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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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9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929-9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情况。
关键词: 司法行政 机构 晋江县

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前,晋江县没有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民国13年(1924),晋江县律师公会成立。当时律师个人可开办律师事务所。民国18年设有晋江地方法院,下设检察处,承办司法行政的一些业务;民国32年6月,下设公证处,专门从事公证业务。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科,行使审判、司法行政职权。1952年11月晋江县人民法院组建后,司法科撤销,原属司法行政工作的公证办理、人民调解等业务归县人
  民政府管理和指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司法行政工作陷于瘫痪。1973年晋江县人民法院恢复,属于司法行政的一系列工作,在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
  1981年4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司法局成立,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并提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
  1988年,司法局设办公室、宣教科、基层处、公证处、县律师事务所、县华侨律师事务所,共有干部、职工44人。
  全县各乡镇设置司法办公室,并建立法律服务所和公证联络站,共有司法助理员19人,工作人员61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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