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中国共产党晋江县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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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55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一 中国共产党晋江县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7
页数: 44
页码: 775-8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晋江县地方组织的发展历程的具体概况,主要介绍了组织概况、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组织重大活动、党的建设、宣传工作、纪检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对台工作、群众工作等。
关键词: 晋江市 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

内容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新青年》、《向导》等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刊物开始传入晋江。1922年冬,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负责人之一的俞秀松到泉州宣传革命思想,晋江县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先后创办社团、报刊,公开宣传马克思主义,提倡新文化、新道德、新思想。
  1926年底,在厦门、广州等地的李松林、辜仲钊、林环岛等一批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随北伐军到泉州,指导工农民众开展革命运动。
  1927年1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在晋江县城泉州成立。随后工农运动迅速兴起。
  1927年4月,泉州国民党右派发动“四·—〇”反革命事变后,晋江县的革命活动一度转入低潮。此后,根据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中共泉州特支和晋南县委先后领导成立工农群众组织和建立武装队伍,开展抗租、抗饷、抗捐、抗税、抗粮运动,并在晋南同边区开展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期间,晋江县党组织始终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高举抗日救亡旗帜,领导晋江人民开展抗日和反顽斗争,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积极的作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晋江县工委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努力巩固革命据点,建立人民武装,开辟白区战场。组织各路人民武装和广大人民群众并肩作战,积极做好支前工作,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8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县城泉州与游击队胜利会师,并迅速解放晋江全境。
  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县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新时期。中共晋江县委及各级党组织肩负起领导建设晋江新政权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历史使命。
  1949—1952年,中共晋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和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运动,以及进行“三反”、“五反”斗争,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实现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1952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5551万元,比1949年增长61.64%。交通运输、财政贸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均迅速发展。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1953年起,县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进行新的工业企业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工业企业的作用;统一调配和培养建设干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这一切,保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
  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晋江县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是新中国成立后效果最好的年份之一,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45.7%,国民收入增长45.39%,全面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8年,在全民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基础上,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掀起“大跃进”高潮。同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当时“左”的错误日益滋长,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共产风”等开始泛滥。在公社化初期推行包吃、包穿等15包,实行供给制、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组织无代价的“大兵团作战”等。还先后开展“插红旗、拔白旗”“反右倾保守思想”,以及所谓“反地方主义”等,批评处理持不同意见的党员、干部,使“左”的错误在全县泛滥开来。
  从1960年11月开始,中共晋江县委开展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特殊风、瞎指挥风”和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五风三害”的整风整社运动,取消农村公共食堂。对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同时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公社经营管理制度。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后,中共晋江县委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关于大办农业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加强农业战线。同时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
  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任务胜利完成。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19.96%,国民收入增长17.51%,粮豆总产量增长53.08%,财政收入增长23.64%。
  1963—1966年,在机关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共晋江县委组织大批干部下乡蹲点。运动初期处理和纠正一些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致使不少基层干部遭受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
  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晋江同全国各地一样,全面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国民经济发展极不稳定:1966—1968年,国民经济由上升转向停滞;1969—1972年,由恢复发展又转向停滞倒退;1973—1976年,由开始复苏又转向下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党员在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始终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坚持生产。1976年同1966年相比,全县国民经济仍有一定的发展。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尤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紧紧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并从晋江县情出发,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勇于开拓,努力奋进。10年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同1978年对比,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翻2.8番,社会总产值翻2.6番,国民收入翻2.5番,农民每年人均纯收入834元,增长6.8倍。
  中共晋江县委在抓紧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军、警、民共建活动,积极参加泉州市6县城精神文明建设竞赛。在县内开展10镇精神文明建设竞赛。在城乡普遍开展创建文明村(街)、文明单位和五好家庭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理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在各行各业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在城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并重点抓制止“普渡”(迷信节日,详见《风俗》志)等封建迷信活动。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共产党晋江地方组织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建设同武装斗争紧密结合。夺取政权,成为执政党后,认真地向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搞好各级班子配备,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克服和消除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
  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晋江县地方组织领导晋江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在漫长的革命征途中,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党的组织机构逐步完善。许多党的领导干部,广大共产党员同晋江人民情同鱼水,亲如骨肉,为实现崇高的革命理想,不怕牺牲,前仆后继,为晋江的革命和建设作出杰出的贡献,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留下令人敬仰的业绩。
  第一章 组织状况
  第一节 解放前党组织
  一、中共泉泉州特别支部(1927.1—1927.7)
  1926年11月,中共厦门特别支部指派李松林等一批党团员,先后到泉州开展革命工作。1927年1月,在泉州明伦堂建立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受中共闽南特委领导。“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主要党员干部转移外地,党组织消失。
  二、中共泉州县委(1929.3—1931.3)
  1929年春,晋江县党组织恢复。3月,中共泉州县委成立,有2个知识分子支部。1930年春,有执委7人,常委5人,候补执委2人。党支部15个,党员60人。负责领导晋江、南安、惠安等县党的工作。8月,成立中共泉州特委,负责领导惠安暴动。9月,惠安暴动失败后,中共泉州县委转入晋江农村坚持斗争。
  三、中共泉州特别支部(1931.4—1934.6)
  1931年3月,中共厦门市委书记粘文华调泉州工作。4月在泉州承天寺鹦山小学建立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恢复2个支部,安海、青阳、石狮都有党员。
  四、中共晋南特别支部(1931.11—1933.7)
  1930—1931年,共产党员李文端(白丁)、黄国英在安海发展颜期权、吴永乐等人入党,建立中共安海支部。共产党员李肇云、张栋梁建立中共砌坑支部。
  1931年11月,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派张德秀到晋江、南安工作,在安海大巷头建立中共晋南特别支部。这一时期,工作分官桥、水头、丰石、莲河、安海、梅岭等6区。所辖晋江县的党组织有安海、砌坑、葛洲长埔、白■、欧厝5个支部,党员19人。
  五、中共晋南县委(1933.7—1937.5)
  1933年春,中共厦门中心市委决定组建中共晋南县委。7月,在南安岭兜内寮田芷召开晋南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晋南县委。1934年7月,中共厦门中心市委将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入中共晋南县委,原属泉州特别支部党组织建中共东北区委。中共晋南县委下辖晋江县境内党员20人,党组织有:中共东北区委下辖的池店、林口、卢厝、石狮、永宁等党支部;中共安海区委下辖的安海支部;中共官桥区委下辖的砌坑支部、葛洲长埔支部、白〓支部、欧厝支部。
  六、中共晋南工委(1937.5—1938.8)
  1935年九十月间,中共晋南县委先后两次遭受严重破坏,所辖区委组织先后消失。1937年5月,书记黄国英被捕叛变后,中共晋南县委改为中共晋南工委,归闽中工委领导。所辖的晋江县党组织有中共白〓(官桥)支部。
  七、中共泉州中心县委(1938.8—1942.1)
  1938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建立,直属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中共晋南工委同时撤销。泉州中心县委领导晋江等泉属各县的党组织。直属于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的晋江县党组织有:中共官桥(梅岭)区委(白〓支部、官桥支部、养正中学支部);中共鹦山区委(吕宅支部、沙岗寮支部、港塔支部、塔头支部);后山临时支部。1940年,晋江县有党员35人。
  八、中共泉州临时工委(1942.1—1942.4)
  1941年11月初,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许运伙牺牲后,1942年1月,闽南(闽中)特委决定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改为中共泉州临时工委,在泉属地区开展组织整顿工作,重新登记党员,原有区委撤销,临时工委分工负责。中共泉州临时工委下辖晋江县党组织有:后山支部、吕宅支部、沙岗寮支部、港塔支部、塔头支部、科任支部、科任妇女支部,党员由60人发展至84人。
  九、中共泉州工委特派员制(1942.4—1945.4)
  1942年4月,中共泉州临时工委改为特派员制。下辖晋江县党组织有:中共晋江沿海区委(塔头支部、港塔支部、吕宅支部、沙岗寮支部、科任支部、科任妇女支部、颜厝支部);中共晋江安海区委(后山支部、安青支部、工店支部、妇女支部)。1944年,晋江县有党员166人。
  十、中共泉州中心县委(1945.4—1949.9)
  1945年4月,泉州党组织在安海镇“十九间”郑厝召开党员干部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干部会议精神。会议决定成立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特派员制结束。中心县委下设晋江县工委、南安县工委、惠安直属区委。解放战争时期,又先后建立中共晋南同县工委、中共晋南永工委和中共城市工委。
  (一)中共晋江县工委(1945.4—1949.9)。1945年4月,中共晋江县工委成立,下辖中共晋江安海区委(后山支部、安青支部、工店支部、妇女支部、永坑支部);中共晋江沿海区委(塔头支部、吕宅支部、沙岗寮支部、科任支部、颜厝支部)。党员186人。1946年10月后,下辖区委多次变动。至晋江县解放,晋江县工委下辖有运伙区、五星区、安海区、灵山区、泉州城区、环城区、石狮区、塔山区、五一区、李刚区等10个区(工)委或工作团。
  (二)中共晋南同县工委(1946.10—1949.9)。1946年10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把晋(江)南(安)同(安)边区划成一片,下辖内坑区工委、南同边区委。1949年5月,又决定成立中共晋(江)南(安)同(安)县工委。县工委下辖的晋江县境内的区一级组织有:大部分在晋江县境内的五星区工委,跨晋江、南安的紫帽区工委。8月,晋南同县工委改称南安县工委,五星区工委划归晋江县工委管辖。
  (三)中共晋南永工委(1947.8—1949.9)。1947年8月,泉州中心县委先后派郑家玄、朱义振等进入晋江河市和南安四都等地开展群众工作,发展组织。12月,建立中共洪(濑)河(市)区工委,直属泉州中心县委领导。1948年5月改为中共洪河区委。1949年5月,泉州中心县委决定以洪河区委为基础成立中共晋(江)南(安)永(春)工委。与此同时,晋南永工委决定把洪河区委的活动区域一分为三,其中在晋江县境内成立中共晋北区工委。
  (四)中共城市工委(1949.5—1949.7)。1949年5月,泉州中心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城市工委,把原来属于晋江县工委的泉州城区、安海区、安海郊区、石狮区、环城区等区(工)委划归其管辖。城市工委隶属于泉州中心县委,机关驻地先后设在安海西柄、古田等地。7月,城市工委撤销,其所辖区(工)委又并入晋江县工委。
  十一、中共晋江县(闽西南)工委(1949.5—1949.9)
  1948年11月,隶属于中共闽粤赣边区闽南地委的中共闽西南党组织在泉州建立联络站。1949年5月,中共闽南地委决定建立中共泉州工委。同月下旬,在青阳召开晋江县党员会议,成立中共晋江县(闽西南)工委,下分泉州市区、青阳、石狮(包括永宁)3片,分别建立3个党支部。县工委机关驻地在青阳。
  注:解放战争时期,晋江县境内的中共组织分别隶属于5个县工委一级机构领导,分两大系统。中共泉州中心县委辖下的称闽浙赣系统,中共泉州(闽西南)工委辖下的称闽粤赣系统。
  第二节 解放后党组织
  一、中共晋江县委会
  1949年9月9日,中共福建省第五地方委员会第一次扩大干部会议,宣布张格心为中共晋江县委书记,县委会同时成立。1951年4月,晋江县委机关迁往青阳。1956年5月26日至31日、1962年12月28日至30日,分别召开中共晋江县第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该届县委会。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县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10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下简称革委会),总揽全县党政大权。1970年4月1日成立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8月7日至9日,召开中共晋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重新建立县委会,并与县革委会合署办公。1978年3月8日至12日,召开中共晋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县委会。1980年12月,县委与县府分开办公。1984年10月26日至28日、1987年10月20日至23日,分别召开中共晋江县第五、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第六届县委会。
