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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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0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6
页码: 949-954
摘要: 本章共两节分述了晋江县民政灾害救济、社会救济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晋江县 民政 救济

内容

第一节 灾害救济
  民国24年(1935)8月,暴雨引起山洪爆发,兼以飓风入侵,泉州城关一带尽被水淹,城内马路水高丈余,灾情惨重,为百年来所未有。经闽南赈灾总会详查,受灾面积600平方公里,灾民2000户,因灾死亡103人,财产损失500万元。各地均建立临时赈灾机构,分别募款救灾,共募得赈款51156元,赈米889包(价值6000元),赈衣1.5万件(价值7000元)。
  1951年春,霪雨连续40多天,小麦、早稻秧苗损失严重。人民政府组织生产自救,抽调大批干部下乡,补种和调剂秧苗。7月上旬起,连续干旱60多天,全县受灾作物51077亩。政府发动群众凿井挖塘,修水闸引水灌田,抢救7500亩,同时发放救济粮7.25万公斤,款10万元。
  1952年春旱,石狮一带9个乡1万多亩水田不能溶田插秧。晋东水利委员会放水抗旱,政府拨出救灾款4万元。5月上旬—6月间,接连发生4次洪水灾害,受灾7个区、84个乡,农作物受灾面积53171亩。县领导抽调30多个干部赴灾区发动组织群众全力抢救。
  1953年7月中旬—8月间,连续40多天干旱,县委提出“以抗旱保秋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的口号,层层贯彻,动员群众,掀起抗旱保秋运动,保证95%以上晚稻适时完成插秧,取得秋收丰收。
  1954年,旱灾严重,大部分地区作物受灾,重灾户6500户2.75万人。县政府在发动群众生产自救的同时,共发放救灾款21.5万元。
  1955年先后发生旱、水、虫、风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农作物面积581768亩,灾民众多。政府除发放救灾款77万元外,还组织机关干部半日办公、半日抗旱,和群众一齐兴修“金鸡”水利工程。
  1956年9月中旬,一连4天4夜暴雨,平均降雨量380厘米,加上中秋大潮和东南风顶托,堤岸多处被冲垮。泉州至青阳公路被淹3天3夜,池店、陈埭一带一片汪洋,造成严重灾情。县长亲自深入灾区,组织机关、企业干部,学校师生,驻军部队及群众5400人救灾抢险。抢救群众2万多人,抢修海堤、溪岸2223处,救护各种作物3.5万多亩、粮食5万担,捞回杉木3万多支。各级政府发放救灾款达100万元。机关干部捐献救灾衣服2279件。卫生部门组织27个医生赴灾区为灾民治疗。
  1957年立春后,全县连续50多天春雨,寒潮入侵,并下了历史上罕见的冰雹。下半年又遭遇118天大旱,受旱作物40多万亩。县人委及时召开三级干部扩大会,统一部署,贯彻生产自救方针。抽调685名干部深入农村,确定4个工作组驻扎灾区,动员17万人抗旱,计达923万工。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27万元,救济30189户119429人次。
  1958年夏种之初,遭12级台风袭击,暴雨量达600多厘米,造成连续4次洪灾,90多个自然村受灾,灾民9万人,受淹作物3万多亩。县、乡组成“三防六抢”指挥部(所),组织3700多个抢救队,动员51万人,日夜抢救,并及时拨出水灾救济款5万元。
  1960年春旱160天,属历史上罕见。县抗旱指挥部把县直机关80多个单位组成8条战线,抽调干部146人下基层加强领导。提出“以水为纲、突击抢种”,“向天宣战,向地要水,向水要粮”的口号。掀起“抗旱保收、保种”的群众性运动,每天出动18.5万人抗旱。
  同年5—8月,又连遭3次10—12级台风暴雨袭击,洪水成灾。全县房屋倒塌3951间,破坏23512间,船只破毁182艘,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0万亩。无家可归306户,因灾死亡13人,重伤33人。县委、县人委发出全党全民动员令,组织劳力40多万人次,抢救受灾作物38万亩,抢修海堤3.3万米、民房20656间,安置无家可归群众306户1223人,并迅速恢复灾后生产。各级政府拨出救济款45万多元,同时发给群众药品1.79万公斤,为群众治病3492人次。
  1963年旱灾严重,全县受灾面积30万亩。7月间又两次台风暴雨成灾。受灾3071户14106人,受灾作物44.8万亩。政府发放救济款17.5万元,供应木材280立方米,粮食25万公斤,救济棉布8630米。
  1965年7月,两次遭受台风暴雨袭击,风力9—10级,阵风达12级,暴雨引起山洪爆发。农作物受灾面积8万亩,房屋倒塌952间,社队仓库倒塌24间;水利设施损毁1094处,溪岸海堤垮塌63处,全长3370米,大井塌952口;渔船受破坏10艘;果树断枝断果4万多株;因灾死亡1人,伤3人。县委、县人委立即组织灾后自救及恢复生产,同时发放救灾款25.6万元,修复倒塌房屋354间,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和解决生活有困难的灾民2110户9495人。上级政府还下拨16万元,木材400立方米,支持受灾严重的池店公社恢复生产。
  1968年秋收前发生洪涝灾害,政府拨出救灾款17万元。
