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对外经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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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40
颗粒名称: 卷十六 对外经济贸易
分类号: F752
页数: 30
页码: 595-624
摘要: 晋江县三面临海,良港众多。晋江人民有经商传统,向来能商善贾者多。他们凭借独特的自然优势,在古代就致力于海外贸易,创造过辉煌的业绩。
关键词: 晋江县 对外经济贸易

内容

卷十六对外经济贸易
  晋江县三面临海,良港众多。晋江人民有经商传统,向来能商善贾者多。他们凭借独特的自然优势,在古代就致力于海外贸易,创造过辉煌的业绩。
  在唐代,晋江县治泉州,是中国南方四大对外贸易商港之一,同亚、非地区海上贸易频繁,是“海上丝绸(丝瓷)之路”的起点。南宋前期,泉州已与58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元代,泉州海船多达1.5万艘,泉州商人遍布亚、非、欧各洲。和泉州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近百个,云集泉州的外国商人有波斯人、摩洛哥人、意大利人、占城人和朝鲜人等,出现了“缠头赤脚半蕃商,大舶高樯多海宝”的繁荣景象。摩洛哥旅行家伊本·巴都他称泉州为“世界上最大之港”。
  但至元明之际,战乱连年,使泉州港遭到很大破坏,侨居泉州的外商也被迫纷纷归国避难,泉州港从此开始从繁荣走向衰落。
  明朝初年推行海禁政策,加速后渚港海外贸易的衰落。但随着走私贸易的发展,历来是泉州港的一个重要支港的安海港(包括东石港)遂取而代之,成为中国东南沿海私商国际贸易的中心港口。清朝海禁更加严厉,但和台湾鹿港开展对口贸易的蚶江港又成为晋江对台贸易的中心,以蚶江港为基地,以鹿港为转口港,与日本、吕宋等国进行贸易。厦门被帝国主义列强辟为“五口”通商口岸后,泉州诸港逐渐成为地区性港口。
  新中国成立以后,晋江县没有自营进出口权。1958年以前,由晋江地区外贸公司直接组织出口物资。1958年起,先后设立县商业局外贸经理部、外贸采购供应调拨站、外贸公司和县外贸局等外贸机构,多方组织收购,为福州、厦门、泉州3口岸提供转运出口物资。仅1978年,收购出口总值(实际金额)达1678.31万元。
  改革开放以来,从1979年起,晋江县革命委员会侨乡建设办公室、中共晋江县委进出口领导小组、晋江县进出口办公室、晋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机构先后成立。劳务输出、技术设备引进、来料加工装配、外资利用和外贸商品基地建设与商品出口等业务蓬勃发展。仅来料加工装配业务,从1978年11月签订第一个合同起,到1988年底,共签订合同16984份,先后承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达4000多家,消化城乡富余劳力4万多人,累计收入工缴费(外商以外汇手段支付给中方的加工装配费)3114万美元,约占泉州市来料加工装配工缴费总收入的53%、福建省的43%。又如三资企业,从1981年晋江县批准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起,至1988年底,计有241家三资企业在晋江县举办,计划总投资为4.5673亿元,其中利用外资3.5322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共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及成套设备自动生产流水线700多项(条)、各种先进生产设备2万多台(套),价值4000多万港元。
  外贸出口方面,1979—1988年,出口收购总额达4.0187亿元,为1958—1978年21年总和的4.27倍。1988年,全县外贸出口总额达1.7769亿元,其中收购出口产值(实际金额)5336万元,比1958年增长36.13倍,比1978年增长2.18倍多。
  第一章对外贸易
  第一节贸易港口
  一、古代港口
  晋江县古代对外通商贸易的主要港口是泉州港,又称“刺桐港”,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唐代,泉州港是中国东南沿海的四大港口之一,宋元极盛时期与亚历山大港并称为世界最大港口。
  泉州港包括“三湾十二支港”。所谓“三湾”,即泉州湾、深沪湾和围头湾。三湾之中,有十二支港分布其间。
  (一)泉州湾四支港
  泉州湾在泉州港北部,是三湾中最重要的一湾。自北而南有洛阳、后渚、法石和蚶江4个支港(除蚶江支港外,今均不属晋江县域),其中以后渚港最大、最重要。
  洛阳港位于泉州湾北部、洛阳江下游,是泉州湾的内海。
  后渚港在泉州湾西岸,为宋元时代泉州港的中心。该港背山面海,是个很好的避风港,便于海船停泊和启航。
  法石港位于晋江下游,有二十四澳,为泉州要港。
  蚶江港位于泉州湾东南,泉州港的门户,为航路及海防冲要。宋时属二十二都。明郑和第五次下西洋,船队曾停泊于此。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后,是福建省与台湾省鹿港的对渡港口,每天有200多只船由此开往鹿港。蚶江附近的石湖塔(亦名六胜塔),为八角五层楼阁式石构建筑,通高31米,建于宋代,历来为舟人之航标。
  (二)深沪湾四支港
  深沪湾介于泉州北港与南港之间,在泉州湾南部,突出海中,为半圆形。内有祥芝、永宁、深沪、福全4个支港。是泉州港通往海外的必经之地,也是中国东南沿海海防的军事要地。
  祥芝港是深沪湾北的第一个支港,北宋属永宁里。明初,江夏侯周德兴建祥芝城。其地突出东海之滨,为捍卫泉州港的重镇。
  永宁港在祥芝之南,其地瞰临大海,直望东洋。宋属永宁里二十都。“乾道间(1165—1173)有毗舍耶国入寇,杀害居民,遂置寨于此。”(见宋《真西山文集》)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江夏侯周德兴奏建卫城,周围895丈、高1.5丈、分31铺、5门。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攻城,两度被陷,杀戮甚惨,永宁港从此渐衰。
  深沪港在县城东南,距县城37.5公里,位于深沪湾中心、永宁港南。明江夏侯周德兴造
  司城,周150丈、高2丈、窝铺7、有南北2门、各建楼。为商渔之乡、殷实之港。
  福全港位于深沪湾之南,为番舶避风之所。有大留、圳上二澳,为要冲地。明置守御千户所于此,有福全城,4门。倭寇入侵,攻城历时4月不下。该城后废为自然村。
  (三)围头湾四支港
  围头湾在泉州港的南端,是刺桐港避风和通往内陆的港湾,又称围头澳。有金井、围头、石井、安海等4个支港,均位于泉州湾之南,或称为南港。
  金井港在围头湾内,围头半岛南端。古称“溜澳”,宋时属十五都弦歌里。隔海便是金门岛。
  围头港在县东南,宋《真西山文集》称:“围头去州一百二十余里,正瞰大海,南北船往来必舶之地。旁有支港,可达石井,其势甚要。”嘉定十一年(1218),置宝盖寨。明江夏侯造司城,南北2门,附近多礁石。
  石井港位于围头湾内西侧,属南安县地,对面为东石港,互为犄角。
  安海港乃围头湾最著名的支港,距泉州27公里。南宋建炎四年(1130)设镇。为内港,居围头湾内,循围头澳而西,往■洲、塔头、潘径,即达安海港。入港处有白沙、石井两澳东西对峙,是为海门。舟入港门,海面豁然开朗,港大湾深,随处有避风良坞。
  二、近代港口
  鸦片战争之后,厦门被帝国主义列强辟为通商口岸,晋江县境内诸港降为地区性港口。
  三、现代港口
  新中国成立后,后渚港划归泉州市,晋江县无对外贸易港口。1985年,东石港虽然首次试航香港成功,但并未改变其地区性港口性质。
  第二节贸易发展
  一、古代对外贸易
  唐朝,政府对海上贸易采取开放政策,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唐王朝特设泉州“……参军事四,掌出使导赞”,接待海外诸国来往的使臣和商人。于是泉州海舶把丝绸、瓷器和其他土特产运往海外各国,再把阿拉伯、印度、波斯等国的象牙、珍珠、乳香等运来泉州。来泉州的使臣和商人也日益增多。泉州出现“船到城添外国人”的盛况,成为“市井十洲人”的国际市场。
