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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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01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计量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5
页码: 689-6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计量管理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度量衡演变、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计量器具生产。
关键词: 晋江县 物价管理 计量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的主单位。当时,晋江县市面通用的度量衡器具有尺、斗、秤3种。度器有裁尺(市尺)、大布尺、营造尺,计算单位为分、寸、
  尺、丈;1裁尺约合34.9厘米,用于商户买卖绸、缎、呢、绒等;大布尺1尺合55.8厘米,用于量窄面大布等;营造尺1尺合30厘米,用于丈量土地、道路和木工尺度等。量器有升、斗,其容量单位为升、斗、石。10升为1斗、10斗为1石,用于量谷物。此时斗的容量不统一,各地不同,由户商公议。一般每斗谷物重45至47斤不等,居大小斗之中。量器还有提漏(量提),用于量油、酒、醋、酱油。提漏多为竹质,或白铅、锡制。另还有方圆形乾休量器,量制为16两,分1斤、半斤、4两等。衡量较为混乱,有铺秤(市秤)、佰陆秤(老秤)、官〓秤、文姻秤(有石狮姻、洪堀姻、青阳市姻)、米行三面秤、水银秤常见。石狮还发现米行使用四面秤,即:一面市秤、一面官〓秤、一面佰陆秤、一面石狮姻。佰陆秤(老秤)100斤合市斤117斤5两,每斤为16两,库平秤(称金银首饰)14.3两合1市斤。衡器分勾秤、盘秤、戥秤(金戥、银戥、药戥、线戥、针戥、分厘戥、桂戥、珠戥)。结构均为外刀钮(单、双刀钮),以斤为单位。
  民国17年(1928),政府公布《权度标准方案》,确定标准制、市制并用。民国18年又陆续颁布《度量衡法》等多种法规。度器标准制为公尺(即米突尺)和市尺,市用制以标准制公尺的1/3为1市尺,计算面积6000平方尺为1亩;度制以寸、尺、丈、里为单位。10寸为1尺、5尺为1弓、10尺为1丈、10丈为1引、150引为1里。丈量土地用弓绳或5尺杆,1亩为240弓(杆)。衡器开始有磅秤(台、案秤),一面公制、一面市制。据查,晋江县最早使用磅秤的是民国4年创办的源和堂蜜饯厂,当时厂里有磅秤,最大秤量300公斤,广东产。至民国19年,一些经营门市部的商店开始使用小磅(今案秤),但市面度量衡制仍十分混乱。
  民国23年,晋江县商业部门开始改革度量衡制度,设市秤,每担概以100市斤计算,废除杂制度量衡器及折扣、例金等苛刻陋规。
  民国33年,青阳宫后街(今锦绣街)裕丰米行,采取大秤和磅秤并用。后来,市面使用磅秤之店铺愈来愈多。磅秤常见的是广东产的300公斤、150公斤、100市斤等多种,但旧的佰陆秤在市场还是一直被沿用。
  新中国成立后,计量单位逐步统一,通用的长度单位有米、市尺。晋江县粮食计量从以量(斗、斛)、衡(秤)并用,改为以衡器为主,国家征购、销售粮食,统一以重量计数计价,除油脂、煤油、酱醋使用统一重量的量器外,群众之间的贸易也逐渐淘汰了斗、斛。1950年7月以后,根据中央财委“推行公制”、“沿用市制”、“限制英制”、“废除杂制”的政策,初步在各个行业进行计量改制,1953年起全县粮食部门计量衡器统一使用磅秤。
  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基本计量制度后,米为基本长度单位,并用市尺。裁尺、大布尺、营造尺等逐渐淘汰;重量基本单位为公斤,并用市斤,晋江县衡器大部沿用旧制。
  1960年晋江县粮食局粮油机修厂制造出第一台售油机和自动售粮器。
  1975年以来,计量器具进入新阶段,地中衡、电子秤也进入商场及集市贸易,10万分之一高精度天平也开始引用。工业、企业计量应用精密仪器仪表,如长度计量器具有比长仪、投影仪、孔径测量仪、比较仪、量块、基线尺、线纹尺、光栅尺、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测微计、粗糙度样板、粗糙度测量显微镜、表面轮廓仪等。热学计量器具有热电偶、热电阻、电子电位差计、电子平衡电桥、热电计、热流计、测温电桥等。力学计量器具有砝码、天平、称重传感器、量提、加油机、售油器、拉力试验机、压力试验机、弯曲试验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还有
  电磁学计量器具、无线电计量器具、时间频率计量器具、声学计量器具、光学计量器具、电离辐射计量器具、物理化学计量器具的度衡器等。
  随着计量器具的发展,计量标准也在同步增长。全县已建厂一级最高标准的有:晋江水泵厂——块规,晋江柴油机厂——块规,晋江粉末冶金厂——电位差计,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块规、压力表,晋江糖厂——压力表、电位差计、天平,紫帽仪表厂——热电偶、热电阻;社会公用标准:晋江县标准计量所——砝码、增铊、量提、米尺、天平、压力表、血压表、二等金属容器等。此外,一般企业均已执行计量检测规程。
  第二节 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
  民国时期,商业度量衡由晋江县政府建设科和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经管,民国24年(1935),全县度量衡划一工作结束。平时由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组织行业度量衡检查。
  当年晋江县已有度量衡器的制造、销售和使用管理。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发给晋江美星度量衡制造厂营业许可执照。该厂专制衡器,厂(店)主刘国钦,厂址在泉州火烧埔,商标〓,手工制造,平时雇工人5人。
  民国27年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还发给晋江县东门外仁风街门牌34号商民陈忠民办的“日用号”(T)营业执照,专制液体量器。
  民国31年可直接向晋江县政府申请度量衡器营业许可执照,经核准可制造、销售。
  新中国成立初期,度量衡器由晋江县政府工商科、室监督与检查。1953年,安海市管会成立,由一位副主任负责度量衡检查,分设度量衡检查组。1954年,对石狮、安海、青阳11、12区市场进行度量衡检查,检查不合格秤1380支(其中有三面秤),没收314支。通过检查、对能够修理的责令其写保证书后,给予修好使用。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9月,晋江县政府就“称改”问题作出专门的部署,并组织市场查处、检查秤400多支,没收20支。1960年1月8日,晋江县工商局《关于加强做好春节期间市场工作的意见》,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对市场度量衡器具进行一次检查核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修理或予以取缔。