  附:县委工作机构
  1949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会成立时,仅设立秘书处(后改为秘书室,1963年撤销)、组织部、宣传部、武装委员会,以后陆续增设办公室、训练班委员会(后改为党校)、统战部、生产互助合作部(后改为合作部、农村工作部、农村政治部)、财委会(后改为财贸部、财贸政治部、城镇政治部)、沿海地区工作部、工业交通政治部(后改为工交政治工作办公室)、文教部(后并入宣传部)、县直党委会、晋江报社。“文化大革命”中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时,设立县革委会办事组、政治组、生产指挥组,3大组下面设立若干小组。1974年恢复县委办公室。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又恢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沿海地区工作部(后改为对台部)、县直党委会、县委党校,并增设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改为党史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1988年主要工作机构如下:
  办公室,1949年9月设秘书处。1950年11月成立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机要科、政研室、保密办和信息科。现有人员43人。
  组织部,1949年9月始设。下设干部科、组织科、档案室、秘书科和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现有人员20人。
  宣传部,1949年9月始设。下设秘书科、宣传科、干部科、新闻科、对外宣传科和中学总支。现有人员26人。
  县委党校,1952年8月始设,称县委训练班委员会,1960年3月改现名。下设秘书科、行政科和教研室。现有人员27人。
  统战部,1952年10月始设。下设统战科、华侨科和宗教科。现有人员9人。
  对台部,1954年8月始设,称沿海地区工作部,1982年4月改现名。下设秘书科、联络科和宣传科。现有人员21人。
  县直党委会,1966年10月始设。现有人员3人。
  党史工作委员会,1981年11月始设,称党史办公室,1986年6月改现名。现有人员5人。
  政法委员会,1982年6月始设。现有人员5人。
  二、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正式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委一个工作部门,委员5人。1956年5月,中共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监察委员会,有委员9人。同时撤销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9年9月,中共晋江县监察委员会更改为中共晋江县委监察委员会。1962年12月,中共晋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共晋江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文化大革命”中,县监委会瘫痪。1978年,成立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下称纪委会)。同年3月,中共晋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纪委会,委员7人。1983年11月,县纪委会升格为县级机构,称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在中共晋江县委和中共晋江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与中共晋江县委会同。1984年10月中共晋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县纪委会,并设立常委会,有常委5人。1987年11月,中共晋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县纪委会,有常委7人。县纪委会办事机构设办公室、纪检科、审理科、信访科,编制26人。
  三、县直机关党组、党委
  1961年6月,中共晋江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受中共晋江军分区和中共晋江县委领导,至1988年不变。
  1978年10月,成立中共晋江县财贸委员会,隶属县直机关党委会。1981年11月改为中共晋江县财贸办公室党组。1986年3月,建立中共晋江县财贸口委员会。
  1980年6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公安局委员会。7月成立中共晋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共晋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1981年1月,成立中共晋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中共晋江县人民政府党组、中共晋江县政治协商会议党组。11月,成立中共晋江县经委党组(1986年3月改为中共晋江县经委口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农委党组(1986年3月改为中共晋江县农委口委员会)。
  1984年6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司法局党组。
  1985年5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6月,成立中共晋江县计委党组。
  四、基层党委会
  1949年9月,在泉州城区设立南区、中区、北区3个区工委。同时全县设10个区工作队。
  1949年10月改设1个区工委、10个区委会。
  1950年6月,改设12个区委会、2个镇党委会。
  1952年7月,改设20个区委会。
  1955年9月,又改设为16个区委会、3个区级镇党委会。
  1956年6月,改设8个区、3个镇党委会。
  1958年3月,改设28个乡、3个镇党委会。
  1958年8月,又改设21个乡党委会。
  1958年10月,设立13个公社党委会。
  1961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前期,全县共设20个公社、2个镇党委会。
  1968年6月至1971年2月,各公社、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2月,建立各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1971年2月至1973年12月,全县17个公社分别召开党代会,相继建立公社党委会。1977年4月设17个公社、1个镇党委会。1980年8月设17个公社、3个镇党委会。1984年10月全县改设12个乡、9个镇党委会。1985年3月全县设8个乡、10个镇党委会,至1988年不变。
  五、总支委员会
  1956年5月,晋江县开始在农林水系统和财贸系统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46个,其中农林水系统44个。1965年全县有党总支16个,1977年4个,1988年32个。
  六、支部委员会
  1949年,全县建立党支部42个。1965年全县有党支部702个,1977年596个,1988年1084个。
  第二章 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第一节 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26日至31日,中共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88人,列席代表33人。
  大会议程:听取、审议县委书记梁子新所作的《前段工作检查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一届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当前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监委委员9人(书记宋振林);选举产生出席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第一书记梁子新,第二书记温秀山,副书记宋振林、刘基固、崔景秀。
  二、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2年12月28日至30日,中共晋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22人,列席21人。
  大会议程:听取、审议县委第二书记宋振林,副书记杨维辉、赵振辅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监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二届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晋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工作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监委委员9人(书记赵振辅);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3人。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委8人,第一书记梁子新,第二书记宋振林,副书记詹鲁(女)、崔景秀。
  三、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8月7日至9日,中共晋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617人。
  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王兰斋代表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小组所作的《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团结起来,乘胜前进》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三届委员会。
  大会通过《关于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团结起来,乘胜前进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7人。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书记王兰斋,副书记朱希正、刘基固、张积善。
  四、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8年3月8日至11日,中共晋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571人,特邀代表8人。
  大会议程:听取、审议高佐贤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共晋江县纪委会委员;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通过《关于中共晋江县委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8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纪委委员8人(书记张积善);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9人。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2人,书记高佐贤,副书记胡美金、张积善、姚源堂、黄宝藏、陈渊源。
  五、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4年10月26日至28日,中共晋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71人。
  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齐世和代表县委所作的《团结起来,为振兴晋江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和林华补代表县纪委会所作的《全党动员起来,为实现我县党风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通过《关于第四届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6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纪委委员12人(其中常委3人,书记林华补);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6人。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8人,书记齐世和,副书记蔡文土、朱明。
  六、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7年11月20日至23日,中共晋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85人。
  大会议程:听取、审议尤垂镇代表县委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夺取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的工作报告,洪辉煌所作的《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六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共晋江县纪委会委员;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泉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通过《关于中共晋江县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中共晋江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5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纪委委员15人(其中常委3人,书记洪辉煌)。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0人,书记尤垂镇,副书记施永康、朱明、洪辉煌、黄源水。
  第二节 代表会议
  1954年7月3日,中共晋江县代表会议在青阳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211人,列席代表93人。
  会议中心是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中共中央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通过《大力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搞好统购统销》、《保证完成全年任务》3项决议。
  1958年3月4日,中共晋江县代表会议在青阳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448人,县直机关除企业外,全部党员干部以列席代表身份参加。
  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毛泽东关于《工作方法60条(草案)》和中共福建省代表会议决议精神,通过《决战三年提前七年实现“40条”的跃进规划》、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全民整风运动和精简机构、撤区并乡、整编下放,加强干部劳动锻炼,加强移风易俗的措施。
  第三章 党组织重大活动
  第一节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6年12月,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在泉州设立“兴泉永政治监察署”。这是当时国共合作建立的统一战线组织,通过它来指导开展工农民众运动。共产党员林环岛任秘书,杨骏负责政治宣传工作,谢岐负责民运指导工作。共产党员辜仲钊、施岑农、庄醒民、左光明都以民运指导员的名义在泉属一带进行工作。1927年4月,由于泉州国民党右派发动反革命事变,该署被封闭而解散。
  1926年冬,中共党员唐生在泉州南街小泉涧巷创办泉州书店,作为党的活动和联络地点。书店销售《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唯物史观》、《辩证法》、《向导》、《福建青年》等书刊。
  1927年1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成立后,即发动工农民众,先后成立工会、农民协会、学生联合会、妇女解放协会及反抗文化侵略大同盟等群众组织。共产党员王台晖和共青团员侯汉雄等人到安海领导组织泉安汽车工人工会筹备处,吸收汽车司机28人参加工会,并领导他们取得部分加薪斗争的胜利。泉州等地先后成立码头、人力车、店员、木器等基层工会。共产党员李松林、辜仲钊等人分赴晋江的清濛、柴塔、御辇、池店、梧潭、新店、双沟、青阳、沙堤、西滨等乡村组织农民协会。陈家笺、李一粟等人在池店吸收100多名贫农开办农民夜校,并发展池店农民协会会员500多人,选举李昭送为主席,宣布废除苛捐杂税,实行减租减息。1927年4月1日,安海镇进步青年组织——培青社,发动安海镇24个社团5000多人联合举行反抗文化侵略示威游行,并在寨埔(今安海养正中学体育场)集会,提出“反对奴化教育,收回教育权利”等口号。
  第二节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从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到1929年,晋江县的革命斗争处于低潮。1928年9月,省委派吴亚鲁(化名野鹭,省委委员、宣传部长)巡视泉属各县,传达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查访泉州“清党”后转入农村活动的同志。10月,吴亚鲁又到泉州(晋江)及南安等地,贯彻中共“六大”制定的实行土地革命、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革命纲领。共产党员王鹏到晋江池店村南熏小学任教,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地下革命活动。1929年3月,中共泉州县委领导人李国珍领导泉属各县进行地下活动。
  1930年春,福建省委派许依华、兰飞凤、兰飞鹤、陈平山先后到泉州。许依华任中共泉州县委书记,领导晋江等泉属各县的“五抗”(即抗租、抗税、抗粮、抗捐、抗饷)斗争,举行地方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9月,惠安暴动失败后,一批参加暴动的党员干部先后转移到晋江各地,以教师、建筑工人等身份为掩护开展工作。1932年,在中共晋南特别支部领导下,晋江各地开展抗税斗争,并在文教界组织“反帝大同盟”,发动群众抵制日货。
  1934年4月,中共晋南县委派尤大斧、吴永乐在砌坑组成一支有15人枪的武装小队伍,就地开展游击活动。年底,国民党第9师李延年部进驻泉州,向安南永德和晋南同游击区猖狂进攻。晋南县委抓紧建立和恢复党团组织,创建武装队伍,扩大根据地。红色区域遍及晋南同200多个村庄,与安南永德联成一片,形成东西游击走廊之势。1935年4月,中国抗日义勇军西南军区闽南第二支队,转战晋(江)南(安)一带,并与晋南县委研究决定,将晋南武装队伍扩编为晋南游击大队。
  1935年8月,国民党军连长陈忠磅带领70多人,进入晋南游击根据地岭兜,被游击队和赤卫队击退。9月20日,李延年部出动200多人,分3路再次包围岭兜,在岭兜13乡抓走革命干部、群众106人。尤大斧、王美率游击队突围成功。10月4日,国民党军又出动200多人,第三次“清剿”岭兜。游击队分2路突围,副大队长王美等人,当日被捕牺牲。大队长尤大斧、晋南县委委员王村生等6人虽然冲出重围,但由于叛徒出卖,尤大斧、王村生等5人先后被捕,壮烈牺牲。不久张尚守继任游击大队队长。1936年10月,张尚守被反动民团杀害,晋南游击大队被打散。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8月,晋江县抗敌后援分会在泉州成立。由各党派代表组成,有常务委员10人,下设宣传、募捐、慰劳、救护、生产、侦察、总务等股,开展抗日活动。泉州党组织派辜仲钊等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到“抗敌会”、报社、书社和抗日团体工作。党组织领导人李刚通过许宗烈、盛保罗、林任生等爱国进步人士,在“抗敌会”建立拥有13个巡回剧团的“宣传工作团”,印发抗日救亡刊物;深入民间演讲、演剧,张贴标语、漫画;创办夜校,教唱抗日歌曲,开展声势浩大的抗日宣传。“抗敌会”还发动各抗日团体掀起献金运动,开展劳军、优属、接待沦陷区难胞等工作。侨属也纷纷捐献金银首饰支援抗日。