  五代时,王审知及其继承人十分重视海外贸易,积极“招来蛮裔商贾”,“尽去繁苛,纵其交易”,所以王氏家族富甲天下。他们利用对外贸易所获,向后梁、后唐进贡的葛布,就由最初的40匹增加到二三万匹之多。此外,还有象牙、犀角、香药、珍珠、玳瑁、龙脑香、白■、红■等珍贵物品。王继鹏一次向后晋进贡就有珍珠20斤、犀角30株、象牙20株、香药1万斤;王延羲一次进贡有肉豆蔻300斤,胡椒600斤,饼香、沉香、煎香600斤等等。其后的留从效、陈洪进,也都大力发展海外贸易。“陶瓷、铜、铁,泛于蕃国,取金贝而还,民甚称便”。他们向北朝进贡的次数之多,品类之繁,数量之巨,更达惊人程度。
  从宋代开始,福建成为对外贸易的先进地区。晋江沿海一带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越来越多。所以,谢履的《泉南歌》才有“泉州人稠山谷瘠,虽欲就耕无地辟,州南有海浩无穷,每岁造舟通异域”的吟唱。此时,“舶商岁再至,一舶连二十艘,异货禁物如山”。但北宋元祐之前,泉州尚未设立市舶司,泉州海商须经广州市舶司或杭州市舶司许可才能通航海外。元祐二年(1087),北宋政府于泉州设置福建市舶司,泉州港遂成为当时全国两个主要进出口港口之一,一切丝织品和大量陶瓷器,包括阿拉伯人不可缺少的军持等瓷器,畅销海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各种土特产,尤其荔枝干还远销日本、大食等国。至于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全国已达330多种,其中以乳香等香料输入量最多,大多是从广州港和泉州港进口的。
  早在北宋时,泉州的海船既大又多,如“万骑貔貅,千艘犀象”。到了南宋,更有巨型海舶,且拥有一批知地理、识天象、辨水道,夜则观星、昼则观日,并以指南针导航的驾驶海船的熟练舟师水手,使泉州与58个海外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泉州港海外贸易的收入,成为偏安临安(今杭州)的南宋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从建炎三年(1129)至绍兴四年(1134)的6年间,福建市舶司就获净利钱98万缗。建炎四年,福建市舶司抽买乳香8.678万斤(4.339万公斤)有奇,按南宋初乳香9.15万斤值120万缗计算,福建市舶司这一年仅乳香抽买一项就值100万缗以上。绍兴三十二年,泉州和广州两市舶司抽分及和买,岁得息钱
  200万缗,如果泉州占其半,也有100万缗的收入。所以南宋泉州太守真德秀说“惟为泉州,所持以足公私之用者,番舶也”。
  元至元十四年(1277),元政府就在泉州恢复设置市舶司,争取并重用阿拉伯商人蒲寿庚,使泉州港的对外贸易进入极盛阶段。元政府规定对从事海外贸易者“所在的州县,并予免除杂役”。至元十八年又规定:“商贾市舶物货,已经泉州抽分者,诸处贸易止令输税”,海商销售或收购更方便。“缠头赤脚半蕃商,大舶高樯多海宝”。泉州成为梯航万国、舶商云集的东南巨镇。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马可·波罗行纪》中写道:“刺桐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大批商人云集这里,货物堆积如山,的确难以想象。”摩洛哥旅行家伊本·巴都他在游记中称元代“刺桐港为世界最大港之一”。“由余观之,即谓世界最大之港,亦不虚也。余见港中有大船百余,小船则不可胜数矣。”元代,泉州海外贸易已凌驾于广州之上,成为东方第一大港。
  明洪武三年(1370),政府在泉州设市舶司,但其职责是“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泉州的海外贸易大受阻扼。洪武四年,即下令禁海。洪武七年以倭寇猖獗,裁撤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司;永乐年间(1403—1424)曾又恢复,但泉州被限定为专门接纳琉球朝贡的港口。成化八年(1472)福建市舶司从泉州迁往福州,泉州官方海上贸易随之衰落。
  明嘉靖(1522—1566)以后,取代市舶贸易的私人海上贸易日渐兴起。以安海港为主要港口,以吕宋为中转站,与南洋各国进行贸易。安平商人在私商贸易活动中居重要地位,最著名的是大海商黄程和郑芝龙父子,他们操纵对外海上“走私”贸易。安海港逐渐成为中国东南沿海私商国际贸易的中心港口。
  清初的禁海比明代更严厉,尤其是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实行残酷的迁界政策,安海镇受害最惨,除龙山寺外,皆成废墟,私商贸易受到沉重打击。但复界以后,安海港很快蹶而复振,外洋大船常常来此泊碇。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安海设户部税馆以榷税,名曰“鸿江澳”。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政府准许晋江的蚶江港与台湾省的鹿港对口贸易。晋江县的海商以鹿港为转口站,仍然与日本、吕宋等国进行贸易,保持海上贸易的优势。
  二、近代对外贸易
  鸦片战争以后,厦门被帝国主义列强辟为通商口岸,晋江县诸港降为地区性港口。晋江县一切对外贸易活动,大部分由厦门、福州、上海、香港、基隆等地转口进行。
  三、现代对外贸易
  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县从1958年起便多方组织收购,为厦门、福州、泉州等口岸提供大量转运出口物资。1958年全县收购出口总值为143.69万元(实际金额,下同)。1978年则达1678.31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江县的外贸出口商品不但数量不断增加,而且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
  据统计,1958—1978年,全县外贸收购出口总值累计为9401.31万元。1979—1988年,10年间则达4.0187亿元,等于前21年收购出口总和的3.27倍。其中,仅1987年外贸收购出口总值就达6134.57万元,约为1958年的41.69倍、1978年的2.66倍。当年,全县有81家企业、50多种产品经外贸部门收购出口,远销欧、美、亚、大洋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
  创汇达1360万美元。
  1976年以前,外贸出口以传统的粮油食品、土特产品、抽纱等为主,在每年收购出口总值中均占70%以上。而轻工产品、工艺品、五矿类等出口商品不超过26%。1976年以后,出口商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传统出口商品逐年下降,而轻工产品、工艺品、五矿类等出口商品收购额逐年大幅度上升。在1980—1987年各年度出口商品总值中,轻工产品、工艺品和五矿类等所占的比重都在65—75%,其中鞋类产品出口额增长速度最快。1987年,传统出口商品只占全年收购出口总值的14%,而仅鞋类产品收购出口额就达3545.51万元,占全年收购出口总值的60%左右。
  1988年,全县外贸出口总额达1.777亿元,其中收购出口产值达5336万元。
  第三节贸易国家和地区
  古代晋江县凭借泉州古港,招徕海外商贾,发展对外贸易。交通贸易的范围越来越广,泉州海商足迹遍及亚、非、欧各洲。
  唐代,与泉州港有往来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交趾(越南北部)、扶南(柬埔寨)、林邑(越南南部)、三佛齐(爪哇西部)、拂林(地中海沿岸)、婆罗门(加里曼丹)、狮子(斯里兰卡)、波斯(伊朗)和大食(阿拉伯帝国)等。
  北宋后期,与泉州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已有31个,南宋前期增至58个。主要有东南亚的占城(越南南部)、真腊(柬埔寨)、三佛齐、阇婆(爪哇中部)、古里地闷(印尼帝汶)、渤泥(加里曼丹)、麻逸和三屿(今属菲律宾)等。其次是印度半岛的细兰(斯里兰卡)、注辇(印度东南部)、故临(印度西南部)、南毗(印度西南部科罗曼德海岸)等。再次是阿拉伯半岛的波斯、麻嘉(沙特阿拉伯麦加城)、大食、白达(巴格达)等。最远的是非洲东北沿岸的琵琶罗(东非索马里)、层拔(桑给巴尔)、昆仑层期(马特加斯加岛)、勿里斯(今属埃及)等地,还有东亚的新罗(朝鲜)和倭国(日本)等。
  宋元时期,泉州港对外贸易日益繁荣,海外交通贸易的范围既广且远。当时,政府曾以泉州作为中国海外交通计算航程的起点,形成几条比较固定的航线:
  一、由泉州至占城,是西行的主要航线,为其他西行航线所必经;
  二、由泉州至三佛齐,是西行的第二条主要航线;
  三、由泉州经麻六甲海峡、故临,至波斯湾沿岸,达阿拉伯半岛,是西行航线的第一条延伸线;
  四、由泉州远航东非沿岸的琵琶罗、层拔、昆仑层期、勿里斯,是西行最远的航线;
  五、由泉州经三佛齐再折向东至阇婆、古里地闷,或折向东北至渤泥、麻逸和三屿,是一条西行的迂回航线;
