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晋江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278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个体工商业户监督 |
分类号: | F276.5 |
页数: | 3 |
页码: | 669-67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个体工商业户监督的基本情况。1950年8月30日,中共晋江县委贯彻上级关于对小商贩要关怀的意见,为帮助解决实际经营上的困难,于青阳镇召开为期3天的晋江县首次小商贩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69人,列席代表81人。同年全县进行换证工作。6月,晋江县工商局发出《关于严格换发临时营业执照的通知》,规定临时营业证只限于家庭困难户及一向从事季节性经营、靠此行为生的。持临时营业证的商贩,只解决暂时生活出路,不视为正式。全县以乡为单位,市管会与国营和合作企业组成整顿机构,对全县的店、组进行整顿。个体小贩受到限制。据不完全统计,共有1675人。石狮镇4个街道同时举办学习班各1期,处理罚款19.97万元。全年查处违章活动175户,没收一批不合格衡具和假冒伪劣商品。 |
关键词: | 晋江县 个体户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