  1937年8月,中共闽中工委派代表与莆田国民党部负责人黄士豪及泉州国民党驻军80师旅长钱东亮直接谈判。经中共方面的努力,终于达成协议:中共放弃打土豪分田地,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80师特务大队,参与维持地方治安,刘突军为大队长,杨采衡为副大队长。对方接受中共提出的三个条件:即保持红军组织上的独立性,保证红军必要时开往新四军军部,取消对红军人员(包括家属)的通缉令。11月,红军游击队轻易地按照国民党当局的“命令”,离开根据地,开往泉州承天寺,结果陷于国民党军队的包围之中。1938年3月11日,钱东亮依照陈仪指示令莆田驻军暗害刘突军等5人。12日,承天寺红军游击队被缴械。事后中共闽中工委坚决斗争,新四军军部向陈仪提出抗议,中共晋南工委负责人李刚把“泉州事件”的真相向香港的进步报刊披露,揭露国民党背信弃义、破坏抗日的行为。经多方努力声援,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同意交还全部武器。红军游击队奉命编入新四军军部特务营,于1938年4月离开泉州,经福州开赴皖南抗日前线。
  金门、厦门相继沦陷后,晋江县成为抗日前线。1938年5月,由中共晋南工委书记李刚主持在南安深坑召开晋江、南安2县的22个联保代表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晋南联乡抗日自卫队,拟定蒋坤灿任司令员,粘文华为政治部主任,下辖第一团,蒋以起为团长,有800余人
  枪。各联保代表签名发表会议《宣言》,并决定以深坑为抗日游击根据地。一旦日本侵略军登陆,即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会后很快就建立一支2000余人的抗日群众武装。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1939年,晋江县国民党顽固派即改组抗日后援会晋江分会,解散晋南联乡抗日武装,查封进步书刊等,对晋江县的共产党组织进行破坏。年底,晋江县党组织转入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为中心的隐蔽斗争。
  1940年4月4日,为打击米商囤积居奇,由中共闽南特委书记李刚指挥,将泉州市区涂门街“美耕”米店中几十袋大米抬到街中分给群众。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宣传部长苏棠影当街高声讲演,共产党员许运伙、史爱珠带领群众队伍唱歌、高呼口号,结队游行,街上群众纷纷加入,声势很大。但泉州党组织因此暴露,遭受严重破坏。有关同志全部撤退,分散隐蔽。
  1941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召集会议,传达“皖南事变”真相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国统区实行“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16字方针,提出对国民党的保甲组织要利用,对国民党的杂牌军要交朋友,共产党员在国民党的强迫下可以加入该党,以及党的机关要纯洁,要精简等。此后,安海地区有些党员打进国民党和三青团内部。晋江县地下党组织运用各种形式,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41年10月31日上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许运伙召集侯如海、施赣生、陈子俊在晋江吕宅村许运伙家研究工作。会后,侯如海先赴南安。午后,在许家,许、施、陈遭遇国民党税警,误认为暴露目标而与税警搏斗。为掩护施、陈二位同志脱险,许运伙壮烈牺牲。11月,闽南特委决定泉州中心县委改为泉州临时工委,吴天亮任书记。泉州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并继续发动群众开展抗日反顽斗争。
  1943年8月安海抗敌剧团正式成立。后安海改为第二区,剧团简称“二抗剧团”。该剧团演职员60人左右,主要由安平中心、铸英、俭德3校进步师生和一些进步社会人士组成。国民党区长张烈臣任挂名团长,聘请养正中学教师颜禄任副团长,实际负责人是进步人士林菊川。在“二抗剧团”筹建发展过程中,共产党员许集美、黄竹禄起了核心领导作用,并发展郑种植等10多人入党。剧团成立后,排演《阿Q正传》、《桃李芬芳》等进步剧目,共演出19场。
  1944年7月,为贯彻延安整风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在莆仙永德边境开办“武夷干校”。泉州党组织主干吴天亮、侯如海、朱伦炎及晋江的许集美、郑家玄等20多人分批前往参加整风学习。学习结束后,侯如海派任泉州特派员,许集美负责打通泉州清源山到仙游西乡路线。
  1945年4月,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十九间”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许集美、刘廷都、郑家玄、郑种植、朱义斌等27人。侯如海传达闽南特委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首要任务是打通沿海至内地山区的交通线,以接应新四军与八路军会师。同时要抓紧打通惠安到仙游的路线,防止突然事变发生。为迎接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会议决定对泉州党组织进行调整,放手发动群众,开辟新区,成立挺进工作队,许集美任队长,负责打通安溪经闽西路线。
  1945年6月9日,省委和闽中特委派闽中特委副书记蔡文焕率领一基干班到仙游、惠安交界一带,准备接应海上部队转入仙游老区隐蔽。他们从牛头湾乘木船开进湄州湾内时,因腹背受敌,最后决定把船开往晋江科任登陆。由于科任党支部已与上级失去联系多时,找不到党组织接应。6月12日上午被保长发现告密,下午深沪和金井的大批国民党军警包围科任村。除2人逃脱、1人自首外,蔡文焕等9人被杀害。史称“科任事件”。事件发生后,党内秘密文件和泉州部分党员干部名单落入敌人手中。朱伦炎、洪瑞星等先后被捕。晋江县工委及时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转移到外地分散隐蔽,继续坚持抗日反顽斗争,直至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5月1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侯如海错误决定在晋江衙口进行一次经济斗争,使晋江县党组织的主要干部陈相镖、陈幼时、林拱震、李秋水当场牺牲,刘廷都、刘长来被捕后牺牲,造成惨痛的“五·一”事件。6月,中共闽中特委调侯如海、许集美、李绵绵(吴珊)3人到长乐坑田开会,听取传达刘少奇关于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报告。会上揭发侯如海的错误,决定上报省委开除其党籍。任命许集美为泉州中心县委书记。10月25日,许集美在南安岭兜召开泉州地区党的干部会议。传达闽中特委的指示,清算侯如海的错误,整顿组织,部署各地区的工作。
  1947年2月,中共闽中特委在闽侯尚干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关于开展游击战争的指示,决定由中共泉州中心县委领导攻打晋江安海,以吸引国民党兵力,伺机建立“安南永”根据地。会后,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发动群众,组织游击队,同时加强对安海周围的工作。5月11日晚,组织安海、内坑一带武装人员300多人,长短枪约150支,以许集美为总指挥,分4路同时攻打镇公所、警察所、银行、邮政局。还组织宣传队随武装队伍进入镇内贴标语、散传单、呼口号。另由朱义振组织几十名武装和基本群众在安海外围烧桥梁、剪电线,破坏敌人的交通电讯,防止国民党军队增援。至12日凌晨2时安全撤出安海镇,给国民党地方当局以沉重的打击。攻打安海后,组织一支30多人枪的小型游击队,由许集美率领挺进安南永边区。
  1947年8月间,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根据闽中地委的指示精神,以“晋南惠同安五县壮丁大同盟”的名义,发动群众,开展以反“三征”(即征兵、征粮、征税)为主要内容的生存斗争。组织武工队镇压反动的乡镇保甲长,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强抽壮丁的罪行。9月10日,泉州中心县委派武工队潜入安海黄墩村,处决“晋江县戡乱委员会”主席许文波于其家中,打击了国民党地方当局的反动气焰。
  1947年11月至1948年1月,中共闽中地委书记黄国璋在晋江县埔顶寮和塔头召开泉州地区党的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正式代表16人,列席3人。后扩大到30多人。会议集中学习刘少奇《修改党章的报告》等文件,并分别填写干部登记表和写自传等,重新审查,纯洁组织。接着会议由黄国璋传达省委“八·二八”指示。由许集美、朱义斌、郑种植分别总结武装斗争、建立隐蔽根据地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会议指出今后的工作任务是:整顿组织、肃清内奸、巩固和发展掩蔽根据地;继续发动群众反“三征”,广泛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除恶反霸,镇压反革命。会后,晋江县各级游击武装,采取小型灵活的斗争形式,镇压一批与人民为敌的反动头子、特务、恶霸,清理内奸,纯洁组织。2月20日晚,县武工队三四十人,在黄国璋指挥下,由许集美、祝增华带队,分兵两路奔袭科任村,处决民团团长、永春县长吕觉剑和“科任事件”告密者、保长陈青山等反动分子5人,并缴获长短枪10多支。
  1948年6月28日,在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的领导下,由颜嘉祥、张尚楚、许昔丛、吕清河4名武装人员同泉州城区许东汉、史其敏以及狱中的同志密切配合,将被关押在国民党晋江县政府监狱内的泉州和安溪2个中心县委的重要干部施能鹤、傅维葵、王新整、林泗太和“羊枣事件”(1945年7月,国民党特务在永安逮捕共产党员、著名记者羊枣)的重要人员霍劲波等5人,顺利地劫出狱来。劫狱斗争的胜利轰动全省。
  1948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晋江石狮、永宁、龙湖、深沪、金井一带主要侨乡,建立中共晋江侨区区委,采取各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各行各业人员,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宣传共产党的华侨政策,争取广大侨眷属和学校师生、学生家长支持的基础上带领侨区群众开展反“三征”、反宗族械斗、反特务横行、反土匪抢劫,保护华侨利益,赢得侨区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衙口镇侨眷卢嫦娥腾出一个储藏室作为地下党女同志的长期隐蔽场所;永宁沙美村侨眷陈碧娥,共产党组织在她家建立长期接头户,她变卖金银首饰,买来一支大曲七枪赠给党组织;埔头侨眷林贵攀,不仅担负在她家住宿的中共地下党人员的生活费用,还变卖首饰购买一支曲九枪送给中共党组织;归侨高金燧不仅自己捐赠大量钱粮,还动员侨眷属捐赠1万美元给中共党组织。
  1948年8月下旬,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郊区前埔小村召开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区级干部30多人。会上许集美、朱义斌、郑种植分别作了《关于政治形势的报告》、《关于巩固组织问题的报告》、《关于建立地方武装部队问题的报告》。确定今后4个月的工作重点,并作出关于《四个月巩固组织工作的决定》。会后,晋江县党组织开展“三查”运动(即查思想、查组织、查成分)和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进行思想斗争,并培养大量思想作风好、立场坚定、能联系群众的各级干部。建立坚强的基层组织,建立可靠的隐蔽根据地。同时进行党员登记、清理党籍工作。
  1948年12月中旬,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晋江五星区(内坑)云头村举办“农村工作讲习班”,参加的学员有泉属各地农村的县区级干部四五十人。讲习班由郑种植根据中共“七大”《党章》和《修改党章的报告》讲《关于支部组织与支部工作问题》,许集美讲《关于群众工作问题》,朱义斌讲《关于掩蔽根据地与地方武装问题》。后因情况紧张,中途停止。
  1949年春,泉州中心县委晋江县党组织根据东村会议的决定,以严密组织为中心任务,扩党练干,壮大人民武装。同时,各游击武装主动出击,重点进攻国民党的乡、镇、保政权及反动武装,袭击反动军警,开仓分粮,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反“清乡”斗争。4月25日,许昔樅带领东石乡工委武装队员27人,奔袭东石的水上警察分队,毙敌1人,处决敌探1人,缴获一批武器弹药。5月1日午夜,晋江县自卫队中队长朱文良率一个中队窜进塔头乡“清乡”。李刚区委与运伙区委组织武装力量和邻村美林、龙园、金井等地群众近万人,投入反“清乡”斗争,给敌人以打击。5月4日,朱义斌和傅维葵率领游击队发动内坑等10村农民群众500多人,攻打晋江县政府的苏■粮仓,获粮食50多吨。5月6日,安海郊区工委许礼尚、吴碧玉带领群众500多人,攻打南安大盈乡砖仔埕粮仓,夺得粮食80多吨。
  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组织农村包围城市、发展农村根据地的同时,抓好城市工作(即白区工作)。1949年1月,在安海郊区岭顶村召开城市工作座谈会,训练城市工作干部20多人。会议主要内容是由白区工作干部介绍领导群众开展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相结合、发展和巩固组织的经验。最后中心县委总结城市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意见。通过这次会议,贯彻白区工作新方针,改变掩蔽方针为发展方针,使城市工作迅速发展起来。
  1949年4月下旬,在晋江内坑后溪召开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级以上干部和工作人员、警卫队员计百余人。这是泉州党组织执政前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许集美作《今后工作问题》的报告,朱义斌作《加强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守则》的报告。会议宣布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许集美任指挥员兼政委,朱义斌任副指挥员,郑种植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郭席排任参谋长。团队下辖晋南永游击大队(60多人枪、群众武装300多人,主要在晋南永德边境活动)、晋南同游击大队(70多人枪、群众武装1000多人,主要在晋南内坑、磁灶、官桥、岭兜、榕桥一带活动)、晋江游击大队(200多人枪、群众武装1万多人,主要在晋江沿海一带活动)、团队直属大队(队员60多人枪,负责警卫团队部),以及安溪、永春、同安游击队。各路游击队频频出击,沉重打击敌人。
  1949年5月1日凌晨,国民党泉州戒严司令部为确保海上逃跑的退路,由海军派遣军舰2艘,封锁晋东南海面,并纠集325师和驻石狮交警部队以及晋江、安海、石狮警察共1000多人,兵分石狮、安海2路,向晋东南的塔头、龙园、英林、伍堡、金井等沿海游击区进行大“清乡”。中共晋江县工委组织晋江县游击大队和李刚区、运伙区、五一区的武装力量及各村的农民自卫队、基本群众逾万人,在鹦哥山、虎头山、大觉山等高地阻击来敌。后采取小型灵活的游击战术,迫使国民党军龟缩在金井镇。随敌军来的镇长不敢赴任,国民党军队的“清乡”被粉碎。
  1949年5月,中共晋江县工委(闽西南)成立,通过《告泉州人民书》,号召群众开展反“三征”。6月间召开县工委扩大会议,做出4项决议:一是成立泉州人民武装工作团晋江县大队,下辖泉州西郊、下辇、青阳、石狮4个分队(至泉州解放前夕,发展到200多人,长短枪100支);二是成立泉州人民解放同盟晋江县分盟(盟员最多时1000多人),以团员为骨干,建立泉州市区盟总支(下分青阳、大同、涵口3个支部)、石狮盟总支(下分石狮、永宁2个支部)以及晋江盟支部,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广泛地团结反蒋的爱国工农群众和青年知识分子进行反“三征”斗争;三是向反动党政军机关印发信件,大力宣传解放军“约法八章”,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策反工作;四是向富商和地主、富农筹集粮款,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到来。
  1949年“八·一”建军节,泉州团队所属游击队集中在岭兜进行整编,整编后下辖独立大队和警卫队。独立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1个侦察队及勤务班,正规武装力量600余人枪。此外还有晋南永大队,晋南同大队,晋江县大队及各区乡群众武装。
  1948年下半年,国民党当局利用泉属军官、地方势力就地组成325师,师长吕省吾,副师长陈言廉。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组织力量进行策反工作。通过各种渠道策动陈言廉部属支持起义。1949年8月19日,陈言廉率部1000多官兵在安海起义,成立“闽南地区司令部”,陈言廉任司令,郭崇山为副司令,由泉州团队委派陈文、黄书麟为驻起义部队正副代表。
  1949年,晋江游击武装主动出击,攻打各地国民党乡镇公所。3月2日攻打康乐(灵水)乡公所。5月2日攻打至善(檀林)乡公所。5月8日攻打金井镇公所,打死镇长陈荣宗等2人。5月10日攻打梅溪(磁灶)镇公所。6月间攻打永宁镇公所。7月间攻打大同(沙塘)乡公所、张林乡公所、内坑乡公所和大盈乡公所。8月12日袭击深沪镇公所。8月中旬,游击队先后解放了河市、马甲、新民等乡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福州的重大胜利的威慑下和晋江各游击武装的袭击下,晋江县国民党的敌、特、军、警望风而逃。大部分国民党基层政权土崩瓦解。
  1949年8月31日凌晨,泉州团队部获悉敌交通警察将撤离泉州,当即命令独立大队出发解放泉州城。上午10时许,副大队长林萱带领全队抵达浮桥,命第三中队扼守华洲,第一、二中队从新门街进入泉州市区。第一中队负责解放南区各机关。第二中队负责解放泉州北区各机关,中队长张武平带领一分队进驻晋江县县政府,自卫队投降;中队指导员许礼尚带领第二分队进驻晋江县警察局,警察全部投降;第三分队进驻北鼓楼各机关及惠世医院。下午,晋江县城泉州各机关的接管工作全部完成,泉州获得解放。下午4时许,中国人民解放军29军先遣部队进入泉州城与游击队会师。紧接着,游击队与解放军并肩作战,9月1日解放青阳、安海,2日解放东石、石狮,3日解放永宁、金井,4日解放围头、深沪。至此,晋江全境解放。
  第五节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
  支援前线。1949年9月,晋江解放后,中共晋江县委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支援前线。组织民工27007人,搬运支前大米3250吨、麦25吨、柴草6480吨、电杆8850根、门板7144副,修筑军用公路15公里,修桥8座。组织船只178艘,船工690人。1950年7月,又组织民工17134人次,独轮车、双轮车、牛车共541辆,汽车34部,参加修建同安机场,计完成土方23万多立方米,石方64万多立方米,出色完成各项支前任务。
  开展剿匪反霸斗争。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武装土匪、特务与封建头子、地主、恶霸勾结起来,大肆进行抢劫、派黑单、造谣言、威胁暗杀基层干部,破坏社会秩序。中共晋江县委正确掌握“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宽大与打击、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开展大规模剿匪反霸运动。领导全县军民,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64次、出动906人,单独作战82次、出动8452人。全县共捕获匪特1030人(其中匪首14名),击毙16人,打伤5人,坦白自新318人。还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基本肃清公开武装活动的残匪。
  建立基层人民政权。在剿匪反霸斗争胜利的基础上,中共晋江县委领导全县农民建立农民协会、农筹会和农会小组。1950年,全县参加农会会员达36229人,其中女会员4704人。通过农会组织培养大批积极分子和干部。从4月至年底,通过群众性的选举,全县211个乡、7个街建立乡政权190个、街政权7个,乡街政委员共1464人,其中半脱产干部491人。彻底摧毁了保甲制度,建立起基层人民政权。
  开展抗美援朝运动。1950年6月至1953年7月,在中共晋江县委领导下,全县开展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教育运动,受教育者达40多万人。捐献慰劳金1.45万元,慰劳品1628件,写慰问信1.854万件。同时,在开展献机献炮运动中,又捐献人民币46.2万元,超额完成两架战斗机的捐献任务。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还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重新武装日本,全县共组织79次示威游行,参加者达36.48万人,签名反对者263571人。