  六、由泉州经明州(宁波)至高丽和新罗,是北行的主要航线;
  七、由泉州经高丽或经明州越东海至倭国,是北行的次要航线。
  元代,与泉州有贸易往来的海外国家和地区近百个(主要国家和地区除东亚的朝鲜和日本国外,亚洲、非洲和欧洲各国和地区的名称请参看本章第四节附表)。
  明朝至鸦片战争之前,晋江县海外贸易地区主要是吕宋和日本,并以这两个国家为转口地,和亚非各国进行海外贸易。鸦片战争以后至1988年,晋江县未和任一海外国家或地区有直接的贸易往来。
  第四节贸易商品
  一、出口商品
  (一)古代出口商品
  1.唐代。主要出口商品有丝绸、瓷器、铁器和土特产品龙眼、茶叶、牛皮等。
  2.宋代。北宋主要出口商品有锦绫、皂绫、五色绢、白绢、绢伞、绢扇和大量陶瓷,包括阿拉伯人不可缺少的军持等,其次是生铁、铜鼎、铁针等,至于铜钱、铁钱更被外国人视为奇宝,大量外流。此外,出口商品中还有糖、酒、茶叶、纸张、工艺品、荔枝干等各种土特产品。
  南宋。主要出口商品还是以丝绸、瓷器为大宗,此外尚有衣料、食品、药物、杂物等,计有如下60多个品种:
  建阳锦、饰锦、锦绫、阜绫、缬绢、白绢、五色缬绢、五色绢、荷池缬绢、吉贝、红吉贝、五色茸、丝帛、白布、磁器(以白瓷盆钵为多)、漆器(漆笼、漆碟碗)、琉璃(琉璃珠、琉璃瓶、五色珠)、凉伞(雨伞、绢伞)、草席、绢扇、皮鼓、铜坠、五色烧珠、盆钵、金银(器皿、盆盂)、牙臂环、胭脂、藤器、铁器(铁鼎、铁针)、建阳麻沙版本书籍、酒、糖、盐、米、米粉、麦、沙糊、醯醢、川芎、朱砂、干姜、大黄、硼砂、砒霜、白芷、黄连、丁香、脑麝、檀香、樟脑、脑子、沉香、豆蔻、铜、锡、金(货金、夹杂金银)、银、铁、矾、铜等。
  上列商品不都是中国货物,有些是到南海之后,以中国货交换的外国货,然后转运他国贩卖。
  3.元代。从泉州出口的商品仍以丝绸、五色缎、色绢、瓷器和铜铁器为大宗,畅销南洋、印度、西亚、东北非、欧洲各地。现将元代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一书所记泉州主要出口商品及销往国和地区的名称,列表于下:
  4.明清时期。明代虽实行海禁,但初期仍有对外交通贸易,唯由政府以“朝贡赐赉”形式进行,私人不得参与。所谓“赐赉”的出口物资以丝织品为主,还有金银、钱钞等。嘉靖(1522—1566)以后,沿海私商贸易逐渐活跃。在整个国际私商贸易阶段,晋江县输出的货物仍以丝织品为主,还有棉花、葛布、瓷器、茶叶、蔗糖、果品等。
  清初,海禁森严。但在雍正(1723—1735)、乾隆(1736—1795)年间,贩私规模更大,出口商品的种类不亚于元朝,嘉庆(1796—1820)至道光(1821—1850)年间,晋江县由厦门转口输出的主要商品有瓷器、条石、方砖等。
  (二)近代出口商品
  鸦片战争以后,晋江县出口商品以桂圆、蔗糖、苧麻、瓷器等为主,大多经由厦门等地转口。
  (三)现代出口商品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晋江县出口商品均由国家下达计划,县外贸部门组织货源(大部分自产、部分采购)。1978年以后,出口商品有由国家下达计划的、有县自行组织收购出口
  的,还有大量来料加工装配产品、补偿贸易产品及三资企业产品,出口渠道多,品种、数量各年份均有所变化。据不完全统计,现代出口商品可分6大类,263个品种,录于下:
  1.粮油食品类,97个品种:
  大豆、绿豆、蚕豆、荷仁豆、青豆、大米、米粉干、地瓜干、地瓜粉、鲜地瓜、花生油、花生果、花生仁、衙口花生、咸干花生、甜果、食盐、黄衣葱、红衣葱、蒜头、芋头、荞头、葱头、笋菜心、紫菜饼、赤菜、莲藕、冬瓜、西瓜、西红柿、荸荠、花菜、包菜、格林菜、菠菜、盐水蘑菇、蜜饯、桂圆干、李干、桃干、杨梅干、蜜李脯、润饼皮、生猪、活牛、活羊、活鸡、活鸭、活鹅、活兔、炼乳、蛋黄、肉脯、腊瘦肉、腊猪舌、淡水鱼、鲜蛎肉、鲜黄花鱼、鲜赤鱼、鲜马鲛鱼、鲜墨鱼、鲜蛏、活蟳、活蠘、活蛎、活鳗鱼、鲜海螺、鱼翅、龙虾、虾米、虾皮、虾粟、冻虾、冰带鱼、鲜贝珠、石斑鱼、鳗鱼苗、蚝汁、皇浆银耳、海胆浆、咸章鱼、咸赤鱼、带鱼干、鱿鱼干、墨鱼干、管干、杂鱼干、三角墨鱼干、沙肉干、塔西干、黄花干、扇鱼干、章鱼干、花蛤干、沙鱼巴、鳗鱼巴。
  2.土畜产品类,59个品种:
  萝卜干、辣椒干、咸椒干、萝卜丝、小米椒、淀粉、草菇、香蜜、黑瓜子、茶叶、化锡、棕草油、土纸、神香、卫生香、引大香、蚊香、蚊香粉、竹制品、羽毛、羽绒背心、羽绒服装、羽绒帽、羽绒裤、山参、头发、龙烛、蜡烛、麻绳、香料油、柠檬草油、牛皮、猪皮、羊皮、兔皮、水獭皮、香狸皮、草猊皮、豹皮、绵羊皮、鹿皮、驴皮、黄狼皮、九江狸皮、狗皮、獾皮、貉子皮、绵羊毛、马尾羊、兔毛、公鸡三把毛、马鬃、猪鬃、羊胆、猪肠衣、羊肠衣、牛肠衣、木茨、蚕蛹。
  3.医药保健类,6个品种:
  白木耳、黑木耳、玫瑰茄、生地、甜菊、茯苓。
  4.轻工工艺类,75个品种:
  木刻、珠宝、珠钻、绸花、漆器、陶瓷器、木头椅、塑料手提包、塑料袋、塑编袋、塑料箱、塑料枕头、塑料雨衣、尼龙包、格布手提包、人革钱包、公文包、珠宝包、草帽、草垫、海草家具、海草箱、皮箱、帆布箱、人革箱、人革包、皮帆布箱、皮帆布包、冷水坐垫、尼龙牙刷、竹编、通草画、木家具、各种玩具、瓷雕、各种扇、羽毛彩蝶、劳动保护手套、布手套、渔网、渔网铅坠、万花筒、锡烛台、香炉、鱼笼袋、漆画、盆景、福寿彩条绒布、彩蛋、旅行衣架、胸围、工艺烛、铅片、桌裙、车边头巾、钥匙链、美术瓷、圣诞灯、丝绸服装、棉布服装、运动衣、茄克衣、皮鞋、珠拖鞋、布鞋、麻底鞋、布拖鞋、塑料拖鞋、塑料凉鞋、人革凉鞋、人造革鞋、工艺鞋、布胶鞋、勾针帽。
  5.抽纱品类,8个品种:
  菲立、白绣、棉台布、被单套、枕套、梭菲、揩巾、盘布。
  6.五金矿产类,19个品种:
  水晶石、红砖、荒料石、建筑石、石雕制品、花岗岩板材、瓷土、石英沙、陶制品、玻璃品、汽缸袋、汽门套、柴油机、齿轮箱、小车床、角带轮、滑轮轮座、铸铁制品、机械配件。
  从新中国成立后至1988年4月,晋江县一切出口商品均经福州、厦门、泉州3口岸出口。1988年5月,省经贸委批准晋江县出口经营权的同时,泉州市外经主管部门即下达给晋江县每年出口经营承包任务:出口计划基数688万美元,省超基数出口计划189万美元,出口收汇基数194万美元。上缴给上级的外汇额度基数是:中央280万美元,省级69万美元,市级18万美元,合计367万美元,承包基数3年不变。
  二、进口商品
  (一)古代进口商品
  1.唐代进口商品主要有象牙、犀角、玳瑁、龙脑、珍珠、琉璃、珍玩、奇器、香药、乳香、饼香、沉香、煎香、白檀香、苏木、肉豆蔻、海味、胡椒等。
  2.宋代进口商品仍然以象牙、珍玩和香料为主。据载,北宋时期从全国各个港口(主要是广州港和泉州港)进口的外国商品有珠贝、玳瑁、犀角、象牙、金银、胡椒、硫磺、琉璃、没药、血竭、翠毛、鸟兽以及各种香料,品种达330多种,其中以乳香等香料输入数量最多。其时,输入泉州的香料,已有乳香、木香、没药等7种入药,成为民间常用的药材。
  至于南宋时期,据宋赵汝适《诸蕃志》记载,输入泉州的进口商品,主要有47种,可分为两类:一为香料类,有脑子、乳香、没药、血竭、金颜香、笃耨香、苏合香油、安息香、栀子花、蔷薇水、沉香、笺香、速暂香、黄熟香、生香、檀香、丁香、肉豆蔻、降真香、麝香木、木香、白豆蔻、胡椒、毕澄茄、龙涎香等25种;二为药物类,有槟榔、椰子、波萝蜜、没石子、乌满木、苏木、吉贝、椰心簟、阿魏、芦荟(植物10种)、珠子、砗渠、象牙、犀角、腽肭脐、翠毛、鹦鹉、玳瑁、黄蜡、珊瑚树(动物10种)、硫磺、猫儿眼(矿物2种)等22种。
  3.元代泉州主要进口商品,据元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共有100多种,除香料外,还有衣料类、食品类、宝货类、杂货类,都比宋代多,各种蕃布的输入与转输其他国家和地区尤为频繁。泉州港成为元代中外商品的集散地。主要进口商品有:
  象牙、犀角、珍珠、琥珀、片脑、梅花片脑、肉豆蔻、白豆蔻、米脑、硼砂、肉桂、苏木、降真香、安息香、丁息、打白香、木香、罗斛香、龙涎香、上等沉速香、黄熟香头、栀子花、百合、萝蓣、琼花、蔷薇水、波萝蜜、大枫子、红檀、苏木勃、盈山、龟简、腽肭脐、鸭咀胆、芎蕉、苇粟、甸子、檀木、椰心蕈、生金、黑小斯、小丁皮、鸦忽石、青蒙石、鹤顶、驼毛、张叶、软棉、木棉、丝布、皮桑布、芯布、高你布、兜罗布、花布、打布、棉布、竹布、大手巾布、八丹布、白布、玳瑁、猫儿眼睛、琉璃瓶、白银、沙金、铜、铅、锡、鸦鹘石、青琅矸、珊瑚树、红石、蚌珠、琉璜蜡、红紫、茄蓝木、鸟梨木、贝八子、白藤、浮留藤、藤杖、万年枣、胡椒、孩儿茶、椰子、槟榔、石榴、波萝、甜瓜、单皮、西瓜、马乳葡萄、黄豆、黍子、紫蔗、米、麦、盐、蔗酒、酒、鱼干、孔雀、仙鹤、鹦鹉、骆驼、西马、骏马、牛、大羊、绵羊、鸡、鸭、绿毛狗、熊、鹿、豹、麂皮、麝檀、翠羽等。
  4.明清时期。明初,对外贸易由政府以“朝贡赐赉”形式进行。所谓“朝贡”的进口货物以各种香料、宝石、象牙为主,还有珠宝、稀有禽兽及某些手工业品。大宗的进口商品是胡椒和苏木。嘉靖以后,输入品则以白银、黄蜡等为主。
