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议价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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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5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议价购销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628-6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粮油议价购销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议购、议销。
关键词: 晋江县 粮油 议价购销

内容

1962年,中共福建省委决定由供销社经营议价粮油,晋江县粮油议价经营开始。1965年3月,省粮食厅和供销总社联合通知,把粮油议购议销划归粮食部门经营。1966年加强控制议价经营。1968年省粮食厅军管组正式通知停止议价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粮油议价经营。1983年商业部提出粮食流通“双轨制”,粮油议价经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议购
  1965年粮油议价由粮食部门经营,纳入国家计划购销轨道,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须在完成征购任务后收购落市粮而不购过头粮原则。这一年全县议购粮食5145吨,花生210吨。1966年下半年加强市场管理,议价经营基本停止。1978年恢复议购经营,按照以分配议购指标、结合征购工作、社队协商议购为主,收购落市粮为辅的原则,采取“统一经营、统一保管、单独统计、单独核算”的方法,随行就市,灵活掌握价格,议购数量有所增加。1983年开展多渠道经营,县粮食局增设粮油议价公司,各基层粮食部门也积极开展议价工作,议价经营遂有新发展。
  晋江为严重缺粮县,本地可议购的粮食数量不多。县政府在组织平价调粮工作的同时,为广辟粮源,积极外出采购议价粮食。1978—1988年计从安徽、江苏、湖北、江西等省采购议价粮120275吨,从山东、河南采购议价油脂1945吨。并且和安徽的安庆、江苏的宝应、浦口、江西的黎川等地区建立常年联系,优先供粮。
  二、议销
  1978年以前粮油议销贯彻先购后销,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主要供应计划外熟食业的用粮需要,以后逐步扩大到供应整个熟食业用粮。1965—1970年计销售粮食1.366万吨,食油505吨。
  1978年后议销范围逐渐扩大,销售对象从熟食业扩大到部分工商行业、城镇户粮关系未落实者的口粮,还补助国营饲料业的用粮。粮油销售量逐渐增加。1978年议销粮食20吨、食油15吨;1982年议销粮食1.65万吨、食油860吨。1983年开始粮食经营“双轨制”,议销工作在服务生产和消费、平抑市价、稳定粮食局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1983年粮食因灾减产,青阳、安海、石狮等地出现排队购粮现象,国营议价粮立即敞开供应,缓解群众紧张心理,安定社会秩序。1983—1988年全县议销粮食215635吨、食油8880吨。1965—1970年和1978—1988年的17年中粮油议价经营利润达950.7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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