  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从1950年11月下旬至1952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县委调机关干部、部队、农村积极分子和乡主干,合计642人,组成土改工作队,分别到各乡协助开展土改工作。在广泛宣传政策和建立农民协会的基础上,进行划分阶级,征没收土地、五大财产分配给贫雇农等。为保证土改工作圆满结束,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之时,还重新组织干部进行为期2个月的土地改革工作检查,纠正错划成分及解决遗留问题。通过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翻身做主人。
  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结合土地改革,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全县召开人民法庭、公审大会、诉苦会423次,斗争不法地主、恶霸,参加斗争的群众达432356人。同时,根据“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除依法对那些罪大恶极、不杀不足平民愤的首恶分子进行镇压外,其余的或判处徒刑或交给群众管制的有1485人,还对900个彻底坦白交代而且立功的反革命分子给予宽大处理。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间,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决定和指示,在县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社会上开展反对不法商人的“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在机关内部组织干部学习,提高阶级觉悟,揭发资产阶级不法行为。在社会上开展大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运动中接到群众对干部的检举材料350件,检举揭发不法商人的材料1万多件。国家机关内部,运动后期依法严厉惩处大贪污犯13人,浪费和官僚主义也受到严厉的批判。在“五反”运动中,清查出漏税金额达70.96万元。通过运动粉碎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3年,全县组织2万多县乡村干部、积极分子,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运动,受教育的群众达35万多人,约占成年人的85%以上。同时,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12月,中共晋江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经宣传发动,全县2207户农户以自愿结合、互助变工形式组成461个变工队,进行互助生产。1952年3月间,毛泽东号召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中共晋江县委派出工作组创办李增文、黄广互助组。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至1953年春耕大忙时,全县组织互助组1290个,临时互助组4481个。为进一步巩固发展互助组,从1953年8月开始,举办5期互助组长训练班,并于秋收秋种期间,开展互助组的整顿提高工作。至1954年秋,互助组发展到7342个,参加农户56317户,占总农户的52.08%。早在1952年秋,县委以李增文、蔡植物、林树典3个互助组试办初级合作社。至1954年冬,初级合作社发展至327个。1955年8月大力宣传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至年底,全县举办初级社达2175个,参加农户62513户,占总农户的64.6%。1956年,中共晋江县委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掀起举办高级合作社的高潮。年底,全县举办高级社799个,参加农户95503户,占总农户的76%;初级社329个,参加农户11539户,占总农户的8.8%,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县有手工业者14394人,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央有关方针,引导手工业者逐步走集体化的道路。至1955年底,全县办起19个手工业合作社,参加者1131人;合作小组54个,参加者617人,共占从业总人数的12%。1956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带动下,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也掀起高潮。年底,全县组织手工业合作社105个,参加的社员5236人,手工业生产小组36个,组员562人;公私合营厂、联社加工厂10个,职工1310人。全县接受改造的人数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5.4%,基本实现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晋江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制定的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特别是1950年调整工商业之后,对私营工业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私营商业采取经销、代销办法。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原有私营粮商310家、674人,其中在不降低其基本生活和不增加失业人口的原则下,给予转业、停业、代销的安排。改造为“南北百货”、五金、竹木器店等158家、350人,代销户18家、48人,其他68家、145人,申请歇业者66家、131人。接着又实行棉布有计划供应,着手对棉布零售商进行改造。全县原有棉布零售商206家、从业人员478人,改造为经销户97家、330人,代销户1家、1人,转入经营农副业、小杂食、小手工业的76家、80人,停业的3家、6人。1956年,通过贯彻《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阶段。全县原有私营商业6689家、从业人员9831人,接受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有5306人,占64.23%;合作社(组)377人;经销代销店的经销代销员7311人,其中经营小组或联购联销的1618人。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采取“赎买”政策,按国务院规定推行定息办法,按年发给息金。1956年上半年,全县有92%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接受改造。发息企业215个单位,发放息金35581元。发息后尚盈余11766元。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采取包下来的政策,根据“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给予合理的安排。
  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1956年,中共晋江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至年底,全县计吸收知识分子入党61人、入团191人,还帮助823个失业知识分子就业。举办各种训练班,培训知识分子1100人,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并从生活福利上给予照顾,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第六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1957年春,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进行开门整风的指示精神,通过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工商界、教育界、宗教界等各阶层人士开座谈会及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形式,请党外人士提意见,帮助党整风。5月中旬,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猖狂向党进攻,严重干扰整风运动的开展。中共晋江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的指示》,内部整风暂停,开展了反右派斗争。但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把一大批人错划为右派分子。反右派斗争结束后,从1958年元月开始转入全民整风运动,进行大整大改,克服“三风”“五气”。
  “大跃进”运动。1958年,县委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县军民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鼓足干劲,解放思想,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高潮,从市镇到农村,组成千军万马向大自然进军,首先掀起的是兴修水利的高潮,相继出现积肥高潮、造林高潮、学文化高潮,接着出现大炼钢铁高潮。全县人民表现高度的劳动热情。但是,由于瞎指挥和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不断地大幅度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高指标带来高估产、高征购。各地兴起一阵虚报高产、竞放高产“卫星”的浮夸风。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使国民经济比例产生失调。
  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县委遵照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对全县955个高级社、204个信用社、167个供销社(组)、125个手工业合作社进行合并,实行“五社合一”,组成205个联社。10月,又由205个联社办成13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参加的农户128252户,占总农户的98%。没有经过试验,只用1个多月的时间就基本实现公社化。其特点是“一大二公”,实际上是搞“一平二调”。社员不仅耕地、大牲畜、农具归公社所有,连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被收归社有。在全社范围内搞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还实行部分供给制(包括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造成严重平均主义。同时,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刮起“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纠正“五风三害”,调整人民公社体制。1960年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农业12条)精神,中共晋江县委从11月开始,开展一个以纠正部分地区在公社化初期产生的“一平二调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特殊风、瞎指挥风”和“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五风三害”的整风整社运动。除了彻底退赔无代价组织“大兵团作战”的劳动工资及占用社员的东西折人民币274万元外(其中省退赔114万元,县退赔31万元,公社退赔129万元),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均带头检查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同时,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把全县13个公社分为205个生产大队,1824个生产队。1961年10月,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60条),全县又调整为20个公社、367个大队、3580个生产队。确定生产队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直接组织生产,收益分配。并进一步克服某些由于规模过大、不便领导、队与队悬殊、互相拉平的问题。同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公社经营管理制度。
  贯彻国民经济“八字”方针。1961年1月后,中共晋江县委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关于大办农业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加强基层领导。先后下放干部252人到基层,并有226位干部和一大批职工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同时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处理一部分违纪党员、干部。
  1962年,中共晋江县委总结195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继续贯彻“八字”方针,又精减下放了一批职工加强农业第一线。
  从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全县工农业产值逐年下降,1962年降至低谷,为6256万元。直至1964年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由于“八字”方针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全县人民的艰苦奋斗,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的任务胜利完成。工农业生产超过或接近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市场供应明显好转,物价稳定,财政收支平衡,各项事业日益繁荣。1965年,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及同1957年对比增长情况如下:工农业总产值9705万元,增长19.96%,国民收入8360万元,增长17.51%,粮豆总产量171122吨,增长53.5%,财政收入1057万元,增长23.64%,财政支出497万元,增长33.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012万元,增长13.18%。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1966年,中共晋江县委遵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机关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运动,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为“四清”运动,初期为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初期在处理和纠正部分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起过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夸大的估计,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大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都看成是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致使不少基层干部遭受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全县“四清”中重划地主、富农、资本家成分631户(后来通过复查均恢复原成分),受党团纪处分2202件(后来改正1285件),开除党籍227人(后来恢复135人),开除公职178人(后来纠正133人)。
  第七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1966年5月到8月,晋江县“文化大革命”由学校向机关、城镇、农村全面展开。“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党政机关均处于瘫痪状态。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广大群众分裂为2大派,派性斗争日益严重。
  “三支两军”。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介入地方,对晋江县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同年7月,成立晋江县革命生产领导小组,取代晋江县党政机构职能,进行“抓革命、促生产”。实行“三支两军”,对稳定局势起了一定作用。
  建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28日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下称革委会)。总揽全县党政财文大权,所辖25个公社(镇、场)至1969年9月也全部成立革委会。1970年6月,成立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各公社(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也先后成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以代表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
  开展“斗、批、改”等运动。1969年夏,根据中央的部署,县革委会领导全县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同年10月,遵照毛泽东提出的建党“50字”方针,全县从机关到基层分期分批开展“整党建党”工作。1970年12月,中央揭发批判反革命分子陈伯达的罪行,1971年1月以后,党的各级领导机构逐步开展“批陈整风”运动。1971年“9·13”事件后,12月11日,中共中央将《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二、三陆续下发。晋江县同全国一样,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全面整顿工作。1975年1月以后,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对党、政等各级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全面整顿。在整顿过程中,从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入手,认真落实干部政策,解放一大批干部,分配工作,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党在各条战线的领导得到加强。同时抓工业、交通、农业及科技、文化教育的整顿。通过整顿,政治局面和经济状况开始好转。
  1976年,在所谓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晋江县委在内坑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在全县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面否定1975年整顿工作的成绩和调整充实后的领导班子。在组织上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晋江县再次陷入混乱之中。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各种形式进行抵制。
  第八节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
  开展揭批查。1976年10月刚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时,中共晋江县委领导班子仍处于半瘫痪状态。年底,福州军区派出百名指战员,先后进驻县机关13个主要单位和13个公社、5个工厂支持地方工作。同时,省、地委增派5位领导干部,加强和充实县领导班子,形成领导核心。还恢复1975年整顿工作中省、地委批准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领导人,撤销一些不适应的机构。县委成立揭批查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揭批查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基本查清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教育和挽救一批犯错误的干部,稳定了政治局势,促进了安定团结。
