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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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812.757
页数: 2
页码: 706-7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财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行政事业费预算管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企业财务管理、乡镇财务管理等。
关键词: 晋江县 财政监理 财务管理

内容

一、行政事业费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费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经费。自1949—1952年,由上级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直接管理。1953年起实行归口管理,各主管单位(包括所属单位)按年编报年度预算,报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各行政、事业单位需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数额按计划安排全年费用支出,在预算内节约使用。从1979年起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严格执行定员定额管理。公费医疗费采取包干定额。
  二、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
  1961年起,要求各单位按预算的公用经费、管理费等商品性支出压缩30—50%,对商品性购置计划未批准的单位、部门,不拨款、不贷款、不卖货,并规定不准修建非生产性设施。
  1962年,各机关单位购买属于压缩、控制的商品,必须编报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年度指标,发给“批购单”,否则一律不准购买。以后根据各个时期商品情况或压缩或放宽。1987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分配260万元,实际执行指标297.2万元,其中专控商品指标26万元。1988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市分配晋江县201万元,实际执行指标199.6万元。
  三、企业财务管理
  1959年前,对企业的流动资金,依照分口管理,分别使用原则,实行“定额和超定额”管理办法。由县财政部门会同计委、人民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由人民银行按指标给予贷款。1963年起,企业定额流动资金都由财政部门拨款。1981年起,对地方国营企业实行国拨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由县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联合核定下达企业流动资金定额指标,定额内除国拨流动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银行低息贷款。1984年起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并加强对国营工业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
  四、乡镇财务管理
  1951年,县财政科建立乡财政管理委员会,整顿乡镇财政收支,后建立乡级财政预算。1959年起,乡人民公社成立财政处,乡财与公社经营统一管理,实行“乡财乡用乡管”的办法。1981年各社镇建立财政组,1984年改财政所,建立乡镇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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