  清初至道光年间,进口商品多由厦门转口而来,主要有白银、大米等。嘉庆以后,输入品以鸦片为大宗,以贩私形式进行。
  (二)近代进口商品
  鸦片战争后,主要进口商品有洋布、棉丝、煤油、火柴、鸦片、绸缎、面粉、大米、海产品等。洋布来自英、美,棉丝来自日本、印度,煤油来自美国和苏门答腊,面粉来自美国,火柴来自日本,鸦片来自印度、波斯,大米来自安南。此外,还有零碎杂货,如洋钉、香水、洋灯、洋盥、玻璃器、西药、小刀、毛丝、洋丝、针、匙、蟾蜍、毛布、床巾、珐琅洗面器、珐琅器皿、肥皂、毛巾、手
  巾、齿粉杨枝、洋伞、袜子、衬衣、腰带、时钟、油画、帽子、鞋、麦酒、葡萄酒、镜子、梳子等。以上商品大部分由上海和香港、厦门转口输入。
  民国19年(1930)以后,进口货主要有洋油(含煤油、花生油等)、洋烟(香烟)、肥田粉、洋布、洋棉纱、洋面等。抗日战争胜利后,大豆、豆饼、糖、油、呢绒、哔叽、绸缎、百货及化妆品等的进口数量破有史以来纪录。
  (三)现代进口商品
  新中国成立以后,进入县内的商品如化肥、小麦、电器、手表等品种繁多,但并非直接进口,均靠商业渠道进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开展和三资企业的兴办,原辅材料和机器设备大量运入,但也大都是经由厦门或者深圳等口岸进口。
  第二章经济协作
  第一节劳务合作
  1982—1988年,晋江县对外劳务合作或由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晋江县公司(简称中福晋江县公司)直接办理或配合中福公司及中泉公司等对外联络,共签订劳务合作合同9份,生效7份,分别派往新加坡、澳大利亚、塞班岛、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劳务人员包括远洋航运船员、电子厂工人、玩具厂工人、制衣厂工人、针织厂工人、纸品厂工人等,共计441名(其中含续期轮换工45人),晋江县所得劳务工作管理费分成在40—60%不等。
  第二节技术、设备引进
  在生产技术方面,据不完全统计,1979—1988年,全县从国外引进先进工艺技术700多项,包括服装、制鞋、尼龙拉链、玩具喷漆、食品加工、塑料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等行业引进
  的几十条成套生产设备的自动生产线。
  在生产设备方面,1978年来料加工装配客商无偿提供针织机363台,1979年又提供针织机370台、电动针车30台,还有汽车、冲床、发动机等;1980—1983年,客商无偿提供各种机械设备4000多台(件),价值500多万港元。同时,石狮公社加工装配企业引进各种设备500多台(件);1984年,来料加工装配企业引进设备6000台(件),价值1000万港元,1985年又引进设备3000多台(件),价值800多万港元;1985年以来,三资企业引进各种先进设备712台(套),价值1705多万港元。总之,从1978—1988年,全县共引进各种先进生产设备2.3万台(件),价值4000多万港元。其中真空镀膜机、电脑控制注塑机、水磨漂白机和电脑控制圆盘针织机等,填补了福建省的空白。
  第三节来料加工装配
  晋江县第一个来料加工装配项目,是1978年11月11日在广州秋季商品交易会上,晋江县美术工艺一厂代表与香港三洋织造厂董事长王珍团签订的针织毛衣加工合同。次年3月试产,4月4日交付首批成品453打,全部合格。于是双方签定1979的4月至年底加工针织毛衣3万打的计划协议书。
  1979年,全县共与40户客商签订27份协议,加工项目14个,有针织毛衣、鱼网、玩具、服装、五金机械、小五金装配、电子制品装配、皮革制品、劳工制品、木家具、“神纸”、手工艺品、制衣、珠宝等。当年加工总值115万美元,收入工缴费22.9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8.9031万元,安排城镇及农村富余劳力5759人,既增加群众收入,又解决办工厂存在的资金短缺、原料不足和产品销路等困难。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全县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开展不平衡,有7个公社、2个农场兵马未动;各级领导机构不够健全;县加工装配公司经费无着;在洽谈工缴费上尚带盲目性;有的客户在履行合同中存在不稳定性;原料和进出口运输要经厦门,手续麻烦、时间浪费;一些单位加工质量不合格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1980年除加强组织领导外,对工缴费的订定,注意体现互利原则,除特殊情况外,工缴费总收入中积累占1/3,工人工资(除老厂外,一般采用计件工资)占1/3,其他经费(包括运输、损耗、耗电等)占1/3。为节省人力和经费开支,县委决定统一派人到厦门办理各厂一切出入口手续,规定从1980年1月份起,提取各厂工缴费收入的1.5%作为手续费。当年,全县与182户客商签订合同322份,产品13类,有针织品、服装、玩具、珠绣衣、织布、各种手套、人革制品、塑料制品、电器、机械、小五金、电子元件、手工艺品等。加工总值达330万美元,实收工缴费66.41万美元。是年,补偿贸易有紫菜、腌黄花鱼、小客车等,设备价款37.32万美元。
  1981年,全县共签订合同635份,加工总值665万美元,实收工缴费133万美元。
  1982年先后制定一系列加强对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领导的措施。当年,全县共与客商签订加工装配合同964份,执行生效422份。加工总值915万美元,实收工缴费183万美元。
  1983年,全县与客商共签订合同2218份,执行生效650份。主要产品40多项,有毛衣、服装、空白录音带、切割机、雨伞、四色印刷等100多个品种。其中服装占70%,毛衣占
  10%,其他占20%。加工总值约1580万美元,实收工缴费328万美元。
  1984年,贯彻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全县共与客商签订来料加工装配合同2656份,执行生效659份。安排劳力3.5万多人,承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厂(点)200多家,主要分布在沿海各乡镇。除原有项目外,增加绒级印刷、金属压注、人造花等新品种。当年全县实收工缴费480万美元。但也存在合同履约率较低和客商拖欠工缴费等问题。
  1985年,针对存在问题,多次召开外经工作会议,责成外经贸委所属加工装配公司分别配合各总厂清查催收拖欠逃汇工缴费。对有关客商,视其情节,或敦促限期汇入,或停止发货以制止类似情况继续发生。当年全县对外签订合同3317份,执行生效2317份。承接业务的加工装配厂(点)250多个,安排劳力3.98万多人。加工装配项目40多个,100多个品种,其中,服装类占80%,机、手织毛衣占10%,其他占10%。由于一些不法客商和承接单位内外串通,把产品私自从广东省深圳市文锦渡出口,逃避工缴费汇入,当年全县实收工缴费仅290.82万美元。
  1986年,县外经贸委加强工缴费安全收汇的管理工作,尤其严格执行来料加工装配货物进出口报关管理制度。当年全县对外签订合同3397份,执行生效679份,经工商行政部门发证准予对外承接加工装配业务的厂(点)达1050家,实际承接业务的407家,安排劳力4万多人次。实收工缴费达687.82万元,创历史最好纪录。
  1987年,部分来料加工装配企业转办三资企业,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相对减少。当年,全县共对外签订合同1454份,实收工缴费604万美元。
  1988年,全县对外共签订合同1994份,实收工缴费318万美元。
  从1979—1988年,全县对外签订来料加工装配合同累计达16984份,收工缴费累计达3114.01万美元。
  第四节利用外资
  1981年晋江县批准成立第一家三资企业,即由晋江县饮食服务公司与香港闽侨旅游公司合作创办的(石狮)侨乡彩照冲印公司。计划总投资40万元,其中中方10万元、客方30万元,计划利用外资30万元,合作年限5年。1982年春正式开业,安排劳力15人。当年实际投资40万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30万元,主要服务项目是彩照放大、冲洗,实现利润15万元。
