叶两人到校任教,学校开办3个班级。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校停办,至70年代末期,并入泉州市聋哑学校。原有教师均转业,绝大部分学员到聋哑棉纺厂当工人。该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学生许嘉两1979年当选为福建省聋哑协会副主席。
  晋江县养老院创办于1959年,址设晋江陈埭湖中村,附设有儿童教养组和盲聋哑福利生产组。1962年,收养孤贫无依老人18名。该院后与其他福利事业单位合并。
  晋江县麻风病防治站1958年正式创办,址设河市双阳新尾,迁移两个自然村作为分别安置防治站重病号与轻病号的生活区。工作人员10多人,麻风病人100余人。后并入泉州麻风病院。
  第二节 福利企业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民政福利工作,鼓励民政部门走生产自救,自我发展的道路。1957年底—1979年,先后创办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全民所有制和县办集体所有制的民政福利生产企业4家。1981年8月,成立以管理福利生产企业为主的县民政福利工业公司,解决一大部分其他部门安置不了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出路问题。
  自1978年以来,党和政府对福利企业采取许多扶持和保护措施,规定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和照顾政策,使福利企业有较大发展。县民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下属各个福利生产企业创造的利润坚持“多留少提”的原则,让其休养生息,扩大再生产。具体做法是利润按3∶7分成,即30%上缴,70%留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管理费自1987年起始按销售总额提出0.5%上缴;企业税收减免金不参加分成,规定1∶3∶6的分配办法,即提取10%上缴作为社会福利发展基金,30%留厂列入“后备基金”,作为企业集体基金,60%作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基金。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县福利企业有很大发展,晋江县第二福利厂已成为福建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1987年全县福利企业生产总值1518.40万元。
  一、晋江县民政福利工业公司
  1981年8月经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属全民所有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址原设县政府大院里,1985年5月搬迁至青阳新大街南路。
  公司成立后,先后创办民政工业公司石狮展销部、安海展销部和青阳经理部等3个展销经营部。公司以管理福利生产企业为主,行政经费靠下属福利生产企业上缴的管理费。
  二、晋江县第一福利厂
  1957年底,石狮镇新湖街民政组组织部分民政照顾对象成立生产自救小组,以编草鞋为主,无固定厂房。1958年,县民政科收管该生产自救小组,并招收部分聋哑人,增添部分设备,开始转产汗衫、手套、袜子等针织品,厂名为地方国营晋江聋哑人针织厂,址设石狮镇马脚桥,面积150平方米。1958—1959年,该厂兼办聋哑学校。
  1960年,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该厂停止生产,组织职工自带生产工具,在街头为群众缝补各种针织制品。1961年5月,该厂下放归属石狮宽仁街道管理,撤销聋哑学校,厂里聋哑人并归安海聋哑色织布厂。
  1975年初,该厂重新收归晋江县民政局管辖,厂名改为晋江县福利综合厂,开始转产省外贸出口的人造革包袋产品,年产值10多万元,年利润1至2万元。1978年底,改为晋江县第一福利厂。1979年3月,自筹资金在石狮镇民生路尾,建二层厂房1座,面积500多平方米,随后又招收一部分残废职工。
  1982年底,该厂购进高频介质加热设备10台,开始转产省外贸出口塑料劳工雨衣,但转产后工厂亏损。1984年5月,实行全惩全奖的承包责任制,开始扭亏为盈。1987年底,由县民政局自筹资金,在该厂区建框架结构二层厂房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同年,又添置高频介质加热设备20台,工业缝纫机20台,年产出口劳工雨衣5万多套。年产值从10多万元增加到60.9万元。
  该厂共有干部职工42人,其中残疾职工18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51.4%。固定资产20.13万元,流动资金23.18万元。
  三、晋江县第二福利厂
  1978年底由县民政局拨款2万元筹建,1979年初投产,只有职工18名,靠自带缝纫机、桌、椅、锤子、剪刀等工具参加生产。借用破损庙宇、公房,租用民房以及自搭竹棚为厂房。主要生产卫生带等一些日用小商品。
  1980年起,该厂开始转产省外贸出口的布拖鞋。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积累逐渐增加。1982年,申请征用东石镇土地12187平方米,自建厂房1500多平方米。1983年,分散的各个生产点搬迁至东石镇仁和东路35号新厂房。1983年起,又兴建厂房车间6幢7500多平方米。
