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违纪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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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违纪案件查处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8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县纪委紧密配合民主建政,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三大改造”运动,直接督促和检查同级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及党的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行为;指导下级党的纪检组织并管理审查决定处分下级的违纪案件。从1949年10月至1951年8月,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4人,其中贪污腐化30人、包庇恶霸3人、搞宗派3人。同时结合查处整党整风中暴露和揭发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仅1955年,受处分的党员有15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10年中,县监察委员会在县委领导下,检查处分严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堕落分子139人,清除少数蜕化变质分子,维护了党章党纪。
关键词: 晋江县 党的建设 违纪案件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纪委紧密配合民主建政,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三大改造”运动,直接督促和检查同级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及党的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行为;指导下级党的纪检组织并管理审查决定处分下级的违纪案件。从1949年10月至1951年8月,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4人,其中贪污腐化30人、包庇恶霸3人、搞宗派3人。同时结合查处整党整风中暴露和揭发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仅1955年,受处分的党员有15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10年中,县监察委员会在县委领导下,检查处分严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堕落分子139人,清除少数蜕化变质分子,维护了党章党纪。
  1978年3月,重新建立县纪委会后,把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放在工作的首位。1979年和1980年,对抵制落实干部政策,反对经济调整,反对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检查。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反对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日益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1981年开始,开展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至1983年底查处涉及党员和干部50人。1982—1983年,还开展清除精神污染的工作,查处党员、干部中制造、复制、贩卖和传播诲淫性物品的违法行为,共查处党员违法案件508件,给予党纪处分231人,其中开除党籍125人。
  1984—1987年,县纪委认真执行“十二大”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职责。县纪委先后两次与省、市纪委会对企业迅速发展的乡镇在新形势下怎样抓好党风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等问题进行调查和探讨,同时坚决查处钻改革的空子,搞以权谋私的案件。1985—1987年共受理、审结145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局级干部20人、一般党员干部58人、一般党员65人。
  县纪委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1977—1988年,共检查处分党员561人,其中开除党籍323人,留党察看105人,撤职10人,严重警告71人,警告52人。受处分党员中县级干部6人、局级干部41人、一般干部205人,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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