  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和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县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全面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使各方面的工作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进。
  拨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1979年以后,中共晋江县委把清除“左”的影响、落实各项政策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到1987年基本完成落实各项政策的任务。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对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11045人(其中立案2313人),全部复查结案,平反恢复名誉。改正错划右派,并按政策给予安置。被划为“不纯分子”问题全部复查处理。“反右倾”案件32件全部复查平反。落实共产党地下斗争时期人员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案件199件,全部复查分别处理。同时,认真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政策,落实华侨、台胞台属政策,落实宗教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等。通过以上大量落实政策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0年以来,中共晋江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极大地调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至1988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79亿元,比1978年增长89.48%,平均每年递增6.64%,出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中共晋江县委解放思想,大胆扶持乡镇企业,将其作为振兴晋江经济的战略措施。县委明确提出:对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不乱加干涉;放开生猪、水产品、木料集市贸易;对社队企业的产供销形式、方法不加干涉,下放一些企业和项目给社队去办等等。1980年8月,县委作出《关于加快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11月又作出《关于当前农村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坚决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允许群众集资办企业。1983年,又根据晋江实际制定10条规定,允许青阳、石狮、安海3个镇开办小商品市场,允许乡镇企业供销员按供销任务的经济效益收取一定的业务费,允许乡镇企业有经营自主权和分配自主权等。当年5月,福建省委在陈埭召开乡镇企业现场会,总结了晋江的经验,明确集资合作办厂是姓“社”不姓“资”。陈埭被誉为“乡镇企业一枝花”。1984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又制定《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变“管、卡、限”为“放、帮、促”。使全县乡镇企业一直保持着迅速、稳定发展的势头,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1988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4.48亿元,比1978年增长32.6倍。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共晋江县委在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效的基础上,把经济体制改革推广到工交、邮电、基本建设和财政贸易等各条战线。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工业系统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和租赁制。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和班组承包等。财贸系统按照“改、转、租”和多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办法,进行一系列改革。建委系统逐步推行建材工业租赁合同制,建设安装工程基本实现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实行安装工程经济承包合同制等。通过以上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如县国营陶瓷厂1983—1984年亏损18万元。从1985年开始实行租赁制,一举扭亏为盈。1985—1986年盈利31万元。晋江纺织厂,1986年实行供销承包责任制,使企业实现千万元产值,百万元税利。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企业和供销社商点全部实行租赁制或承包经营责任制,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商品纯购进同步大幅度增长。
  实行对外开放。从1979年以来,中共晋江县委把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摆在全县经济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上,充分发挥侨区优势,勇于开拓,使全县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至1988年,全县先后同外商签订来料加工装配合同16984份,共收工缴费3114.01万美元;批准三资企业241家,实际利用外资3347万美元。仅1988年,外贸出口总值达1.7769亿元。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县委认真制定全县“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战略位置上。坚持以理想、纪律、民主、法制教育为中心,以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为重点,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对历年受省、市、县命名的211个文明单位进行复查,仍然有210个单位合格,又有13个村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把发展教育、科技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和素质不断提高,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从1978—1987年,全县获地区以上科技成果奖和推广奖达46项,获县科技成果奖58项。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人民健康水平大有提高。文化、体育事业欣欣向荣,城乡群众性文体活动十分活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共晋江县委坚持和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县委作出《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决议》,积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全县广泛进行普法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意识。坚持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扫黄打丑”(扫除黄色淫秽物品,打击社会丑恶现象)、“除六害”(清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财害人),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建立“群防群治”的警民联防体系,调整充实治保组织,慎重处理各类敏感、热点问题。同时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严防敌特分子和黑社会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1987年,中共晋江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除县乡(镇)各级党校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外,还运用报告会、座谈会、对话会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形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廉政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路线,回顾总结晋江县改革开放的历程。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晋江县经济发展的方向、道路问题,包括一些十分敏感的雇工问题、分配形式问题、非劳动收入问题以及私人经济的地位问题,都通过学习得到明确的答案,从而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努力建设民主政治,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四章 党的建设
  第一节 组织工作
  一、发展党员与基层组织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中共晋江县委及时举办党训班,进行甄别党员身份工作和对党外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同时结合土地改革运动,慎重地发展一批党员。1953年,根据“积极慎重,稳步前进,建立一批,巩固一批”的组织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吸收一批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入党。1954年8月,在中共晋江县代表会议决议中,强调要加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发展党组织,加强支部领导和党员教育。
  1955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2614人,建立基层党支部69个。1956年全县党员由新中国成立初的733人,发展到7710人。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大生产的需要,县委决定在有党员45人以上的大乡建立党总支,高级社成立党支部,生产队成立党小组。在这一时期,全县8个区、3个镇、100个乡都建立党组织。
  1958年县委对基层组织进行调整。撤销57个党总支、55个党支部、237个分支部。先是以联社成立205个党支部,后又以大队或专业队成立党支部。同时,发展新党员的重点转向老工人、老农民和老教师,以及党员较少的地区。1960—1961年,在建党工作中,实行党委挂帅、全党负责,同时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1963—1966年上半年,县委组织全县党员投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开展“五好”支部的比、学、赶、帮运动,在运动中整顿党组织。这一时期,全县党员发展至16439人。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1月,县委和各级党政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组织机构瘫痪,组织生活被迫停止。1971年,在全县普遍开展整党建党。重新建立各级党组织,恢复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至1973年11月,全县19个公社(场)的党委会全部建立,613个基层党支部也陆续恢复起来。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拨乱反正,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反纠错和处理“突击发展”的党员,根据积极、慎重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从1981年起,开始有意识地重视发展工农业第一线积极分子和中青年知识分子入党。至1988年共发展新党员3107人。同时,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建设。1981年,对全县范围内223个后进支部进行整顿。1982年派出487人组成的工作队,对51个村支部进行整顿。1983年又重点整顿27个后进支部。从1985年5月至1987年8月,在整党工作中,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并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从1987年开始还在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建立党组织,农村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建设也得到加强。在保留一批50岁左右富有经验的老同志作为骨干的同时,大胆选拔一批富有朝气的青年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尤其是选拔一批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大大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1985年和1987年,全县先后评选表彰108个先进党支部、14个先进党小组、216名优秀共产党员。至1988年底,全县共有党员22072人,有28个党委会、32个党总支、6个党组、1084个党支部。
  二、干部管理和班子建设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晋江县委及时开办干训班,并结合土地改革慎重地选拔一批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保证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等工作的顺利进行。1955年,县委进一步抓紧干部的培养工作,对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大胆地提拔使用,从而推动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为纯洁干部队伍,1955年2月在国家机关内部开展一次群众性的肃反学习和审干工作。全县参加肃反学习的有44个单位、4419人,其中自己交代问题的有975人,缴交长枪5支、子弹196发、反动证件731件、黄金30克多。还有检举全国各地问题的材料1707件。使部分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卸掉历史包袱。这一时期,全县干部从476人发展到2729人。
  1958—1959年,县委提拔县级干部14人、区级干部70人、一般干部195人。1960—1961年,先后下放干部252人到基层加强领导,有226名干部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1962年,又下放一批干部加强农业第一线。通过精简下放,克服人浮于事现象。同时,对1958—1961年以来受错误批判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1963—1966年上半年,又提拔一批干部,全县干部增至5109人。
  “文化大革命”中,各级党政组织陷入瘫痪。1975年,落实干部政策,调整和充实县委和各级领导班子。但是,1976年6月,在全县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面否定1975年调整充实的领导班子,并搞“突击提干”,搞乱干部队伍。全县干部被殴打的27人,被赶跑的530多人,被搞成瘫痪半瘫痪的单位403个。
  1976年11月,县委作出决定,恢复1975年整顿工作中省、地、县委批准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领导人。年底,全县共有干部7271人。1977年初,调整和充实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一年里,县、社、大队3级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总数1336人,其中县委常委、副书记5人,部、办、委、局正副职80人,公社(镇场)党委委员、副书记691人。当年,免职总数138人,其中副局级以上4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落实政策、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的基础上,县委根据中央提出的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简称“四化”)的要求,按照新时期的用人标准,进行干部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
  1983年,县委开始进行县、乡(镇)两级机构改革工作。至1984年上半年已调整好县级5套班子,并完成县直部、委、办、局单位的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县委常委由原来的20人减少为9人。县直部、委、办、局单位48个,共配备正副职领导127人,比原来减少14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0.4岁下降为46.5岁,其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60人,占47%,比原来上升20.1%。同年11月全县基层实行乡(镇)建制,民主选举领导班子。
  县委在选拔干部上,遵照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精神,坚持通过全面考察、民意测验、集体研究,做到符合程序、完善手续、严格把关,同时注意把考核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来抓。先后对20个乡、镇、场,54个部、委、办、局以及2个糖厂的284名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评,并按照“基本稳定、局部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调整各级领导班子。
  1985年以来,县委还组织干部进行正规化培训,输送一批干部到省、市委党校脱产学习。1985年在县委党校开设脱产培训的党政干部专修班,其中电视大学、专修班70人,中专班41人,分别参加全国全省统考。同时,鼓励在职干部读函授大学、“业余大学”和参加自学考试。
  从1987年开始,县委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列为重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局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党政班子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使他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节 思想教育
  一、理论学习
  从新中国成立初,县委就重视组织广大干部、党员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常识等,并形成制度。