  1984年,批准三资企业16家,其中合资企业4家,合作企业12家。年底,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17家,其中合资企业4家,合作企业13家,计划总投资1117.48万元,其中利用外资755.82万元。实际投产企业8家,其中合资企业2家,合作企业6家,即侨乡彩照冲印公司(石狮)、中星空白磁带公司(永和)、永香面巾纸品厂(石狮)、利峰塑料皮革制品厂(深沪)、鸿港联合公司(安海)、美溪塑料制品厂(陈埭)、莲屿华侨塑料制品厂(青阳)、银城实业有限公司(石狮)。实际投资370.2万元,其中利用外资264万元。安排劳力765人。年产值913.56万元,利润167.03万元,上缴税金45.68万元。
  1985年,批准三资企业51家,其中合资企业5家,合作企业46家。年底,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68家,其中合资企业9家,合作企业59家。计划总投资(累计)5769.88万元,其中利用外资4164.17万元。实际投产(累计)44家,其中合资企业8家,合作企业36家。实际投资2217.06万元,其中利用外资1548.88万元。安排劳力2260人。年产值1698.29万元,出口额541.5万元,实现利润271.33万元,上缴税金235.21万元。
  1986年,批准三资企业11家,全系合作企业。年底,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79家,其中合资企业9家,合作企业70家。计划总投资(累计)7066万元,利用外资4892.76万元。当年投产企业(累计)53家,其中合资企业8家,合作企业45家。实际投资(累计)3376.48万元,其中利用外资2101.29万元。安排劳力3026人。年产值3423.82万元,出口额1617.42万元,实现利润288.22万元,上缴税金286.51万元。
  1987年,批准三资企业22家,其中合资企业1家、合作企业21家。年底,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101家,其中合资企业10家,合作企业91家。计划总投资(累计)9692.38万元,其中利用外资6696.74万元。当年实际投产企业(累计)60家,其中合资企业9家,合作企业51家。实际投资(累计)4433.21万元,其中利用外资2642.49万元。安排劳力4231人。年产值8088.9万元,出口额3500万元,实现利润547万元,上缴税金452.3万元。
  1988年,批准三资企业140家,其中合资企业50家、合作企业82家、外资(独资)企业8家。计划总投资(累计)3.5981万元,其中利用外资2.6652亿元。年底,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241家,其中合资企业60家、合作企业173家、独资企业8家。计划总投资(累计)4.5673亿元,其中利用外资3.5322亿元。实际投产企业(累计)95家,其中合资企业11家、合作企业84家。实际已投资(累计)443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529亿元),其中利用外资334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451亿元),占实际投资的75.33%。安排劳力9762人。总产值1.706亿元,其中出口产值8936.3万元,上缴税金704万元,实现利润929.3万元。
  第三章外贸商品基地与生产
  第一节仓储
  一、仓库
  新中国成立之后,晋江县的出口物资,大部分通过县商业局、县供销社直接调运。1958年,晋江外贸物资采购供应站成立,仓库建置在原商业局。1965年,开始在安海高厝围筹建安海外贸仓库,面积683.3平方米,并设立管理机构——安海外贸站管委会。该仓库作为外贸大宗农副土特产品出口中转站,一度发挥重要作用。后因经费短缺,年久失修,破损漏雨,致使出口物资霉变,失去原来的作用。1982年租给晋江县来料加工第一装配服务公司作加工车间,得以修缮。外贸体制改革后,改为私人承包,仓库出租。晋江县同信蜜饯厂曾在此设置工场,加工蜜饯出口。1988年,该仓库在编职工26人,由县对外贸易公司管理。
  据统计,安海高厝围外贸仓库有简易仓库683.3平方米,简易仓棚面积370.4平方米,
  货场(晒埕)面积989.1平方米。
  1970年,又建石狮大仑仓库,货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1973年后曾作出口花生加工站。80年代初,又恢复为外贸仓库。
  二、堆场
  民国22年(1933),东石码头建成之后,从货仓到码头周围的空旷陆地,成为天然的临时堆场。1958年后,东石堆场正式建立,面积4521平方米,是县进出口物资的重要集散地。1979年,国务院公布东石港为福建省21个港口起运点之一后,东石港平均每天有100多艘船只进出,载来大批小麦、化肥、农药、水泥等物资,又装上出口的花岗石料、原盐、壳灰及各种手工艺品出港。为适应进出口贸易的需要,80年代初,又将靠近陆地的6米宽的码头通道加宽至40米,作为临时堆场,使堆场面积扩大。1984年,福建省港务局在东石成立建港指挥部,建成双引桥和靠泊的平台长93米、宽14米,可供两艘300吨位的轮船同时停泊。仓库由2座增加为11座,港口装卸实现半机械化,与原有的东石外贸堆场浑然一体,便于进行系列作业。1985年7月,外贸第一批出口荒料石从东石港启运出港,首航香港成功。同时,省政府投资300万元建设的300吨位及500吨位的两座杂货码头于1987年底竣工。1988年5月,晋江县获出口经营权后,东石堆场任务更为繁重。
  第二节创汇农业基地
  一、西滨农场
  创办于1950年,原系劳改农场,1955年改为国营农场。1975年正式定为外贸出口良种猪生产基地。当年,外贸部门为该场引进良种猪44头,并拨资金1323.3元加以扶持。1976年,该场出口良种活猪200头,1979年达400多头。1980年停止出口。
  二、石狮鱼粉加工厂
  1962年,由晋江县外贸经理部投资71.5万元与县水产公司联合创办,系农贸联营生产企业。年计划供应出口鱼粉3000吨。1963—1966年基本能按预定计划出口。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停产。
  三、东石、金井对虾生产基地
  1972年,晋江地区外贸站拨给东石公社对虾生产试验费0.35万元,1980年,又拨给晋江县对虾生产周转资金2万元。到1985年,全县已有对虾生产试验场118亩,累计出口对虾4500公斤。1985年以后,大力发展对虾养殖业。至1988年,全县利用围垦的养虾面积3400多亩,主要分布在金井、东石等沿海乡镇,其中,金井围垦联片虾池达3000亩。
  四、紫帽、磁灶、内坑龙眼生产基地
  晋江县是全国六大龙眼商品生产基地县之一。60年代至70年代末,紫帽、磁灶、内坑3乡镇是龙眼干生产出口基地,累计出口总量达500万吨。但因加工技术不过关,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能力。从80年代初起,龙眼干停止出口,转为内销。1985年底,全县实有龙眼种植面积2.13万亩,总产量867万公斤。主要产地是紫帽、磁灶、内坑等乡镇。1988年,全县龙眼种植面积达2.66万亩,产量达4731.4吨,出口潜力很大。
  第三节外贸商品生产
  一、农副产品粮油食品加工工业
  (一)土产品加工业
  土产品是晋江县外贸供应出口的主要品类之一,品种繁多。1959年供应出口58.37万元,1988年达188万元。
  1.山货类。主要有蚊香、卫生香、蜡烛、锡箔、竹制品、麻袋及塑料编织袋。
  安海蚊香厂生产的雄鸡牌蚊香,远销南亚、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在山货类中居首位。1988年,该厂生产蚊香1.35万箱,总产值364.5万元。
  1986年锡箔产值达388.78万元,比1978年增加36.45倍。
  竹制品销售到香港、东南亚乃至欧美市场。
  2.果蔬类。主要出口商品有萝卜干、萝卜丝、椒干、香菇、地瓜粉、脱水蔬菜、蜂蜜、洋葱及各种水果等。
  萝卜干是传统名牌侨销商品,1979年后因占用农地太多,市场竞争能力差而退出市场。
  椒干是国际市场热门货,产量从1961年的0.54吨增加到1979年的88.75吨,后因市场变故而停产。
  脱水蔬菜是重点出口商品之一,1988年后,由于原料缺乏,生产成本过高而停产。
  晋江县不少乡镇利用冬闲地,生产洋葱(分黄、红两种)、大蒜等出口产品。1972年,共出口洋葱542.83吨,大蒜105.69吨,为历年出口量的最高年份。1988年,洋葱、大蒜两宗出口总值达154万元。
  70年代以来,试产蘑菇、杨梅等罐头出口。1977年建成投产的陈埭怡宾罐头厂,主要产品有蘑菇、芦笋、草菇、金针菇、杨梅、龙眼、荔枝等罐头,年生产能力1万吨。1978年供出口罐头达2816.36吨,是晋江县主要骨干商品之一。芦笋是高档蔬菜,芦笋罐头是国际市场畅销货。1981年以来,开始发展芦笋罐头生产。
