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甄别与纠正冤假错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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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甄别与纠正冤假错案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8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晋江县开展整风运动以来甄别与纠正冤假错案的统计概况。
关键词: 晋江县 党的建设 冤假错案

内容

1957年开展整风,到1959年连续开展所谓“反右倾”、“反地方主义”、“插红旗、拔白旗”等一系列斗争,都错误地处分一部分党员、干部。1962年前后,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50年代末期发生的错误处理进行甄别平反工作。县监委会根据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共甄别被错误处分的党员、干部708人,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起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作用。但在1963—1965年的“社教”中,由于扩大打击面,又处分党员681人,因而又挫伤一部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解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纪委配合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方针,进行复查改正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据统计,至1984年,全县共复查平反和改正15526人,其中党员7379人(其中有的属重复报)。在抓好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对“文化大革命”的“两案”进行复查审理工作,在2年多的时间里,共复查审理了486件。1985年以后,县纪委继续配合落实办,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3年中共复查结案48人,维持原处分6人,减轻处分14人,撤销原处分28人,其中恢复党籍的38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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