  1969年,遭遇暴风雨袭击。政府组织生产自救,拨出补助专款。其中用于水利、海堤修建及抗灾物资补助14.5万元,修置船只3万元,修建倒塌房屋2.5万元。
  1972年,遭受水灾。政府拨出救灾款4.5万元,救灾物资钢材150吨、木材200立方米、水泥300吨、化肥1500吨。
  1973年4月,磁灶、内坑等8个社(场)遭暴风雨袭击,政府拨救灾款5万元,救灾物资有水泥260吨、松木材140立方米、氮肥140吨、其他化肥450吨。同年7月间,又遭洪水、台风之害。福州军区党委拨给棉衣230套、单衣300套。地区拨救灾款7万元、木材1000立方米、水泥140吨、化肥170吨、棉布22066公尺。同年,地区又拨给县渔业运输救灾款4万元,船只、网具修复费8万元,救灾物资有木材35立方米、钢材25吨、毛竹4000根。
  1975年,水灾。政府拨出救灾款6.5万元。
  1981年,遇上“五月寒”,稻瘟病成灾。6—7月,内坑、安海、磁灶、池店等公社部分自然村又遭龙卷风袭击,受灾作物1.7万亩。县政府立即组织灾区群众生产自救,同时拨救灾专款16.5万元和救灾专用木材支援灾区。
  1983年,遭受暴风雨,部分民房受损。政府立即开展救灾工作。先后拨出救灾款21万元,救济粮22万公斤,帮助灾区恢复生产,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协助修复破损房屋。
  1986年4月,紫帽、池店、磁灶、陈埭4个乡(镇)的31个自然村遭受龙卷风、冰雹袭击,灾情严重。县政府发出《关于分配救灾款和救灾物资的通知》,先后拨出救灾款2.5万元,救灾物资有复合肥料15吨、水泥100吨、柴油8吨、汽油5吨,支持灾区恢复生产。
  1987年9月,遭受强台风袭击,又适逢大潮,各地损失严重。全县有3.81万亩甘蔗倒伏、折断50%,经济损失达446万元;7200亩香蕉倒伏、折断50%,经济损失达306万元;龙眼损失达241万元;厂房、民房受破坏1927间,船只受损49艘。县委、县政府领导立即深入灾区,了解灾情,组织抢救。及时下拨救灾专款和粮食,帮助灾民解决生活困难及恢复生产。
  同年,发生2起海难,死亡17人;发生火灾数起,烧毁房屋9间。全年拨出救灾款计41.4万元,原粮80万公斤。
  晋江县每逢自然灾害,政府除拨救灾专款、专用物资外,灾年均发放春荒、夏荒救济粮,救济款或冬令物资,以帮助民众解决灾后生活与困难。1953年,全县缺粮户占总户数4.3%,政府下拨春、夏荒救济粮15万公斤,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棉织(絮)1850条、棉衣2880件;1965年,政府拨出农村春荒救济款购回销粮8.9万公斤,作为救济粮分配到农村,解决3815户24817人生活困难。又拨出夏荒救济款6万元,救济4000户1.6万人。继而拨给冬令救济款购冬令救济物资:被单1500条、棉被1500条、棉衣1600件、棉布9542米,救济5100户2.04万人。1975年,政府拨出春、夏荒救济粮15万公斤,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棉织(絮)550条、棉被550条、棉衣2067件、卫生衣1880件、棉布9430米。1983年,拨出春夏荒救济粮22万公斤,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棉织(絮)800条、棉被1000条、卫生衣1500件、棉布6667米。
  第二节 社会救济
  民国时期,晋江县社会救济主要靠临时成立的救济会、赈济会开展临时性社会赈济活动,还有一些社会慈善团体开展救济活动。但杯水车薪,灾民大部分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历年均拨出社会救济款、物资,对社会上孤寡老人和缺乏劳力的困难户以及遭遇天灾人祸的群众予以扶助救济。社会救济发放,主要分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形式。农村社会救济和城镇社会救济的发放方式、对象不同。1956年后,开始对孤贫无依、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实行供给补助。1979年后对农村贫困地区实行扶贫政策。
  晋江县社会救济主要贯彻“依靠集体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互济,国家辅助救济”的方针。在不同时期,社会救济款、物的发放分配方式不同,金额逐年有所增加。
  一、农村社会救济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将农村社会救济纳入国民经济开支范围,每年都拨出部分社会救济款和救济粮,救济缺乏劳力的缺粮户、断炊户和民政优抚对象。
  1956年,农村组织贫困户加入高级合作社。全县有贫困户25785户108942人,其中孤老残疾4659户9887人。1963年,全县贫困户37789户231864人。救济款的发放,通过基层调查摸底、群众民主评议、落实到户。
  为切实帮助贫困队贫困户解决具体困难,晋江县农村社会救济长期坚持依靠集体力量,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亲邻相帮”的活动,并在做好“一包二照顾”的基础上,分配救济款、救济粮,帮助农村贫困户解决穿衣、吃饭、治病、住房等困难。历年来还拨出农村零星社会救济款,以帮助临时困难户解决由于天灾人祸引起的困难。此外,还多次拨出渔区救济款,如1965年拨出10.3万元,救济渔民困难户343户1273人。
  晋江县每年拨出的农村社会救济款金额,50年代15万元左右,60年代20万元左右,70年代25万元左右,80年代30万元左右。
