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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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标管理
分类号: F713.8
页数: 3
页码: 672-6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商标管理的基本情况。1988年,查处假冒“青蛙”牌蚊香,“加士拿”牌西裤等违法案件19起,追回非法所得和罚款计7.58万元,没收各种违法商标标识4万张。其中在闽南地区影响较大,假冒制售厦门蚊香厂注册的“青蛙”牌蚊香1案,收审3人,没收非法所得9960元,加处罚款1.78万元。至年底,县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共186个。
关键词: 晋江县 工商 商标管理

内容

1958年2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规定:“凡商品须用商标,应申请注册,未注册之前不得
  使用;核准的商标严禁伪造、买卖进行使用”。1960年,商标印刷上存在一些混乱现象。6月15日,晋江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商标印刷的管理通知》,规定:“印刷商标的企业单位,接受县或外地工厂、企业印刷商标时,须持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商标注册证,以及县一级工商局的证明文件,才可印刷商标。”1963年4月,国务院颁布《商标管理条例》。6月,晋江县工商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使用期限和商品原范围继续有效;未办理核准登记的企业单位,经审查符合登记的,可申请商标注册。
  1965年1月1日,晋江县安海香楮、炮生产合作社申请的“千里马”牌商标,经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给注册证,5月29日,又核发该社申请的“金鼎”牌商标注册证,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县第一个办理商标注册的单位。7月31日,查获内坑公社社员贩卖假冒泉州制药厂“古井”牌注册商标的“范志神粬案”。同日查获池店公社旧铺村第一生产小队仿制已注册的商标产品,搜出假冒“水井”牌注册商标的正清泉神粬、假武夷清泉茶饼,没收制造商标的印模工具,并处非法所得的分红全部退赔。
  “文化大革命”期间,晋江县商标管理名存实亡。
  1979年1月4日,晋江县工商局贯彻国家工商局《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后,全县全面清理24个单位使用的商标35个。报经晋江地区和省工商局初审,后报请中央工商总局审核,保留32个(撤销3个),分别办理核准注册手续。
  1980年,查处青阳金属镜器厂仿制、冒充上海中国钟厂“555”牌商标一案,除处以经济赔偿外,还责成登报声明。
  1981年,大力宣传产品使用商标注册的目的和意义,重点抓好名牌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帮助企业设计商标,为晋江县酒厂“关锁塔”牌高粱酒、油毡厂“前卫”牌油毛毡、日用塑料厂“五里桥”牌烟纸等办理25个注册商标,并清理12个混同商标。
  1982年,晋江县工商局查处假冒商标、伪造名牌产品(如假“一枝春”茶叶,“万全堂”药酒等)违法案件6起,没收印刷机2台,罚款6500元。为永宁机械模具厂办理“飞燕”牌羽毛球拍注册商标,并帮助该厂打开产品销路。
  1983年,晋江县工商局查处假烟、酒、化肥等商品的违法商标案件6起(其中仿冒1起),没收卷烟机1台,罚款2100元。1985年元月,晋江县检察院、工商局、德化县工商局在罗山公社派出所配合下,查破张前村5人合伙私设的假酒厂案,查缴假冒德化县产制“十全大补酒”和“四特”、“丹凤”等8种注册商标名酒4190瓶,散装酒3835公斤(其中酒精475公斤)。针对张前村制造假酒案件,晋江县政府于5月23日抽调干部22人,组成工作组进驻该村清查假酒。经过清查发现张前村共有30多人自1983年起就参与制造假冒酒、啤酒的违法活动,对这些人分别给予没收、罚款及追究刑事责任处理。当年查处各种假冒商标12起,销毁大量假烟、酒及假烟、酒商标。晋江县工商局并利用查处的假酒、假商标等实物,举办“查假展览室”,在全县大、中集镇巡回展出,提高干部、群众识别假商标能力。
  1986年,晋江县工商局派出商标管理人员到全县39家印刷厂进行边宣传、边检查,制止5起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处理6起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活动。
  1987年,查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38起,处罚17家企业和11个商贩,没收非法所得7710元;罚款3.07万元;没收废次、假商标1吨左右,商标标识1300公斤;扣留印刷机2台,查封5台。金井镇居民××因制售商标标识4种、计41.6万元、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没收非法所得3000元。是年,《羊城晚报》、《经济参考》等报刊,甚至香港、菲律宾的报纸也刊载晋江县出现假“果皇”牌牛仔裤的报道和评论员文章,严重地损害晋江县声誉,引起省、市、县三级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内查外调,查清假冒“果皇”牌牛仔裤等案件的始末,依法做出妥善处理,并在《福建日报》、《泉州晚报》公开报道,挽回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7月11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坚打击假冒商标、制造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通告》。
  1988年,查处假冒“青蛙”牌蚊香,“加士拿”牌西裤等违法案件19起,追回非法所得和罚款计7.58万元,没收各种违法商标标识4万张。其中在闽南地区影响较大,假冒制售厦门蚊香厂注册的“青蛙”牌蚊香1案,收审3人,没收非法所得9960元,加处罚款1.78万元。至年底,县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共186个。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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