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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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9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3
页码: 888-8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人民政府基层政权政府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统计情况的具体介绍。
关键词: 晋江县 基层政权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随即在泉州(今鲤城区)设立城南(一区)、城中(二区)、城北(三区)3个区政府,在农村设立10个区政府。同年10月,将全县改划分为10个区公所、1个城关特别区公所,区以下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民协会,作为过渡性的民主政权。
  1950年6月改划为12个区公所、1个特别区公所、2个镇,区以下设214个乡。
  1951年1月,晋江全县重新划分为12个区公所、2个镇政府(后改区公所)。
  1952年7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全县建立20个区公所,区以下有216个乡、7个镇(乡级)、7个街道居委会。
  1955年9月精简机构,设16个区公所、3个镇。
  1956年6月,全县改设8个区公所,3个镇。
  以上(1949—1957)为区、乡镇分设时期。区设区长、副区长,乡设乡长,镇设镇长。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全县设立31个乡镇。同年8月又改为21个乡。
  以上为撤区并乡时期,乡镇设正、副乡镇长。
  1958年10月,乡改称人民公社,全县设13个人民公社管委会,实行政社合一。下设136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
  1961年6月,调整社队区域,全县改设20个公社管委会,下设367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1964年6月,设立石狮镇;1965年1月设立安海镇。
  1968年6月至9月,全县20个公社、2个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0年7月,安海镇、社合并为安海公社,撤销安海镇建制。
  1971年1月,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农场划归泉州市(今鲤城区)管辖。3月,石狮镇和石狮公社合并,撤销石狮镇建制。全县设17个公社。
  以上为人民公社时期,设正副社长,正副镇长。“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委会设正副主任。
  1977年4月,石狮镇从石狮公社分出,恢复镇建制。
  1980年8月,安海、青阳两镇分别从安海、青阳公社分出,恢复镇建制。同年11月,全县20个公社、镇革委会改称公社、镇管理委员会。
  1984年10月,东石、深沪、金井、磁灶、陈埭、永宁6个公社改为镇建制,加上青阳、石狮、安海3个镇共9个镇;池店、内坑、罗山、永和、蚶江、祥芝、龙湖、英林、石狮、青阳、安海11个公社改为乡建制,并增设紫帽乡共12个乡。社、镇管理委员会改称乡(镇)人民政府,随即把原有生产大队改建为村(居)民委员会,全县共设452个村(居)民委员会,其中农业村民委员会413个,渔业村民委员会26个,居民委员会13个。
  1985年3月,青阳、石狮、安海乡分别与青阳、石狮、安海镇合并后均为镇建制;同年8月,蚶江乡改为镇建制。全县共设紫帽、池店、罗山、内坑、永和、祥芝、龙湖、英林8个乡政府和磁灶、陈埭、青阳、安海、东石、石狮、永宁、蚶江、深沪、金井10个镇政府,直至1988年不变。下辖453个村、居委会,其中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委员会433个。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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