  桂圆干、蜜饯、柿饼、李子饼是晋江传统外销商品,出口历史悠久。
  水果出口主要产品有龙眼、柑桔、枇杷、李子、水蜜桃等70多个品种。其中以芦柑为大宗,其次是鲜李(芙蓉李为其中之优良品种),再次是水蜜桃。全县水果出口1965年为6.58万元,1988年已达25.76万元。
  此外,传统外销商品还有中成药材类,如赛霉铵、参茸养脾散、范志神粬、茶饼、牛黄解毒丸、鼻丸、降糖灵、咽喉炎丸、减肥茶等。
  (二)禽畜产品加工业
  1.畜产品类。畜产品加工厂创办于1954年,是一个全民所有制的外贸加工企业,职工253人。内设兔毛、羽绒、牛皮加工等车间,主要业务是收购畜产品加工,供应出口。经营范围分三大类:羽毛类,包括各种禽毛、兔毛;皮张类,包括牛皮、猪皮、羊皮、野生动物皮;肠衣类,包括猪、牛、羊肠等。产品100多种,200多个等级规格,是晋江县传统出口商品。1987年起为提高禽畜产品加工效益,县畜产品加工厂开始向畜产品深加工发展,试产内销羽绒制品和出口盐湿牛皮加工业务。
  2.猪禽类。主要销售香港和澳门两个市场。为确保出口任务完成,又要安排好国内市场需要,1960年着手兴建西滨农场养禽基地。1963—1972年,每年从基地调供出口的肥猪大约有1000—2000头左右,至1982年停止出口。60年代中期起,还发展肉类加工,如肉干、肉松,每年供出口约18吨左右,且加工香肠、腊肉等。1964年,还向社会上公开收购鹧鸪、乳鸽、野兔、鹌鹑、野狸、野猪及各种活蛇等10多种野生动物供应出口。
  (三)保鲜品加工业
  晋江县冷冻品生产开始于60年代。1964年首批冻菜出口日本获得成功。1966年开始加工冻青刀豆、冻带鱼等出口。1967年试产冻海蛏、带鱼段、冻梭子蟹等出口。1972年又生产冻青豆、荷仁豆、草菇、菠菜、芥菜等出口。水产出口产品,可分三类,一是鱼翅、鱼肚、鱿鱼干、目鱼干、蛏干、虾米、紫菜等;二是带鱼、黄花鱼等;三是淡水鱼类,包括链鱼、鳗鱼、草鱼、泥鳅等。由水产部门协同外贸部门派员跟船到场就地收购加工出口。1977年加工冻扇贝珠7.37吨出口。此外,还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开展龙虾、海蛏、蚵肉、对虾等产品出口。外贸系统所辖东埔冷冻厂建成投产后,冷冻品加工出口量逐年增加,从1977年的95.04吨发展到1988年的872吨。
  (四)粮油复制品加工业
  1.米面制品类。品种多,主要有米粉、炊粉、素面、寿面及空心面等。米粉干是传统外销商品。为适应港澳市场之需,五乡、曾埭组织3个米粉干联合加工厂,增添磨粉、烘干等设备,并配合南安县外贸公司开办南安美林乡米粉厂,专门生产“双塔牌”外销米粉干,品种增加炊粉干、一级米粉干等。是全地区第一家对外米粉干厂。面制品也由原来单一的寿面,增加蛋面、快熟面、叶绿素面、全笋面、陈素面等5个品种。
  2.花生制品类。花生制品也是传统外销商品,1964年,恢复衙口花生加工出口,当年出口9吨。1964—1972年又办安海、英厝头花生加工场,每年大约供应出口150—350吨左右。由于技术不过关,原料又不足,80年代初,二加工场均告停产,但衙口加工场仍继续加工花生出口。1988年,仅衙口永兴花生加工厂就加工供出口花生40吨,总产值20万元。
  农副产品、粮油食品加工工业的主要供货厂家有龙湖衙口永兴花生加工厂、安海五乡米粉厂、安海五乡副食厂、安海兴胜竹器厂、安海纸品工艺厂、东石粮油加工厂、晋江县蚊香厂、祥芝水产冷冻厂等。
  二、轻工工艺、纺织、服装、鞋帽加工工业
  1958年出口收购额为7.77万元,1978年为781.58万元,1988年达3471.47万元。
  (一)轻工工艺品加工工业
  出口品种繁多,主要有玩具、彩陶、人造绢花、木家具、帆布包、皮箱、人造革、塑料制品、渔网渔具、羽毛球拍、文教用品、体育用品及瓷器。货源主要来自集体所有制工厂和民间工艺艺人。
  1.工艺、玩具类。1980年以前加工木刻面谱,1988年又发展纸褙玩具、泥面谱、木偶头等一系列工艺新产品。塑料玩具80年代以来发展很快。晋江华侨塑料厂生产的儿童手枪、冲锋枪、电话机等,1980年供应出口15万元,1986年增至222万元,6年中增加13.8倍。
  2.彩陶、人造绢花及木家具类。彩陶是1981年新发展的一种小特艺新品种,有大、中、小各种规格的飞禽走兽、人物造型。1981年出口收购额为14.33万元,1986年后进一步加工增加表面透明度,又试制脱坯彩陶,获得成功。1988年供应出口额达235.35万元,产品销往港澳、日本、澳洲等地。人造绢花又名绸花,1987年供应出口达194.79万元。木家具有各种规格的床、柜等,采用晋江民间传统雕花工艺,古色古香,为东南亚华侨所喜爱,太师椅、仿古床多次被选送出国展销。
  3.帆布包、人造革箱包类。产品包括皮帆布箱、皮帆布包、人造革箱、人造革包、塑料雨衣、塑料薄膜及劳保手套等。1980年供应出口541.03万元,1987年增加为559.56万元。
  4.渔网渔具类。主要有深沪、祥芝的尼龙丝渔网、渔具等。1988年以来,出口值占轻工业品出口总值的8.91%,排第四位。
  5.瓷器类。瓷器是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同时也是工艺品类中的骨干出口商品。瓷器可分工艺瓷和日用瓷两种。县外贸出口的是工艺瓷,加工地点集中在磁灶一带。瓷雕,1959年供应出口仅10.04万元,1986年发展为278.21万元;美术陶瓷1975年供应出口20.56万件,1986年发展为159.46万件;建筑瓷砖(即铺地砖),1974年出口11.04万元,1986年发展为276.26万元。
  6.日用五金类。出口的日用五金产品主要为鱼匙链、小圆镜等。1988年,鱼匙链出口上万打;小圆镜1978年收购出口1371罗,1988年降为1220罗,后因玻璃原料欠缺而退出市场。
  除上述工艺品外,还有利用龙眼木或其他木材加工漆碗,行销日本;利用黄杨木、龙眼木雕刻历史人物和日用品;用毛竹加工编织花瓶、花篮及厅堂上装饰品。这些年出口也在100万元以上。1976年还用稻草、咸草编织拼方地毯出口。此外还有脱胎仿铜漆器、通草画、纸扇、羽毛球拍等,均有一定销路。
  (二)纺织品、服装加工业
  晋江县的纺织品服装加工工业因先天不足,绝大部分产品只供应内销。较大的纺织品生产基地有东石镇的地方国营晋江纺织厂,为晋江县重要的纺织工业基地。英林乡为著名的服装加工工业区,通过嫁接外资,形成较大生产网络。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来料加工业务的兴起,对外引进不少先进设备,缓解了纺织工业设备紧张和不配套状况。具体经营可分
  棉布、棉针织品、毛针织品、涤棉针织品、化纤棉纺布、棉制品及服装等6类,1988年以上产品占全县外贸收购总值5.29%。
  1.棉布。收量不高,1987年加工350.78万米作生产布手套原料,占纺织品类出口的15.11%。
  2.棉针织品。1982年开始供应出口,主要品种有汗衫背心、棉毛衫裤、针织手套等。1988年出口36.44万元,占纺织品类出口货源的3%。
  3.毛针织品。主要是来料加工产品,有各种款式的羊毛衫、棉毛衫裤等。其出口额居纺织品类首位。1987年加工出口24910打,比1985年增加8倍,但款式品种须更新换代。
  4.手工棉制品。1982年开始由集体小厂和个体户加工布劳保手套等。当年加工出口11.03万打,1988年增至145万多打。占纺织品类出口的14.04%。
  5.涤棉制品。东石纺织厂主要产品为纯棉色布、中长涤棉混纺布、麻棉混纺布等。主要供应出口产品为纯棉色布和绒布等,每年供应出口250多万米。但质量较差,1988年,产销处于半停顿状态。
  6.服装类。开始于80年代,逐步形成以英林服装加工区为龙头、以石狮服装市场为依托,包括安海、金井、东石等辐射网为辅助骨架的服装加工销售市场。主要形式有客户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以进养出等。1982年出口金额28.53万元,1987年增加为76万元。出口品种有进料加工的棉布服装、棉涤纶服装、化纤服装及针织童装、西装、女套装、涤棉睡衣及牛仔裤等。
  (三)抽纱加工业
  始于50年代,由深沪几十个侨属自行组织民间刺绣。1958年为省外贸抽纱厂代发原料并组织加工生产。1958年以后,抽纱生产由地区外贸物资采购供应站负责。1980年,全县有抽纱生产小组85个,就业人员2.3万人,抽纱收购总产值达225.07万元。并先后建立深沪、永宁、金井、罗山、龙湖等中心厂。厂户改建、设备增添,抽纱经营品种也逐步由菲立拼方、枕巾枕套、白绣台布等初级加工品发展到精加工成品,直接调运出口。尤其1986年新设计的钩针制品,更受海外侨胞欢迎。1987年抽纱收购金额达559.76万元,由县外贸收购的占总额的17.2%,主要品种有手绣、手编、机织、印染、钩针、电脑绣花等10大类40多个品种。1988年因形势变化,抽纱生产趋于萧条。