  1975年,晋江县科技组内部有1名科技人员兼管计量工作。
  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公布后,晋江县医药公司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各批发部、零售部门的用药计量由市制的“斤、两、钱”改造为公制的“千克(公斤)、克”,该工作至1978年7月全部完成。
  1978年恢复晋江县科委,1979年开始组建计量所,并组织对全县计量衡器进行“三普”(普查、普检、普修)。1980年9月,晋江县计量所正式开始业务活动。是年12月,针对县内度、量、衡器普检合格率仅57%的实际,举办晋江县首届衡器培训班,为各行各业的生产、使用、自检和保养维修培训衡器计量骨干50多人。1981年1月3日,晋江县计量所转发《福建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同年8月2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城乡集市贸易度量衡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江县商业部门在商店、门市设立公平秤、公平尺,工商部门在各个市场设立公平秤,县计量所负责定期免费检
  修。11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全县商业用、城乡集市贸易用、计价、收费用的衡器实行周期检定。12月中旬,开始对全县19个公社(镇、场)衡器进行周期检定。
  1982年3月13日,根据省政府指示,为切实做好国家检定规程JJG17—80《杆秤》的贯彻和具体实施,召开有生产、修理、销售木杆秤及其制造杆秤配件的个体工商户参加的生产定量铊、刀钮杆秤工作会议。1982年6月15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批转晋江县计量所《关于加强工厂企业计量工作的报告》,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五查”(查机构体制、查人员配备、查计量器具、查规章制度、查计量工作的作用)。1983年,配合工商部门、物价部门,对全县的集市贸易和市场活动开展综合性治理,检查各种衡器3465支(台),没收不合格秤330支(台)。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8月20日,晋江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生产使用定量铊双刀钮秤有关规定的通知》,在全县各主要集市、街头、公共场所张贴,废除了容易为不法分子在杆秤上做手脚非法牟利的杂砣及线钮秤。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同年10月份,晋江县计量所利用墙报、标语、宣传车、移动挂图、广播、幻灯、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出动全员到各乡镇主要场所、集市、街头、学校及驻军营地宣传。
  1986年5月1日起,晋江县政府撤销原县科委所属的计量所,成立晋江县标准计量所,隶属晋江县经济委员会。5月8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填报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拥有情况调查登记表的通知》,几天后,出动全员跟踪收回调查登记表,并整理归档。是年,县标准计量所先后举办2期计量定级升级培训,参加数达90多人次。嗣后,正式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1986—1988年底,共为12个厂定级,定为二级的有晋江县粉末冶金厂,定为三级的有晋江县粉末冶金制品厂、晋江县日用厂、晋江县柴油机厂、晋江县水泵厂、晋江开关厂、晋江蚊香厂、晋江县拖拉机修配厂、晋江县纺织厂,定为单项验收的有青阳梅山内燃机配件厂、青阳联友服装厂、青阳梅山华侨服装厂、安海恒安实业有限公司、深沪利丰旅游用品厂。对全县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全部发表调查,并跟踪取表,部门分类统计、造册。
  1987年7月晋江县标准计量所对全县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考核发证工作(至1989年初完成)。8月,福建省第二期国家计量监督员考核培训班在晋江县举办。县标准计量所4人参加,考取并获国家计量监督员证。晋江县标准计量所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前,配合各有关部门对全县主要集市贸易进行监督检查,对利用秤支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的商贩进行查处,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1986—1988年底,对79笔短斤少两行为进行处罚,没收不合格衡器879支(件)。配合医药部门进行药检及市场查处。进行查处的还有饮料、食品标鉴、眼镜、家用电器、低压电器、电线“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第三节 计量器具生产
  晋江县境内的衡器生产主要是木杆秤,较早的为民国24年(1935)青阳夏天藤的“夏乾
  发秤店”。该店迁往泉州后,与日升秤店、光正秤店、光益秤店、方顺盛秤店,于1953年联合创办度量衡厂(今泉州衡器厂),1958年后,开始制造台、案秤(磅秤)、地中衡(地磅)。
  民国25年,夏天藤之大徒弟李国栋于青阳新街另开一爿“太同秤店”,当时的秤砣一般为石头做,也有用铜铸的。
  1961年后,个体秤户渐多。据1982年统计,全县木杆秤生产户已发展到42个,秤砣大部分改用生铁铸。当年安海西畲一些铸锅厂随之转向铸秤砣。全县木杆秤生产年产量可达3.8万支。1985年1月,紫帽山李太平创办集体企业:紫帽仪表厂,职工18人,主要产品有铂铑30—铂铑6热电偶(WRP型),年产量100支;铂铑—铂铑热电偶(WRP型),年产量300支;镍铬—镍硅热—(WRN型),年产量500支;铂热电阻(WZP型),年产量150支;铜热电阻(WZC型),年产量200支;还有快速热电偶(KS—S和KB—B型),年产量3.5万支。以上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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