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由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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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自由贸易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627-6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粮油自由贸易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粮食市场被作为“三自一包”“黑货”而遭取缔。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市场交易方开始复苏。
关键词: 晋江县 粮油 自由贸易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晋江县缺粮大部分依靠外地调进,数量大,种类多。有暹罗米、占城米以及台湾米、浙赣米、石码米,通过海运直接入口,或经厦门转入。由厦门转口的大米以安南、暹罗米居多,仰光及台湾米次之。民国21—24年(1932—1935),每年由厦门转口输入安海、东石、金井的粮食有2500吨。民国35—38年,每年输入晋江等地的洋米也有2500多吨。史载南宋建炎四年(1130)安海建镇,粮食贸易即“日日为圩”。民国时期,粮食贸易情况,据民国25年统计,仅安海五谷业就有52家。抗日战争胜利后粮商增多,仅石狮粮商即有80多家,碾米厂4家。
  民国时期在粮食自由贸易中先后出现囤积居奇、低进高出、获取暴利的弊端。对此,政府也曾采取一些措施,如民国29年,县设公估局收购余粮,但公估局收购价低于市价,粮源短缺,无法实施计口授粮。民国31年晋江县政府对商贩采取登记存货、取缔囤积居奇者的措施,但流于形式,粮价暴涨之风仍然难以抑制。如民国35年1月,石狮镇大米每担9000元,民国37年7月猛涨至每担1500万元,上涨达1600多倍。至民国38年3月,不足9个月时间,粮价上涨12000倍。百姓生活困苦,怨声载道。
  新中国成立初期,晋江县粮食仍是自由贸易。政府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分别在安海、石狮设立贸易公司营业处,在主要集镇设门市部或营业组经营粮食。1952年贸易公司专业化,设中国粮食公司安海支公司收购和销售粮食,并组织从外地调进粮食。1950—1952年计收购粮食1.627万吨,销售3.34万吨。同时共调进粮食2.818万吨,稳定市场粮价,保证粮食供应,结束晋江县粮价长期不稳、百姓生活长年不安定的历史。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食归国家专营(见统购统销章),私营粮商只接受国家委托代销粮食。1954年对全县粮商310户674人(多为粮食、土特产综合商店)重新安置,其中从事粮食代销的有18户48人。1955年粮食代销店过渡为国家粮食门市部,原职工也转为国家职工。
  实行统购统销后,国家政策允许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进入市场,产销见面、互通有无,由国家的粮食交易所控制,不准私商插手经营。由于政策偏紧,交易所有名无实。1955年省政府发布《福建省国家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整顿,活跃粮食市场。1957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市场管得过死。1960年11月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农村经济的十二条政策,有计划有领导地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全县40个集市贸易市场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因严禁私商插手、粮食不能进入城市和主要粮食品种必须卖给国家等政策的限制,市场贸易不活跃,而场外交易却很活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粮食市场被作为“三自一包”“黑货”而遭取缔。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市场交易方开始复苏。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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