  永宁抽纱中心厂和深沪抽纱厂的产品多次选送北京作为人民大会堂的装饰品。1981年县外贸抽纱女工褚玲玲赴日本表演刺绣工艺,历时52天,表演120多场,场场观众爆满。日本NHK广播电台还作现场直播,客户为褚玲玲的题词是“手绘雪源,清秀洁白”。因之6660梭菲品种一下子成为日本市场的抢手货。
  (四)鞋帽加工工业
  为县外贸大宗重点出口商品,包括绣花鞋、麻花鞋、珠拖鞋、布胶鞋、拖鞋等。1959年,全县鞋类出口额仅有28.91万美元。改革开放后,晋江县鞋业生产蓬勃发展。陈埭、石狮、池店、晋江第二福利厂等一跃成为全县鞋类出口生产基地,尤以陈埭鞋业加工区饮誉中外。1988年,全县鞋类出口总值达4378万美元。出口品种可分轻工业和工艺品两大类,15个品种,几百个花样规格。
  1.轻工鞋类可分为布胶鞋和运动鞋两种,1987年占鞋帽类收购金额的23.06%。其中有晋江制鞋厂生产的胶鞋、陈埭花厅口的“好运”牌运动鞋和第二福利厂制作的卡索、冷粘、琉化鞋等。
  2.工艺鞋类又分为珠拖鞋和布鞋两种。1966年即开始加工珠拖鞋出口,1979年出口86.81万双。其后改为珠绣结合,出口更受欢迎。1988年出口值达808.43万元。1978年县外贸公司与石狮布鞋厂试制布鞋成功,当年出口19.78万双,在国际上被作为轻便鞋、功夫鞋风行,1982年供应出口达416.31万双。1988年起,因产品陈旧不适应国外需要,产量略有下降。1981年着手发展麻底登山鞋,当年出口54.46万双,1987年增至700万双;还有布拖鞋、又名房内拖鞋,1980年出口340.62万双,到1988年达730.2万双。
  轻工工艺、纺织、服装、鞋帽加工工业的主要供货厂家有晋江县第一美术工艺厂、晋江陈埭草织厂、晋江金井华侨塑料玩具厂、安海黄墩藤草工艺厂、晋江第一塑料厂、晋江东石纺织厂、晋江第二福利厂、陈埭涵埭制鞋厂、石狮塘头制鞋厂、晋江永宁抽纱厂和磁灶张林建筑陶瓷厂等。
  三、矿山荒料石、石板材、石制品加工工业
  晋江县地下资源比较丰富,有花岗岩石、天然石英砂、瓷土等。其中,出口以花岗石料及其制品为大宗,1988年收购出口值达795万元,占五金矿产品收购出口总值的95%以上。其他产品为不定型产品,出口数量不多,只根据国外客户需要临时安排生产。
  花岗石料及其制品可分为三大类:荒料石、石板材、石制品。
  (一)荒料石加工工业
  荒料石原是花岗岩之原名,最早在惠安石雕厂试销,出厂产品为615荒料石,仅销售370立方米。1968年由厦门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负责出口,远销日本,受到欢迎,国外客商纷纷来电要求增加出口数量。1974年,日本客户在考察巴厝石矿山时,又发现一种新的石料资源,与原产615花岗岩荒料不同,但样式近似,称为603花岗岩岩石。当年立即组织力量开采,试销40立方米。1975年开始大批量生产,当年出口2620立方米,1979年出口量增至6663.01立方米,1986年达9872立方米,比1975年增长2.9倍。仅巴厝石料厂1968—1988年平均每年出口荒石料4000立方米,平均年产值260多万元。
  (二)石板材加工工业
  1984年在惠安石板材厂试办成功之后,晋江县相继建立巴厝石板材厂、内坑石板材厂、周坑长发石板材厂联合开发公司等出口生产基地。1988年出口石板材859平方米,销往日本、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三)石制品加工工业
  包括石灯笼、铺地石、栏石、条石、石斗、墓碑石等产品的加工,主销市场为香港、台湾、韩国、新加坡和日本等地。工艺品种达30—40种,主要有国雕、浮雕和影雕等。石龟、石马、石栏杆等为石制品中之上品,产品琳琅满目,造型生动别致。1960年,石制品出口值仅5.96万元,1986年增至354万元,增长58.39倍。
  (四)瓷土及石英砂加工工业
  1988年从磁灶、安海等地加工瓷土出口,约120吨;从深沪、龙湖等乡镇组织石英砂出口澳门。
  矿山荒料石、石板材、石制品加工工业的主要供货厂家有永和巴厝石料厂、永和内厝石料厂、永和民生石料厂、英林陈山石板材厂、东石清透石料厂、永和周坑长发联合石材公司、永宁郭坑石板材厂和永宁郭宅石料厂等。
  第四章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一节机构
  一、行政机构
  晋江从事海外贸易活动历史悠久,历代都设有管理外贸的机构,制定一套管理的办法。唐文宗太和八年(834),诏令委节度视察使“常加存间”,“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在泉州,特设“参军事四,掌出使导赞”,受理海外诸国来往的使臣和商人。
  五代王审知治闽时,置榷货务,专门管理舶货征榷事务。“尽去繁苛,纵其交易”。
  北宋初,泉州尚未设立市舶司,泉州海商须经广州市舶司或杭州市舶司准许才能通航海外。熙宁五年(1072)福建转运使薛向、元丰五年(1082)泉州知州陈徭先后提议于泉州设立市舶司,但无结果。至元祐二年(1087),北宋政府才决定于泉州设立市舶司。宋代泉州市舶司均设专官提举。元代,泉州市舶司有时归行省管辖,有时直属中央泉府司领导,有时与盐运司合并,称为盐课市舶都转运司。
  明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在泉州设市舶司,洪武七年九月,以倭寇猖獗,宁波、泉州、广州3市舶司同时裁撤。成祖即位(1403),“依洪武初制,于浙江、福建、广东设市舶提举司”。市舶司置提举1员从五品,副提举1员从六品,吏目1员从九品,此外还有吏役及属役若干名。成化八年(1472)泉州市舶司迁往福州。此后,泉州不再设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机构。
  新中国建立后,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晋江县先后成立一系列管理机构,包括外经管理机构和外贸管理机构两部分。
  (一)外经机构
  1979年6月22日,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侨乡建设办公室。原福建省晋江县对外加工装配公司同时并入,合署办公。
  1979年10月3日,成立中共晋江县委进出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1981年2月该领导小组撤销。1981年2月21日,成立晋江县进出口办公室,辖县外贸局、外贸公司、中国银行石狮办事处、对外加工装配公司等单位。
  1983年5月30日,成立晋江县经济协作办公室,委托计划委员会代管。其前身,1980年前为晋江县援外办公室,1980年后是晋江县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其职责除统筹县内外经济协作事宜、负责援外工作外,并担负对外联络、提供技术劳务、国内外合资合作业务和国外承包工程等任务。
  1984年4月,成立晋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人秘股、业务管理股。1986年6月,县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由县计划委员会移属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至1988年,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一室三股五公司,即主任室、人秘股、外经股、外贸引进股、对外加工装配公司、中外合营企业公司、晋江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晋江县对外经济开发公司和晋江县进出口贸易服务公司。
  (二)外贸机构
  1958年起,县外贸行政管理机构称县商业局外贸经理部,企业机构是食杂公司外贸组,事实上是收购供货站,即为口岸组织收购出口货源。1960年起改为外贸采购供应调拨站,下设业务组、财会组和外贸公司。1977年,外贸采购供应调拨站撤销,成立晋江县外贸局,隶属晋江地区对外贸易局领导。下设人秘股、财会股、土畜产股、粮油食品股、轻工工艺股、抽纱股、五矿股,并辖安海外贸仓库和英厝头外贸站。外贸公司仍然存在。
  1985年,县外贸局和外贸公司合并,对外统一称晋江县外贸公司,下设人秘股、财会股、土畜产股、轻工工艺股、粮油食品股、基储股等,由行政代企业管理。1988年5月获自营出口权后,改称晋江县对外贸易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包括人秘、储运、出口、报关、商检、单证等)、业务计划部、五金矿产部、土畜产品部、轻工工艺部、粮油食品部及展销部和安海外贸站、英厝头外贸站。
  二、企、事业机构
