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上级补助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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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上级补助收入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2
页码: 702-7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上级补助收入的情况。民国25年在晋江县实行预算制度后,省库对县财政实行补助。新中国成立以后,上级补助分预算内的财政补助和预算外的财政补助。1974年省、地(市)对晋江县预算外的财政补助。
关键词: 晋江县 财政收入 上级补助

内容

民国25年(1936),在晋江县实行预算制度后,省库对县财政实行补助。当年省库补助1.7万元(法币,下同),占预算内收入的4.3%。民国30年,省库补助收入3.1万元,占预算内收入的1.5%。民国36年,省库补助收入2.2826亿元,占预算内收入的3.3%。民国38年,省库补助收入5万元(金圆券),占预算内收入的3.3%。
  新中国成立以后,上级补助分预算内的财政补助和预算外的财政补助。省、地(市)对县预算内的财政补助,有收不抵支的正常拨款补助,也有支持兴办工业、交通、文教、卫生事业等的专项拨款补助。例如1960—1962年,县兴办安海华侨农场围垦工程,省专项拨款补助134.3万元,1974年县遭受台风暴雨袭击和部分地区干旱,地区财政拨给补助费15.3万元;1975年度地区拨款28万元,补助县农田水利建设;1981年地区拨出32.5万元,补助县中、小学校舍修缮。1950—1988年,上级预算内补助收入计1.6679亿元。
  省、地(市)对晋江县预算外的财政补助,始于1974年,其项目有修建道路桥梁、发放甲种育林基金、兴办教育事业、企业更新改造、支援农业生产、创办乡镇企业、兴建水电灌溉设备、推广科学技术等费用的补助。例如1974年上级拨给县甲种育林基金4.4万元。1974—1988年,上级预算外补助收入计132.2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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