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纪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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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97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法纪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919-9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人民检察院在1984年到1988年受理的案件情况。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纪检察 晋江

内容

晋江县人民检察院于1980年设置法纪检察科,专门受理法纪犯罪案件及其立案侦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和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克服困难和各种干扰,办理违法犯罪案件。
  1984年11月,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10件15人,其中非法构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6件,决定逮捕人犯7名;依法提起公诉8件11人,法院均作为有罪判决;免予起诉2件4人。对于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
  重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坚决依法惩处。施工员×××指派工人违章施工,致使建筑物倒塌,造成死亡3人、重伤1人的严重后果。县检察院迅速查处,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其有期徒刑2年。同时对34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分别责令其具结悔过,赔偿损失或提出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1980—1988年,县检察院共直接受理法纪罪案166件。其中:立案侦查、起诉判刑的32件,每件均作有罪判决,起诉正确率达100%;免予起诉的5件;澄清失实的17件;查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112件,分别给予训戒、责令具结悔过或者提出检察建议,转有关部门作党纪、政纪处理。在受理案件总数中,非法拘禁的46件、诬告陷害的9件、责任事故的7件、刑讯逼供的6件、破坏邮电通讯的6件、非法搜查侵入他人住宅的5件、玩忽职守的5件、重婚的5件、其他的77件。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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