  1978年,县委组织广大干部、党员参加“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重新学习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并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中,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政策及如何正确对待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允许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实行多种分配形式等方针政策问题,是晋江最为突出和备受关注的问题。中共“十三大”对这两个问题作了正面的回答。全县70%以上的干部、党员和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学习,提高认识,消除疑虑,促进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1985—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以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在职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学习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县直机关干部有1554人次参加《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4门课程的学习,其中1524人次(381人)取得全课程学习的结业证书,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在职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二、整党整风
  1950—1954年,晋江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三反”运动,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风和整党,在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教育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到1954年春基本结束。
  1957年初,中共晋江县委决定结合中心工作进行整党整社,解决干群关系问题。5月间,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1973年,晋江县革委会在“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的基础上,按照毛泽东提出的“五十字”方针,在全县从机关到基层分期分批开展“整党建党”工作,经过“吐故纳新”,至1973年11月全县19个公社(场)的党委会全部建立,613个基层支部陆续恢复,县委工作机构逐渐建立,党员的组织生活初步恢复。但由于“左”的思想指导,这次“整党”混淆是非,颠倒敌我,把一些党员和干部诬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等清除出党;而一些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则被纳入党内。全县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和“整党建党”运动中,被审查秕判的党员和干部群众达11045人,其中纯属冤假错案9336人。
  1985年5月至1987年8月,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省、地委的部署,开展全面整党工作。全县参加这次整党的有1569个单位,28个党委,43个党总支,991个支部,20902名党员。各级党组织在整党中,认真执行中共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条块组合,分类指导,坚持边整边改。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全县在整党中受到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499人,占党员总数的2%,其中开除党籍50人,留党察看3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党内警告39人,不予登记183人,缓登记13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2人。同时认真核查“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查清“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案件10起。在核查中,结合考察803名党员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政治表现,为各级组织正确识别和合理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节 党校工作
  一、县委党校
  中共晋江县委从1950年开始,每年都不定期举办党员和干部培训班,设临时班部领导党训班工作。训练对象主要为副股级以上(包括党支部书记、村长)的党员和干部。主要学习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建设理论,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1960年设立县委党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名义上是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实质上变成造反派迫害、打击革命干部、群众的场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
  1979—1988年,中共晋江县委党校共举办短期党员干部培训32期,4516人次参加培训。其中,1979年培训公社党委委员、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239人,主要学习内容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1980年培训党员干部、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等970人,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教材;1981年培训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482人,主要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1982—1984年培训各基层党委、大队党支部书记、股、所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别为393人、340人和274人,主要学习内容分别为中共“十二大”文件、新党章和中共中央整党文件;1987年培训副局级以上干部300人,主要学习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材料;1988年培训县直和各乡镇领导干部321人,主要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此外,还举办1985级、1988级干部中专班二班,学员共68人。电视大学1985级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一班,学员70人。
  二、乡镇党校
  晋江县乡镇党校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开办,至1988年,全县18个乡镇都有党校。各乡镇党校都有固定场所、领导机构,并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1986—1988年,各乡镇党校共举办121期培训班,参加学习达3.2万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0期,受训有410人次。同时,结合开展电化教育工作。1988年1月,建立电教网络,有16个播放站,各乡镇、场都有放像机、彩电、投影机。全县有兼职电教播放员25人。至1988年底,在乡镇党校播放150场次,观众达2万多人次。巡回到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播放737场次,观众达117951人次。1988年七八月,县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对各乡镇党校进行评比验收,发给乡镇党校合格证书。
  第四节 党史工作
  一、党史资料征集、研究、编纂
  1981年11月晋江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及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成立,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始广泛征集、研究和编纂党史资料工作。至1988年,县委党史工作部门先后派出500多人次,查访参加过革命斗争的老同志和有关人员1700多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研究会、纪念会30多次,应邀参加者600多人次;发调查函2000多件,共征集整理党史资料150多万字。同时先后查阅和抄录中央、福州、厦门、泉州、惠安、南安、晋江等地档案资料4500多件,350多万字。至1988年共整理编印《晋江党史资料》(内部刊物)34期,92篇,41.45万字。其中回忆录32篇、10.01万字;革命烈士和党史人物传记18篇、9.01万字;革命基点村史和专题史11篇、7.13万字;专题研讨文章5篇、2万字;大事记3篇、8.8万字;组织沿革2篇、2.05万字;其他资料21篇、2.45万字。整理编印《解放战争时期晋江敌后武装斗争概况》和《晋南同边区三年游击战争概况》2个专辑、16篇共4.96万字。其中撰写的20多篇文章和资料约10万字,先后被泉州市、福建省的有关刊物刊用。
  从1985年10月开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和县档案局3个部门共同承担《中共福建省晋江县组织史资料》自编本的征编工作。
  二、党史宣传教育
  中共晋江县委十分重视革命传统教育,根据“史为今用,以史育人”的方针,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广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晋江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后,每年都组织成千上万党团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前往缅怀烈士光辉业绩;整理编印党史资料及征订各种党史刊物,分发到各级党组织、县直机关及中小学,为革命传统教育提供大量生动教材;为报刊、电台、广播站撰写党史文章、回忆录、烈士事迹等;在革命纪念节日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以及专题党史研讨会,举行纪念活动。如在“七·一”、“八·一”前后,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泉州建党60周年、武装攻打安海40周年等革命节日,开展纪念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后,全县各级党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都组织大批党团员、干部群众和师生到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1988年安海养正中学庆祝60周年校庆时,举办该校党史展览室;永宁银江学校校庆时建立革命烈士李子芳纪念室等等。利用上述多种形式,对全县人民,尤其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第五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中心工作宣传
  从新中国成立至“三大改造”胜利完成,全县配合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国民经济、拥军支前、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贯彻婚姻法、宪法、过渡时期总路线等中心,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后,1957年全县组织学习和宣传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1958—1959年大力宣传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1958年4月1日,创办县委机关报《晋江报》(三日刊),7月1日改为《晋江日报》(1961年2月23日停办)。1960—1962年宣传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大办农业、大办粮食”以及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1963—1966年上半年,掀起宣传“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的热潮。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县深入开展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运动,开展“真理标准”的学习和讨论。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的宣传教育,对青少年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和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等等。同时,加强对新闻、广播和文化艺术部门的领导,使他们准确而生动地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成为鼓舞群众奋发向上的推动力量。
  1984年3月8日,《人民日报》以《福建一枝花》为题报道陈埭农村集资办企业的事迹,并加了评论。《中国乡镇企业报》、《福建日报》也作了报道。同年11月下旬,福建电影制片厂拍摄了彩色纪录片。对推动全县乃至全省的乡镇企业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中共“十三大”前后,县新华书店发行有关书籍,有《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5220册,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1.732万册,《党的十三大文件汇编》3.6万册。全县有70%的干部、群众听取“十三大”文件传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还先后与陈埭、磁灶、石狮、安海的农民企业家座谈,宣讲“十三大”文件,使他们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政策的认识,吃了“定心丸”。
  第二节对外宣传
  晋江是著名侨乡,县委十分重视对外宣传工作。主要是以文化交流为手段,走出去,请进来,沟通“三情”(乡情、友情、亲情),扩大人员交往,为祖国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985年,组织晋江县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与海外文化团体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进行文化交流。1987年,组织晋江木偶剧团、晋江县篮球代表队,先后到菲律宾、香港访问,并组织县内一些书画家的作品到菲律宾展出。1988年元宵,在青阳、安海举办南音大会唱,有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南音团体前来参加。5月,东石“龙江吟诗社”举行建社153周年庆典,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日本、香港、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诗社代表前来参加庆典活动。6月,举办晋江蚶江—台湾鹿港对渡205周年庆典。
  1987年和1988年两年夏季,县政府邀请菲华新联公会回乡办青少年夏令营,加深了第二、三代侨胞对祖国、对家乡的感情。1988年5月,美、苏、意、日等13个国家22个新闻机构的记者到磁灶镇岭畔村参观采访,扩大晋江县在海外的影响。
  晋江县侨办、侨联主办的《晋江乡讯》每年出10期左右,每期印5000份,赠给海外32个国家和地区的侨团及个人,至1988年累计已发60多万份。自1984年起又先后编印《今日晋江》、《晋江乡镇企业在前进》、《晋江投资指南》等图文并茂的小册子20多种、数万册,介绍晋江县的经济建设成就和社会发展新貌。随着宣传手段的现代化,1986年至1988年,先后向海外“三胞”送500多盒南音录音带,并拍摄《晋江文物巡礼》、《蓬勃发展的晋江文化事业》、《著名侨乡晋江》、《晋江改革开放十年》、《故乡——安海》等录像片,在泉州电视台播放和输出海外。1988年印发《晋江风光》明信片1万套,广发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三胞”和亲友。菲律宾菲华椰风文艺社定期向故乡文学作者组稿,在菲律宾《世界日报》《椰风》专版上发表。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一、创建文明单位
  1981年,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党(即“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1982—1984年,每年3月以“全民文明礼貌月”为示范,从治理城镇“脏乱差”入手,突出开展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学习先进的“三优一学”竞赛活动。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从局部推及到各行各业,从单项突击发展到多项综合治理。3年中,中共晋江县委对台工作部、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晋江一中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称号。有92个单位被授予县级先进集体称号,还评出一批文明户、五好家庭。
  1984年6月以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转入以建设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城区为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先后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县城青阳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成为全省6个先进县城之一。青阳镇、陈埭镇、青阳许厝村被省政府、福州军区命名为“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的还有县委机关大院、县实验小学、县财政局、县纺织厂、磁灶镇岭畔村、青阳镇高霞村、县政府机关大院、安海复兴街、县工商银行。先后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有76个、先进单位39个。
  1986年,县委认真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结合晋江实际,制定了文明建设规划,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战略位置上。坚持以理想、纪律、道德、法制教育为中心。组织晋江县理想纪律演讲团,遴选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到全县巡回演讲,并在泉州市巡回演讲评比中获第一名。在各行业以抓“两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开展各种优质服务竞赛系列活动,县城新大街成为“三优”、“两德”的示范街。
  二、移风易俗
  1986年,中共晋江县委针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沉渣泛起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问题进行研究,引导城乡居民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1987年起,先后颁发《关于制止“普渡”的通告》、《关于实行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的通告》和《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告,在全县城乡广为宣传,并以乡镇为主,大力实施。提倡婚事新办,在机关团体干部、职工中得到热烈的响应。青阳镇高霞村自1978年起,坚持人死后实行火葬,成为全省的先进典型,受到嘉奖。
  1987年,全县大张旗鼓进行制止“普渡”活动,深得海内外同声赞誉,普遍认识到大做“普渡”:一是铺张浪费,二是影响生产、工作、学习,三是毒化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和正常的社会生活。塘边一旅菲侨胞于1986年投书说:“花钱做无谓的‘普渡’,是不为我等所期望的。”1987年以后,仅制止“普渡”一项,全县每年可节约2000万元。