  该厂自1986年起,产值连续超过1000万元,税利超过100万元,是省外贸鞋业生产的定点基地。产品远销欧、美、亚、非及港、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省民政系统中比较突出的福利骨干企业和外向型企业。
  该厂重视做好残疾人的安置。自1978年创办以来,先后安置残疾人330余人,安置民政照顾对象280多人。该厂根据每个残疾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因人制宜安排不同工种,对重残疾人,因身体原因劳动效率差的,月工资收入低于50元的,厂里规定给予补贴,月收入保证不低于72元。
  为解决残疾职工上班的后顾之忧,厂里建有幼儿园、托儿所。同时建立医疗保健室,还与驻泉180部队医院实行厂院挂钩,为每个残疾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医疗档案,解决残疾职工行动不便和自卑心理看病难的问题。还经常举行残疾人运动会,根据残疾人的生理特点,设立拔河、赛跑、定点投篮等10多个比赛项目,促进残疾人的康复。该厂还建有图书阅览室、电视机室、俱乐部、丰富残疾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该厂积极支持农村扶贫工作,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贫困村设立加工点,最高时达40多个村点,解决3000多个闲散劳力的就业出路。一年发放加工点工资达80多万元。
  1981年以来,该厂10多次被评为省、市、县民政系统先进企业。厂长蔡建设先后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和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全国民政系统优秀企业家的称号和“奔马”奖。
  该厂属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原有管理人员34名,经1988年精简为12名,其余全部下车间生产。全厂拥有固定资产177.5万元,流动资金和福利基金217,81万元。厂区面积12187平方米,自建厂房8幢9000多平方米。生产设备250多台(套),基本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和自动流水线生产。自1988年4月起,先后与港商、台商合资2200万元投产新生产项目,正朝着外向型企业方向发展。
  四、晋江县第三福利厂
  1979年10月,县民政部门拨款2万元并向青阳镇政府借款1500元筹建,1980年4月投产。建厂之初,只有职工10多人,租借青阳镇青华大队2间民房生产。主要生产妇女卫生带、胸罩,年产值6.96万元,年利润1.36万元。
  1981年春开始自筹资金建厂房,至1984年3月,二层楼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连同水电配套设施全部竣工,4月搬迁。建筑面积1743.04平方米,总投资28万元。
  1984年4月起,转产簇绒女大衣,年产值37.7万元,年利润6.11万元。1986年5月,转产外贸布拖鞋。同时,添置85千瓦发电机组1套,0.75吨工具车1辆,冲床、裁车各1台。
  1986年12月,自建仓库及宿舍200多平方米,简易车间500多平方米,厂区地面铺上石砖,并建工厂围墙,改善了工厂环境。1988年8月,购进湖北鄂城产圆盘注塑机及配套设备1套,转产内销注塑女鞋及童鞋。是年,总产值59.4万元。
  该厂属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8年有职工36名,其中管理人员7名,有残疾职工20名,占生产人员总数69%;有固定资金32万元,流动资金24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1902.44平方米。
  五、晋江县聋哑色织布厂
  该厂的前身是安海棉毛加工小组,筹建于1957年底,址设安海龙山寺内。初以安置复退军人及民政照顾对象为主。生产棉织抽纱。1959年改名安海棉纺厂。工人增至180多人,并添置24台木规织布机,生产再生布,但因产品积压,生产不景气。
  1960年,该厂迁至安海镇杉行口华侨实习学校(即现安海中学前身),利用6间教室作为厂房,并开始安置盲、聋、哑人,更名为晋江县聋哑棉纺厂。1962年,在县财政部门支持下,扩建厂房,改进铁木规织布机,产量增加,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有较大发展。1963年,该厂有管理人员8人,生产人员50人,其中民政照顾对象47人。年产值6.34万元,年利润0.98万元。主要生产蚊帐布、棉布、毛巾、灯心带。
  1969年,划归县工业科管辖,1971年12月,重归民政系统。1975年,翻建第二车间,增建第三车间,同时改进生产设备,生产逐步走上正轨。1982年,扩建1座三层职工宿舍楼。1987年,又把大车间第二层楼房改建为整经车间。生产和生活设施有很大改善。
  1988年,在县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同时,扩建新车间840多平方米,更新75寸织布机20台,全员生产率增长77.88%,每人平均月工资增长97.26%。年产各色棉布86.9万米,年产值110.9万元,纯利润16.09万元,税金8.74万元。
  该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8年有职工143人,其中,残疾职工75人,占生产人员总数52.4%,固定资金88.7万元,流动资金12万元,厂房面积4947平方米,建筑面积3648平方米。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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