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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262
页数:
2
页码:
807-8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创建文明单位、移风易俗等。
关键词:
晋江县
党的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一、创建文明单位
1981年,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党(即“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1982—1984年,每年3月以“全民文明礼貌月”为示范,从治理城镇“脏乱差”入手,突出开展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学习先进的“三优一学”竞赛活动。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从局部推及到各行各业,从单项突击发展到多项综合治理。3年中,中共晋江县委对台工作部、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晋江一中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称号。有92个单位被授予县级先进集体称号,还评出一批文明户、五好家庭。
1984年6月以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转入以建设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城区为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先后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县城青阳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成为全省6个先进县城之一。青阳镇、陈埭镇、青阳许厝村被省政府、福州军区命名为“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的还有县委机关大院、县实验小学、县财政局、县纺织厂、磁灶镇岭畔村、青阳镇高霞村、县政府机关大院、安海复兴街、县工商银行。先后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有76个、先进单位39个。
1986年,县委认真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结合晋江实际,制定了文明建设规划,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战略位置上。坚持以理想、纪律、道德、法制教育为中心。组织晋江县理想纪律演讲团,遴选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到全县巡回演讲,并在泉州市巡回演讲评比中获第一名。在各行业以抓“两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开展各种优质服务竞赛系列活动,县城新大街成为“三优”、“两德”的示范街。
二、移风易俗
1986年,中共晋江县委针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沉渣泛起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问题进行研究,引导城乡居民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1987年起,先后颁发《关于制止“普渡”的通告》、《关于实行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的通告》和《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告,在全县城乡广为宣传,并以乡镇为主,大力实施。提倡婚事新办,在机关团体干部、职工中得到热烈的响应。青阳镇高霞村自1978年起,坚持人死后实行火葬,成为全省的先进典型,受到嘉奖。
1987年,全县大张旗鼓进行制止“普渡”活动,深得海内外同声赞誉,普遍认识到大做“普渡”:一是铺张浪费,二是影响生产、工作、学习,三是毒化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和正常的社会生活。塘边一旅菲侨胞于1986年投书说:“花钱做无谓的‘普渡’,是不为我等所期望的。”1987年以后,仅制止“普渡”一项,全县每年可节约2000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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