  第六章 纪检工作
  第一节 党纪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和检查监督工作,根据中央关于“以思想教育为主,同时执行纪律为辅助”的原则,不仅检查违纪党员和党组织的责任,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全党。
  从1956年中共“八大”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县监委会紧紧围绕党的总路线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广大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监察工作停顿。
  1978年3月重新建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面临着“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部分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混乱、党风不正、纪律废弛的状态,在县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对党员进行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同时,从晋江是重点侨乡的特点出发,把教育党员、干部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作为重点。县委领导多次组织学习《准则》,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关于县委一班人搞好党风的五条规定》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六条规定。同时,下达《关于组织全县党员认真学习准则》和《关于开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训练意见》的两个通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县纪委配合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党训班,仅1980年,全县举办以学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训班71期,受训党员达18115人,占全县党员数的82%。同时,还通报表扬一些学习《准则》好,党员思想觉悟高,党性、组织性强,党风好的先进单位。县纪委先后通报表扬永宁公社梅林大队党支部在反走私斗争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9起先进事迹。1984年以来,根据纪检工作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纪教育。一是运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二是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和《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并作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三是利用乡镇党校作为教育基地,加强对党员进行系统化、多样化、经常化的教育。县纪委和有关单位总结14份材料,以简报形式,推广抓党风的做法和经验。其中县直党委、中国农业银行晋江县支行、县供销社端正党风的经验刊载在《泉州晚报》上。
  第二节违纪案件查处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纪委紧密配合民主建政,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三大改造”运动,直接督促和检查同级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及党的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行为;指导下级党的纪检组织并管理审查决定处分下级的违纪案件。从1949年10月至1951年8月,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4人,其中贪污腐化30人、包庇恶霸3人、搞宗派3人。同时结合查处整党整风中暴露和揭发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仅1955年,受处分的党员有15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10年中,县监察委员会在县委领导下,检查处分严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堕落分子139人,清除少数蜕化变质分子,维护了党章党纪。
  1978年3月,重新建立县纪委会后,把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放在工作的首位。1979年和1980年,对抵制落实干部政策,反对经济调整,反对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检查。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反对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日益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1981年开始,开展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至1983年底查处涉及党员和干部50人。1982—1983年,还开展清除精神污染的工作,查处党员、干部中制造、复制、贩卖和传播诲淫性物品的违法行为,共查处党员违法案件508件,给予党纪处分231人,其中开除党籍125人。
  1984—1987年,县纪委认真执行“十二大”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职责。县纪委先后两次与省、市纪委会对企业迅速发展的乡镇在新形势下怎样抓好党风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等问题进行调查和探讨,同时坚决查处钻改革的空子,搞以权谋私的案件。1985—1987年共受理、审结145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局级干部20人、一般党员干部58人、一般党员65人。
  县纪委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1977—1988年,共检查处分党员561人,其中开除党籍323人,留党察看105人,撤职10人,严重警告71人,警告52人。受处分党员中县级干部6人、局级干部41人、一般干部205人,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第三节 甄别与纠正冤假错案
  1957年开展整风,到1959年连续开展所谓“反右倾”、“反地方主义”、“插红旗、拔白旗”等一系列斗争,都错误地处分一部分党员、干部。1962年前后,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50年代末期发生的错误处理进行甄别平反工作。县监委会根据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共甄别被错误处分的党员、干部708人,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起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作用。但在1963—1965年的“社教”中,由于扩大打击面,又处分党员681人,因而又挫伤一部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解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纪委配合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方针,进行复查改正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据统计,至1984年,全县共复查平反和改正15526人,其中党员7379人(其中有的属重复报)。在抓好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对“文化大革命”的“两案”进行复查审理工作,在2年多的时间里,共复查审理了486件。1985年以后,县纪委继续配合落实办,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3年中共复查结案48人,维持原处分6人,减轻处分14人,撤销原处分28人,其中恢复党籍的38人。
  第四节 自身建设
  1978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建以来,对全县纪检干部的配备多次进行调整、充实。县和各乡(镇)场都通过党代会分别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基层党总支、支部绝大多数都选配纪律检查委员。为了使纪检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常组织纪检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提高纪检队伍的战斗力,保证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纪委组织纪检干部到厦门参观特区建设,学习沿海开放城市的纪检工作为党的改革开放服务的经验,增强服务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同时,认真落实抓党风“一定三包”(定抓党风的范围和对象;包抓教育,包带头遵纪守法,包制止和查处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和不正之风)责任制。1984年县纪委即在财贸系统搞试点,并于1985年初召开纪检工作会议,介绍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县纪委还认真搞好信访工作,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从1979—1987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3314件。坚持抓重点、重点抓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多办少转,认真做好回音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被省纪委评为信访先进单位。
  第七章 统一战线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共晋江县委领导下,包括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和其他爱国分子、国外华侨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得到巩固和扩大。这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1957年后,由于一度受到“左”的干扰,挫伤了一批党内外同志与朋友的感情。“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也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落实一系列统战政策,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一节
  民主党派工作
  50年代晋江县就有民主党派成员,至80年代以前,晋江县的民主党派组织有民建晋江支部、致公党石狮支部、农工党晋江支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晋江县委根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要求,结合晋江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晋江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建立民主党派组织。至1988年,晋江县有6个民主党派组织,即民建晋江县委、致公党晋江县委、农工党晋江县委、民盟晋江支部、民革晋江支部,还有台盟小组。按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各自开展工作,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随着党对各民主党派的统战政策的落实和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县委统战部努力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配备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组织发展工作。县民建会已分别在安海、青阳、石狮、金井成立支部和小组。各民主党派的党员已从建立时69人,发展到335人。根据福建省各民主党派组织工作座谈会的纪要精神,县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学习、交流各自组织发展情况,并结合晋江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拟出组织发展工作的会议纪要,由县委统战部转发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民主党派参照执行,以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质量。中共晋江县委还妥善安排非党人士担任县政府的领导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创伤和其他原因,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普遍存在着领导成员老化和青黄不接的问题。对此,县委统战部结合各个组织的实际情况,妥善的给予解决。对老同志都能做妥善安置;对资深望重,年纪虽大,但还能工作的同志仍然给予安排;对身体较差,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的也能分别情况给予保留适当的荣誉职务,让他们继续发挥余热;对年轻优秀的同志,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都给予大胆提拔使用。
  根据统战工作“十六字方针”,县委统战部利用政协例会组织各民主党派、侨联、工商联领导座谈,由县委领导与他们协商对话。通过座谈,真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热忱地对县委的工作,对晋江两个文明建设及统战工作等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多数在文教、卫生、工商、企事业中,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有较为广泛的社会联系,特别是和“三胞”的联系。发挥他们的优势,对于振兴晋江是个有利条件。为此,县委注重调动他们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如农工民主党的成员大多年老体弱,仍不辞劳苦组织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致公党成员积极搞好对外联络,宣传党的对外开放政策,争取侨胞投资发展三资企业和兴办公益事业;民建会的成员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专业培训活动,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第二节 落实侨务政策
  中共晋江县委认真贯彻国内侨务工作基本政策。在政治上,广大归侨、侨眷同样享有各种民主权利,在历届人民代表、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协中都有华侨界代表、委员。归侨陈启紫、何扬明、吴良良先后被选为晋江县副县长。在经济上,土地改革对归侨、侨眷同样分田分房子,全县计有贫侨5986户、27816人,分到土地11661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大力组织广大归侨、侨眷参加互助合作运动,争取自食其力,有33024户侨户参加互助合作社,约占侨户90%,并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从各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保护和发扬侨胞爱国爱乡热情,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国外华侨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晋江县委根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侨务政策,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保护华侨房产。为了贯彻落实在土改中对侨户的政策和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1954年组织工作组搞试点,取得经验后,1955—1956年全面开展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工作。2年中获得改变成分的有196户,其中涉及被错征、没收的房屋也同时给予退还。1979年又贯彻中央《关于提早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问题》的指示,至1987年改变290户。全县历次合计改变486户。
  1983年,为贯彻中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华侨房屋政策》的指示,晋江县成立落实侨房领导小组,通过一系列措施,至1988年获得侨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侨户352户,2185间,59283平方米,占应落实的99%以上。
  复查华侨、侨眷的历史案件。1978年后,全县需复查的有关华侨、侨眷历史案件有1124件、1227人,经复查澄清,至1987年审查处理结案1114件、1217人。
  平反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各项侨务政策,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51件、54人。同时,重申1956年以前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是正确的、有效的,重新颁发《改变成分通知书》,有涉及被没收的房屋或财产的,给予落实退还。
  落实回收60年代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子女的工作。1985—1988年,已获省批复360件,分别给予安置或办理退职、退休。并出具转给外地证明1141份。
  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至1987年,经落实解决的有173人,其中培养入党32人,提干27人,解决职称10人,解决住房困难的36户40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37人,归侨子女安排就业27人。
  第三节 民族工商业者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就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团结、教育民族工商业者,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又推动工商业者发挥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专长,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大事。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倾听他们对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956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工商业者1874人(含店外股东606人),按行业加入百货、棉布、酒厂、木材、源和堂等公私合营企业,对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全县共区别1575人,占原工商业者的81%(不予区别的原工商业者299人,占19%),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在进行区别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首先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各项待遇,有的换发了退休证,陆续吸收一部分在职的原工商业者加入工会组织,并对原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按规定给予干部待遇的有55人;补发退休干部房屋维修木材的3人,修缮费1人,补发“文化大革命”被扣工资的3人;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25名工商业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落实政策,并进行妥善安置,其中办理退休的7人,恢复工作的13人,补发丧葬费、抚恤金的5人,批准办理手续追认原在工商联工作的人员1名,落实对私改造遗留问题1人。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工商界的积极性。民建、工商联两会成员100多人参加经济咨询服务活动,并主动配合商业主管部门培训商业职工,其中百货公司、医药公司共培训5期,300多人。同时积极地开展“三胞”联络接待和“外引、内联”工作,促进对外经济发展和技术交流协作,为繁荣晋江经济作出贡献。