  明代以后,随着市舶贸易的衰落和私人海上贸易的兴起,新的贸易组织形式也应运而生。明代后期,在对外贸易上占显著地位的是“海盗商团”。他们多数是亦商亦盗的武装私商。参加这一集团的成份十分复杂,有来自统治阶级的湖海大姓、海防将领、官宦以及不得志的书生,而大部分是被压迫的农民、渔民、盐丁、船户、小商贩,乃至“亡命”、“无懒”之人。他们参加海盗商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冤抑难伸而流于寇者;有货殖失计因而营于寇者;有功名沦落傲而放于寇者;有佣凭作息贫而食于寇者;有知识风水能而诱于寇者;有亲属被攀爰而牵于寇者。”(见张燮《东西洋考》)其代表人物有洪迪珍、吴平、李旦、郑芝龙等。他们虽然采取军事编制形式,实际是“入伙”性质,内部组织很松散,利益均沾,去留自便。他们的兴衰取决
  于实力的大小。实力大的就占港为王,“榷税商船”,管理起海上贸易的事务来。像郑鸿逵、郑彩、郑联等人,除占港榷税外,也有自己的船队往来于东西洋。有的还干包买主的行当。
  其次是“船主”。明清时期的“船主”,不单是一种职务,而且是海外贸易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船主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独资造船的,也有合资造船的。明代后期,泉州合资造船超过独资造船,且多数是几十人共造一条大船。参加造船的人有不少并非同宗同族或同一地域。他们与把舵、水手、银匠、乡导、通事之间,只有雇佣关系,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他们利用每一次航行,向商人抽取的运输费中,付给舵工水手、银匠、乡导和通事货币工资。船上的商人,“皆四方萍聚雾散之宾”,每船“商以数百计”。他们与这些萍水相逢的商人的关系,除了抽取运输费外,别无其他。这一类船主,不管是独资还是合资,已具有近代航运企业主的雏形了。
  船主之中,还有一种资本更大,不仅有钱造船,有钱雇佣船上勤杂人员,而且还有大量的资本出借。他们既向商人收取租金,又抽利息。租金为纯利的百分之五十,利息高达百分之百。这样的船主,既是航运企业主,还是金融资本家。“每舶船主为政,诸商人附之”。因为“造船费可千余金,每往还,岁一修葺,亦不下五六百金”。所以必须合资造船,按股集资,按资得利,类似近代的股份公司。
  鸦片战争后,泉州出现“行郊”的商业组织形式,有杉行、鱼行、布郊、米郊、福州郊、厦门郊、北郊、香港郊等金价商号。内外贸易并举,在对外贸易中,均系间接转口经营。在对台贸易中有鹿港郊、淡水郊、笨港郊等许多商号,以鹿港为转口站,间接地与日本、吕宋等国进行贸易。
  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县对外贸易的企、事业组织如雨后春笋。有国营的、有集体的、有私人的。现把影响较大的介绍如下。
  (一)晋江县对外加工装配公司。成立于1978年3月2日,负责对外接治加工业务。同年6月并入晋江县革委会侨乡建设办公室,1981年2月划归晋江县进出口办公室。1984年属晋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1985年,公司设置合同、报关、核销3个组。
  (二)晋江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于1982年下半年批准成立,原称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晋江县公司(简称中福晋江县公司),主要负责对外提供技术劳务,开办国外合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等,由县计划委员会代管。1986年6月,划归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1987年7月,改为今名。
  (三)晋江县对外经济开发公司,晋江县进出口贸易服务公司。于1985年4月批准成立,隶属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四)晋江县中外合营企业公司。1987年5月9日批准成立,负责对全县三资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和进出口管理工作,经办核算各三资企业每年需进口的原辅材料和出口的成品计划,拟文呈报外经委领导审批,配合海关审核各三资企业年进出口数的核算等工作。该公司先与外经贸委外资股合署办公,后分开独立办公。
  第二节管理体制
  晋江县古代对外贸易管理主要是实行市舶司制度。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
  面:
  第一,管理进出口船舶。船舶出港之前,要向市舶司提出申请,呈报船上所载货物、人员、往何国经纪,以及船的长宽规格等。市舶司经过审查之后发给“公凭”,然后才能启航。船舶回国时,一般规定要在原发市舶司停泊,接受检查。
  第二,征收舶税。船舶进口,先由市舶监官莅阅其货,然后根据货物的多少征收一定的税款,叫做“抽分”。抽分的比例,北宋初是“十征其一”,后来分粗、细两色征收,凡珍珠、龙脑等细色,即贵重货物,十征其一,其他如玳瑁、苏木等粗货,即一般商品,十征其三。如果船舶进口未经抽解,私自贩卖者,要全部没收,并“科罪有差”。南宋起初规定细色货物十分抽一,粗色货物十五分抽一,后来把细色货物增加到十分抽四、番商认为抽解太重。绍兴十七年(1147)改为“龙脑、沉香、丁香、白豆蔻四色,并依旧抽解一分,余数依旧法施行”。元代因袭南宋制度,“舶货精者取十之一,粗者十五之一”。延祐元年(1314),提高税率,细货改为十分抽二,粗货十五分抽二。元代除抽分之外,至元三十年(1293)元政府又在泉州征收三十取一的舶税。
  第三,处理舶货。宋代市舶司在抽分之后,还要对舶货实行专买,也就是按一定价格强行收买大部分货物,当时称为“博买”或“私买”。博买的比例因货因时而异。北宋初年规定,大的象牙及乳香等贵重货物,全部博买,其余货物由市舶司收购一半,剩下的货物准商人自卖。南宋规定象牙、犀角等博买四分,珍珠等博买六分。舶商感到负担太重,无利可图,不愿再贩运这类货物,南宋政府才不得不一度停止博买。但“博买”是国库重要收入之一,因而不久又恢复。元朝革除这一做法,舶货在实行抽分后,不再实行博买。
  市舶司把抽分和博买来的货物,按一定数量,装成若干“纲”(旧时成批运输货物的组织),再派专人押运到京师,称为上供。南宋规定金钱、珍珠等重要货物要运往临安,其他较次要的货物如芦荟等可在本处出卖。
  新中国建立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晋江县先后设置许多外经管理机构和外贸管理机构。因为外经和外贸分开,所以管理体制也就有所不同。从外经管理机构来说,行政上归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由泉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负有管理、协调和监督三种职能。以管理而论,在行政上要对县外贸公司、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实行行政管理。业务上是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对来料加工审批手续和150万美元以内的三资企业的审批手续,并负责晋江县范围内的劳务合作事宜;以协调而论,要与县内各有关部门协同处理县内一切涉外经济问题;以监督而论,对来料加工装配业务、三资企业和劳务合作业务依法进行监督。
  外贸机构,从50年代产生起至1988年5月获自营出口权止,行政上接受县人民政府领导(曾由县进出口办公室代管),业务上直接由省、市外贸部门领导,以行政代企业管理,实行条块结合的领导管理体制。1988年5月获自营出口权后,由事业代企业管理。以出口为主,收购调拨与内销为辅。财经直接和县财税挂钩,行政上接受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虽然业务上还由省、市外贸主管部门指导,但管理体制已由条块结合管理变为块块管理。
  有关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自新中国成立至1988年,晋江县并未设立商检机构,所有进口商品全靠商业渠道引进,出口商品经福州、厦门、泉州商检局实行检验。1979年以后,有关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三资企业进口的原辅材料和机器设备以及复出口的产品,部分由泉州
  商检局、绝大部分由厦门或深圳商检局实行检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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