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起义、投诚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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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9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起义、投诚人员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1
页码: 8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晋江县委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对国民党时期有影响的人物及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安排和使用,发挥其专长,为社会主义服务。
关键词: 晋江县 地方组织 投诚人员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晋江县委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对国民党时期有影响的人物及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安排和使用,发挥其专长,为社会主义服务。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党的“既往不咎”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在这些人员中造成一批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中共晋江县委对全县因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16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落实后,分别给予改正、改判,恢复公职和政治名誉,并处理好善后工作,生活上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如对新中国成立后被资遣回乡管制的原国民党晋江县警察局代局长张文长给予恢复名誉,并根据其表现安排为县政协委员。全县有起义、投诚人员29人,落实发证的有26人(含外县1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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