  第四节 宗教工作
  晋江县是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县份。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晋江县委和县政府贯彻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巩固和扩大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共同奋斗。1956年,全县有正式佛教寺庙91座,僧尼485人;基督教堂43座,教牧人员61人,教徒2828人。在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到保护。主管宗教事务的部门密切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同宗教界人士平等协商,合作共事,解决宗教问题。同时,坚持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迷信活动。
  “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政策受到破坏,教牧人员有的被打成“牛鬼蛇神”而受批斗,受处分;教堂、寺庙被关闭或占为他用,使信教群众没场所开展正当的宗教活动。1981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及晋江具体情况,下达通知,对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作了具体部署。县委统战部派人员深入有关基层单位协助贯彻执行,多次召开基督教代表座谈会,经过筹备,停止16年之久的晋江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已恢复活动。并相继成立晋江县基督教青年会、青年“福音”报道队,从而取代和抵制县外、国外流入的不明身份的自由传道士和国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为加强对寺庙的管理,县委通过了解情况,适时帮助,成立县佛教协会,把在宗教中有威信的爱国人士选入领导班子。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复查、平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共18人。对晋县宗教房地产被侵占之事进行调查,帮助解决,使经上级批准开放的10座寺庙的房地产归还问题得到落实。教堂房地产问题已基本落实,至1988年,共退还2.3万平方米,占应退数的90%以上。帮助召开基督教青年代表会,民主选举青年团契会领导成员,建立全县性的组织,并选送1人到省神学院深造。自办1期神学进修班,培训28人(其中外县代训15人),初步解决晋江教牧人员紧缺的状况。
  第五节 民族工作
  晋江县有回族、畲族和满族等12个少数民族。根据少数民族群众的要求,中共晋江县委统战部积极帮助其办理承认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在回民集中的陈埭镇举办民族中学和民族夜校,供回民子弟学习。并在生活方面帮助建设自来水厂,改变长期饮用沟水的不卫生习惯。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广大回民的意愿,于1984年11月成立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并召开首届回民代表大会,选举该会领导班子。这是晋江少数民族第一个自己的组织。对于开展民族工作、发展和活跃民族经济发挥积极作用。对在少数民族中较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物,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并在人大、政协都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代表参加。
  第六节 起义、投诚人员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晋江县委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对国民党时期有影响的人物及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安排和使用,发挥其专长,为社会主义服务。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党的“既往不咎”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在这些人员中造成一批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中共晋江县委对全县因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16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落实后,分别给予改正、改判,恢复公职和政治名誉,并处理好善后工作,生活上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如对新中国成立后被资遣回乡管制的原国民党晋江县警察局代局长张文长给予恢复名誉,并根据其表现安排为县政协委员。全县有起义、投诚人员29人,落实发证的有26人(含外县1人)。
  第八章 对台工作
  晋江县与台湾的关系源远流长。祖籍晋江的台湾同胞有100多万人。40多年来,中共晋江县委紧紧围绕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统一大业这一伟大目标,从各方面开展对台工作。
  第一节 沿海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海峡两岸对峙形势,晋江县在沿海4个行政区4238名渔民中,建立渔民协会114个,委员195个,会员2816人。渔船确定“一长三员”,以防范国民党军海上封锁与抓捕。还组成8个工作队,进驻沿海,开展海防工作。发展党组织,协调军民联防,开展“四防”(防特、防毒、防火、防盗),巩固海防,促进渔业生产发展。
  当时,不仅加强海上防范和发展渔业生产,而且着力做好遭受国民党军破坏的安置工作。1949—1955年,晋江境内屡遭国民党飞机轰炸,海上被炸伤、炸沉渔船23艘,渔民伤亡57人。1950—1960年,沿海有13个自然村遭受金门国民党军炮击,受损民房2000余间,受灾民众上万人。1950—1978年,台湾当局派遣小股武装到晋江袭扰32起,上百艘渔船遭国民党军舰掠走,渔民2658人次遭搜捕,300多名渔民在海上生产时被抓当兵。
  对此,中共晋江县委采取各种措施,组织围头半岛群众疏散,拨款在草湖埔、科任、运伙等处建3个新村,安置疏散群众,并慰问伤亡的家属。拨款资助修理遭国民党军破坏的民房,恢复定位生产作业。1967年拨款3.35万元,重建深沪灯塔,比原来增高3米,使塔高达19.50米,照程14里,为渔民海上安全生产的导航塔。以后,又拨款53万元,以民办公助方式,建造深沪、东埔、祥芝、沙堤等4处港口防风堤480米,可泊船1170艘。
  根据中央关于对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各项政策,开展政治宣传。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在大陆的家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为解放台湾、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作出贡献。组织他们向台、澎、金、马的亲人写信、写稿,使国民党军政人员了解大陆和家乡真相,激发其爱国热情;加强对渔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海上民兵,建立海上安全网,不断揭发国民党当局的各种阴谋。组织渔民到金门附近散发宣传品,以及开展三言两语的政治宣传。1952年成立“边防办公室”,协同驻军、公安、人武部,村、社宣传站、点,采用“空飘海流”,对金、台开展政治宣传。如在沿海突出地点和沿海的上空涂写大字标语;用竹排书写大字标语;用风筝、竹筒、竹排、火箭放发宣传品。1958—1960年,共放风筝3663只、竹筒2754个、竹排10只、宣传品124万份、礼品373件。1958年炮战中,围头宣传站配合炮战放出宣传品56万份。
  第二节 发展两岸关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峡两岸的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中共晋江县委根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总方针和“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原则,大力发展两岸关系,重点是加强对台经济贸易和扩大两岸交往。
  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贯彻新时期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县先后召开大小会议107场,与会者达10多万人次,播放有线广播稿1258篇,印发对台宣传资料1.267万份,出版墙报3490期。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祖国统一大业是全党全民全社会的大事,因而形成全党全民重视对台工作的新局面。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台宣传,增进两岸人民相互了解。经常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录相、录音、画刊和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广泛对金台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文字、影像、声音并进,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县组织一支对台宣传骨干队伍,及时撰写宣传稿件,近10年来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广播电台和中国新闻社等录用的稿件1458篇。同时输送具有闽南特色的风光片、戏剧片、录相带和《晋江乡讯》、《晋江县投资指南》等。宣传内容转入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为方针的轨道。大力宣传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传改革开放和优惠投资政策,介绍祖国大陆新成就,谴责少数“台独”分子危害国家民族的罪恶活动。同时,通过中秋、国庆、春节等“三节”的台胞台属联谊茶话会、联欢会,以及深入到家庭慰问谈心等形式,寓宣传大政方针于思亲及乡情之中,通过他们“以亲连亲”,“穿针引线”,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宣传效果。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建立台胞台属联谊组织。晋江县现有台属4000来户、2万多人,台胞157户、780人。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台胞台属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及房产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晋江县委按照中央有关落实政策的规定,对历次政治运动遗留的案件认真进行复查,给台胞30人、台属336人落实政策,包括政治案件改正、房产清退、内迁回籍、下放回收、农转非、民办转正等等。其中清退房产21户、292间、面积7253平方米。并协助台属寻找亲人和组织会亲。10年来,批准台胞、台属过境和往台会亲、奔丧、探病等1000多人次,批准3户11人往台定居。1982年成立台胞联谊小组,充分发挥他们连结两岸同胞的纽带作用。
  做好台胞接待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台胞在海上发生的意外事故。随着海峡两岸形势的缓和,特别是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以后,台胞返乡参观旅游,寻根探亲,洽谈投资,文化、卫生、科技交流及靠岸避风,事故求援等日益增多。10年来,共接待台胞4648人次。本着积极主动,多做工作,广交朋友,逐步深交和热情、周到、文明、廉洁的原则,按照不同对象,分别由县、乡、村或有关部门,分层次做好接待工作。并在各方面尽量提供方便。对海上遇难、修船、补给等的台胞也热情帮助,1985—1988年4年间就接待台湾船只98船次、698人次。
  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台胞到晋江投资和经济贸易。1985—1988年,已批准创办台资企业20家,计划总投资8632万元,其中台资8189万元。1984年成立晋江县晋兴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对台“双向”小额贸易,成交了涤纶丝500吨,电冰箱408台,盐水蘑菇315吨,兔毛20吨。还从台胞中引进“灯光诱鱿鱼”捕捞新技术,有86艘船推广,年产量100吨,还引进紫菜加工新方法。
  1988年,台胞还捐资282.8万元,在家乡兴建校舍、造桥铺路、修堤防风等公益事业。
  开展文化交流。1987年,台湾《人间》杂志3位记者到晋江采访《关于唐山过台湾》故事的史实。台湾专家学者18人到晋江考察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址;他们还到石圳、洋下、坑口等地察看海岸地质地貌。1988年5月12日,台胞一行20多人,专程回东石参加庆祝“龙江吟社”成立153周年。台湾同胞诗友在会上即席赋诗:“一闻庆典速归来,旧友重逢笑口开。东石百年今最好,乡情实况带回台。”
  加强沿海突出部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晋江县委和县政府把加强沿海突出部的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1978年以来,共拨款802.87万元,坚持“建好、管好、用好”的原则,资助沿海95个村庄建设供电、供水、交通、防潮、泊船、冷冻等基础设施,改善了沿海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使之成为发展两岸关系的窗口。
  第九章 群众工作
  第一节 群团工作
  中共晋江县委和各级党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高度重视群众组织工作。1949年9月后,青年团组织、妇女组织、工会、侨联会、工商联合会、科技协会和文学艺术联合会等都先后建立。中共晋江县委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实行统一领导,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支持各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它们各自上级组织的决定以及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和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让他们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的具体利益,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引导他们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此外,还充分发挥它们在国家和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它们自身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节 深入基层
  中共晋江县委把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以制度化:(一)实行干部每年定期下基层的制度。一种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总任务,制定计划,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分期分批下基层蹲点;一种是结合短时期的中心工作、突击性任务,由领导同志带领机关干部分赴基层帮助工作;一种是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和帮助群众解决紧迫问题。(二)建立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参加一定的体力劳动,广交朋友,结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建立县党政领导成员固定联系点和分管一片的制度,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中心任务贯彻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的情绪、意见、要求和建议等,做到点面结合。还采取现场办公的办法,由县党政领导亲自到问题最多、难度最大的第一线,当场开会研究解决问题。
  第三节 兴办实事
  中共晋江县委及各级党组织,根据建设和群众需要,从实际出发,长远计划,短期安排,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1985—1987年整党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边整边改,为群众办1803件实事和好事,解决不少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有378个村党支部集资257.38万元兴办公益事业,为群众解决“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读书难”等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在办实事、办好事过程中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本着“经济科学,朴实无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效益,由小到大,由少到多,讲求实效,持之以恒。中共晋江县委在办实事办好事的同时,重视清除以权谋私、官僚主义、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做到既兴利又除弊。
  第四节 信访工作
  中共晋江县委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专门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加强和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处理来信来访和行之有效的“领导接待日”制度,使群众的意见有地方提,反映的问题有人听,需及时解决的问题能及时落实。如1983年受理群众信访22258件(其中人民来信1071件、接待日受理14476件,有批评建议28件、要求解决问题6915件、揭发控告268件等),县委书记批阅256件、县长批阅204件。接待群众来访16261人(其中平时接待483人、接待日接访15778人)。1985年受理人民来信2748件(有批评建议34件、要求解决问题1496件、揭发控诉145等),县委书记批阅228件、县长批阅929件。接待群众来访535人。1988年受理人民来信810件(有批评建议71件、要求解决问题118件、揭发控诉115件等),县委书记批阅293件、县长批阅159件。接待群众来访321人。在信访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并有回音;对不合理的要求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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