  二、城镇社会救济
  晋江县城镇社会救济长期坚持以生产自救为主,同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福利生产,安置就业等方法。对孤老残疾者予以定期救济,对遭遇灾祸者予以临时救济。
  1957年,给予评定为享受长期救济的571户1564人,发放救济金17923元。
  60年代初,由于工厂精简下放职工,城镇就业出路少,困难户多,县开展生产自救,协助城镇无业人员成立生产自救小组。在安海、石狮、青阳3个主要集镇共组织生产自救单位13个,安置一大批城镇贫困户就业。此外,每年均拨出一定数量的城镇定期补助和临时救济款、救济物资。如1963年,全县享受定期补助117户1855人,定期补助金额7716元;临时救济240户1885人,救济款1.239万元。
  70年代,城镇社会救济除按季度发放定期补助救济款外,并追拨城镇零星社会救济款,协助解决城镇临时困难户的生活困难。1979年后,县民政部门在主要集镇陆续创办民政福利生产企业,安置大批城镇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贫困无业人员。
  1984年,由于国家调整物价,城镇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在原有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1986年,县城镇社会救济款全年拨出10.26万元。
  三、“五保户”供给
  1956年,成立农村高级合作社时,全县贫困户90%以上参加合作社。在孤老残疾4659户9887人中,经评议审查,其中1450户2685人享受“五保”供给补助。“五保户”供给补助款来源,一是集体公益金,二是国家救济。1958年夏季,全县“五保户”由公社大队“五保”的1816户2136人;由大队照顾和国家救济的3210户1.264万人;全部由国家救济的566户2330人。
  1964年,贯彻省人委关于《福建省农村人民公社五保户、困难户供给、补助工作试行办法》(草案)。全县全年享受供给补助的“五保户”939户1065人,补助款36402元,补助口粮12528公斤,燃料2077.5担。
  此外,历年还定期定量拨给“五保户”救济款、粮及慰问金,如1983年,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就追拨救济粮3万公斤,春节期间另拨补助金4200元。1985年,为度春夏荒,拨出救济粮2.045万公斤。
  1980年后,县对农村“五保户”实行“四包”,即:包口粮、包穿、包治病,每月包给2至5元零用钱。1987年,有“五保户”475户547人,其中由乡镇统筹供养的有126人,由村委会统筹供养的有421人。在乡、村供养的基础上,县全年拨给“五保户”救济粮10万公斤,救济款3.1万元。各乡镇在春节期间,还组织看望“五保户”,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四、农村扶贫
  1979年,成立农村扶贫领导小组,扶助农村贫困户,开展各种生产自救。1980年,在东石、永和、永宁、罗山、英林等5个公社搞扶贫工作试点。方法是先从较贫困的大队着手,活动内容包括养鸡、鸭、猪、牛、羊,种甘蔗、香蕉,办工厂等。是年,全县开展扶贫的共有8个公社47个生产大队,扶贫对象412户2060人。1984年,农村扶贫工作有较大进展,全县共扶贫10多个乡镇,100个行政村,扶贫对象1185户5726人。总投入扶贫资金44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5.6万元,民政部门扶持资金15.7万元,银行贷款12.7万元。至1985年,全县脱贫632户。
  1985年,调整扶贫领导组,由县计委、县农行、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参加。县长任领导组组长,县委一位副书记任副组长。扶贫工作先从调查摸底入手。每年口粮标准每人平均100公斤以下、年收入水平每人平均150元以下、村企业产值低的村列为贫困村。是年,全县共确定31个村为贫困村,8752户45312人为重点扶持对象。根据“全局规划,统筹安排,分批扶持,分类帮助”的原则,开展扶贫活动。县政府除发布《关于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决定》,制定11条扶持优惠措施外,还连续召开3次县长办公会议,多次召开扶贫领导组会议,研究解决全县农村扶贫问题。
  1986年5月,县抽调10多名干部,由副县长带队,深入贫困村调查。全县确定重点扶持的有25个村,总户数8029户42327人,其中贫困户1916户,属温饱问题未解决的760户。县政府制定规划,经过3年努力,至1988年,农村全部脱贫。全县贫困村大部分安装上水电,修桥筑路,发展农副业多种经营,基本改变贫穷面貌。农村扶贫工作所以开展得比较顺利,是由于有关部门的支持。1986年,县财政、交通、林业、水利、计委5个单位就拨出扶贫资金44.15万元,农业银行贷款137.77万元。1987年继续拨出扶贫资金3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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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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