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图书馆
泉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泉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章 财政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2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财政监理
分类号:
F812.757
页数:
3
页码:
706-7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财政监理的情况。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
关键词:
晋江县
财税
财政监理
内容
自唐至清,晋江县均设县丞主簿一员,并置照磨所,掌握钱谷、出纳、营缮、科例,凡数计、文牍、簿籍之事都由其负责。明确的财政机构是设置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称晋江县征收局,宣统三年(1911)改称经征处。
民国元年(1912)设晋江县征收课,民国3年改为征收局,民国6年改称财政管理局。以后名称数易。民国29年改为财政科,负责办理县地方财务行政,监督管理地方金融机构,负责编造县总概算、预算和决算等事宜。
1949年9月,成立晋江县人民政府财粮科,1951年改为财政科,1952年12月改称财粮科,1954年7月又改为财政科。1960年12月与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局。1962年1月,税务局析出,7月财政局改称财政科。1966年11月,财政科又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1968年10月,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财贸组。1971年3月,撤销财贸组,成立财政股,6月财政股改称为晋江县革命委员会财政科,1973年5月改为财政局。1977年1月改称晋江县财政局,沿用至1988年底。财政机构监理财政收支工作,主要是预算和决算管理。每年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和发展计划,制定预算,经上级核定,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年终结算,报上级审核,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1984年正式成立审计局,对县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一节 财务管理
一、行政事业费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费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经费。自1949—1952年,由上级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直接管理。1953年起实行归口管理,各主管单位(包括所属单位)按年编报年度预算,报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各行政、事业单位需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数额按计划安排全年费用支出,在预算内节约使用。从1979年起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严格执行定员定额管理。公费医疗费采取包干定额。
二、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
1961年起,要求各单位按预算的公用经费、管理费等商品性支出压缩30—50%,对商品性购置计划未批准的单位、部门,不拨款、不贷款、不卖货,并规定不准修建非生产性设施。
1962年,各机关单位购买属于压缩、控制的商品,必须编报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年度指标,发给“批购单”,否则一律不准购买。以后根据各个时期商品情况或压缩或放宽。1987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分配260万元,实际执行指标297.2万元,其中专控商品指标26万元。1988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市分配晋江县201万元,实际执行指标199.6万元。
三、企业财务管理
1959年前,对企业的流动资金,依照分口管理,分别使用原则,实行“定额和超定额”管理办法。由县财政部门会同计委、人民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由人民银行按指标给予贷款。1963年起,企业定额流动资金都由财政部门拨款。1981年起,对地方国营企业实行国拨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由县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联合核定下达企业流动资金定额指标,定额内除国拨流动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银行低息贷款。1984年起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并加强对国营工业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
四、乡镇财务管理
1951年,县财政科建立乡财政管理委员会,整顿乡镇财政收支,后建立乡级财政预算。1959年起,乡人民公社成立财政处,乡财与公社经营统一管理,实行“乡财乡用乡管”的办法。1981年各社镇建立财政组,1984年改财政所,建立乡镇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
第二节 审计监督
民国时期,县一级政府没有设立审计机构,晋江县政府依照民国17年(1928)南京政府公布的《审计法》,定期或不定期向省审计处报送经费请审查核销表。民国34年1月起,县政府设置财务稽核员,负责督导并稽核县属及乡镇财务收支,财务人员工作及操守考察。
新中国成立后,设立监察机关,包括对财政经济活动的监督。
1950年,县财粮科指定1人兼办财政监督工作。重点是:对财政系统及税务、粮食、盐务部门贪污浪费、违纪渎职的检查;经费审核范围内的开支使用审查;对群众函件控告对象的查处。
同时,各专业机构,如税务、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发挥专业职能,实行审计监督。
1952年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1963—1966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过群众运动查出一些经济问题,但犯有扩大化的错误。
1984年6月,县审计局建立后,全县审计对象299个单位。
1984年,配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对一些“中心”、公司的清理。下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对滥发奖金、实物的审计调查工作。共检查90个单位和部门,查出44个单位超标准发放奖金问题,超发金额22.3万元。并分别情况适当处理。计补收奖金税15万元,收回超发奖金10.5万元。
从1985年2月起,根据上级关于清查乱发服装问题的通知精神,与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共检查73个县直单位,查出违反规定乱发服装的单位25个,涉及1707人,实发服装1902套(每套最高价值150元,最少50元以上),总折款107324元。审计后大部分单位分期扣款收回。
根据省审计局的统一部署,1985年对食品、制糖行业、水利经费及科技三项费用等4个行业进行审计,共审计17个食品厂、3个糖厂、4个水利单位和41个科技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19.1万元,其中上缴财政67.41万元。当年还对县农机公司、民政工业公司、公交公司等3个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对县房管处、县物委、外经贸委等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财政金额52.86万元,并全额上缴。
1986年,主要贯彻审计署提出的“抓重点、打基础”的审计工作方针,在探索审计路子方面进行尝试,并提出以3年为一个审计周期的“周期审计”设想,将审计对象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类是对县财政收支有重大影响的“重点户”年年审;第二类是对县财政收支影响较大的“一般重点户”(当时提法如此——编者)2年审一次;第三类是对大多数二、三级单位(称为一般户)3年审一次。这一年,晋江县开始推动内审机构的建立,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所属单位和本行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的审计。审计业务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各部门和同级国家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也设立审计机构。审计业务受上一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向本单位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报告工作。当年共审计153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403万元,其中上缴203万元。
1987年,根据省审计局部署,推行“定期普遍审计”制度,共审计299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98万元,其中缴县财政236万元。
1988年,审计299个单位,审计总金额达4.2亿元,查出违纪金额365万元,其中缴县财政196万元。
对行政机关单位,继续实行每年审计一次的定期审计制度。
在审计实践中,也逐步形成“分层次、抓重点”的审计工作方法,把审计对象划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县财政收支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及财政金融单位;第二个层次是一般一级核算单位和重要的二、三级核算单位;第三个层次是其余的二、三级核算单位。在分层次的基础上,采用6种不同的审计方法,即:就地审计、送达审计、审计调查、委托审计、联审互审、自查抽审。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