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用合作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5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信用合作业务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2
页码: 771-7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信用合作业务的情况。民国时期农村信用合作是由中国农民银行牵头。1958年以前,信用合作社存款多为农村社员。1984年,晋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实施改革整顿。
关键词: 晋江县 信用合作 业务

内容

民国时期农村信用合作是由中国农民银行牵头,以谋求农业发展,提供社员生产生活便利,促进农村金融流通为宗旨。但流于形式,徒有虚名。民国25年(1936)10月,晋江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35个,股金法币3388元,由农民银行借入24247元,发放贷款34395元。其存款月息4.5厘,放款月息1分。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重新组织信用合作社,收集股金人民币14.08万元,存款金额142万元,发放贷款250万元。1958年社员存款余额805万元,比1957年280万元增加1.88倍;发放农渔业贷款933万元,比1957年336万元增加1.78倍,充分发挥银行助手作用。
  1958年以前,信用合作社存款多为农村社员,1959年增加集体存款。1960年以前,社员只存不贷,1960年开始向社员发放低利贷款,支持困难户发展家庭副业。
  1984年,晋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实施改革整顿,清理股金158997元,扩充股金127702元,补发提留利息2.954万元,同时下放“三权”(人权、财权、业务经营自主权),恢复“三性”(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灵活性),建立“责、权、利”经营责任制。1986年各项存款余额2.0504亿元(其中社员存款余额1.7697亿元,占全部存款余额86.3%)、各项贷款余额6883万元(比年初增长34%)。全县信用合作社社社有盈余,盈利从1985年的161万元增加到261万元。1987年盈利351万元,居泉州市之首。
  1988年华联城市信用合作社吸收各项存款500.4万元,发放各种贷款365.9万元,盈利7.3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